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范例6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范文1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终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年初,制定了《20__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

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

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__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年初,制订了《20__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__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三是开展 “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 “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__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

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

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

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这一年,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__年,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严抓农资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源头、生产环节和市场等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在全县全方位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全县生产经营者、流通者及消费者要进一步认识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同心协力抓好菜篮子,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二是县农业局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中心,结合农技、植保、科教、经作等各业务站组成培训队伍赴各个乡镇对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县农业局印发了限禁用农药清单,分发给广大菜农果农,教育他们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自觉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放心果菜。三是对农资经营商进行规范经营农药知识培训,要求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农药尤其是限用农药,对农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出动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分别对全县64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

2、做好农产品生产田间指导,要求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药使用安全剂量、严格安全周期,保证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

3、对全县取得农业部“三品一标”证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加强管理,引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鼓励生产经营散户自觉建立生产档案。

4、对甘洛县三个大型水果蔬菜农贸市场及新市坝镇、田坝镇、两河乡、坪坝乡、海棠镇等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4批次,共计检测样品223个(其中基地检测抽样27个,市场抽检样品195个,无公害产品抽样1个),检测合格率为100%。

5、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20__年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20__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包括636平方米实验室改扩建和87台套仪器采购。

目前实验室改扩建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二)农资市场监管方面

1、在大春生产期间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质检局四家单位对县城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为期18天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大清理。

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三类农资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查处违反《种子法》规定的不法种子,共检查农药经营户64户次、种子经营户70户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00份,保证农资市场的安全。

2、我局积极组织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累计下乡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80多个,抽检农药标签70个,发放种子、农药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宣传车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开展种子、农药安全宣传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1、源头监管和生产过程控制难度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尚处在起步阶段,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还较薄弱,在生产环节,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多为分散式的单位和个体,规模化程度还较低,农业生产者质量安

全意识不强,由于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2、检测机构基础薄弱

农业部门检测检验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二)农资市场方面的问题

1、农资经营环节不规范,虽经多次农资打假整顿,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这种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

同时,农药、种子、兽药等生产资料的标签不规范,商品名多、杂、乱,包装简陋,也很难分辨出其主要成分和用途,农民无所适从,很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2、执法队是农业部门非常重要的农业执法工作单位,随着农业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频率越来越高,但都是着便装开展工作,显得随便、管理混乱,不够整洁、整齐,而且缺乏取证设备,最大的尴尬是便装执法有时不被行政相对人认可,没有制服、没有工号,管理相对人很难感受到按章办事的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今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大批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确保了今年无农产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共同去解决。

总之,保障农产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保证民生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以农业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民参与的安全行动,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只有人人重视农产品安全,人人监督农产品安全,人人做到农产品安全,不安全的因素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温床。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范文2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成立了由副镇长为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镇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多名和检测员一名,村级协管员全面配备到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农业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管理机制,保障监管经费

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对各项制度进行上墙,提升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宣传培训、巡查检查、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应急处置、产地准出等制度。年初,将监管、检测运行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今年,新建设快检室1个,共投入资金1.0万元,农产品检测软硬件建设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检测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分管领导多次在镇村干部大会讲解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镇农服中心向农药经销户、村干部及种植企业多次发放“禁用高毒农药及限制使用农药”及“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宣传资料200份次,提高涉农相关重点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度和参与度,为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巡查指导。镇监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各农资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主体等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二是加强监测抽检。今年共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150样本次,送检50样本次,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范文3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检查指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质量兴农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工作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下达了2019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指导xx、灵武巩固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支持xx县积极创建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下发督查通报2期,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好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保障。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都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为保障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打好基础。

二严格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倡导“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业绩,主动作为是政绩”的工作理念,严格投入品监管,推广农业生产记录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全市六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业投入品在线系统和农产品追溯系统,全市70以上的农兽药、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上线运行,建立监管名录,利用二维码实现农业投入品交易来源、流向、质量全程信息化监管,做到了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使用关。二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期间,全市农业执法部门共查办各类案件12起,其中已办结7起。开展农兽药专项整治,受理农药举报案件18起,立案5起,查获假劣农药62件,涉案金额74000元;

挽回经济损失18000元。三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32人次,执法车辆386辆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6家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62家次、农资经营门店832家次。执法抽样检测644批次,其中种子质量监督抽样86批次、转基因监督抽检83样品、农药80批次、兽药95批次、肥料32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5批次、生鲜乳253批次,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调处各类投诉举报4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

(三)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质量认证监管。在生产基地、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耕地地力评价和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推广应用系统,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9,完成有机肥应用示范面积3万亩,建设核心示范区6个。推行水产品健康养殖,规范农兽(渔)药的使用,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有效降低农药、化肥等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积极推广稻渔生态养殖、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五优水稻”、“五优蔬菜”示范基地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各类畜禽水产标准示范场58个,五优水稻示范基地20个(6万亩),五优蔬菜示范基地20个(2万亩)。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认真开展品牌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今年以来已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推荐拟开展gap认证企业15家。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培育。截至目前,xx市“三品一标”认证企业73家,有效期内认证农产品总数达到23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3个,比去年减少27个,部分无公害农产品进一步提升为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绿色食品116个,比去年增加4个;

有机农产品100个,比去年增加26个;

地理标志农产品6个,与去年持平。“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63.62万吨,占全市农产品总量的40.96,总量比去年增加10.7,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显著提升。

(四)加强疫病防控,强化畜禽产品监管。一是监督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屠宰企业对非洲猪瘟核酸病毒进行自检529头份;

二是对来自外省区的屠宰活禽查验h7n9禽流感检测证明并回收备案,对屠宰生猪进行非洲猪瘟、“瘦肉精”抽样检测,全市共抽测瘦肉精9500多批次;

三是加强流通环节非州猪瘟疫情监管,共检查并消毒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车87车次,动物1678头只,动物产品1186公斤。四是加强对外埠入银动物产品的监管,实行检疫申报备案制,严把“备案、报检、出证”三大关口,使外埠动物产品来源、去路环环相接,确保分销换证动物产品的可追溯性,共接受外埠入银动物产品落地报检1615批次2124.98万公斤,其中猪产品11批次5.6万公斤,禽产品1604批次2119.38万公斤,报检率100。五是深入开展畜禽屠宰“扫雷行动”加强屠宰环节监管,截至10月底,全市共屠宰生猪13.17万头,牛羊12.44万头只,家禽46.53万只,县以上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全市无害化处理各类动物1.4856万头只,其中牛0.16万头中,羊0.19万只,猪0.82万头,家禽及其他0.32万只。

(五)加强生鲜乳监管。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生鲜乳收购、冷藏、装运质量控制措施,查阅了生鲜乳常规检测报告、抗生素残留检测报告以及收购、销售等有关记录。组织召开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培训会,深入各奶牛养殖场和养殖园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158家生鲜乳收购站和143辆生鲜乳运输车进行了抽样监测,严格按照农业部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现场检查判定,全市共抽检鲜奶样210余份,各项检测指标确保合格,未发现违法添加物质。通过抽样监测,规范了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加强了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外调水产苗种检疫及产地检疫,从源头上确保水产苗种质量的安全;

二是编制渔业技术规范,规范生产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池塘水质监测工作,依据检测结果指导渔农开展水质调节,改善养殖水域环境。通过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模式,认真做好养殖鱼病预防、水质检测、指导建立养殖日志、水产品基地健康养殖、安全规范使用渔药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全市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样检测113批次,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对1批次流通环节问题水产品指导xx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查处,无害化处理水产品3600公斤。

(七)加大风险管控,扩大监测履盖面。构建市、县、基层检测站(点)三级检测体系,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市级检测实验室1个,县级实验室4个,共建立速测检测站点84个。开展风险监测,截至10月底,全市共抽检各类农产品速测11万批次,合格率99.54,定量检测1300多批次,合格率99.74。其中市本级共抽检各类农产品2690份,定性检测(速测)1693份,合格率98.94,定量检测997份,合格率99.20。农业部对我市例行监测抽检,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综合抽测合格率也达到了97以上,筑牢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八)加强宣传培训。结合扫黑除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班20多期,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多份,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别是自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我局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1部,积极通过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群、xx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印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宣传画1000多张,发放给六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各乡镇、集市、农资店广泛张贴;

同时发放“食用农产品安全用药指导手册”600多份,开展问卷调查40多份。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经过广泛动员搜集整理,全市共上报李学兵加工贮藏经营病死犊牛及其产品案案情综述等稿件9篇,拟推荐相关部门开展典型事例宣传。

(九)部门联动,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7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200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436个,检查各类市场39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8819公斤,取缔无证照经营主体14个,罚没5.8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5件,xx市农业农村局先后通过宁夏电视台、xx市电视台开展宣传2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2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91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起,其中金凤区立案查处的宁夏水生豆芽菜有限公司在豆芽菜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6-苄基腺嘌呤药物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6吨有毒有害豆芽菜成品和半成品已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4月份由我局牵头再次对自治区暗查暗访发现的79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237户,共立案55件,其中当场予以警告18件,结案2件,罚款6万元,其余35件正在办理中;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处罚7件,罚款350元,整改取得了明显实效。二是抓好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行业设立了蔬菜、畜禽、水产、生猪屠宰、整改提升五大行动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专项监督抽检任务,全市计划共抽检各类农产品250批次,第一批计划抽检100个批次已全部抽检完成,按照市食安委开展地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局已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全面完成了80个批次的水产品抽检任务,第二批150批次抽检工作正在进行。加强督导、落实整改,结合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培育项目验收工作,xx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先后深入6个县市区及11个生产企业进行了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问题农产品整治督查。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市共出动执法、农技人员630多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540多家。根据摸排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梳理属应查办案件问题4起,其中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1起,水产品兽药抗生素残留超标1起,抽检不合格农兽药生产2起。灵武市对1起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正在立案查处。根据市食安办提供的相关线索,经过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开展调查,进一步对xx县海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从外省市贩运到xx的乌鳢进行抽检,发现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积极指导xx县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依法查处,已无害化处理乌鳢3600多公斤。xx县根据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提拱的问题线索,已对2起抽检不合格农兽药进行了查处,对违法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处罚,近期结案。同时对4家符合生产条件的屠宰企业在xx市农业农村网进行了名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加强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信用档案。我市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农资和农产品信用纸质档案信息,共建立各类信用信息档案上千份。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全年上传“信用xx”、“信用宁夏”网站公示农产品生产许可和确认信息219条,行政处罚信息7条,同时将全部龙头企业、“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荣获市级以上农业生产企业信用情况全部上传信用xx网站,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问题。畜禽屠宰监管力量薄弱、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程慢,执法人员,执法设备、执法经费短缺;

个别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自律监管意识还需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和农产品追溯管理信息化建设还需加强。

三、2020年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全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认证监管建设项目的实施,认真落实绿色兴农发展目标任务。

(二)持续推进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改造升级和畜禽屠宰示范场创建步伐,规范畜禽定点屠宰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和“瘦肉精”检测工作。

(三)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对种养殖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的生产安全督导。

(四)持续推进农资在线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争取两个系统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监管平台顺利对接,切实发挥监管系统的效能作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检打联动。拓展渠道,积极从举报投诉、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中发现线索,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范文4

关于加强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市局农产品科:

根据国家总局食药监(2018)22号文件印发的工作要点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7)25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学习和领会下达的工作要点及要求,结合实际分析研判我县在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环节质量安全存在问题的形势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确定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行动举措,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领域的风险监测和整顿规范,经过半年来的不懈努力,对照各级下发的工作要点要求进行自查总结,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半年来,我们集中股、所、队力量,认真对照下发的食用农产品整治工作要点,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抽查检查和质量检测,对于经销食用农产品的大户、重点户、重点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执法车辆45台次,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3个、批发大户12户、零售商134户、餐饮户55户,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储存运输方式、餐饮原辅料库房、添加物质和加工销售记录等,发现存在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不全、卫生和储存条件不达标、添加剂使用备案记录填写不规范不认真等问题13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处罚2户,对一些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当场批评警告和限期整改。截止6月14日,检查未发现存在“牛百叶非法使用双氧水”、“鸭血非法添加甲醛”、“小龙虾非法使用洗虾粉”等食品经营环节非法添加、滥添加的严重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仍然将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这些重点环节的监测监控检查工作力度,与公安、卫生防疫、农业畜牧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严防打击力度,保持对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范文5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和办理有关日常事务。同时,市、县农业部门都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为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关于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试行办法》等9个有关生产意见和管理办法的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农业局,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强化和规范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也十分重视,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德府发[2004]4号),提出了“十五”期末和2010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我局为配合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向各县(市、区)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思路和措施。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农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合作共开展相关报道40期(次)以上,市农业局以德阳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态”专报5期。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今年共有14个单位申请基地认定,面积6.33万亩,省厅土测中心已派专家到我市抽取了土样和水样,现正在检测过程中。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的部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个,有39个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证,总面积33万亩,有32个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26个产品顺利通过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有6个单位的24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还有一个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完成了39个省级基地在农业部的产地认定备案工作。

5、强化手段,加强检测。农业系统近两年通过自身努力和向上争取,今年8月,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经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核编6名,目前正在筹建之中。现已建立6个农残速测站(点),购置农残速测仪12台。其中广汉市已于2002年9月开始开展了对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中江县于2003年4月开始开展蔬菜的不定期抽检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于今年开展了对鲜活农产品的农残抽检,监测农残动态。据统计,今年全市到11月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3510个,合格3418个,平均农残合格率达97.3%;。

6、治理源头,强化监管。我局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尤其是2003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以高毒农药、剧毒鼠药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4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22个,受理投诉案件20件,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34.68吨,处理涉案人员57人,立案查处27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7、规范市场,推进准入。针对我市被列为四川省五个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的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科农业、三溪香茗等企业、基地已在城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广汉市正在筹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什邡市、绵竹市等也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形势的需要相比,与省内搞得好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认识不到位,投入少。部分地方、部分单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的具体措施少、力度弱。同时社会上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同感相对滞后,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专项投入少,与相邻市比有很大差距。版权所有

2、检测手段差,质量监管困难。县级检测站点总体较少,需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虽设立,设施设备购置与建设投入需要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多元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日常检测和取得资质认证还面临许多困难。

3、执法机构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目前我市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尚不健全,市级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相关。

三、2005年工作计划

针对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的日常监管。

2、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

3、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范文6

(一)承担2016年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部级质检机构,必须参加与承担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项目,可自愿参加其他项目的能力验证。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书面说明。

(二)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必须参加附件8所列相关能力验证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说明。

(三)各省(区、市)通过资质认定(即计量认证,下同)和机构考核的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根据各省(区、市)要求参加。

二、能力验证内容

(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

(二)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检测;

(三)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

(四)牛奶中铅和黄曲霉毒素M1检测;

(五)土壤中重金属和肥料中养分检测。

三、任务分工与组织方式

201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分级实施。承担部级监测任务的部级质检机构和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由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的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具备条件的省份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部级能力验证工作和要求组织实施,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可探索委托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开展本辖区内的能力验证工作或组织相关检测机构自愿参加部级能力验证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具体组织工作。

四、能力验证技术支持单位

我部指定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等5家单位为201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报名、样品制备、发放和结果收集汇总等工作,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同时负责为省级能力验证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指导。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成立了能力验证专家组。专家组由熟悉能力验证制度、检测和统计方法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和结果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并起草总体评价报告。

五、时间要求

201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原则上进行一次,对于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经过书面申请允许补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部级能力验证

1.部级、部级质检机构和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须及时填写能力验证报名表和汇总表,于4月15日前报名至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2.农产品中重金属、土壤中重金属和肥料中养分检测能力验证项目须在样品接收后10日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其他类别能力验证项目须在领样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

3.部级、部级质检机构和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应在接到能力验证结果通报1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补验申请。各类别项目能力验证补验工作应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

4.各技术支持单位应在能力验证工作和补验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报告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5.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能力验证专家组完成对各类别项目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并起草总体评价报告等材料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二)省级能力验证

1.省级能力验证工作时间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10月底前完成。

2.暂不具备条件组织省级能力验证工作的省份,其自愿参加部级能力验证相关项目的检测机构报名表和汇总表由省级部门汇总后按时间要求统一发至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3.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于5月20日和10月底前分别将省级能力验证方案和工作总结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抄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六、能力验证结果使用

(一)部级能力验证

1.参加能力验证补验的,能力验证结果以补验结果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力验证结果以“不合格”计:

(1)能力验证补验结果不合格的;

(2)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

(3)能力验证样品进行分包,未在本单位检测的;

(4)相互询问检测数据,伪造检测结果的。

对于3、4两种情况以及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我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3.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质检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和资质认定复查、监督和扩项评审中,可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

4.承担监测任务的部级、部级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给予6个月整改期。在整改期内,停止安排指令性任务。

5.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给予6个月整改期。在整改期内,停止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

(二)省级能力验证

省级能力验证结果使用,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部级能力验证结果使用方式自行确定。参加省级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委托当地部、省级质检机构加强培训指导,帮助提高能力水平。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好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组织省级能力验证工作,其相关检测机构自愿参加部级能力验证的省份,要认真组织好报名等工作。

(二)各部级、部级和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应积极参加我部组织的能力验证,认真配合有关技术支持单位的工作安排,提前与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样品。本年度各能力验证项目均不提供检测用标准溶液。同时参加多个项目能力验证的单位应分别填写申请表,分别报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三)参加部级能力验证的单位,按照格式填写检测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相关技术支持单位。随后将检测结果原件及原始记录、图谱等一并寄送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四)技术支持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准确的检测技术路线,按时组织完成有关任务。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能力验证有关信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对技术支持单位进行监督和抽查。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