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探究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探究

摘要:2017年10月,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要求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统一实施新制度。随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高校如何更好地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剖析旧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存在的缺陷,提出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会计核算的方法与实施建议,以期更好地为新会计制度的有效施行、全面提升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一、旧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缺陷

1.制度不健全,监督和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固定资产种类越来越多,任务逐渐加重,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具体细则没有进一步明晰等问题。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高校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调拨、转让、管理、维护、盘点和报废等没有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部门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没有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造成漏洞,存在监管严重缺失等现象。尚未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定期评估机制,无法防范来自内部外部的各种风险,无法杜绝操作风险,导致出现一些操作性的失误,这就容易造成固定资产在采购、配置、调换、变更、报销等环节发生违规行为。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信息系统不健全,各部门之间信息没实现共享,影响数据更新及上传速度。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及时性缺失,造成决策者不能及时准确做出宏观调控政策。

2.从固定资产采购流程上看,没有计划性,没有按照预算审批程序进行,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招投标。存在盲目购进和重复购进问题。由于高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跨部门、跨学科经费构成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购置时缺乏事前调研,从各自利益出发,为各自方便,利用时存在资源独享、利用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等现象;由于教学类固定资产和科研类固定资产的项目分类越来越细,易造成不同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随意性大,重复性多,购置与预算脱节,预算超支。大部分固定资产购置都是根据临时需要购置的,缺少可行性论证,配置不合理,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使用效率低下。

3.从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来看,职责不清,管理松散不到位,资产流失,利用效率低下。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各个二级学院及处室是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在使用固定资产时不需要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不参与绩效考核,只注重需求,不讲究效益。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缺乏信息沟通,步调不一致、不协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做到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1—2次彻底清查、盘点,易造成账实不符,家底不清。固定资产购置入账时间不及时,造成固定资产缺失财务管理,信息质量缺乏完整性,不利于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运行效率。

4.从管理人员素质来看,专业性不强,能力不够。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不熟悉财政法律法规,不了解固定资产的属性及折旧,电算化知识欠缺,随意做账。各部门缺乏专职资产管理员,大多是各部门报账员兼职,没有对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感。

5.从固定资产维护维修来看,没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与维修,造成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低,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闲置。

二、旧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的缺陷

1.固定资产界定标准划分不清,缺乏统一、完善的核算方法,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由于高校旧的会计制度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是按照收入、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支出为标准确定收入、费用。虽然2014年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大多数高校没有执行,而是都在执行各自的现行会计制度标准体系。固定资产界定标准划分不清楚,分类不明确。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固定资产资产的价值不真实,年底决算账表不匹配,调整预算,手续烦琐,操作复杂,最后只能调整编制财务报告来完成政府决算报告。

2.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符,导致资产虚增。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闲置等其他原因都会发生有形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固定资产日常损耗没有在成本核算中体现,会计核算只能反映资金的流动,不能准确反映高校运行成本及盈亏,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资产的价值往往比真实的资产价值偏高,有虚增资产现象,会计报表丧失了自身的价值,不能充分发挥功能作用。信息质量缺乏完整性,核算标准不统一,资产价值不能可靠、准确、全面计量,教育成本不能合理确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实用性差,导致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低下,难以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有效决策。

3.固定资产购置时核算方法存在缺陷,直接列支事业支出,无法明确成本。购置固定资产时,旧制度“双分录”处理,先确认支出,借记“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还有的高校未做双分录,只做了前一组分录,后一组分录漏掉了或根本没有做。此种核算方法同样造成教育成本不能合理确定,致国有资产流失,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

4.固定资产重新改造计量属性存在固有的弊端和局限性,核算不完整、不规范。对固定资产大型修缮、改造,工程结算验收后不分情况最后都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通过“固定资产”核算。另外,还有的高校以工程项目金额的大小划分作为确认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这样就容易造成费用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划分不准确,也没有重新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及折旧年限。不能可靠、准确、全面计量固定资产价值,同样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不能得到真实反映,教育成本不能合理确定。信息质量缺乏完整性,会计反映信息不具有可比性,进而影响了对财务信息的评价,同时也限定了高校会计的目标、使用者、编制基础和财务报告内容等。

5.捐赠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评估入账,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已满,不及时处理,处置具有随意性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资产价值不能可靠、准确、全面计量。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对措施

1.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方案和科学完善的核算方法,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奖励惩罚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有条不紊地贯彻执行固定资产制度。

2.完善固定资产监督和内部控制体系。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建设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固定资产采购、验收、运行进行跟踪检查、监督与指导,及时发现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并适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大监督力度,避免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3.明晰固定资产管理职责,明确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将责任落到实处。规范固定资产采购流程,按政府规定的固定资产采购程序进行招投标,强化预算审批制度,使固定资产购置有计划性,合理安排资金,减少重复购置,规范资产管理。根据新制度要求,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盘点,制定一套详细方案,每年至少要进行1—2次彻底清查、盘点,摸清家底。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选择合理折旧方法。

4.提升管理理念,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效率。高校在发展建设的同时,要强化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吸纳高素质、具有一定职业判断能力、专业性强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员,以适应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下对固定资产人才知识体系与能力结构的要求,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知识。固定资产管理员要熟悉财政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心,廉洁奉公,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并加强其财务、资产管理及信息技术运用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

5.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应设立专门维修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保养。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减少维修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6.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的信息沟通,步调一致,使固定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实现信息化共享。

四、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法实施建议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遵循本应用指南中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固定资产的类别,具体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1.首先搞好固定资产界定及分类,掌握其单位价值的标准。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选择合理折旧方法。高校购置固定资产时,应遵循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中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资产类别、使用年限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其计提折旧,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对未入账(含捐赠)资产按评估价或“名义金额”入账,对固定资产原值、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分类统计并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需要补提折旧的,还应计算补提的折旧额。新制度还要求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要从固定资产中剥离出来并分别核算。固定资产中有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即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以及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也应当区分出来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对受托资产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2.新政府制度下高等学校固定资产采取“实提”折旧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直接资本化,计提折旧,确认费用,实行“平行记账”。购置固定资产的财务会计核算的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借:业务活动费用;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预算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贷:资金结存。

3.对固定资产的改扩建要分清费用化和资本化。由于改建、扩建等原因而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要规范核算标准,应分清基建项目的每项成本费用,比如工程施工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等,先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验收后再转到固定资产,来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4.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考虑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分清不同情况下成本的入账价值。有凭据的按凭据上金额加上相关税费和运输费作为财务会计入账价值,无凭据的按评估价加上相关税费和运输费入账,按照其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无凭据也无法估价的暂按“名义金额”入账,并在备查账中登记。通过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加或减去收到的补加,加上为换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入账价值。

5.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达到使用年限并且应淘汰报废的,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财务会计核算一般要通过“资产处置费用”科目核算,处置净收入直接留归学校统筹使用,计入“其他收入”。但是对于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先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处理。未达到使用年限时,处置净收入需按规定上缴国库,计入“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高校固定资产是我国高等教育从事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基本物质条件和保障,是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的重要物质基础,是评价办学规模大小的重要指标,在学校内涵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统一了现行各高校会计制度,制定了统一的会计标准体系,规范了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对其核算要求财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新会计制度要求固定资产核算实行“平行记账”,直接资本化。对成本和支出进行科学全面的核算,能够准确表现出学校的财务运营情况,通过一系列手段的运用,账务处理实现了方便、快捷和准确。有利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相互之间数据的搜集与横向比较,能确保不同政府财政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及事项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突出了会计标准体系的统一性。规范了会计行为,更加贴近实务,有助于管理者更加科学、合理地决策未来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思惟.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困境及对策[J].财务管理,2013,(12):73-75.

[2]樊韩林.浅析高校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8,(5):164.

[3]沈征真.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6,(34):147-148.

作者:张娜 单位:日照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