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察报告范例6篇

试用期考察报告

试用期考察报告范文1

一、德才方面

(一)、理想信念坚定

该同志政治上表现出较强的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奋斗精神,认真学习、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明确的政治立场,时刻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实事求是,能够辩证、理性地看待事物和问题,在大是大非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学习践行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表现出较强的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

(二)、业务能力突出

该同志工作上踏实肯干,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凡事积极主动,迎难而上。在工作中敢于担当重任,善于破解难题,表现出良好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在调整到镇扶贫办工作后,积极深入基层,了解调查全镇各村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宣传政策、监督各镇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经常进村入户上门走访,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同时,该同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自2019年9月入职以来,担任政府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在支部工作中成绩优秀,在业务岗位中能够抓住工作重点、精心谋划,创造性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作风过硬

该同志作风上严谨正派,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遵守工作纪律,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工作作风过硬,在工作中勤于思考,细致严谨,严守工作纪律,坚持按工作规章办事。在试用期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生活作风正派,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做。能始终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

(四)道德品质优秀

该同志道德品质优秀,以德修身。在生活中乐于与大家交流,为人低调,待人和善;关心同事,尊重领导,为人谦虚真诚,处事公道正派,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和集体意识。坚持正直、朴实、谦虚的生活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注重细节,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能够较好的处理好与群众、同事的关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该同志坚持对自己严要求,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待群众热情周到,积极服务,受到同事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该同志政治觉悟高,坚持廉政原则,自律性强,能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中能做到廉洁公正,能够自觉做到自尊、自重、自爱,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该同志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优良,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扶贫工作岗位理论基础还不够扎实,需要更多学习扶贫政策文件,更深入领会各类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文字写作方面的锻炼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民主测评及考察结论

试用期考察报告范文2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1.报考高中、职高岗位对象,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稿方式发送到报考学校联系人邮箱(具体联系方式及上交的报名材料见报名表)。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在面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

2.报考初中段岗位对象,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具体材料见报名表)到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7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进行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未到(未发)的可先由毕业学校提供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 考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统一参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分面试、开课(或试课)两个环节,面试成绩必须合格及以上,才能进入开课(或试课)环节。面试成绩只作为选拔开课对象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如果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5:1比例的,直接进行开课(或试课)。

1.面试考核:面试按学年段与专业学科分成若干组,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对象的综合素质能力。合格为60分及以上。

2.上课(或试课)考核: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设置最低控制线,即上课(或试课)成绩按百分制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二) 体检。根据上课(或试课)考核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三)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标准执行。

(四)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往届生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应届生在秋季开学45天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或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开课(或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制,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含试用期)。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 58102919,0577- 581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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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阳县教育系统面向研究生和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提前教师招聘报名表

2016年平阳县教育系统面向研究生和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提前教师招聘对象及要求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教育局

试用期考察报告范文3

干部选拔任用

第一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继续扩大民主,推进交流,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在选拔任用中坚持:(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二条实行考察责任制,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和举荐干部责任制。

(一)严格标准,认真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文化水平、宗旨意识、工作作风、能力水平等方面,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提出明确的拟任意见,并署名以示对考察材料负责。

(二)任何个人向党组织举荐干部必须负责地填写署名的推荐材料,不署名的推荐材料原则上不列入考察。

(三)若因考察或推荐失实,造成党组织用人严重失误,要追究考察人员、推荐人员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逐步推行“一推双考”、公开选拔干部制度。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地域、行业、身份的限制和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的束缚,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公开选拔干部,实行干部竞争上岗。推行“一推双考”坚持以下程序:

(一)制定“一推双考”工作方案;(二)公开招考职位及参考条件;(三)公开报名、公开推荐;(四)资格审查;(五)命题考试;(六)面试答辩或演讲答辩;(七)组织考察;(八)公布结果、进行公示;(九)决定任命。

第四条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对选任干部的监督,对乡科级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

(一)凡县委拟提拔任用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公示制。在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之后,由县委组织部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二)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如认为拟任干部不宜任用,可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或县纪委反映。

(三)对拟任干部提出不同意见必须客观公正,举报拟任命干部的重大问题必须事实清楚,签署真实姓名。

(四)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进行查实。既要鼓励和保护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又要保护拟任干部。对挟嫌报复以及诬告陷害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五)公示期满,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作出公示结论报告县委。如未发现影响任命的问题,则按有关程序予以正式任命。

干部教育管理

第五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干部教育管理职责,分管部门及挂钩乡(镇)的县级领导应把分管部门和挂钩乡(镇)的乡科级干部的教育列入主要工作职责,作为乡科级领导干部教育的直接责任人,抓好干部教育工作。

第六条坚持和完善谈话、诫勉制度。

在干部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取得成绩、出现问题时,县委及组织部领导要及时与其谈话、打招呼、提要求。

第七条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中的作用,县委党校每年要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学习教育;每次培训重点解决一至二个问题,并把理想、信念、民主集中制、宗旨意识等方面的内容贯穿于全过程;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八条对新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

(一)试用的对象:县委、人大、政府直接任命的乡科级领导干部(需要选举产生或按有关章程规定产生的领导干部除外)。

(二)试用时间:试用一年。即从发文任命之日起至一年期满。

(三)试用干部的管理:试用干部在试用期间按同级干部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察,作出试用结论报告县委予以确认。如发现有影响担任新任职务的问题以及没有履职能力的,经县委讨论免去其新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岗位,不能担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四)试用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干部在试用期间行使所任职务的职权,享受所任职务的政治待遇,工资按任职前的职务计发,其它福利待遇按新任职务执行。

试用期经确认为合格的,从任命之日起执行新任职务工资,补发其试用期的工资差额。免去其新任职务安排其它工作的,不得再享受试用期的政治生活待遇。

第九条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

根据乡(镇)三年一届,县级五年一届的任期,担任乡(镇)副科实职以上的领导干部任期为三年,担任县直各部门副科实职以上的领导干部任期为五年,任期与县、乡换届时间同步。任期满,经述职评议、测评考核为合格的,按干管权限可重新任命或岗位调整,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转换为同级非领导职务;不合格者,降职使用或免去其领导职务。

第十条建立健全“轮岗”制度。

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原则上进行交流“轮岗”。

第十一条严格考勤制度。

乡科级领导干部外出,必须报告县委组织部,乡(镇)及县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离岗,必须报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经批准方得离开岗位。

干部监督考核

第十二条实行乡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

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经考核,完成责任目标(包括年度责任目标)的留任;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则视情况黄牌警告(诫勉谈话),自动辞职、责令辞职或免除职务。

第十三条推行干部汇商监督制度。

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工作联系。县委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办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发现“苗头”,及时“诊治”。

第十四条实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对掌管钱、财、物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干部考核制度。

重点把考勤与考绩相结合,把经常性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按照“个人述职、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的程序每年组织对乡科级干部的考核;同时,通过工作检查、专项调查、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总结会、届中述职和民主测评等途径,深入到干部的工作圈、社交圈了解情况,使领导干部始终处于考核的视野之内,给他们以压力和动力。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评议、测评领导干部制度。

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对政府组成部门、法院、检察院乡科级干部和乡(镇)政府领导,依法每年组织一次评议、测评工作。凡评议、测评不合格,经考核符合本人实际,确属不胜任,不称职者,报县委研究,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试用期考察报告范文4

一、招考对象、职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应届毕业生。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年、**年毕业于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社招生。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持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可视为社招生。

3、不限。既可是应届毕业生,也可是社招生。

(二)招考职数

全州计划有31个机关170个职位(详见招考公务员计划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7月1日至1988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结合民族自治州的实际,设置民族岗职位。报考民族岗职位的考生须是我州12种(傣、哈尼、布朗、基诺、拉祜、瑶、彝、壮、佤、回、苗、景颇)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专科以上学历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可跨地州报考我州人民警察职位。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其它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年7月11日至13日(三天),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地点

报考州级机关、工商系统和**机场公安分局职位的,到**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州人事局一楼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报名。

报考景洪市级机关及其乡镇机关职位的,到景洪市人才劳动力市场(景洪市勐遮路5号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报名。

报考勐海县公安局职位的,到勐海县沿河路人才劳动力市场报名。

报考勐腊县级机关及其乡镇机关的,到勐腊县第一小学报名。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内容、时间实行全省统一。笔试的地点实行全州统一。

(一)笔试的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不含监狱劳教)的职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为**年8月26日、27日。

(三)笔试的地点实行全州统一在景洪进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考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符合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机关中的一个职位报名。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无效)、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两张进行报名。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还应持人事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州内考生持原件由本人到现场报名;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待面试时复核原件。

3、对考生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经招考机关初审合格,并在《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上签章后,送人事部门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到交费处办理报名手续。

4、各地报名现场应设立一个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人员的投诉监督点,专门受理报名投诉监督。并设立专门维持秩序的人员,确保报名现场安全有序。

5、除公安特有专业职位(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外,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职数的比例达到3:1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前半天内,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告之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让考生尽快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5天内,州级组织人事部门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公告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凭发票到报名所在地人事部门退报名费。

(二)笔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1个月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查分期为2周。

(三)确定面试人员及储备人员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由州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报考者是否进入面试,可在笔试结束后1个月在**人才市场公告栏或到报名地点查询。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2、确定储备人员。由州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确定储备人员。储备期至下一次州招考公告之日止。储备期内若州、县(市)、乡(镇)机关需要录用人员,由州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征求考生意见后,从储备人员中推荐给用人机关面试。

(四)面试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实行州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全州考官统一调配、评分软件全省统一、考官持证上岗、考官分组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制度。每场每组面试的招考机关考官不得超过30%,主考官须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考机关旁听。面试中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可加试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测评要素。

(五)考核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和体检,因考核及体检原因淘汰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的公示。

(七)录用审批

按干管权限分别报州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整个考录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考工作给予监督。州纪委监督电话:2122398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考录工作期间,不按时到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请报考者共同遵守。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招考机关,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通报全州并取消该机关3年内招考公务员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并予笔试成绩加5分优惠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关系比较紧密的相近专业考生原则上可报考该专业职位。如中文、新闻、文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考生可报考文秘专业职位;法学等专业考生可报考法律专业职位。

(三)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四)本公告分别在州县市政府办公所在地、人才市场公告栏、《**报》、**报网络版、**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网、**党建上公告。

试用期考察报告范文5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五)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列出的其他要求。(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年龄可放宽)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505室),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考申请。每一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费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报名咨询电话0515-89196060。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期间,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内容。考试内容:协管员岗位、驾驶员岗位、电工岗位为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具体合格线在笔试结束后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和县城市管理局共同确认。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进场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统一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一次性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企业合同制性质,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协管员岗位工资每月2000元,道路清扫人员、驾驶员岗位工资每月2500元,电工岗位工资每月3000元(其中考核工资500元)。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试用期考察报告范文6

 因工作需要,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文字材料写作人员1名、党建专干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基层工作。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黎托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7日至2月10日(星期六)下午5:00止

    咨询电话:85958375   联系人:周李琦

    2.报名方式和要求。

    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工作证明、近期个人照片等相关证件扫描上传,统一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件注明具体岗位名称+报名表+姓名。街道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组织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终审。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每个岗位确定1名试用人选,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合格后签定正式雇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雇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工资和正式聘用后月工资参照街道雇员管理办法执行,按相关规定购买保险,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年终按照考核情况发放年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