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年度工作计划范例6篇

机关事务年度工作计划

机关事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1

这次全县清理机关、全民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动员大会,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对全县机关、全民事业单位计划外人员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从去年开始,就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和县机关部门使用计划外人员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着手开展清理计划外用工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县里专门召开了编委会、县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和四套班子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计划外用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问题由来已久,近几年来问题越来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要求全面彻底清理计划外人员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将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首先必须对计划外人员进行清理。另外,从其他县(市、区)来看,这项工作基本上做好了。因此,清理计划外用工已成为我县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它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呼声;是当务之急,更是大势所趋。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把清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一)清理计划外用工,是加强编制管理,严肃人事纪律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都非常明确地指出,党政机关不准使用临时工,要结合党政机关行政编制的精简,精简事业编制,大力清理、清退各类临时人员。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也联合下文,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已聘用的计划外用工做全面的清理、清退,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人员的聘用管理。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县县级机关、乡(镇)机构改革已初步完成,如何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为现实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下一步,还将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准备用三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妥善分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清理各单位计划外人员是首要前提。为确保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实施,就必须要下大决心、动大真格、花大力气,把滞留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计划外人员坚决予以清理。要通过这次清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切实理顺各单位人事关系,确保机构改革的成果得到有效落实,并为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清理计划外用工,是减轻财政负担,加强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据初步统计,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计划外人员总数为2745人,其中县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2161人,乡(镇)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584人,计划外人员总数比全县在职公务员总数(2717人)还多。年工资支出达2048万元,加上其它费用,是一笔十分惊人的开支。我县财政供养的人员多,财政压力已经很重,还要承担比全县公务员还多的计划外人员,使财政负担雪上加霜,计划外人员已经成为县、乡两级财政的沉重包袱。一些单位由于某一临时性的工作任务需要聘用了计划外人员,但工作完成后,临时工就成了长期工;一些单位已经人满为患,可是还养了一批计划外人员,正式人员上班没事干,工作却让临时工去干;有的单位聘用计划人员并不是真正从工作角度出发,而是出于个人利益或人情关系。同时,由于聘用计划外人员绕过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往往由单位的几位领导说了算,甚至于个别单位连集体研究的程序都省略了,你安排一个子女,我也安排一个亲属,各行其是,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不正之风,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

(三)清理计划外用工,是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去年6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学《纲要》、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活动和“效能革命”,狠抓“四条禁令”的落实,一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分别受到了辞退处理以及撤职、降职等处分,在机关中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和震动,机关效能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但也不可否认,我们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其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人太多、效率低、收费高。比如,一些单位部门经费支出十分困难,但出于个人私利或碍于人情关系聘用了计划外人员,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为了弥补使用计划外人员而造成的日常经费不足,就千方百计收取不合理费用,以收费养人,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前不久,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大会,把今年确定为“项目推进年”、“狠抓落实年”。我们开展计划外用工清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正是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同时,只有切实做好计划外人员的清理工作,才能更有效地对正式在职人员执行效能监察,促使他们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改善工作和服务态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效能革命”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明确任务,把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的工作。县委、县政府已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全民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整个清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明确清理范围和对象。此次清理的范围和对象,是指县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其所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乡镇机关及其所属全民事业单位的现有工作人员中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开具行政和工资介绍信进入的各类人员(含从企业、集体事业单位借用的人员)。根据调查分析,现在我县机关、乡镇聘用的计划外人员主要为驾驶员、炊事员、门卫等,经济发达乡镇聘用计划外人员相对较多,如昆阳镇达103人,鳌江镇84人、水头镇200人。县机关部门自聘计划外人员主要分布在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几个系统,如教育系统有800人,其中代课教师426人;卫生系统有136人,其中卫技人员81人。计划外人员超过百人的县机关部门还有工商局、公安局、广电局等。这类人员是这次清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把握清理原则。这次清理工作涉及到清理对象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我们必须把握好以下五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是“一刀切”原则。在清理工作上要有“一刀切、切一刀、切到底”的决心,各级领导要克服畏难情绪,打消各种顾虑,冲破各种阻力,不乱开口子,不留尾巴,坚决全面彻底清理各类计划外人员。

二是谁聘用,谁负责清理原则。乡(镇)聘用的,由乡(镇)负责清理;县有关部门聘用的,由部门负责清理;县直属事业单位聘用的,由直属单位负责清理。对被清退人员,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该人员的具体情况适用不同办法。如符合平政发[1998]211号文件规定的,可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标准按每使用一年补偿一个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按被清退前一年本人实际平均工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津贴)计算;工作时间从聘用单位最后一次聘用时开始计算。

三是主要领导负总责原则。县直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和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对清理工作全过程负总责,不能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和违反有关清理工作规定和纪律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是限期清理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清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迟拖延。

五是严格聘用原则。对少数岗位因工作需要,且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中无法调剂,确需聘用计划外人员的,由单位填写计划外用工岗位需求表,报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再聘工作。

(三)清理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县委、县政府要求,清理计划外用工工作必须与“效能革命”的深入实施相结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从3月中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

一是准备阶段(年2月16日—3月20日)。县委、县政府成立清理计划外用工的相应工作机构,抽调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人员开展工作,出台一系列有关清理计划外用工的政策、文件,为整个清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政策指导。

二是自查自清阶段(年3月21日—6月30日)。各单位向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清理计划外用工的领导小组名单以及相关表册。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规定明确清理范围和对象,周密安排每个工作环节,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计划、规定,平稳有序地开展清理工作,每周一向县清理办公室上报清理进度等工作情况。进行再聘的单位,要根据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下达的岗位数,同步开展再聘工作。再聘工作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勤杂人员)经人才公司办理手续后上岗。再聘人员原属计划外用工的,不得领取经济补偿金,不予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三是检查验收阶段(年7月1日-7月30日)。县机关各单位和各乡(镇)对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写好总结报告,上报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将带队到各单位检查计划外用工的清理情况。县里要对清理计划外用工工作进行总结、奖惩,探索建立计划外用工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出台相关制度。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清理任务如期完成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搞好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责任在班子,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县机关各单位、乡(镇)、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县里专门成立了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沈伟副书记、董君敏常务副县长、岑利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体改办、财政局、审计局、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广电局、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协调处理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制定清理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督查组主要负责对各清理单位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清理不力、任务难以完成的和拒不落实的单位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对隐瞒不报或其他违反清理规定的单位进行查处等。协调处理组主要负责对各清理单位在执行政策、落实措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矛盾进行协调处理;对政策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政策解释和接访工作。同时,有清理任务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专人抓这项工作。要按照“做细、做实、做好”和“不动摇、不走样、不变调”的要求,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工作、时间“四落实”。主管部门领导要深入所属事业单位,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清理工作。

(二)注重宣传教育,狠抓贯彻落实。这次清理工作涉及的范围和对象十分广泛,为了减少工作阻力,确保清理任务如期完成,各单位、各乡(镇)务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视对被清理对象的思想教育。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贯彻好,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工作声势,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在具体的清理过程中,各单位既要严格实行一刀切,又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开始前,要事先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将清理对象进行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清理工作过程中,要切实抓好责任的落实,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不定期开展自查,以确保清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要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要把广大干部对清理工作的思想认识统一好,使他们自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定努力开展工作。要把清理对象的观念态度转变好,使他们自觉做到顾大局、识大体,消除误解和顾虑。有清理任务的单位领导要包干落实,对每个被清退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同时尽可能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在清理计划外人员工作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还要及时掌握和上报信息,尤其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矛盾要及时向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汇报,防止矛盾激化,影响全县清理工作的进度。

机关事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2

一、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的准备工作

每年在上年末和本年初,审计机关要对上年完成的全部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是审计查出问题分类,以及此类问题发生在何单位。对那些内部控制不健全、几次审计都发生违纪问题的单位要特别关注,一般要将这样的单位再纳入本年的审计计划。除对上年的审计情况进行总结外,还可以组织调研选择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类调研,与单位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座谈调研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探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益的措施。在认真梳理总结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初步拟定本年度审计计划草案。从当前的审计工作来看,一般有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企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金融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从一般意义上分析,以下情况的单位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予以关注:财政预算资金量大、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多的部门;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重点专项资金,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资源环保建设资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多、具有罚没职能的行政执法机关;财政资金投入较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群众普遍关注的、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以前年度审计中查出问题较多、屡查屡犯的部门单位;群众反映较大、反映财务问题较集中的部门单位。

二、年度项目计划要与方方面面的计划相衔接

编制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做好与各种规划计划的衔接。一是做好与审计机关内部的五年规划的衔接。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做好与“十一五”审计规划的衔接。要服从五年规划的要求。五年规划是审计机关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要服从服务于五年规划。二是要做好与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衔接。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所规划的年度工作。既要听取三个报告对审计工作的直接要求,也要从报告规划的重点工作中,探寻审计项目年度工作重点。三是要与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相衔接。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是由组织部门下达的。审计机关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注意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要重复,能结合的尽量结合,既节约审计资源,也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四是要与上级安排的授权审计项目相衔接。上级安排的项目要尽早下达,地方审计机关也要主动与上级审计机关联系,争取主动。五是要预留资源,以备临时交办项目。政府常有临时性工作、突击性工作交与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安排全年工作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结合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地区确定的本年中心工作和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充分体现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审计机关局务会确定的年度审计计划,要报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批准,报上一级审计机关备案,然后再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全年的审计工作。

三、年度项目审计计划安排要突出重点

年度项目审计计划应体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从当前来看,审计任务越来越重,政府及社会公众对审计的期望越来越高,而国家审计人力、物力资源相对薄弱,矛盾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千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如果被审计项目和单位定得过多,加之地方政府委托项目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审计人员少与审计工作量大的矛盾越加突出,审计时间难以保证,审计质量也将难以保证,也必将加大审计成本,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基于此,笔者认为:所谓“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凡是属于审计法定范围之内部门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审计机关在制定审计项目时都应考虑。审计项目安排既要考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抓住影响大、危害大、资金总量大的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署6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的时间、经费和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计划安排的项目单位少一些,审计机关通过积极整合有限审计资源,能够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抓住重点项目,合理安排时间,注重计算机审计的应用,审深审透,力争出成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项目安排上要贯彻执行“行业系统审计”新思路

机关事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

一、发展计划局主要职责

学习贯彻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代表政府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城市化、产业发展及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货源稀缺的商品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收费(价格)管理的政策,提出各项收费标准的调整建议;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管理,制定粮食购销、调拨和储备计划,确保当地粮食市场的供需平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全社会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和咨询建议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编制《*县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二)制定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前期项目计划和省、市、县重点项目计划,并综合管理县重点项目建设。

(三)抓好粮食订单任务的签订和收购工作。

(四)实现"一符四无"粮仓县。

(五)抓好中心粮库建设。

(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完成收储公司改制工作。

(七)贯彻实施《浙江省定价目录》,加大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的管理力度。

(八)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管理。

(九)做好收费年度审验及《收费许可证》换证工作,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公示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本调查。

(十)规范基础教育收费和学校收费行为。

(十一)健全和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工作。

(十二)及时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十三)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及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四)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工作。

三、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改制办)

围绕全局开展的各项工作,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1)负责起草局内综合性文件、材料及日常文件,制订局机关管理制度;(2)负责局组织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督查、保密、档案、、宣传、保卫、行政管理、后勤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全局各系统的业务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

抓好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技术职称、职工教育、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办公楼保卫安全、安全生产、老干部管理,计划生育、改制企业的人员安置、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报表等,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和计划生育工作;(5)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各项职责;(6)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状况,做好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情况检查、督促,及时、准确填报各类财务报表;(7)加强机关资产的管理和财务收支管理,进一步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投资科

(1)制订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导向;(2)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3)负责提出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对重点工程进行综合管理;(4)负责国家、省、市、县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对建设项目过程的招标、建设进度、工作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对策和建议;(5)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三)综合科

(1)完成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编写工作;(2)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分析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对策建议;(3)负责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负责申报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限额以上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4)提出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四)粮食科

(1)抓好粮油信息的收集、调研,供领导决策参考;(2)协助领导抓好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好购销储备计划的实施;(3)检查、督促粮油安全储藏及"一符四无"工作,开展粮油仓库设施检查并提出建议、修理意见;(4)及时、准确做好各类粮食报表的统计、报送等工作;(5)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种补助资金。

(五)物价科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工农业商品价格改革措施;(2)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工农业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垄断性经营的价格、公用事业和公益价格、经营价格管理;(3)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负责商品价格、收费的监审、监测工作;(4)开展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工作。(5)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收费调整方案;(6)负责全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管理办法,核定收费标准;(7)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8)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9)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六)统计科

(1)及时完成县基本情况综合年报,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及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测算工作,完成全县年度统计公报的撰写工作;(2)每月按时编印*国民经济月度资料,负责编印《*统计年鉴》的统稿、编辑等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国民经济运行信息。(3)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检查统计法执行情况,组织年度统计法大检查工作,牵头组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4)做好统计单位登记的日常工作,按时完成统计单位年检工作,完成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5)完成农村住户调查和劳动工资报表任务;(6)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业、农业、投资、建筑业、批零贸易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科技等统计年报的定期报表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7)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上畜牧业的超级汇总工作;(8)配合市调查队做好各项调查工作;(9)及时撰写和提供统计分析;(10)做好乡镇、街道、部门及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11)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组织的决定,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克服困难,开拓进取。

(二)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科室职责和领导安排,积极努力,各尽所能,各负其责,保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科室间协同配合,共同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岗位,严格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本办法实行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工作人员由科室考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二)奖惩办法

1、完成月度各项任务,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月度奖金380元;季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的工作人员,加发季度奖金240元;半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的(含称职),发半年奖;全年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2、经考核为优秀的人员,给予基数20%的加奖;经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人员,奖金按基数50%发放;经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奖金全部取消,预发的奖金从次年工资中扣回,并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机关事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4

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强计划生育队伍特别是区镇两级队伍建设,配合机构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路子,稳定计生干部队伍,通过建章立制、竞争上岗、择优劣汰、奖优罚劣,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二、改革目的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努力实现计划生

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将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广大群众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改革范围

这次计划生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范围为全区各镇办和

区计生局及其二级事业单位。

四、主要内容

1、保持区、镇、村计生干部队伍稳定。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计划生育干部,要提拔重用。在机构改革中,区镇计划生育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区计生局和服务站,区流动办、区协会保持相对稳定,各镇办设置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服务站,保证行政执法所必需的公务员职数,确保队伍稳定,各镇计生办和服务站设置编制不变,财政拨款渠道不变,村级确保有一名计划生育专干,享受村主任待遇,报酬列入镇财政预算,配齐配强计划生育中心户长并落实好职责和报酬。每20户设立一个中心户长,补贴每月不少于10元。

2、区、镇计划生育干部实行层层聘任制。按照《*区区级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根据编制及工作需要定岗、定责、定员、定工资待遇。在局机关和流动办、协会先由局长(主任、会长)聘科长,科长根据岗位聘科员。待聘人员控制在1%以内,凡连续两次待聘者,实行离岗培训或辞退。区宣技站实行聘约化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职位后,以职位竞争上岗,落聘者培训学习或业务进修,参加第二年聘任,连续两年落聘者予以辞退或分流。第一年落聘者,发原工资的70%。同时,推行计划生育失误待岗制,对计生工作麻痹大意、责任心不强、底子不清、工作措施不力、流于形式、完不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局面相对被动的,进行待岗,待岗期间扣除本人月工资5%,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并将此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因工作有重大失误、虚报统计数据、瞒报工作状况、硬件质量指标不能达标,被省、市、区计生部门通报批评,对区计生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进行告诫谈话,限期整改,仍无明显进步的,由本人提出辞职。

3、村级计生专干按照自愿报名、村级推荐、乡镇考察、区上统一考试、择优录取、集中培训、持证上岗的程序进行录用。严把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入口关”,全面推行公开竞争制度,公开、公正地选拔计划生育干部,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工部队伍的文化水平,专业技能结构。严格条件,村专干年龄要求4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人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模范执行者,村专干由区、镇两级管理,工资由镇财政列支。村专干全面负责全村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每半年由区、镇联合检查考核一次,实行量化考核、连续考核,成绩优异者积极向镇计生办充实,成绩落后工作有重大失误者免去村专干职务。

4、建立*区计划生育考核干部人员档案库。对全区151个行政村计生专干及区、镇计生部门人员逐人建立档案卡,实行微机化管理。对在工作中突出或在抽查考核中失职的,将结果及时记入个人档案,以此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5、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拟定区镇计划生育干部聘任制实施细则和技术服务人员聘约化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区聘镇管村用”试点方案,全面部署计划生育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定期了解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指导,逐步在全区计划生育干部中建立重成绩、重贡献、奖优罚劣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是做

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级都要成立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及党委、政府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这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机关事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

一、以县直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为契机,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⒈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组织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深入开展改革方案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县情拟定了我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县编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后,报市批准实施。此次机构改革中,我县按照“三个不突破”的改革要求,撤消合并合署政府机构个,腾出个机构限额,改革后保留(更名)工作部门个,直属事业单位个,个工作部门改为直属事业单位,新组建改组合并工作部门个,直属事业单位个,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为个,直属事业单位个。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县编办加强对机构改革的督促指导,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组建和职能调整部门的“三定”规定及时审核,提出完善建议,经编委会研究通过后迅速下发。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牵头、把关、协调作用,研究制定“县直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操作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撤并单位人员分流和离退休、遗属归并及提前离岗人员审批工作。目前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原创:将按计划于月底前全面完成。

⒉服务大局,积极落实乡镇区划调整后机构、编制、人员调整工作。上半年,我局积极探索适合我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新思路,配合做好乡镇区划调整后机构、编制、人员调整工作,首先对乡镇机关符合提前退休、离岗条件人员情况进行了统计摸底,经编委会研究制定了“乡镇区划调整人员分流操作办法”和“乡镇区划调整后聘用制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改革后,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将压缩名,人员减少人,预计分流人员人。配合乡镇区划调整,促进我县生态旅游经济发展,推动旅游富民工程,因地制宜地成立了泾县王稼祥故居管理委员会等个事业单位,并出台分流鼓励政策,妥善安置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富余人员。

二、以市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出台为机遇,抓好事业单位改革。

⒈抓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拟定方案,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作准备。一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撤并重组、改制转企单位人员安置及改制后单位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规范事业单位的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二是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农林场圃改革办法。三是经过认真细致的摸底工作,掌握了乡镇卫生院人员现状,为下一步乡镇卫生体制改革和乡镇卫生院核编管理奠定了基础。

⒉抓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暂行办法》精神,召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征集如何推进我县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继续坚持事业单位进人“凡进必考”。上半年,经县编委批准,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选调名和考试招聘名工作人员;整个过程“公开、平等、竟争、择优”,进一步完善了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择优的聘用程序,严把了人员进口关。

⒊抓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在去年度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登记管理质量,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内容上,对来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的单位重点审核其验资报告或资产负债表、业务宗旨范围、法人登记名称与单位所用公章,对开办资金增减额度较大、业务宗旨范围超出范围、法人登记名称与单位所用公章不符,依据《条例》责令其立即变更或更换所用公章,对年度报告书中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宣编办号年检内容十八条逐一详实评述,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等次,改变了过去年检均为合格的局面,年检质量显著提高。此外,创新法人登记工作,搞好服务,积极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开办的南华高级职业学校等单位组织办理了法人登记手续。全县符合登记年检的个单位全部进行了登记年检,注销登记个,年检率达。

三、以完善管理机制为目标,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

⒈抓好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严把“进口关”。一是对去年选拔到基层锻炼的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定岗;完成了某年到农村基层锻炼的名高校毕业生录用后的定岗工作。二是对某年考录的县直机关名公务员进行了转正定职考核,按期办理了转正定职审批工作。三是组织今年县直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全县共有名招录职位,其中司法局名,检察院名,报名人数人(其中司法助理员报名人,检察院报名人),及时建立了考生信息库,目前已组织完成笔试工作。

⒉抓好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监督指导,严控优秀指标,组织实施并完成了去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年度考核工作。在优秀比例的核定中,做到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紧密挂钩,奖励先进,惩戒后进,对全县行风政风社会评议结果每类前三名单位分别提高了、、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对每类最后一名的单位工作人员取消评优资格,并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资格;同时,并对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取消评优资格。

⒊抓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升综合能力。在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了公务员培训信息库,制定并下达了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上半年完成了市下达的名初任公务员的调学任务。

⒋畅通“出口”,严格工资政策。上半年,办理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其中病退名,严格执行工资政策,发挥工资激励作用,完成考核五年晋升级别工资人,完成职务(职称)变动增资人,调动确定工资待遇人。

此外,我们还强化了行政表彰奖励工作,上半年共审核上报省、市先进个人人,先进集体个,组织开展了优秀干部的推荐上报工作。完成了干部、工资统计年报和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科学调配干部、调整结构提供了依据。按照政策及时兑现落实企业干部的待遇,严格对照政策,按程序确定了名企业干部的身份并及时兑现待遇;协助劳动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名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干部调整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同时对月养老金不足元的名企业退休干部待遇进行了调整,及时补齐兑现。

四、以搞好服务为前提,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⒈抓好职称评审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共组织县各系列评委会评审通过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林业系列林业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刑事技术侦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委托上级评审组织评审通过农业系列高级职务名,原创: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教育系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人,党校高级讲师人。

⒉积极为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提供服务。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年初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安排的对特贴专家、各级学科带头人及为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专家的走访慰问、联谊活动。向县政府申请成立了县学科技术带头人、科研学术活动专项经费及专家管理等项活动家活动经费,制定了泾县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管理办法,建立了县学术带头人个人档案和信息数据库。根据宣政办号、宣人职号文件要求开展了第二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选拔推荐工作。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成才的良好氛围,开展了全县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宣传申报推荐工作。

⒊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服务。为适应人才竞争国际接轨的职称制度,拓宽职称工作的领域和服务对象,使职称工作在发现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今年共组织人参加职称外语报名考试,人参加经济类报名考试,人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人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外语免试人,计算机免试人,办理各类合格证近人,无一发生错漏现象。

⒋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一是加强基地建设,按照市局下达的标准对计算机培训基地和计算机考点进行了重新申报和审核;二是根据宣人培号文件《关于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了名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培训报名工作;三是根据县今年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下达了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全年培训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以强化基础性工作为手段,抓好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⒈创新管理方式,从严控制机构编制人员增长。认真落实宣城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管理工作的决定》,加强宏观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防止机构编制人员膨胀,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台帐,及时掌握资料,更新调整信息平台人次,完成区划调整后乡镇机构及人员调整人次。

⒉出台措施,强化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为贯彻落实市《关于清理清退、规范机关与事业单位借(聘)用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拟定并提请编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编制和财政供给人员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前期摸底统计工作已经结束,目前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控编进人制度,为在全县范围内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⒊加强机构编制统计,为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完成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全县信息平台软件升级及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对去年全县的机构编制数据进行总结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并完成某年和去年乡镇党政机关和财供事业单位的机构数、编制数、实有人数统计和对比分析工作,党政机关去年比某年机构数减少个,编制数减少名,实有人数减少名;财供事业单位去年比某年机构数减少个,编制数减少名,实有人数减少名。通过统计和分析对比,说明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得到了较好的巩固,也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六、以优化人才结构的为重点,抓好人才资源开发。

⒈做好人才资源统计工作,为编制“十一五”人才规划服务。按照新的人才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了全县事业单位、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的统计调查,编制上报了《去年全县人才资源统计分析报告》,为编制“十一五”人才规划提供了依据。按时统计上报了一、二季度人才引进与流失季报。

⒉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发挥人才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主渠道作用。一是改进服务方式,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做好服务。上半年,新增人事人,办理各类人才求职登记人,办理聘用合同鉴证人,在县人才市场组织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见面洽谈活动次;同时,积极探索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在泾县人事编制网供需信息。二是积极组织各类用人单位参加省、市人才交流会。组织了三家企业单位共个用人岗位参加了全省春季人才交流会,现场达成聘用意向人;组织了五家企业单位共个用人岗位参加全市人才交流会,现场达成聘用意向人;协同县教育局组织了县直四所完中、县职业高中和县广播电视台参加了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达成聘用意向余人,并协同县教育局组织了拟聘用毕业生人员的面试(听课)考核工作。协同人寿保险支公司举办了专场人才洽谈会暨“国寿有缘人”创业联谊会,达成聘用意向人,聘用人。

⒊抓好引智工作的落实。积极主动到县城知名企业进行宣传,对去年申报的部级工业引智项目进行搭桥、帮助联系。对部级农业项目茶叶标准化生产项目正在积极与外专局联系,努力通过引智引才来推动我县经济建设的发展。

七、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抓手,抓好机关自身建设

上半年,我局党组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以支部牵头,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局党组坚持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和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始终把立足点和着眼点放在促进人事编制工作发展上,促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上,促进各项常规工作的落实上,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进一步转变上,做到学以致用,“工学”两促进、两不误。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明显感觉到全局党员干部党性素质显著提高,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⒈机关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制定了工作措施,研究印发了今年党支部工作意见和各项工作计划。以党建工作促行政工作的发展,进一步理清了全年人事编制工作思路,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并以县政府的名义印发了《今年全县人事编制工作要点》,并逐项分解到局各个职能部门抓好落实,建立了工作督办制度。

⒉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变了,工作的热情更高了,奉献精神更强了,为群众服务做得更周到了,形成了“工作就是服务、服务就要创优”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实行“换位思考”,想办事者之所想、急办事者之所急,推行优质服务,在局机关设立了党员先锋岗,为巩固学习成果,在教育活动第三阶段,我局经过认真讨论研究,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结合人事编制实际,重点对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将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细化到每一个部门,奖惩考核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人,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营造了全局上下“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二是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研究出台《机关效能建设意见》,修订完善了各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工作督查制、一次性告知制、顶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等十项制度,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察局颁布的“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和县委规定的“八不准”、“四项禁令”等纪律,原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衙门作风、服务态度生硬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大的改进,干部职工主动热情服务,高效快捷办理各项行政事务。三是建立了来访接待日制度,研究制定了《人事局工作管理规定》,据统计,上半年办理群众来信件,办结率。

⒊人事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进一步增强。加强了《人事信息》简报、人事人才服务两条热线、政务工作服务指南、日常工作公开栏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将群众普遍关心的人事考试等热点工作及时公开,方便查询。开通了人事编制人才网站,出台了网站管理规定,将人事人才编制网站的建设作为人事宣传的主阵地,切实发挥好其快捷、便利的优势,努力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搭建平台,为基层和群众了解人事编制工作动态和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人事编制调研,研究制定了《今年人事编制宣传信息工作意见》,围绕改革重点,确定了个调研课题,上半年报送信息条。

二五年下半年人事编制工作打算

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新组建机构建设完善。二是结合我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县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对乡镇土地、建设规划管理合理调整配置;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林业局综合执法试点、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三是以乡镇区划调整为契机,进一步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认真抓好乡镇区划调整中撤并乡镇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草拟出区划调整后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方案。四是加强调查研究,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调整、搞活事业单位运行机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规范服务等四个方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充分调查研究,创造条件,成熟一个改革一个,选择适当的转企改制形式,探索出我县农林场圃改革的途径,积极探索我县农业技术推广管干分开,经营脱钩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五是严格管理,加强督查,切实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一是根据县“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完成县“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人才供需信息工作,努力实现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化;三是继续开展成人委托培养招生工作;四是落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暂行办法》,选择—个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五是积极开展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和审理工作。

三、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乡镇享受正科待遇人员晋升工资和三年考核优秀人员晋升工资工作;办理岗位变动、新入编人员确定工资待遇;二是做好干部到龄退休及病退以及提高退休比例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四是做好事业单位活工资分配方案重新审核工作。

四、考核培训工作。一是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一次调研,出一期专刊,指导年度考核工作中的一些基本政策和实际问题;在今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前,分解各单位优秀指标最高数;制定教育系统年度考核办法。二是组织公务员参加英语应用能力培训人,计算机应用能力人,并完成考核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与考核,组织中、高级计算机培训人,初级计算机培训人,完成继续教育人,电子政务培训人;组织人员参加市各类培训调学。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原创: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慰问专家活动,建立专家联系制度,做好专家的选拔工作以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对引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重视和参与引智工作的氛围,针对我县的经济发展的特点,重点加大对农业引智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三是继续完善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工作;加大聘任管理力度,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规范聘任管理;四是加快推行执业资格步伐,做好执业资格报名考试跟踪管理,逐步推行执业资格聘任管理制度;五是建立副高以上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和联系渠道;六是认真做好第二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选拔工作。

机关事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6

——同志在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培训班上的讲课提纲

同志们: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直接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在改革开放、加快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今天,计划生育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口的大量流动,对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带来了挑战;城市扩张、国企改组,对现行管理体制带来了挑战;税费改革继续深化和资金来源渠道不断减少,对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带来了挑战;深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对实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带来了挑战;相关领域法律法规体系的日趋完善,对计划生育传统管理和服务方式带来了挑战等等,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只有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依法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依法实行综合治理,才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现结合个人的学习和理解,从工作实践的角度,就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与“字”工作机制分四部分谈谈个人粗浅的认识,仅供大家参考。

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含义与基本要求

(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含义

先谈一下什么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即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责,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接受法律监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对违法失职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概念包含四个方面的要素:一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二是依法行政的依据是法律;三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对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所有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四是对违法失职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来说,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权,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依法治别人。为什么呢?因为行政权力在本质上是非平等的,是一种超越于个人之上的公共力量,具有巨大的规模效益。因此,行政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维护公共利益最有效的工具,又可能成为侵害公民个人权利最严重的方式。所以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管理计划生育事务,严格依法办事。

(二)法律的等级

“有关法律规定”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管理与执法的依据,对“有关法律规定”不能仅仅理解为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还应包括行政机关依职权和授权制定的法律规范、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方件。具体说来,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所应遵循的法律规定,按效力等级划分为:

⒈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现行宪法是年×月×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年×月×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先后在⒏⒊年和××××年进行了四次修正。

⒉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如《人口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收养法》、《母婴保健法》、《劳动法》、《继承法》等;

⒊行政法规。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包括由国务院制定和的以及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的规范性文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是由国家计生委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国家计生委的规范性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年×月×日起施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中的“三规”。

⒋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各省、区、市计划生育条例就属于地方性法规;我们省有两个:一是《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是《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

⒌规章。分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则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现行的计划生育部门规章有八个部长令,规章的名称、施行时间分别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号《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我省目前适用的计划生育地方政府规章有:

《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年省政府令第号,省计生委从去年开始着手修改,已经列入山东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

《山东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年×月×日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这些规章要求大家熟知。

⒍其他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产生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性规范行文。不一一例举了。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年×月×日由国务院印发执行。《纲要》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六项要求,基本要求必须做到,否则就不是依法行政。

⒈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义务的决定。

一是主体适格。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权的取得、职权的授权和委托要有法律依据。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法规的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机关,不得行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权。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权。而作为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机构及下属单位,即科股室或计划生育服务站等,不具有行政执法权。

二是职权法定。就是行政机关所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需有明确法律授权。职权法定对行政机关来讲,法无授权即禁止,对老百姓来讲,法无禁止即自由,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不得逾越范围和限度。行政执法应做到:事务上不越权,层级上不越权,空间上不越权。“三不越权”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及其计划生育部门十一种执法行为。那就是,行政征收行为、行政监察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受理行为、行政免除行为、行政扶助行为、行政奖励行为、行政证明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命令行为、行政批准行为、申请强制执行;另有两种法律法规虽无明确授权,但可使用的行为即:行政承诺行为、行政合同行为。

县计划生育部门行政执法的权限是:

审批权:二孩生育证的审批权;特殊情况生育申请的审核、报批权;《禁非规定》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对符合政策怀孕因其他情形终止妊娠的批准权;

征收处罚权: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法生育行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权;

监督权: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权。

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权限是: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权;二孩生育申请的审核、报批权;受委托社会抚养费征收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查验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权;协助县(区)人民政府对属地管理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权。

三是适用法律得当。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正确适用现行法律、法规,不得引用经不起行政和司法审查的、无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⒉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岐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但是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目的合法是衡量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标准。行政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但行政权力的动机、目的或手段不当仍为违法。行政,行政超越职权均属违法,行政不作为也是违法。

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对于自己可以自由裁量的行为,必须依法恰当、公正处理。所谓“自由裁量”是指计划生育法律规范未对行政管理行为进行具体、详细规定的情况下,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定范围和幅度内酌情自主决定。县级计生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有两种: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二是对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批准权。《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等。

行使自由裁量权,要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做出处理决定,做到轻重有度、公平公正。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有关违法行为时,对党员、干部或亲友采取不同的处罚尺度,甚至不予追究,这是显失公正的。

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还要贯彻“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条规定:“流动人口在一地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已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执法要合法、合理、合情。

⒊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稳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式的总称。不同的执法行为有不同的行政程序,不能用一个程序管理所有的行政行为,以省《条例》为例,涉及到的程序主要有:免费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程序、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生育二孩许可程序、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组织实施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和审验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计划生育行政复议程序、计划生育行政赔偿程序、计划生育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程序等种程序。与此相关的执法文书全部使用全省统一规范格式内容。程序合法必须做到:主要步骤不得跨越,主要顺序不得颠倒,法定形式不得变动,法定时限不得逾越。

⒋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⒌诚信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⒍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加快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与依法行政

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挑战。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人口形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的工作机制,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快更好发展的治本之策。省要求,到年底,综合改革市的所有县(区)全面建立起新的工作机制,到年底,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全面建立起新机制,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切实形成,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轨道,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的伟大事业。所以建立和完善的工作机制是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而建立工作机制,法制是保障、是前提。建立工作机制,法制是保障,机制是法制的具体化。

加快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必须首先弄清楚什么是“机制”,机制与体制、制度之间是个什么关系?“体制”实质上是指各级管理机构及其职权划分的制度;“机制”是指一个系统内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则有序运行的方式;“制度”是指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体制与机制、制度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小平同志指出,机制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计划生育机制建设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如理论创新机制、战略研究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经费投入机制等等,但工作运行机制是重中之重。我们实行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就近一个时期而言就是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这“五句话”的工作新机制,依法管理是前提,村(居)民自治是基础,优质服务是主线,政策推动是关键,综合治理是保障。下面着重对这“五句话”中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紧密关联的部分谈谈自己的看法,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一)关于依法管理。当前,各项改革都在不断地深化,尤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人口计生系统自身的改革等等,都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行政制约措施的弱化,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面临实行晚婚晚育控制难、节育措施落实难、外出躲生户追回难、计划外怀孕终止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五难”的局面,非法婚姻、非法生育、非法抱养等现象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依法管理的重点是:

⒈建立依法规范生育行为新秩序,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生育政策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核心,也是规范和调节公民生育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规范。省《条例》明确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的种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生育第二个子女。同时,条例还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间,并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生育第二个子女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要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认真搞好各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清理清查,摸清底数、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依法依纪处理,要集中力量依法查处影响较大的各类典型,要通过计生案件合议庭,集中执结一批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经过集中整治,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解决违法生育、非法抱养、隐瞒不报等违法违规现象在一些地方抬头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依法生育秩序,确保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平稳过渡。

⒉坚持“措施管用不违法、晚婚晚育一起抓”的原则,继续做好晚婚晚育工作。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关键在于抓好晚婚晚育工作。要正确处理鼓励晚婚晚育与加强依法管理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好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晚婚晚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措施管用不违法、晚婚晚育一起抓”的原则,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实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治、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搞好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措施,继续抓好晚婚晚育工作。要推广邹平县实行“关口前移、提高奖励额度、签订晚婚合同、各级一把手负总责”抓好晚婚工作的做法,对不到晚婚年龄结婚的,要跟上管理服务,签定好晚育合同,实现晚婚晚育工作的新突破,为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奠定基础。

⒊实行“链式工作法”,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链式工作法”是改现行的统计式孕情管理机制为对持证人员跟踪管理全程服务的机制,是以控制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为目的,将行政许可、村民自治、行政监督、技术服务有机融合为环环相扣的工作链。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八项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一是实行领证生育对象合同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孕情跟踪监测“盯紧守牢”包保责任制度;三是完善孕妇超检查和引产登记管理制度,四是健全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五是对非医学需要施行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者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复核审签制度;六是建立个案查处情况上报制度;七是建立中期以上不全流产、过期流产、死胎和婴儿死亡报告制度;八是建立《生育证》注销制度。同时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⒋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既是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社会必要的经济补偿,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警示和教育。从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看,征收不到位,强制执行难,恶意规避等现象普遍存在。据××××年度调查数据显示,全市社会抚养费及时征收率仅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到位率为,多数的欠缴金额未经县计划生育部门批准。一是要加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计划生育执法队伍建设,成立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大队,配备专门的车辆,形成长效机制,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解决征收执行难的问题,加大执法震慑力。二是对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坚持“加强领导、选准对象、法院支持、营造环境”的原则,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选择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拒不缴纳的富裕户或者有后台、有影响、执行后能起到震慑作用的违法生育户。将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编制成电视节目,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真正达到了执行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滨城区、无棣成立联合执法室,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征收及时;各县区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博兴、无棣县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编制成电视节目,警示干部群众,收到很好效果;邹平在全省首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成立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大队,配备了专门的车辆,工作很有成效;阳信县今年也成立了执法大队。各县区要积极探索按法定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征收难的途径,进一步协调司法部门,在计划生育合议庭的支持下,抓好以控制事实收养为重点的联合执法实践,有效地解决征收执行难的问题,加大执法震慑力。

⒌抓好“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后生育政策“双轨制”的落实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对于人口计生工作既是发展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挑战。从长远看,它将使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农村人口比重下降,改善人口的城乡结构,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从现实看,新建立的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将为严格执行现行的城乡“双轨制”生育政策带来新的矛盾。城乡居民有着不同的生育政策、奖励政策、技术服务免费政策,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保障制度执行等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如果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衔接不好,将影响生育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进而影响我市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这些问题都对增强计生干部队伍的管理服务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省关于在“一元化”户籍制度下实行“双轨制”生育政策的规定尚未出台,仍按原规定执行。但提醒大家要密切关注当地的动态,注意加强与公安、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在出台相关的政策时,要有利于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同时要充分利用这次户籍改革的契机,做好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清理工作,切实摸清人口底数,夯实基层基础,为落实省“一元化”户籍制度下实行“双轨制”生育政策规定打下基础,确保生育政策的连续性。

⒍坚持“工作下移、重心下移”,依法处理问题。各级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处理问题,确保完成责任目标。一是要着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思路,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处结初信初访。二是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解决上访老户问题。对上访老户特别是进京到省的上访老户,要加大劝返力度,在做好“人要回去”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协调力度,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对涉法案件要引导其走法律程序。三是要进一步畅通渠道。向社会公布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从源头抓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四是充分发挥工作服务于全局的作用。工作人员要突出“两手抓”,一手抓问题的处理,一手抓问题的原因分析,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水平,加大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研究,在大局中思考问题,从个性中找共性,从特殊中找一般,为整体工作服好务。

⒎要继续加大对违法行政、“三乱”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各种押金、保证金全部清退并无新的收费行为”这是省今年考核办法明文规定的考核指标;要按照要求彻底清退各类计划生育押金、保证金,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予以严肃查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推动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今年市人口计生委将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以及对群众举报的出生瞒漏报、错报的查处力度,并纳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扣分因素。对出现违法行政恶性案件、的将实施“一票否决”,并纳入重点管理。

(二)关于村(居)民自治。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关的规定。

⒈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含义。将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公共事务,纳入村民自治轨道,由村民及其代表组织村委会、计生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使村民能够依法有效地处理本村范围内的计划生育事务,直接行使计划生育民利,这种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就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这一定义包括五个要点,即村民自治制度是平台村民是主体法律法规是依据“四个民主”是途径“三个自我”是目标。通过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现村民对计划生育事务的自治、自主、自觉。这是一个很高的境界。

我们可以从三个角度来把握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民自治,首先,从法律角度看,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依法行使民利,参与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制度,计划生育是关系到全体村民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公共事务,可以也应该纳入村民自治的范围。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法律赋予群众的权利第二,从管理角度看,只有坚持群众路线,使广大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管理的主体,激励他们真正以主人的姿态参与计生事务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困扰农村计生工作的难题,提高管理效率与效果第三,从民主政治角度看,只有将计划生育纳入村民自治,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广大群众更好地行使计划生育民利。

⒉计生合同是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加强对生育过程的控制,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重要手段。《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村(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当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解决生育过程控制所有问题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有“法”反而“没法儿”,没“法”还有点“法儿”的问题,当前比较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计划生育合同管理达到对生育过程管理的目的。

计划生育合同,就是村(居)民委员会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已婚育龄夫妇之间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通过协议,达成共识,规范双方的行为,从而达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民自治的目的。签订合同群众自愿是基础,“自愿、平等、协商”是原则,政府部门加强监督是关键。签订合同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就应该逐步淡化合同中带有行政色彩的成份,更多地体现村(居)民委员会与群众签订的带有自治性质的合同;在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乡村,完全不允许运用带有行政色彩的合同,难以做到。各县区可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服务既要体现管理,又要维护计生工作的正常秩序。

要注意抓好合同的落实。据统计,全市已同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多万份,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签订合同至今,总起来看,合同发挥的效力以及所起的作用都不够理想,说句不算为过的话,基本上是一纸空文,流于形式。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和原因,一是村委会在执行上不够坚强有力;二是我们加强监督指导这个关键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希望各县区、各乡镇今后在发挥合同的作用上多下功夫,抓好典型。到年底,每个县区都要抓出运用合同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典型案例。

为了增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扩大宣传效果,引导群众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计划生育合同实行司法公证。要加强同司法部门的协调,尽量减低公证费,减轻基层的压力。

(三)关于优质服务。

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含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最大多数育龄群众需求而进行的计划生育综合实践活动。内涵主要有点:①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满足最大多数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等方面的需求。②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而开展的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服务。③其工作目标是既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又能满足群众需求、促进人口与社会的全面发展。④其评价标准是广大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

⒉关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重点谈一下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不仅是广大育龄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公民对避孕方法所享有的权利。知情选择的关键是知情,实质是安全、有效、适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同时第三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这就说明,第一,知情选择是公民的权利。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能说因为我这里特殊,不开展知情选择。我们不能只从如何有利于管理的角度去看问题,而应该从维权的角度去理解。第二,知情选择不是放任自流。知情选择的实质,是改过去强制性的“一刀切”为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的、以知情为前提的、选择适宜自身身体条件的、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放任自流下的知情选择形成意外妊娠,既不是安全有效,更不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知情选择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来讲,实质上是工作标准更高了,作风更深入细致了。

各级政府及其计生部门在知情选择问题上,至少应承担四个方面的责任:一是知情教育的责任。必须对群众进行知情教育,使其知道各种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和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二是指导育龄群众知情选择的责任。指导工作是否有效,就看你能否指导育龄群众在知情后仍然自愿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只要知情教育到位,指导到位,群众最终还是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所以,知情选择并不是政府不负任何责任,让群众自由选择,而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在群众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经过比较后自主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三是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责任。当群众选择了一种避孕措施后,计生部门应该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技术规范、保证让群众在选择措施后不因服务不到位导致避孕措施失败,给身心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四是加强随访的责任。这是知情选择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环节。要通过加强随访服务,把工作做在孕前,避免意外妊娠的发生。所以,同样是讲知情选择、同样是讲创造条件,所包含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从维权的角度出发,更多地尊重群众行使知情选择的权利,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会认真指导、积极帮助群众自主选择合适的避孕措施,自然也会得到群众的拥护。

总之在知情选择上:教育是基础,知情是前提,指导是关键,首选是长效,满意是目标。要做到“五好”:上好知情选择课,检查好身体,做好面对面指导,签好选择协议书,搞好术后随访服务。

(四)关于政策推动。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重在法定奖励、免费政策的兑现落实。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是计划生育立法追求的重要目标。省《条例》对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落实渠道作了明确规定,我市大力实施“三个一”推进计划(一个政策暖人心、一个帮扶助脱贫、一个保障到终身),加快建立健全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成效显著,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经济条件较差的乡村,还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得不到落实;二是城镇失业人员、破产企业、民营股份制企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不到位;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在一部分现居住地未纳入财政预算,致使依法享有的免费权利得不到落实;四是由于全国统一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老《条例》中加发的退休金难以纳入养老保险列支渠道,改为“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但停产、未停产、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的养老补助仍难以兑现。如何用发展的办法妥善解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奖励、免费政策的落实,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树立法律的权威性,这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奖励落实途径和渠道探讨。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乡镇财政统筹,县级财政补贴,同时积极争取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切实解决基层和农民群众负担;对下岗、失业职工、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按照“属地管理、费随税走”的原则,采取市县两级财政统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停产、半停产、破产企业无力承担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按照“费随税走”原则,由所在地政府承担;凡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内退、协保、下岗、离岗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用人单位负责;经劳动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后又被用人单位招用、雇用的,由新的用人单位负责;被个体私营业主雇用的,由私营个体业主负责;失业后未被用人单位雇用至退休时仍属失业人员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确认并出具证明,由市、区财政分级承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费和技术服务免费应当纳入现居住地财政预算。《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有关问题的实行意见》(滨政发〔〕号)明确规定破产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可作为破产债权对待。各县区要积极探讨,企业宣布破产前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经费纳入企业成本核算。与此同时,要建立完善公共财政投入制度,落实奖励政策的监督检查制度、相关部门综合协调制度和法定代表人责任追究制度,以使奖励政策落实环环相扣,责任明确,切实到位。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注重“严管重罚”向“以奖代罚”转变。

(五)关于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关键是要依法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口问题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各个部门的工作、各项事业的发展,都与人口问题密切相关。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绝不是给计生部门帮忙,而是部门之间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关系。要加强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社会经济政策和人口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的综合协调,加大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国策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份内的事情,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计生部门要打破自我封闭的状态,善于主动上门协调,坚持从源头上介入,通过联合调研、联合发文、联合开会、联合检查等形式,推进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关键是各级党政领导重视,部门尽职到位。计划生育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施治。《人口法》和省《条例》从四个方面对综合治理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规定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即“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二是明确规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法定责任。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承担项职责。相关部门要从本部门的职能出发,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依法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实行单位负责人责任制,既要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又要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明确规定了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企事业单位主要是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责任制,对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奖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社会团体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推行村(居)民自治,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是明确了关于综合治理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维护公民权益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真正从体制、机制上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条例》还规定,对于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通过不断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将考核重点放在人口问题综合治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根治薄弱环节上,将考核方法调整到查下评上、群众印证、公开透明上,将考核目的定位在客观评价党委政府政绩,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上。

三、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是十分危险的。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是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保证。

(一)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并落实执法公示制、有奖举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等;加强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大行政法制监督力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并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的、不当的行政决定要坚决予以撤销或者变更;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和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决定的申诉、检查、检举制度,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公开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监督办法,增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透明度,使群众有效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努力提高服务公众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大力开展“万名群众评行风”和“下级评议上级”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开展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听取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建言献策,提高我们的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建立人口安全预警机制,建立起人口信息旬调度、月报告、季通报、半年一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内部通报等形式及时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呼吁全社会关注人口问题,接受公众监督。

四、加强领导,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是一项带有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制度性的工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事关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大局。各级计生部门的负责同志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必须始终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科学、严谨、求实的作风,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责任重于泰山。要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领导责任制。各级计划生育执法机关的行政首长要将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和督导,加大行政执法的人、财、物的投入,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保证本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要加强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人民观念、法律至上观念和职权法定观念,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种”新的管理理念,即树立以民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实现从管制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变;树立公开透明的管理理念,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树立诚实信用的管理理念,努力做到谨慎、理性地行使权力,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水平;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管理理念,克服权力的随意性和独断专行,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县乡行政执法队伍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加强这支队伍建设尤为重要。要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把好队伍入口关,抓好公务员的法制培训、持证上岗,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承担起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任。

各级计生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干事创业,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努力开创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新局面,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