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席勒游戏说与幼儿舞蹈教育游戏化

谈席勒游戏说与幼儿舞蹈教育游戏化

内容摘要:席勒最早提出关于艺术与游戏之间关系的“游戏说”,即游戏揭示了人的自由本质,当审美被理解为自由的时候,游戏便成为美的规定。文章以此为基础,明晰“游戏理论”在审美教育上的价值,进而拓展到以幼儿舞蹈教育为出发点展开探讨,认为舞蹈教育应该是一种活的形式,指引幼儿进入游戏追求自由、启发感受。舞蹈教师也应延展自己的感性与理性,在欣赏中创造、在创造中欣赏,引导幼儿的创造性与对美的追求,以及创新意识和适应性。

关键词:席勒“游戏说”幼儿舞蹈

教育西方近代文艺评论家、美学家席勒提出的“游戏”是指人性的“游戏”,它揭示了人的自由本质。当人们将审美理解为自由的时候,游戏便成为美的规定。艺术应该是自由的、不带有任何功利性目的。笔者认为,幼儿舞蹈的整个教育活动应体现“自由游戏”的性质。在游戏状态中,没有认识某种事物的迫切需要,整个身心都处于自由状态,以游戏的态度对待舞蹈。幼儿舞蹈教育具有不可低估的育人功能,对培养幼儿肢体创造能力有重要影响,而舞蹈审美的熏陶是丰富幼儿精神世界的重要途径,运用游戏的方式来激发和丰富幼儿个体生命,能使其更加具有创造的动力和欲望,并以高度灵敏的创造力为思维和实践等方面提供源头活水。

一、“游戏说”在审美教育上的启示

最早提出“艺术与游戏之间关系”的是席勒,其所处的时代是启蒙运动以及紧随其后的工业革命时代。在人类文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他看到现代人人性分裂的现实问题。席勒在其《美育书简》中指出,只有通过审美教育和在游戏冲动中,人性才能得到完整的实现。正是从席勒开始,审美教育才真正确立其独立的地位。席勒提出的“审美游戏”正是追求让人性恢复到最高层次的道德阶段,从人性出发,探寻美和艺术的可能,为审美教育奠定理论基础。将游戏从毫无意义的行为变成具有哲学内容的概念,深刻影响着西方美学界,其对主体性精神的张扬和对人性的关怀,揭示在审美经验中起重要决定作用的不是对象,而是欣赏主体本身。游戏只是审美教育的出发点。这里的“游戏”不只是自由的游戏,而是审美的游戏。当进行审美教育时,进入游戏,通过想象力自由地进行创造,表达自己的情感,摆脱外在实用目的,无需为生存需求而烦恼,单纯为了行动而行动、为了游戏而游戏时,才能达成从“物质游戏”到“审美游戏”的超越,获得自由与美。

(一)通过游戏,成为懂得欣赏的人

教育是人类特有的重要活动,其他动物只能通过训练来建立习惯。席勒认为人具有感性驱力和理性驱力,一方面,感性是被动的,这种被动性是一种感受与接受,让人们去感受丰富多彩的世界;另一方面,理性是主动的,主动培养理性可以成为一个理性思考、具有抽象能力的人,感性则使人透过感官直接或者间接认识这个世界。而游戏是一种统一,让人性的两种驱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展,借用游戏的手段就是追求美,而人与美之间应该通过游戏来互动。游戏消除了一切的强制,当人进入游戏状态时,就完全置身于心中的意象内,虽然在游戏却不自知[1]。席勒提出游戏的价值在于以活动过程本身为目的,全神贯注、自得其乐,因此游戏并不是空洞与嬉闹,游戏中蕴含着创造与欣赏,锻炼人的抽象与感受能力,通过游戏把欣赏对象具体化,形成一个具体的情景。在游戏中的人精神极度集中,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正在游戏,仿佛外在事物也被赋予了生命,在有限的世界中开放了无限的可能[2]。这种自由的游戏并不是物质上的玩耍取乐,而是激发人们对事物本质的探寻、发散思维与创造。教师可以将游戏作为教育载体,引领幼儿成为学会欣赏美、创造美的人。能够深度地欣赏且能突破既有事物进行创造,学会使用欣赏的眼光就能在这个世界中发现更多美的事物,能更敏锐地感受美、寻找美,对世界充满好奇与热情,激发思维和想象,跟美的事物互动,表现出好奇心和灵活性。将游戏作为幼儿教育的载体,应倡导互动性教学、体验感教学,把趣味与惊喜融入教学中,激发幼儿的感知力、主动性、创造性等,将以刻板规范教学为基本活动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游戏感知与创造为基本活动的教学模式。

(二)通过游戏,在欣赏中创造

美国哲学家、教育家杜威认为“创造”是从已知进入新奇,突破旧有材料的限制找到新意。从杜威对创造的定义来看,创造除了突破之外,必须建立在已有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旧材料的特性才能从中创造,因此,突破和创造必须建立在理解之上。因此,审美教育必须通过欣赏来理解幼儿的肢体表达或是模仿,以一种审美的角度来看待幼儿的创造力。美国心理学家托朗斯的研究结果发现:“整个学前期幼儿的创造性思维能力都在稳定地向前发展,而在入学前达到高峰。”如果在这个阶段,幼儿的创造思维没有得到良好的培养,而被浪费在了刻板的教学上,是非常可惜的。审美教育应当鼓励幼儿的创造力,这不仅是为了帮助幼儿建立创造意识,幼儿在用动作或是画笔再现自己所看到、感受到的事物时,模仿事物的过程其实已经带有创造的成分。与其说是在模仿,不如说幼儿在模仿的过程中已加入了自己的意识,已开始了再创造的行为。审美教育是一种形式,是传递美的活动,透过艺术、美陶冶人。教育的内容便是教师要传授的知识、经验、技术等,但在审美教育中,这些内容要如何展现在过程中,即教育的形式应是什么样子呢?答案是应该注重教育的每一个层面,如教学、环境、课程等,达到感性和理性的统一,让幼儿体会到丰富、多元的世界,促进身心的均衡发展,回归教育的内在目的——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二、游戏中的舞蹈教师

在舞蹈教育的过程中,舞蹈教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幼儿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得到美感经验的关键,无论是班级管理、教学还是课程的安排设计,都是为了让幼儿获得美感体验,而非让幼儿死板训练。幼儿舞蹈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观察幼儿是否进入了游戏状态,并能否和幼儿共同享有美感体验。如果舞蹈教师意识到,当教师把这次课堂教育当作游戏并且进入游戏状态,是出于一种内在游戏的驱力,而不是为其他目的,就会尽心尽力地投入在幼儿身上,根据幼儿美感经验获得的情况,激发教学幼儿的好奇心与想象力。

(一)幼儿舞蹈教师的感性与理性

在幼儿舞蹈课堂教学中,即兴、跨界、共同游戏都是课程教学艺术化的手段,教学的艺术化过程就像是艺术创作。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进入游戏,必须以身作则,通过艺术化的教学方式循循善诱、激发学生的创造天性、调动肢体运动的趣味性。席勒在《美育书简》中提到的“完整的人”,是指人性当中的理性与感性必须都达到最高程度,获得的一种“和”的状态[3]。席勒所说的“放松”是指人性中的理性和感性同时保持活力,让形式驱力和感觉驱力相互合作。舞蹈教师首先要营造出一种轻松的课堂氛围——鼓励勇敢、自由、探索的游戏氛围,放松和自由的舞蹈教师进入游戏状态之前,要做好充分的理性准备,即课堂准备和课程设计,在熟悉游戏的规则并把游戏玩好、玩得尽兴之前必须要反复练习,做好十足的准备——课堂教学内容的准备以及自身状态的准备。在面对幼儿个体性差异时,舞蹈教师理性思维的即时反应与抉择对教学非常重要。在理性与感性和谐的状态之下,没有任何一方遭受到另一方的强制,也因此没有任何事物被排除在外,和谐让思维与创造能力得到提升释放,这样才能最真切地认识这个世界,并参与其中,打破原有舞蹈标准框架,找到属于幼儿舞蹈创造的惊喜。

(二)以兴趣为先导寓教于乐

如果一味地运用让幼儿模仿教师动作、学习舞蹈动作的教学方法,舞蹈教师就会在教学的过程中发现:幼儿的舞蹈动作不如想象的美观,称不上优美和谐的舞蹈,幼儿也不愿意机械式地被动接受,很难再对舞蹈提起兴趣。舞蹈幼儿教育的教学目标是提供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机会,使幼儿主动参与到舞蹈实践活动中,这其中兴趣一定是最重要的先导。因此,在引导幼儿开展游戏时,舞蹈教师要通过舞蹈活动中的“游戏化”教学了解幼儿的兴趣,由此挖掘出更多能够吸引幼儿的内容,与舞蹈活动结合起来,让他们获得审美体验与游戏体验,享受到自由与成功的愉悦,提高舞蹈鉴赏、表现、创造等能力,体验和感悟肢体运动带来的快乐,这更有利于幼儿审美能力的形成。以游戏的方式为载体,以舞蹈学习为教育内容,才能够真正让幼儿体验美、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实现最优化的课堂教学效果[4]。当游戏融入幼儿创新教育方法时,舞蹈教师应更加重视孩子自身的感受,课堂上以激发幼儿的创造力为出发点,观察幼儿在课堂中是否投入思考,是否有兴趣上的提高,是否热衷于创造、主动提问与分享等。游戏中的舞蹈教师,举手投足都是“游戏说”中强调的自由表达,引导处于游戏中的幼儿敏锐的感官和活跃的思维,激发起幼儿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在幼儿舞蹈教育中,舞蹈教师加入游戏激发幼儿的热情与好奇。教学的艺术化过程更像是艺术创作,给予了舞蹈课堂创作的无限可能性。舞蹈教师以本节课需要教授的舞蹈动作为核心,引导幼儿一起进行身体的创造与编排,运用游戏的模式,打破原有的教学框架,创造不同的身体美感。因此,在教育方法上,教师需要了解幼儿的能力、教室的氛围及各种细节,并作为教学活动的参考,发挥出“游戏说”理论中强调的“自由”与“即兴”。舞蹈教师在既定的规则之下启发幼儿的想象。由舞蹈教师引导,在娱乐中寄寓教育,由有限到无限突破对原有肢体语言的限制,真正激发幼儿的舞蹈潜能。

三、幼儿美感经验的塑造

根据席勒客观唯心主义的美学观点,美除了来自主体的感受之外,还有客体必须具有美的客观性质。因此,在舞蹈教育过程中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培养幼儿的感受能力,使其能够判断美的事物,回归到教育中遗失的感受能力的培养;二是给幼儿提供具有美感的素材,通过舞蹈教师的提前设计与安排,给幼儿提供感受美的环境条件,这样他们才能在教育过程中感受到美。

(一)由“觉得”走向“懂得”

席勒主张游戏是一种自由自主且自愿的状态,在教学上通过舞蹈教师的引导与邀请带领幼儿进入游戏的状态之中。培养幼儿对肢体的接受能力是舞蹈教育的关键,幼儿只有积极主动地去感受肢体运动,同时对不同的肢体运动有相关的情绪反应,才能达到舞蹈教育的目的。通过舞蹈游戏可以促进幼儿的感受力,丰富幼儿的美感经验,逐步让幼儿按照自己的感受、肢体的节奏变化表现游戏的主题,从“觉得”走向“懂得”。例如,幼儿舞蹈教学中的“模仿动物”,从小白兔到小青蛙再到会跳舞的小蝴蝶,兔子和青蛙的外在动作,幼儿可以非常迅速地模仿,当提到蝴蝶会跳舞时,舞蹈教师通常会将蝴蝶拟人化,其他小朋友模仿绿叶和花朵,飞到了不同小朋友的肩膀上、头顶上,忽快忽慢。这种方式能让幼儿一点一点感受彼此之间的身体接触,扩展幼儿双肢动作的可能性。当游戏融入幼儿舞蹈教育时,舞蹈教师要更加重视幼儿自身的感受,课堂上以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为出发点,观察学生在课堂中是否投入思考、是否兴趣提高、是否热衷于创造(图1、2)。

(二)提供舞蹈素材,激发舞蹈美感

席勒的游戏理论揭示一种教育和培养“完整的人”的理想,他在游戏理论中提到理性与感性的和谐,提示舞蹈教师应该注入更多美学的思考,创造更多机会让学生亲身感受与认识这个世界,使人的两种天性得以达至和统一,进而在教学中师生共享美感,不受到外在的强制,自由地用想象力创造出无限的可能。舞蹈教师进行课堂规划时,可利用的素材非常多,例如让幼儿感受肢体的柔美时选取具有柔美的特性的素材,如《雀之灵》中的动作素材和音乐、舞台布景素材,可以提供给幼儿一种温和、优美的感受,让幼儿了解到孔雀的灵动与柔美。而同一动作素材随着节奏和力度的变化,可创造出完全不同的美感经验,不同的动作形式象征着不同的情绪表达。幼儿舞蹈教育的开启是从身体出发的,以感性能力的激活与审美节奏感的唤起为中心,逐步提升幼儿肢体运动创造的可能性。舞蹈教师需要切实理解幼儿肢体运动内在可能性,进而引导这种可能性的生发,让幼儿在创造中欣赏、在欣赏中创造,促进其身心的均衡发展,并最终回到舞蹈教育的的审美范畴中。

综上,当人们摆脱了外在实用目的,无需为生存需求而烦恼,单纯为了行动而行动、为了游戏而游戏时,才能达成从“物质游戏”到“审美游戏”的超越,获得身心的自由。笔者认为,对席勒“游戏说”的思考能对幼儿审美教学有众多启发,在美感教育方面,“游戏说”启示人们寻找美、发现美的重要性;在舞蹈教师教学课程设计方面,要提供具有美的动作素材,并通过教学的艺术性转化助力幼儿获得美感经验;在舞蹈教师自身准备方面,延伸幼儿舞蹈教师自身的感性与理性,聚精会神地投入到舞蹈课堂中,使思维和知觉两者相辅相成。舞蹈教师通过课堂艺术化培养幼儿知觉动觉能力,进而促进幼儿美感经验的形成。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将“游戏说”理论合理地运用到幼儿舞蹈教学中,以兴趣出发,以创造为主,以游戏为载体,以舞蹈学习为内容,打破舞蹈教师单调的讲授式教学,着重强调舞蹈教师自身的状态和课前准备,把课堂变为“以教师主导、以学生为主角的双向互动式教学模式”。消除外界的强制,让幼儿的想象力和情感不再受到限制,通过想象力自由地进行创造,表达自己的情感。

作者:万俞睿 单位:大连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