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范例6篇

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范文1

20XX年以来,市城管局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机关工委的精心指导下,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以“党建+”为载体,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

1.认真加强党建工作部署。年初,我局召开全体党大会,对今年的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后,印发了《20XX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组织领导上,做到了“四个明确”,即:明确中央、省委、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要求;明确全市党建活动的总体安排、方法步骤;明确本级党委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教育目的;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落实措施上,做到了“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保证了党建活动的扎实推进。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我局印发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建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身上。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指导、督查党建工作。同时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联系一个党支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通过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构建起了上下同心、齐抓党建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强化学习教育,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在“学”上深化拓展。为抓细抓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年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和具体的方法措施,并要求每员党员根据自身工作和学习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撰写学习笔记。以理论中心学习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为主要形式,相继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思笃行。二是在“做”上聚力用功。我局始终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边学边做、边查边改,印发了《关于征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意见建议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内重点对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党组织、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对如何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形成整改工作台账,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工作中落实销号整改。

2.认真学习市委总体发展思路。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及时召开党委会学习传达,要求各党支部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和日程安排,指定各党支部书记为专题党课辅导员,做好支部会议通知等事项,提升学习质量,确保党员学习参会率和学习效果。二是开展好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会。各党支部均召开了一次学习贯彻市委总体发展思路专题党员研讨会。各党员根据自身岗位,结合实际都做了发言。通过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学习心得,不断提升学习效果,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分管党委委员讲好党课。在党支部学习中,各党委委员在分管口的党支部都进行了领学、导学一次,开展专题党课辅导,进一步深入解读市委总体发展思路,引导党员融入到市委总体发展思路中来。四是全体党员写好心得体会。在党支部学习的同时,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学习,既从总体思想上领会市委总体发展思路,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切实从指导实际工作上出发,从如何以实际行动推进市委总体发展思路上作出承诺。

3.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精神的热潮。10月18日上午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我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开幕式盛况,认真聆听所作的工作报告。

观看结束后,局党委书记、局长XX就进一步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党的精神进行了部署。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大会精神,把大会精神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指南和精神指导。局属各单位要通过学习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党中央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和预防腐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三、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1.积极开展党内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党员义务献血、义务劳动等一系列健康、文明的党支部活动,丰富了党员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了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喜迎,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在“七一”期间,举办了“喜迎、做合格党员”的全市城管系统文艺汇演,邀请办事处居委会干部、城管工作人员家属和部分服务对象观看演出,向社会各界进一步展现我市城管人团结、开拓、拼搏、奉献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得到了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健全完善党内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促进党建工作上水平,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等各项党内基本制度,做到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使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3.规范党员管理工作。坚持按照党员标准和发展程序,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先进分子吸纳到党内来,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的活力。建立党员档案,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要求对党费缴纳标准进行核准,认真组织、督促党员按期缴纳党费,及时汇总上缴,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了党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廉洁从政情况作为对工作考核、评优评先、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为载体,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典型案例,时刻敲响警钟,筑牢思想防线。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层层签订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范文2

一、基本做法

1、规范工作制度,坚持“一把手”汇报。

制订规范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是保证开好“汇报会”的前提。在“汇报会”运行初期,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制定了《市委领导听取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会议规程》,对“汇报会”的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和基本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在确定汇报单位上,根据每次“汇报会”的主题,按照工作特点、性质相近,有利于互相交流,有利于市委领导实施有针对性的指导的原则,每次确定6至8个单位作为汇报单位;在会议对象上,始终坚持请各汇报单位的“一把手”亲自向市委领导汇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安排机关党组织专兼职副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参加旁听,同时邀请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针对个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较多、难推动的单位,我们还邀请其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参加会议;在汇报内容上,既要汇报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也要讲存在的问题,还要汇报下一步整改的方向和措施。

2、加强双向沟通,抓好会议四个环节。

—是确定“汇报会”形式、主题前,与市委领导充分沟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每年年初,工委都专题研究本年度“汇报会”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每次“汇报会”的大体时间、地点,汇报的主题、形式,具体的汇报单位。方案制定后上报市委领导审定,并根据市委领导的意见进行调整,使全年的“汇报会”工作有规划、有目标,又切合市委的中心工作。

二是“汇报会”召开前,与汇报单位加强沟通,充分做好会议准备工作。首先,在确定汇报单位、会议形式、内容的前提下,一般提前一个月召开汇报单位参加的预备会,布置有关会议的汇报材料及会务工作,以便汇报单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其次,预备会后认真做好会前调研,由工委组织若干个小组分别深入汇报单位逐个调研,其内容主要包括:汇报单位机关党组织基本情况、机关党建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整改的意见、建议,并形成文字材料,为市委领导指导工作和工委在会上通报情况提供依据;再次,对汇报单位的汇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特别是对一些单位只报喜不报忧的情况,我们逐个交换意见,帮助分析存在的问题,使汇报材料真实反映汇报单位的情况。

三是“汇报会”上加强双向沟通,面对面交流,形成共识。在各单位主要领导分别汇报的基础上,机关工委通报各汇报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各汇报单位提出对工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工委领导现场解答,沟通情况,统一思想;最后,市委领导讲话,就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出要求,并限期落实。

四是“汇报会”后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保证“汇报会”取得实效,关键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每次“汇报会”上工委对各汇报单位分别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各汇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在会后两周内做出书面反馈。工委对各汇报单位的整改措施进行通报,并报送市委领导。为加大整改力度,工委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健全“汇报会”工作资料,对每个汇报单位都建立“一本帐”,把督促整改与检查、评优工作相结合,与推动经常性的工作相结合,促使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会议质量。

首先,在汇报单位的安排上坚持循序渐进,点面结合。“汇报会”运行初期,我们不定期组织,主要是安排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汇报;随后每月组织一次,每次分系统安排汇报单位,把市直96个单位全部轮流一遍,使市委领导对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在组织第一轮普遍汇报的基础上,我们明确了以典型引路,带中间、促后进的思路,开始了第二轮“汇报会”,将每月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每次汇报单位安排好、中、差三个层次,把会场设在典型单位,每次安排1至2个先进单位作经验介绍,其他汇报单位主要领导即席发言,主要汇报第一轮“汇报会”以来整改情况,并联系先进单位经验谈感受、找差距、讲对策,使“汇报会”更具有直接性、针对性,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从**年开始,“汇报会”进入了第三轮,每次会议确定一个主题,根据主题组织不同类型单位作为汇报单位。

其次,在汇报内容上突出时效性和针对性。“汇报会”始终结合每个时期市委的中心工作,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主要目的。**年以来,内容上突出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每个季度安排不同主题的“汇报会”:围绕机构改革,如何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机构改革后新组建机关党组织的单位,如何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以福州市“再掀闽江开放潮”为中心,如何提高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的能力;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效能为目标,如何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

第三,组织形式上突出实效性和灵活性。在完成第一轮把汇报单位请上来向市委领导面对面汇报的基础上,从第二轮开始拓展为会议与现场学习考察相结合,把会场设在先进单位,由他们提供一整套的党建资料、本单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生活手册》、党建活动室等作为市委领导现场检查和会议学习参观的内容.丰富了会议形式和内容。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的单位主要领导虽然到会汇报。但只是念一念准备好的汇报稿,对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深刻的思考。为此,我们把汇报形式改为汇报单位主要领导脱稿即席发言,促使其深入研究,加强思考。**年春节刚过,我们组织了一场汇报会,市委领导在工委领导陪同下先后对6个汇报单位逐一走访检查、听取汇报,并看望党务干部.使党务工作者感受到市委的关心和支持,也丰富了“汇报会”的形式。

二、主要成效

建立起市委领导与市直部门主要领导面对面共商机关党建的新机制,形成了市委与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工委与机关党组织联动抓党建的态势。从“汇报会”的特点看,它为市委领导直接了解、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直接向市委领导汇报工作提供了面对面的交流机会,是市委领导与市直部门领导共商机关党建工作的对话,其影响力大,解决问题力度也大。如:市农口原机关党建工作相对滞后,在第一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中,没有一个单位申报。为此,我们召开了市农口专场汇报会,并请分管农口的市政府副市长参加。这位副市长听取汇报和机关工委对农口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情况通报后,震动很大,当即对农口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严肃的批评;会后专门组织一次会议听取农口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农口各单位党组(党委)按照中央《条例》要求,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工作指导,明确规定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水电局把创建“五好”支部工作与奖惩挂钩,评不上“五好”支部的支部书记不能评优;市农业局党委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形势分析会。由于各单位加强领导,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农口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在第二届“创先”评选中,市农业局被市委列为表扬单位。

增强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机关党的建设的责任意识,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以“汇报会”形式来增强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抓党建的意识,促进机关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是实行“汇报会”制度的最终目的。从“汇报会”的整个过程看,无论是汇报稿的审定、会上的发言,还是研究整改的措施,绝大部分单位主要领导都做到亲自过问,积极协调,以实际行动来重视、关心、支持机关党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有关做法,市直机关工委制定并提请市委转发了《关于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机关党的建设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并通过“汇报会”检查、督促、推动《责任制》的落实。目前,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逐步规范、到位,以单位党组(党委)为主要责任的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明显得到强化,创建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形成良好的态势。

树立起机关党的工作服务经济中心的观念,增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一方面,工委在市委领导的指导下,每次“汇报会”的会议主题都围绕市委当前的中心工作来确定,也使工委一个阶段的工作结合市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另一方面,各部门主要领导在汇报工作时都把党的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汇报,检查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在业务中心工作中发挥的作用,避免就工作汇报工作,就党建汇报党建;市委领导在每次“汇报会”上听取汇报后,都对机关党建工作如何围绕中心工作,做出指导,提出要求.使各部门主要领导增强“两手抓”和围绕中心抓党建的意识,在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中,注意围绕中心赋予机关党组织任务,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从而使机关党组织叫得响、推得动、树立起威信,增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

机关党组织职能不到位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地促进了中央《条例》的落实。“汇报会”后抓整改的过程,也是加大贯彻落实中央《条例》的力度的过程。各单位普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历次“汇报会”汇报单位整改情况反馈率达100%。各单位党组(党委)普遍制定了贯彻中央《条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定、办法或细则,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得到落实,一些单位机关党组织专兼职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有关会议、参与干部考核、机关党务干部配备、党建经费等久拖未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从而也激发了机关党务干部的工作热情,促进了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启示

启示之一:坚持主要领导汇报,是开好“汇报会”的关键。“汇报会”具有直接性、针对性和双向性的特点,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会、部署会,必须确立以增强主要领导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为目的,以协调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问题为方向,以检查、督促、跟踪为手段,以既务虚又务实的态度为会风的工作思路,必须始终坚持请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并作为一条硬性规定,这样才能达到目的。

启示之二:做好会前调研工作,是提高“汇报会”质量的重点环节。对汇报单位开展调研,找准存在的问题,是会前准备工作的核心。调研情况是工委在“汇报会”上通报各单们机关党建情况的依据,是为市委领导掌握汇报单位机关党建情况提供的第一手材料,也是汇报单位今后整改工作的方向。因此.一定要三成绩讲到,问题讲透,实事求是,令人信服。特别是对存在主二题抓住抓准,条分缕析,做到言之有物、言必有据、有的放矢:

启示之三:注重会后整改工作,是“汇报会”取得实效的保证。一次成功的会议,不仅要有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充实的会议内容和完备的会场服务工作,而且要有高质量的会后工作.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每一次“汇报会”后,必须把精力放在督促整改上,以确保“汇报会”取得实效。综合汇报单位整改反馈内容,一般都具有制度性、规定性和时间性特点,是一个抓落实的过程。同时,高质量的会后整改也丰满和完善了”汇报会”系统工作。

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范文3

根据《关于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转化,规范党员发展各项程序,强化基础党务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政局党委共有党员77名,2012年完成第四次党委换届后,共有党委委员11人,下设4个支部,其中,局机关支部有党员41名、离退休支部23名、殡仪馆支部7名、康复医院支部6名。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组织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基础党务工作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从发展程序上进行自查;二是从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上进行自查;三是从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上自查。根据通知精神我局自查了各党支部党员档案材料,认真查阅了每位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是否规范和完善;重点检查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二是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材料整理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

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对发展对象期限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党员发展工作在基层党组织中的重要地位,让党组织负责人清楚认识到党员发展工作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中心位置。

(二)抓关键。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为此,党委要求对各支部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同时,要把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加大培养力度,把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自学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党建水平,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三)严把“入口关”。 即: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关。本人不提出入党申请的不发展,党的基础知识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杜绝不成熟对象进入党员队伍的现象。

(四)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委、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通过交流谈心、外调政审等方式,全面考察和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社会关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形成综合政审材料,避免把不合格人选纳入发展党员的对象。

(五)严把“民主关”。发展党员工作中,根据相关要求,召开支委会议集体研究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每个会议都记录完整,会议流程都合乎规定。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支部都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支部通过的决议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也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六)强化教育,严把“培训关”,真正做到培训一个提高一个。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程》等,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同时严格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范文4

必须将开会时间通知到全体党员,最少不能少于一半党员参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1、关于村(居)流出党员参会问题:各村(居)书记要统筹安排好人员,村(居)支委成员必须主动与流出党员取得联系,做好三件事:一是告知其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要求其回来参会;对确实难以回来参会的,要求其履行请假手续,可以书面请假,也可以电话请假;电话请假必须要由联系人做好记录,注明请假人、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同时还需要求其再发一条信息请假说明情况,在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请假条格式见附件1)。二是与其谈心谈话,征求其对支委班子及其他党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必须做好纸质记录,有条件的还要作录音记录,纸质记录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录音记录存村(居)电脑留档。三是若流出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其到流入地党组织将流入地党组织所作的点评和民主测评情况复印好并邮寄回来,以便作民主评议党员参考依据。

2、关于居住在外地的党员参会问题:村(居)支委成员必须主动与流出党员取得联系,一是告知其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要求其回来参会;对确实难以回来参会的,要求其履行请假手续,可以书面请假,也可以电话请假;电话请假必须要由联系人做好记录,注明请假人、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同时还需要求其再发一条信息请假说明情况,在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请假条格式见附件1)。二是与其谈心谈话,征求其对支委班子及其他党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必须做好纸质记录,有条件的还要作录音记录,纸质记录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录音记录存村(居)电脑留档。

3、关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参会问题:一是村(居)支委成员要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进行谈心谈话,听取其对支委成员及其他党员的意见建议,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由上门走访的支委成员记录在案,并报党支部汇总。二是对确实难以参会的党员,必须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可由上门走访的支委成员填好并向其说明后,请其签字确认,请假手续会前报党支部书记汇总。请假条见附件2。

二、关于分设党小组问题

在家确定可以参会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要分设党小组。

1、分设党小组的党员数确定。各活动单位要在会前根据与在外党员的联系情况,确定本单位能够参会的党员数后,再分设党小组,原则上一个党小组由10名左右党员组成,每个党小组必须要有一名支委成员。

2、各活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参会的党员情况,对党员分类,重点党员要重点关注,重点谈心谈话,最好将一些重点党员分在同一小组,并由镇指导领导和支部书记参与主持指导。

3、镇领导、干部、“三送”党员队长(队员)要全程参与并主持指导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不是党员的队长(队员)要请示单位明确一名党员队员参与。

三、关于学习问题

1、集中谈心谈话前要组织全体参会党员集中学习,书面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观看焦点访谈栏目的专题片《一次红脸出汗的民主生活会》、赣州电视台专题片《一场心灵的洗礼,一次党性的升华--史文清全程指导兴国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和《直面思想的交锋,触及灵魂的洗礼--史文清指导兴国县埠头乡党政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

2、参加学习的人员为通知到位的参会党员,由支部书记主持,镇指导组、党员“三送”队长(队员)要加强指导。

3、支部书记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情况(包括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情况)。

4、要组织知识考试(开卷考试),考试后由活动单位将试卷收回留存。

四、关于谈心谈话问题

1、会前组织集中谈心谈话,镇领导、干部、“三送”党员队长(队员)要按照党小组的安排,主持指导本党小组的谈心谈话,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定,可以在晚上,也可以在白天。主持人要把控好局面,提醒党员要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问题,又要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对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坦诚接受,不能翻旧帐,搞人身攻击,说什么都不能生气,不能乱开炮,要本着善意提醒的态度批评人,既要有辣味,又不能过头,引导党员重点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提出批评意见,可以从平时支持村里工作、生活当中来找意见,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主持人要及时制止,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总之要把握一个原则,既要让党员充分发挥,又不能跳出了框框。记录人员要对谈心谈话作好记录,填写好《党员谈心谈话评价意见记录卡》(见附件3)。

2、党支部书记要与支委委员、党员村干部、党小组长、重点党员逐个谈心;支委委员互相之间、支委委员与党小组长和所包片重点党员要逐个谈心。

3、重点党员要重点谈。对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上有情绪、对村干部有怨气或者不履行党员义务,甚至出现上访的党员,要由指导领导或指导干部或支部书记重点对其谈心谈话。

4、谈心谈话之后形成的相互批评意见要与组织生活会上的意见一致。

五、关于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问题

1、镇指导人员要做好以下四件事:一是指导并主持好会议,确保会议有序召开。二是做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三是将党小组开展自评和互评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党支部汇总。四是对会议进行照像,并报党支部留存。

2、会议召开时间:可以同时召开,也可以先后召开,可以晚上召开,也可以白天召开,但必须要在观看了三个视频之后、支委会议(即第二阶段会议)前全部开完。

3、会议主持:镇指导组,包括镇领导、干部、党“三送”党员队长(队员)。

4、会议议程:

(1)主持人就党员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提出要求。

(2)党小组长带头作自我批评,其他与会党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待与会党员批评结束后,党小组长作表态发言。其他党员按照以上要求,依次开展自我批评,接受其他党员批评意见并作表态发言。

(3)党员自评与互评结束以后,由党小组长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

(4)对村党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征求本党小组党员的批评意见,对村党支部的批评意见由党小组长负责记录汇总,并报村党支部。

(5)开展党员民主测评(党员村干部不列入本次测评对象)。测评前由主持人就党员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说明,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经查处的违纪的党员(在处分期内)一定要提醒填差,测评结束后,由专人将测评表收回,并交党支部统一汇总。(测评表见附件4)

六、关于召开党支部支委会议问题

1、参加与列席人员:支部全体支委成员、“三送”工作队下派副书记、非支委的党员村干部、党小组长、镇指导人员、3名群众代表。

2、主持:镇指导组领导(仙济岩、新黄、、共和村除外),仙济岩村由县委副书记张琳同志主持,新黄村由县法院院长兰业福同志主持,村由镇党委书记李泽荣同志主持,共和村由镇政府康斌斌同志主持。

3、会议议程:

(1)主持人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三送”工作队下派副书记、其他支委成员依次对其提出批评,待批评结束后,作表态发言。依此类推,逐个开展自我批评与批评,并作表态发言。

(3)主持人对支委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逐个进行点评。

七、关于召开党员大会问题

1、召开时间:支委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时间尽量安排紧凑。

2、参会人员:支部全体支委成员、“三送”党员队长(队员)支部全体党员、镇指导人员、3名群众代表。

3、主持:支委会议的主持人继续主持。

4、会议议程:

(1)党支部书记作支部班子对照检查。

(2)各党小组长代表本小组对村党支部提出批评意见。

(3)“三送”工作队党员同志点评。

(4)县委督导组或镇指导领导点评。

(5)镇指导领导讲话,主要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等方面提出要求。

(6)组织全体党员、列席群众代表和“三送”工作队党员同志对党员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由主持人就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说明,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结束后,由专人将测评表收回,并交党支部统一汇总保存。

(7)支部书记就如何贯彻落实与会指导同志的指导意见,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支部建设,进行表态发言。

八、关于评议党员问题

结合平时表现,由村支部按照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会议测评情况,统一评定等次后向党员个人通报,共分四个等次,依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九、关于材料准备

1、活动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或发言提纲:

(1)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2)支委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3)党小组长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情况;

(4)支部书记表态发言材料;

(5)支委成员之间互相批评意见;

以上五个材料必须要由镇指导组领导审核同意。

(6)两种党员民主测评表,一种是对普通党员的,一种是对党员村干部的;

(7)谈心谈话意见汇总材料。

2、指导组需要准备的材料或讲话提纲:

(1)会前集中谈心谈话、重点谈心谈话的提醒讲话提纲;

(2)对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提出要求讲话;

(3)对支委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对支委会议支委委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逐个点评材料;

(5)党员大会点评材料;

(6)党员大会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等方面提出要求材料;

(7)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主持词。

十、其他要求

1、认真把握要求,做到五个“不准”。一是没有全部通知党员到位的活动单位不准开会;二是谈心谈话不到位的不准开会;三是村料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不准开;四是把控不住局面的不准开,要把问题谈透、解决好才可开;五是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三送”队长(队员)、村支委没有下去工作、解决问题的不准开。

2、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会议方案。各活动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会议方案,并严格按照指导安排逐级上报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准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时间由各位领导牵头,结合自己所指导的单位,统筹安排好时间,确定好会议方案,原则上会议方案要在会议召开前10天确定并上报审批,务必确保每个指导单位都要参加,并将审批表统一于8月3日前报镇活动办。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审批表见附件5。

3、认真审核材料,做到分工负责。全体镇领导要按照指导安排,严格审核所联系指导单位的五个材料,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部支委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小组长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情况、支部书记表态发言材料、支委委员互相批评意见,严防各单位材料一个样、问题一般化、措施虚浮化,班子和个人的对照填写审核流程单上报逐级审核(见附件6),必须逐级审核签字。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可不需太复杂,可分三大点写,第一大点写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罗列出来问题表现和事例即可,第二大点写原因分析,第三大点写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支委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对支委委员的批评意见可直接罗列问题表现及事例,要紧贴工作来写,结合三年任期目标、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班子配备情况、村干部管理、干部作风、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等方面来撰写,做到有表现、有事例。

4、充分准备学习资料。镇活动办要根据学习的内容,充分作好学习资料的准备,书面印发文字学习资料,视频学习资料要刻录好光盘。活动单位要统一印制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委委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表态发言材料、指导领导点评材料、支委会议、党员大会主持词等几个材料并发至参会人员,同时注意所有会议材料不得外传,会后要及时收回已下发的材料。

5、符合农村实际,接得到地气。会上发言要讲当地土话,讲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拉近与农村的距离;材料要多写农村歇后语,让老百姓看得懂,坚决防止机关化、八股文。

6、坚持分类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将所有活动单位分为情况复杂与良好,对情况复杂的要重点指导,认真谨慎分设党小组,将有关人员科学合理分隔开,避免矛盾不可控。镇指导人员要重点参与并指导,支部书记要加强向指导人员的汇报沟通,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并采取措施。对出了问题的单位,按照指导安排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7、加强宣传,妥善保管资料。会前要向党员多宣传,营造氛围,争取更多的党员参与。会中要注意影像资料的采集,安排好人员拍照。会后要及时收集好相关影像资料和文字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留存,并注意保密。

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一)各考核组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各室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范文6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

发展党员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为严格按照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形成严把党员“入口”的正常机制,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为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现就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只有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指导,才能切实改变那种“年初不知道、年终看报表”的被动局面,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科学性。在指导思想上,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均衡发展、适度增长”、“适当控制数量”的原则;在科学管理上,要正确处理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达到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辩证统一,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

1、按需设置党员岗位,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由各基层党组织从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一定时期内各工作岗位上所需党员的数量,以及在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有的条件要求,即设置党员岗位。然后根据党员需求与党员队伍现状之间的差距,制定出较为切合实际的发展党员三年或五年规划,用于指导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

2、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建立定期报表制度等形式,积累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所需要的数据,在每年十二月份按有关要求提出下一年度的发展党员计划,并逐级上报。县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工委)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在综合平衡、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县发展党员计划。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突出发展重点。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发展党员的重点应放在农村、企业生产一线,以及党的力量薄弱又长期没有发展党员的地方和单位。乡(镇)党委要重点抓好村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农民党员要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确保村党支部每3年至少要发展1名以上党员,要注意在农村致富能人中发展新党员,切实解决好无党员村民小组的问题;县经贸委、林业局党委要重点抓好所属企业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企业生产一线党员要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县公安局党委要重点抓好基层分局(所、队)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县直属机关工委要重点抓好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4、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今后,发展新党员,在文化程度上,农村党员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其中高中以上的要占5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在年龄上,全县35岁以下的要求达到70%以上;女党员要求达到23%--25%。

5、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

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

发展党员工作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和手续,大体上要经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发展手续、预备党员教育转正四个阶段。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表,在5天内报上级党委(工委)审查备案(设有党总支先报总支委员会审查同意,下同);

4、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对党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如无不同意见,备案登记后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5、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培养联系人。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

2、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3、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党支部对已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在5天内将发展对象在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形成的有关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查备案。

5、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名单和有关材料经审查同意后,向党支部下发《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入党志愿书》。

6、党支部按《江西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7、基层党委(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短期集中培训。

(三)履行发展手续

1、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容。

3、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自然情况、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情况。

5、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

6、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按时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在5天内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批。

7、基层党委(工委)组织委员接到党支部送审的入党材料后,先进行初审,并在10天内报县委组织员办进行预审。

8、县委组织员办对基层党委(工委)上报的入党材料在15天内完成预审,安排与发展对象谈话的人员和时间。

9、县委组织员办会同基层党委(工委)派出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

10、县委组织员办研究审定发展对象,并向基层党委(工委)下发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审核意见通知。

11、基层党委(工委)召开党委会审批新党员,并向党支部下发《新党员审批通知书》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同时,向县委组织员办报告审批结果。

(四)预备党员教育转正

1、党支部派人与新党员谈话,并指导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基层党委(工委)或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3、预备党员每季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4、党支部每季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一次,并将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6、党支部在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7、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可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时填写对预备党员的转正决议,并在7天内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批。

8、基层党委(工委)召开党委会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进行审批,并向党支部下发审批预备党员通知,同时向县委组织员办报告审批结果。

9、基层党委(工委)将批准转正的党员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工委)保存。

三、规范形成发展党员档案材料

发展党员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要符合规定要求,做到真实、规范。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和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容必须由申请人亲笔撰写或填写(个别文化较低,填写确有困难的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申请人的口述内容填写,除本人签名盖章外,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申请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入党介绍人意见,谈话人意见应分别由介绍人、谈话人填写并签字。政审材料要符合规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是党员档案的重要材料,要严格按要求、规定认真填写,切忌马虎草率,做到“一全二清三准”。“全”就是所有栏目要填齐全,不能遗漏。“清”,就是书写要工整清楚,不得潦草涂改,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填写。“准”就是填写年龄、文化、简历、奖惩及党组织意见要准确、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凡填写不规范的要重填;错填、虚填的要改正;隐瞒和伪造的要严肃处理。

四、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员“入口”质量。

1、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各基层党委(工委)每年至少研究二次以上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安排,制定工作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典型经验。

2、建立入党材料管理制度。党支部要指定专人收集保管申请入党人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基层党委(工委)要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员入党材料的归档工作,对无人事档案的党员入党材料要用专门的党员档案柜长期保存。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各基层党委(工委)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要求每名入党积极分子人手要有一本《》和《入党培训教材》,要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的集中培训,组织发展对象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并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县委组织员办会同基层党委(工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达不到要求的暂缓审批。

4、发展党员审批制度。审批前各基层党委(工委)必须派出人员到发展对象所在单位查阅有关材料、记录,找有关人员了解,与发展对象谈话。每个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基层党委(工委)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在支部讨论通过后三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