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

[提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也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然而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筹集困难也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难题。本文通过整理分析当前国内中小企业资金筹集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一)融资渠道狭窄造成资金来源不足。当前,国内中小企业在资金筹集方面存在很多阻碍和不足,最典型的便体现在无法有效扩展资金筹集的来源。整体而言,就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发展情况来看,官方、正规的金融机构只能为数量极少的企业进行服务,而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则很难获取国有银行的贷款,即使能够获取国有银行的贷款,在具体贷款条件上也会受到很多限制。显然,现有的资金筹集渠道是很狭窄的,从长远来看难以为中小企业发展筹集充足的资金,也无法有效地推动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中小企业能够获取的银行贷款主要来自国有商业银行,其他例如城市或农村商业银行能为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度不相上下,虽然贷款额度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是存在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出现民间借贷的现象。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中小企业经济实力、发展规模较小,很难有效保障其资产信用,银行若是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交易和监控成本,因此就算政府有意在政策上帮助中小企业,银行是事实上也不倾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除此以外,包括央行对各级银行的金融相关规定以及证券市场的相关要求等,都使得企业在实际上很难筹集大量的资金。这就造成表面上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的资金筹集模式有很多种,但实际能够为中小企业筹集到资金的渠道并不多,显然无法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巨大需求。

(二)信用担保以及再担保体系发展滞后。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在资金筹集需求上也十分庞大,顺应这样的经济发展需求,金融担保机构也应运而生并且获得快速发展。国内现有的担保机构截至2019年底已将近6,000户。然而,毕竟担保行业的发展时间不长,加上国内关于担保行业的整体经济、政治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因此我国的信用担保制度整体建设水平不高。当前,国内很多担保机构是得到政府财政支持的,然而受限于各地政府的财政水平不尽相同,因此从整体上来看,国内的担保机构无论在发展规模还是经济实力上都还是存在很多不足的,进而造成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和承担能力较差。此外,由于担保机构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业务服务,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需要有担保,担保企业为其作保,然而这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综合实力较差,很容易产生倒闭破产等行为,进而无法偿还银行的贷款,而银行会将坏账的风险实际上转嫁到了担保机构身上,从而加剧了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成本。此外,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需要支付费用,加上寻求担保机构担保又需要另外支付费用,进而造成中小企业在资金筹集过程中需要付出很多额外的成本。种种原因都在于国内信用担保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

(三)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缺失。当前,政府对于资本市场还缺乏明确、高效的监督和管理,造成股票市场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监管空白和漏洞。而间接融资方面,例如利用商业信用进行贷款或是以担保抵押方式等,事实上当前国内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有效的规范,造成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容易产生各类纠纷,难以保障此类资金筹集方式的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

(一)引导民间资本拓宽融资渠道。我国的民间金融是指高利贷资金,而这些资金主要源自于乡镇以及农村,福建、浙江及广州地区农村的高利贷及民间拆借资金现象居多。目前,使用民间资本的企业中,中小企业超过50%以上的资金都源自于民间资金。但是,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民间资本的数量已经超过1万亿元,但是真正在金融市场流通的资金量还不到总量的30%,这足以说明,民间资本并未得以相应的开发。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民间资本作为主要融资渠道,仍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基于这一情况,我国相关部门应对民间资本进行相应指导和规范,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国内资本及跨国资本都处于无法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时期,因此我国可以选择新的金融机构及组织来规范民间资本,从而为民间资本的实际经济流入寻找出路,进而减轻金融抑制的压力。因此,作为政府,其相关部门应对民间资本做相应的积极引导,使民间资本逐步纳入法制管理范围,从而发展出新型民间融资组织,成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新纽带,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二)加强中小企业的信息与信用建设1、建立公开透明的征信系统。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对企业信息采集方面做到内容全面且详尽,而且信息也要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和公信力。通过这些动态数据,金融机构则可以为放贷企业搭建实时后台,以此来帮助企业进行风险监控,从而有效提高企业对于信贷风险的管控能力。而这种方式,对于金融机构本身而言,也具有分辨企业诚信情况的能力,方便对信誉较好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帮助。在多重信息对接模式下,不仅可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率,还能简化各项审批流程,从而使中小企业得到更好、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要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机制,通过金融机构和社会公共服务部门,结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将企业登记信息、财务状况、纳税记录等方面信息结合人民银行的相关信度报告,可以得到中小企业融资的宏观视图。从微观角度来看,将企业的各种信息进行交叉分析,其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所在部门则显而易见,这一方式不仅能够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还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审查所需的相应成本,同时还能弱化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并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中小企业所提供的数据信息研发出具有标准化的信贷产品,从而实现高效率、低风险的目的,这无疑会增加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2、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一方面中小企业要从规范自身做起,在此基础上可以联手组织集群式的信用整体作为担保依方,并建立担保机构,然后凭借这种方式向金融机构传递积极借贷的信号。同时,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将生产、销售、供应等多种物权采用多个阶段组合的方式作为担保依据,以此来增加融资的成功几率。而在偿还贷款资金时,可以选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或是通过企业集群而建立的担保机构中的“企业联贷担保”及“互保金”来完成,其中企业集群式的担保机构所承担的连带责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可以根据主要信贷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发一些信贷产品,并设计出相应的信贷担保方式来弥补中小企业抵押担保方面的不足,不仅可以掌握中小企抵押贷款风险的主动权,还能为中小企融资提供新的担保途径。此外,在抵押贷款审批方面也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发展程度不同的企业,其担保流程也要有所变动,例如,以收取不同担保金的方式来分散融资机构的风险,或者企业的担保物品也可拓宽至生产技术、产品专利等无形资产方面。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环境。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无论在规模还是资金等方面都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因而需要政府政策性的保护来实现长久稳定健康的发展,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财政性支持。因此,政府可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并增加中小企业的补贴形式。其中,对于科技型、创新性的中小企业来说,相比其他行业所需的资金则相对更多,因为其在产品开发等方面需要较高的研发费用,所以对于这一类中小企业,政府应给予更多的技术研发方面的政策及财政支持;而对于出口型中小企业而言,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贴,降低其运营成本,以此来激发企业的生产力及生产规模。同时,在税收方面也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可以对不同区域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例如,在税收起征点、固定资产折旧率、纳税税率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政策倾斜支持,从而帮助创业初期企业的快速发展。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采用多元化的方案来保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如必要时给予中小企业贷款援助,并设立专门的贷款基金及创新发展基金,对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扶持。

参考文献:

[1]白海红.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政策建议[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23).

[2]付宪涛.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研究[J].轻工科技,2019.35(12).

[3]张春李.我国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问题之探析[J].商讯,2019(34).

作者:李晓曦 单位:长春财经学院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