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共享模式下税收筹划探析

财务共享模式下税收筹划探析

财务共享系统下的税收筹划,需要从税收筹划的制度、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等多方面进行资源整合,将税收工作前置化,在过程中可视化,在结束后可量化,充分发挥业务与财务的协同效应。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具有资金密集、劳动力密集的特点,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筑施工要求逐步提升,企业想要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当中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就要合理降低成本,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对于已趋于红海市场的建筑行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目前往往是建筑施工企业容易忽略的成本盲区。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和安排,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容。

一、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现状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放管服与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都不断释放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信号,短期内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多次调整,但建筑行业整体对于税收筹划的意识较为薄弱,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集团层面企业所得税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方面,税收筹划工作范围过窄。这种情况不仅会在短期内影响企业效益,更会阻碍企业的长期发展。建筑施工项目本身具有形式多样性的特点,且施工中涉及的业务多、范围广,又具有明显的跨区域经营、就近采购等特点,这种复杂性导致了建筑施工企业税务处理和筹划的复杂性。同时,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集团层面,因此,对于基层税收筹划的人才培养也严重不足。子分公司及项目层财务人员对于税务筹划的意识淡薄、知识欠缺,税收筹划工作主要停留在合同签订中专用发票取得的简单层面,而缺乏工程项目整体税负测算的意识和能力。营改增以来,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不再只是财务单一口径的问题,更是需要业务与财务充分融合协调解决的全流程问题。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业务与财务各自为政,财务仅在事后进行核算监督,缺乏对业务的过程管理;业务缺乏财务理念进而对业务节点的评价和控制。因此,无法打破业财信息壁垒,对于需要通过事前规划的税收筹划难以实现。

二、财务共享模式下的税务筹划

目前,财务共享系统已成为中交、中铁等多家大型建筑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平台和工具。财务共享系统将业务流程、财务流程、管理流程有机融合,以业务为起点,以资金支付为终点,形成流程闭环,建立对业务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管理,财务信息更加及时准确,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分析每个业务环节的细节数据,财务人员更能了解到合同签订、物资采购等生产经营流程中的成本构成、资金使用、实际税负等信息。因此,财务共享系统不仅仅是将点多面广的工程项目在终端实现统一会计集中核算,更实现了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信息数据的交互查询和处理。同时,通过财务共享系统的服务,可以将财务人员从基础的财务工作中解放出来,改变传统会计核算模式下,重核算、轻管理的状况。财务人员可以从单纯的核算工作更多的转变参与到经营管理业务中来。而财务人员不再被会计核算工作挤占资源,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更多的部署税收筹划的内容。税收筹划的顶层设计。首先,基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现状,要制定真正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需要顶层设计,将税收筹划纳入企业战略管理,制定有效的税务管理制度是执行财务共享中心后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制度和保障,将税收筹划尽可能走向“事前控制”,促进企业提高税务管理。因此,为了保障企业及施工项目税务筹划的顺利进行,企业应当从集团层面,对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等不同级别机构,针对不同税种和成本分类,根据企业内部及行业环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灵活的税收筹划规章制度,明确部门合作及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并及时更新调整相关内容,为税收筹划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税收筹划的人才培养。其次,税收筹划工作需建立在人才的基础上。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从项目投标利润测算开始,到专业分包、材料采购以及现场费用管理,涉及到项目全流程。因此,不能仅仅依赖于财务人员的测算,更需要业务人员的参与。财务共享系统从业务流程发起,将业务与财务有机融合,加强了业务与财务的沟通。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的意识,加强税收筹划的学习,培养税收筹划的能力,彻底改变业务人员和基层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有意识、无能力的现状。例如,施工项目的主要成本支出为材料费,成本占比一般为50%到65%。由于很多项目地处偏远,多为就近采购。近年来,中铁等大型建筑企业为形成规模效益、降低税负,对主材等逐步开始集中采购。而无法集中采购的其他材料,仍有当地采购的情况。对于无法实施集中采购的材料,需要物资部门联合财务部门,对不同供货商的价格和采购规模进行成本测算和比较,寻找利润无差别点,而非单一的进行询价比较决定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或只是开具普通发票。这就要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都具有税收筹划的意识和能力。税收筹划的评价管理。最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借助于财务共享系统,对税务筹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同时,应当严格防止出现面子工程。应在财务共享系统的基础上,对各项目及各层级的税负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测算,对税收筹划实行过程管理,掌握实时税负情况,及时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保制度和方案的落实。将税收筹划的执行情况和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进而增加业务与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的积极主动性,最终保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不仅仅存在于主体成本,更存在于间接费的成本当中。对于日常差旅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燃料动力费以及劳务派遣人员费用等票据的获取和抵扣,都是项目业务人员日常纳税筹划行为和财务人员税务管理行为的结果。这些费用看似琐碎,但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等特点,纵观整个项目,间接费用的税收筹划也可以为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减少一笔数额客观的成本。因此,这些过程中的税负管理和测算,都可以作为税收筹划考核的依据,进而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目标落实。财务共享系统为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了信息技术平台,为税收筹划的数据整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基于财务共享系统的税收筹划,还需要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因此需要企业顶层的政策引导,从税收筹划的制度、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等多方面进行资源整合,将税收工作前置化,在过程中可视化,在结束后可量化,充分发挥业务与财务的协同效应,深化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为建筑施工企业降本增效,创造价值。

作者:孙海翔 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