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期货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期货公司的影响

摘要: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发展不断对金融工具分类、估值减值进行规范,对金融企业的资产状况、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都将产生重要影响。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人们开始关注金融产品会计计量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从而推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方面的改革。2017年,财政部颁发了第22、23、24号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资金资产转移和套期保值进行了新的规范。新准则在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估值、金融资产减值、套期保值会计应用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变化,对期货公司财务报告产生了重大影响。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使期货公司财务报告对金融资产的分类简化,更多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减值的计提方式由原有的实际发生法转变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这些变化都使得期货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可靠、公允、谨慎,降低风险。为应对新金融工具改革,期货公司应从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技术开发,建立公允价值估值体系;关注金融工具减值,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组织优化,提高套保效率等方面努力,抓住机遇,实现发展。

关键词: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期货公司;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

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革的背景

2008年,一场由次级房屋信贷危机引发,使投资者对金融市场信用衍生类产品失去信心,最终导致的流动性危机几乎波及全球。金融危机后,人们开始关注金融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对财务报告使用人的影响,有关金融工具分类方式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探讨在学术界得到重视。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4年7月正式公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拉开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革的序幕。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日趋紧密,我国金融企业需要更多的参与国际金融活动。为适应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满足财务报告使用人需要,财政部对国际会计准则修改做出积极响应,在2017年3月修订了我国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使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其中第22号准则按企业不同情况分批执行: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23、24号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与原有会计准则相比,我国新修订的22~24号会计准则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特别是在如何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为金融工具建立准确的估值和减值模型以及套期会计使用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着力于提高核算质量,简化准则复杂性,增加财务报告透明度,同时弥补原有公允价值计量的缺陷,并将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计量也纳入其中。

(一)金融工具分类变化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框架下,金融工具主要以两种方式计量,即以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又以企业对其不同的业务管理模式为标准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FVPL)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这三种分类取代了原有的四分类法,其划分也由原有的以管理层目的为依据,转变为以企业管理金融工具的业务模式和该金融工具的合同现金流特征为依据。对金融工具进行会计确认的重分类只有在企业改变对其管理的业务模式时才能发生,且重分类适用于企业未来的会计处理,不调整已进行的会计确认。

(二)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应用范围扩大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更多的金融工具需要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只要该金融工具合同现金流不仅为本金和以未偿付的本金金额为基础计算的利息,该金融工具就必须以公允价值计量。这就要求企业能有效获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目前,企业除直接投资于公开一级或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和场内衍生品可以直接从公开市场获取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其他金融工具均需建立估值模型进行产品估值或复核外部金融工具发行方提供的估值。

(三)金融资产减值处理模式变化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企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以发生违约的风险加权计算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取代了原有的实际发生法,使原有会计准则中企业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延迟的重大缺陷得以修正和解决。在适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金融资产进行确认后,如果不发生使金融工具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增加的事项,企业可以仅考虑未来一年内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出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迹象或确定发生减值,企业应考虑整个金融工具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是合同现金流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的缺口在资产负债表日的现值,与违约风险暴露、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成正比。

(四)套期保值应用范围的扩大

原有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套期保值会计的应用条件限定极为严苛,要求预期能高度有效的套期保值,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损益对冲比例在80%~125%之间,才可以使用套期保值会计的账务处理方式。这就使得很多实际是套期保值的业务只能采用投机的账务处理方式,极大的增加了企业会计报表错配的可能,同时使报表波动性被放大。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订后,套期有效性的衡量更加符合业务实质。企业只需证明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之间存在经纪关系,且信用风险不占主导地位,同时套期比例能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的平衡关系,就可以被认定为符合套期有效性,这为企业从事套期保值实务提供了便利。

三、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期货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加强了与国际金融市场环境的联系,对金融工具分类、估值减值重新进行了规范,填补了金融资产转移和外币交易等业务,全方位的梳理了金融业务,对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对于期货行业来讲,目前国内多家有影响力的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券商、大型央企等A股上市公司,其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需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2019年期货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金融工具分类的变化有利于提高期货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期货行业属于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行业,监管规定不限制自有资金充足的期货公司从事自有资金投资业务。近年整个期货行业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约占所有母公司营业收入的20%~30%。新金融工具准则应用后,期货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管理金融工具的业务模式,对投资的金融工具的底层资产进行穿透分析,结合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其现金流特征,确定金融工具分类及后续计量方法。目前期货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金融工具大致包括同业往来资产、合同挂钩工具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投资、衍生工具投资、股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类别。同业往来资产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如其本金和利息符合基本借贷安排,且能够通过SPPI测试,即可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投资和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均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但是,在初始确认时,期货公司也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期货公司可逐项投资分别进行指定,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合同挂钩工具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投资较为复杂,既需要评估金融工具本身,又要穿透分析其底层基础金融工具组合。只有在该金融工具能够看穿,该金融工具本身及其底层基础金融工具中的一项或多项产生符合SPPI特征的现金流量,并且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小于或等于全部基础金融工具组合本身的信用风险时,该金融工具可能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除此之外,大多数情况应根据其业务管理模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通过这种金融工具的分类方式,期货公司金融工具会计确认的可靠性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一方面能够有效的减少原有准则分类方式中的主观判断,另一方面也有效的避免了各类型金融工具之间的交叉重合,解决了同一种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两种分类的问题。

(二)估值模型的广泛应用有利于期货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公允

根据第22号会计准则,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外,其余金融工具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而公允价值又分为三个层次,几乎涵盖了所有金融工具情况,原来以成本计量的情况基本不会出现。一般实务中认为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在活跃市场上取得该金融工具未经调整的报价是第一层次,如在一级或二级市场公开流通的股票、基金、债权、场内衍生品等;可以根据第一层次公允价值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报价为第二层次,如投资于上述金融工具且可以提供报价依据和估值信息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其他方式获得的为第三层次,如企业通过估值模型获取的公允价值。关于公允价值的上述规定使得期货公司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被扩大。同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需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进行梳理,使得估值的频率提高,时效性增强,进而使得期货公司财务报告中反映的金融工具的价值波动性增大。

(三)减值测试使期货公司财务报告趋于谨慎

期货公司在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应用预期损失模型的过程中,需前瞻性的考虑金融工具的风险情况。特别是从金融资产出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迹象,如发生利息逾期或者无法足额支付,产品评级下调等情况时,就开始需要考虑金融资产整个产品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避免了原有会计准则中,在减值实际发生时才计提可能产生的“悬崖效应”。这种前瞻性的计提方式在市场环境下行时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期货公司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和范围,促使期货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并关注持有金融工具的质量,使得期货公司的财务报告和投资更加地真实谨慎,降低期货行业系统风险。对于金融资产质量较差、自有资金规模较小的期货公司来说,新准则的施行将使得其核心风险监管指标,如净资本,净资产、结算准备金减小;而对于金融资产质量较好、自有资金规模充足的期货公司来说对其风险监管指标的影响相对较小。期货公司的风险监管指标根据不同的风险管理能力得以分化,有利于加强期货公司主动管理风险的积极性。

(四)套期保值有利于减少期货公司子公司及客户财务报告会计错配

目前,我国期货公司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以及自有资金管理。监管尚不允许期货公司母公司参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投资。但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所从事的基差业务、期现业务等由于其业务特点需要通过衍生品投资管理风险。同时,部分期货公司的客户参与期货、期权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套期保值。新金融工具准则扩大了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使得原来不满足套期有效性80%~125%定量标准的套保交易可以应用套期会计方式进行处理,将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损益均配套反映在当期财务报告中,减少了财务报告发生会计期间错配的情况,减小了财务报告的波动性。这也极大的提高了期货期权市场投资者参与交易的积极性,有利于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

四、期货公司面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发展建议

(一)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和对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能力

财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是期货公司是否能准确有效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关键影响因素,直接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期货公司应更加注重内部培训,使从业人员能够更准确的认识和把握新金融工具准则。特别是新准则在金融资产分类方面还涉及到商业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等问题,要求财务人员除了对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把握,还需要了解金融、评估、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因此,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市场金融工具产品的最新信息。

(二)加强技术开发,建立合理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

公允价值计量在期货业的引入,为期货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同样也带来了一场变革,包括风险管理观念上,更包括在技术手段上完成创新。期货公司应加强自己的估值体系,完善估值制度和流程,统一估值参数的获取渠道、标准和时间,减小模型中的人为干预因素,提高估值的准确性。此外,期货公司还应加大技术开发力度,根据不同的产品结构建立不同的估值模型,对于存在可比价格的金融工具可以应用市场估值法,对于不存在可比产品的金融工具可以通过B-S模型、DCF模型等获取公允价值,并定期对估值模型进行检查和核对。

(三)加大金融资产减值关注度,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期货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有着较强的业务能力,还应当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期货公司应该保持对整个市场经济环境和投资环境的敏锐观察,根据各种经济先行指标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预判,以便更加准确地获取金融工具减值信息,并体现在财务报告中,提升期货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这是在适应新会计准则标准下,期货公司的发展趋势。

(四)推进组织管理体系优化,提高套期保值效率和合规性

新套期会计准则认为企业套期保值是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密不可分,企业应该完备自身信息数据系统,加强财务部门、业务部门、风控部门、结算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将各种金融产品作为管理企业风险的工具,有效管理经营风险,提高套期保值效率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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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莎 单位:中粮期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