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计划范例6篇

招投标工作计划

招投标工作计划范文1

一、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贯彻党的十精神上求实效

1、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学习征文等多种形式抓好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遵守,把学习教育作为机关党组织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作为党员培训的必备课程。把学习贯彻十精神同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推动工作。

2.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制度。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集体学习计划,坚持主要负责人上党课制度,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研讨相结合,积极参加省招标局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课题研究,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3.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学习能力和知识素养为重点,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机关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二、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求实效

4.紧扣大局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找准机关党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按照十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党新要求,把服务群众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根本价值导向,在为中心工作和大局工作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机关服务基层活动,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5.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四走遍、四推动”活动。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帮助解决结对共建村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焦点、难点问题。

6.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申报第七届市直文明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和国防教育,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三、强化廉洁型党组织建设,在改进作风永葆纯洁上求实效

7.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二十条”,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坚持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务求取得实效。

招投标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水利水电 工程 招标管理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我国的招标投标活动已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作为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各环节管理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择优确定中标人,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一、工程招标的重要意义

工程招标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开展招标,有利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以合理价格确定中标人,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受控;杜绝暗箱操作,规避工程腐败风险;招标人的投资、造价控制更加主动。

二、工程招标的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水利水电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通常由国有大型企业作为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实施,应当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招标。

三、工程招标规模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工程招标的组织方式

(1)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3)作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于项目复杂,涉及因素众多,组织招标工作涉及的专业较多,要求招标机构具有极强的综合实力。因此,目前国内招标人通常直接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或与设计单位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组织招标文件评审、招标、评标等全过程工作,即确保了招标工作的可靠性,又通过全程参与的方式,提高了招标人对建设项目管理的效率。

五、招标监督

根据《招标投标法》,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目前,一些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为保证招标工作的规范性,还根据《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成立招标监督部门,建立健全招标监督机制、管制制度,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招标、评标、决标等各环节的规范进行,较好的维护了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六、工程招标的重点环节及管理

工程招标的组织管理,就是要按照即定的工程总进度目标,制定可行的招标计划,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招标管理制度对招标各环节工作进行控制,确保招标效率和质量,满足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目标要求。重点应抓好以下环节。

(一)制定分标方案,指导工程招标

分标方案是工程招标的指导性文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通常由于设计进度、承包人能力等因素,很难通过一次招标即完成施工单位、供应商等承包人的选择工作。实践中,需要根据工程规模、总进度计划、设计深化进度、工程专业特性、施工干扰、协调管理难易程度、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和能力等因素,遵循分标大小适中、规模效应等原则,进行分标方案制定,有计划的开展招标工作。

(二)编制招标计划,稳步推进

招标人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施工总进度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统筹兼顾,编制可行的分年度招标计划,明确招标项目各主要环节的时点要求、年度投资计划额等关键指标。

招标计划经审定后,作为招标人推进招标工作和设计提供技术供应的行动指南,招标人应有专业部门或专业人员负责组织落实。招标计划合理与否、能否实施,直接关系着工程招标和工程总进度计划、节点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并最终影响投资控制。

(三)精心策划,做好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提高招标质量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的核心和载体。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对造价较大的单个招标项目(特别是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还应编制招标设计,以深化设计,降低投资控制及合同执行风险。

招标文件的编制,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合理选择招标文件示范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目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要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成熟的行业示范文件。招标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专业特性、管理要求等,对通用条款的一些内容在专用条款中进行适当修改、完善,即可满足招标及合同管理需要。合理选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有利于规范招标管理,提工作效率和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2、明确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直接影响到合同权利、义务范围和合同边界条件,是招标文件的核心要件。在合理分标的基础上,深化设计,清晰界定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是投标人正确报价的基础,也有利于提高造价控制的可靠性。

3、合理制定招标项目计量条款

合理的计量条款,即有利于投标人做出合理的报价决策,也有利于合同执行阶段规范、高效的开展计量控制和造价控制。

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范围和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详细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对于通用条款界定不明确或与技术要求不相适应的计量方式,应在专用条款中作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工程量清单项目与计量条款相对应,不留死角,为合同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4、合理划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投标报价的水平。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清晰、合理的界定合同权利、义务和风险等(如招标人提供的条件、双方各承担哪些风险)内容,以便于投标人正确做出判断,合理报价,降低合同执行风险。

5、支付结算条款

支付结算条款的制定,即要考虑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工程的总体资金计划、工程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预付款支付、进度付款时间,以及质量保证金等的扣留水平,各种保证金返还的时间。对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明确规定扣留比例的(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则应按规定执行,由招标人制定的则应适当,统筹兼顾招标人的资金供应和承包人的资金需要,促进工程建设。

(四)合理确定评标标准与方法

评标就是对投标文件做出公正、客观、全面的评审和比较,是招标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公正地推荐和确定中标人的必要前提。而其中评标标准和方法制定的合理与否又是关键之关键。

根据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我国目前的评标办法主要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分)法进行评审。如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就应将各项评分因素按其重要性确定得分标准,按综合得分较高者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售标

招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编制、评审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潜在投标人在发售标书,并保证人有足够的编标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者其他媒介招标公告。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家发改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监督人员、公正人员等参加。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依据法律法规、招标条件研究处理方式。

(七)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事先拟定的评标大纲、标底(如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可视情况划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形成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八)决标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签订合同

招投标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招标 投资控制 索赔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9(a)-0179-02

投资控制工作应贯穿决策、设计、招投标、实施、竣工等阶段的项目全过程,其在项目的决策和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力最大,已成为广大项目管理者的共识。而施工招标准备阶段上承设计、下启施工,是施工招标活动策划、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形成的关键阶段,对项目的实施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在施工招标准备阶段介入投资控制,也将十分有利于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施工招标准备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主要围绕提高招标图纸质量和增强招标效果进行,本文就业主在招标准备阶段进行标段划分、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文件、合同条款等几方面工作时探讨如何进行工程的投资控制。

1认真对待标段划分的问题

虽然在《建筑法》第24条中明令禁止的工程肢解发包和提倡总承包模式,但平行发包模式有其实际意义,在实际招投标工作中不能一刀切,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承发包模式之一。采用平行发包模式,隶属不同的承包单位可以同时在建设现场共同承担同一个建设项目,能够增加同时工作作业面,相互间比学赶促超,谁也不甘落后,具有他人控制的特点;有助于供应商充分发挥其专业和技术特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不要求承包单位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有利于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有利于繁荣建筑市场。而采用平行发包模式不足之处是项目招标工作量增大,合同个数和合同界面增多,给建设单位增加了协调工作量和管理难度。所以业主在划分标段时应处理好以下工作,避免因工程纠纷而引起造价失控的问题。

1.1 合理划分工程标段

(1)标段的划分必须要有助于整体项目招标质量的提高。如果招标人准备对一个整体的招标业务实行分段招标,首先要考虑到该办法的实施是否有助于充分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只有在此前提下,才可以对招标项目进行划分标段处理。(2)划分的标段之间必须要有相对的独立性。从实践情况来看,无论是何种性质、多大规模的招标项目,即使有若干充足的理由需要对整体项目分段招标招标,也不能随意进行。而是要按照其特定的划分方法和原则,根据整个大项目中所包含的各个小项目的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质划分,并且所划分的标段之间最好还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划分标段招标不得影响招标项目的整体招标进度和效果。对一个整体招标项目而言,无论根据需求要划分成几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招标,也无论所划分的标段之间的独立性有多么强,所划分的几个小标段都是整体招标项目的组成部分,不能脱离整体项目而存在。因此,对各个标段的招标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整体招标项目或主体项目的招标招标要求,如时间的限制,质量或配置的要求等,不能因为一个项目分成几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招标,而影响了整体项目的完成进度或质量要求。

1.2 划分工程标段时处理三个协调

(1)作内容的协调。业主的所有合同确定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应能涵盖项目的所有工作,即只要完成各个合同,就可实现项目的目标;承包商的各个分包合同与拟由自己完成的工程(或工作)一齐应能涵盖总承包责任。在工作内容上不应有缺陷或遗漏。在实际工程中,这种缺陷会带来设计的修改、新的附加工程、计划的修改、施工现场的停工,导致双方的争议。(2)技术上的协调。几个合同之间设计标准的一致性,如土建、设备、安装等应有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各专业工程之间,如建筑、结构、水、电、通信之间应有很好的协调。(3)时间上的协调。由各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不仅要与项目计划(或总合同)的时间要求一致,而且它们之间时间上要协调,即各种工程合同形成一个有序的、有计划的实施过程,例如设计图纸供应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与运输,土建和安装施工,工程交付和运行之间应合理搭配。每一个合同都定义了许多工程活动,形成各自的子网络。它们一齐形成一个项目的总网络。常见的设计图纸拖延、材料设备供应脱节等到都是这种不协调的表现。比如某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尚未开始而电梯设备已提前到货,要在现场停放一年才能安装,这不仅占用大量资金,占用现场场地,增加保管费用,而且超过设备的保修期。由此可见,签订各份合同要有统一的时间安排。要解决这种协调的一个比较简单的手段是在一张横道或网络图是标出相关合同所定义的里程碑事件和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这样便于计划、协调和控制。

2仔细审核施工图纸

设计文件是造价工作的基础,也是施工的依据,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是导致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加强招标准备阶段进行的图纸审核,可从源头上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而返工造成索赔事件发生,起到事前控制的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1 审核图纸建设标准

(1)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对工程量大的主要项目进行评价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做到技术与经济相统一。如排水管回填工程,用原土回填夯实还是用砂回填;挡墙工程用整毛石还是乱毛石砌筑;给水管用PVC管还是用钢塑管等。(2)改进不合理的设计。如有的卫生间墙面防水设计到顶,就可以建议改成设计到地楼面上50CM;吊顶内的天棚可以不粉刷找平;降低次要功能的房间的装修标准等。(3)对达不到与自己的意愿,不能体现出自己最初的设想的项目变更在先,避免施工后更改设计可能出现的返工,甚至发生索赔。

2.2 深化施工设计

施工图是投标报价的依据,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近则关系到报价的准确度,远则关系到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设计变更。如果设计不明确,标准不确定,即使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对造价控制也无效果,深化设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业主应深入工程现场,严格控制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测的精度,尤其是对复杂地形地貌的地质勘测要格外重视,尽量避免因施工设计误差而造成的变更和索赔。(2)完善图纸达不到施工图深度的内容,如办公楼工程中有的图纸中对幕墙工程图纸设计不详而又仓促以暂定价等形式招标,造成招标后施工单位以各种理由索赔而使造价失控。

3准确编制及审核招标控制价文件

合理确定造价,才能有效控制造价。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招标控制价一般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实际作用:一是拦标线作用,防止投标人串通抬高报价;二是分析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的参考,招标控制价可以清楚了解最低中标价同政府规定的标准――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能够下浮的幅度,为评定报价是否低于企业成本起到一个衡量标准的作用,从而淘汰报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的潜在投标人;三是如以中标价与控制价的下浮率,作为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清单中缺项项目)的下浮率,从而为工程结算提供规范作用。

依据清单计价规范,业主编制或审核控制价时应同时从工程量清单及价格计取方面着手,才能起到控制造价的作用,造成工程造价的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1)工程量清单中多算的工程量业主不易发现,投标人不会提出,易造成业主的损失。(2)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明,造成招投标双方计价误解,从而高套定额或产生索赔。(3)材料价格未经详细市场调查,错定品牌型号,导至计价偏离市场行情。但有关材料的品牌及特殊工艺要求又须审慎对待,一方面工程项目中如有特殊要求的,业主应该在规范中明确提出并详细说明,保证工程质量;另一方面,如果提出过高的要求可能限制潜在投标人而影响投标竞争性或造成实施困难而产生索赔。(4)工程风险、优良工程增加、缩短工期等费用计取未经论证,造成计价偏差。

4完善合同条款

合理拟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对确定工程投资起决定性作用。招标文件代表了从招标工作开始到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整个工程建设阶段业主的全部意向和行为准则。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的所有质疑,业主都应该能从招标文件中找出相应的合理解释,这就要求招标文件的编写人员必须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以及各个分项环节,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都能做到心中有数,并能够准确预测和预见承包商可能提出的索赔意向的具体环节。从当前工程承包市场的现状看,业主作为买方在工程招标中占有主动地位,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上的劣势,所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业主有条件也有必要把招标文件编写得更有利于体现项目的特点与权利,为预防索赔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必须注意的是业主的所有想法和观点都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商公开。合同条款的完善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文件中每个句、词、字甚至是标点符号都应做到无懈可击,且符合法律习惯,表达意思准确到位,并避免词句产生的岐义或多义。例如,某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中采用“达到足够深度,抹灰要平整,保温厚达到一定的标准”等不严明的词语,使工程在竣工时不能准确地进行验收和结算,从而出现由于招标文件用词不严谨而导致施工索赔的情况。(2)招标文件的编写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否则《合同法》明文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文件法律将不予以支持、承认和保护,由此引发的损失只能由招标人自负。(3)加入有针对性合同条款,基于对工程项目和业主自身的分析,在制定招标文件时事先在规范性的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或细化比较符合实际且操作可行的专用条款,对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及索赔将大大有利。有的业主急于求成,在没有充分调查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预测项目实施过程的风险的情况下,盲目、机械地按照固定模式编制招标文件,这样就可能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许多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甚至导至投资失控,给业主带来重大损失。

5结语

投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但现实中仍有相当多的业主把投资控制的重点只放在工程施工阶段,而在招标阶段只是应付政策,流于形式,没有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好工程投资,而使工程出现投资失控的现象经常发生。本文通过讨论业主在准备招标期间的投资控制工作旨在倡导项目业主和招标机构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使工程投资控制工作迈上科学管理、高水平管理的新台阶。

参考文献

招投标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工程;招标;合同;变更;程序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招标作业程序规划

(一)工程计划筹划阶段

关于工程计划的筹划,包括如下内容:由业主提出初步构想与需求;初选可能的工址;初步勘探及调查工址现况;调查及分析工程需求;筛选可能的工址(可选出数处)。就初步选出的工址,进行如下工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及分析;自然、人文、地理、社经、环境等调查及分析;测量、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材料等调查、试验或勘测;计划内容的拟定;筛选具有潜力的工址(可选出数处)。

(二)规划与可行性研究

规划阶段工作重点包括如下内容:计划概要的初步拟定;计划需求的调查;计划相关资料的分析、整理及评估;方案的拟定及比较研究;就初选方案(原则上选出三至五个方案),进行初步综合规划。

就初步规划方案,分析下列各项的可行性:计划背景;经济可行性;工程可行性及可行替代方案;环境接受性(方案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或说明);财务可行性,包含本计划的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分年预算及偿债计划;计划效益,包含外部效益及成本;风险分析,包含敏感性分析;风险管理等。

就前述可行性研究的方案,根据评估准则,筛选出一个可行的计划方案及二至三个替选方案。研提可行性研究报告,涵盖前述各项主题及内容,提出结论及建议配合事项。业主提报主管机关审核、编列预算、成立计划案等。

(三)基本或纲要设计阶段

基本设计阶段主要工作:检讨可行性报告及设计标的相关资料;补充测量、补充地质调查及其他补充调查、试验或勘测;办理基本设计图及纲要规范等;拟订施工初步计划及时程;修订初估的计划成本;拟订细节设计准则;制定财务计划;基本设计报告等。

其次,根据工程计划规模、复杂程度及性质,调查施工建设方经验与能力,拟定采购策略及分标原则,这可合并为一件工程或分开为多件工程招标。如计划工程含土建、机电、水电、空调等工作,可采用分开招标或合并招标;如计划规模庞大、复杂或性质特殊,则分标金额宜适度放大,以减少工程管理介面,但不得影响投标建设方的竞争性,避免推升承包合同金额。

如政府机构规划工程,应依相关的工程实施办法先行评估,确认可提升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可缩减工期且不会增加经费,其属查核金额以上者,应报请上级机关核准后,才能够采用。

(四)工程招标后的合同变更

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经过招投标后签订的合同常常由于各种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变更,如对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工程质量、工期长短以及施工细节等的变更。基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示效用和投标第三人的信赖利益,经过招投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不能进行变更的,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该类合同进行变更时常发生。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需要肯定的是,如果在招投标之前招、投标双方就已对合同的订立和更改达成了实质性的约定,并且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发生了串标、围标等情况,可以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直接认定招投标行为违法,订立的合同按无效合同处理。下面将对合同变更要项进行分析。

二、工程合同变更

履行工程合同,不论是传统工程合同或工程合同,只能就合同规定的工作范畴、图说、质量、时程、成本等办理(包括工程变更所增减的工作),不得逾越合同规定范围。履行合同时,只要发现实际执行情形与合同规定不吻合,应采取有效手法,进行自行纠正。传统工程合同签订时,合同文件已包含细节设计图说、材料M设备技术规格、工程数量表等,衡量合同变更完全以合同内容为基础。有关设计图说及材料M设备技术规格的修正由工程顾问办理,施工建设方则配合提供报价及工期变更资料,分别属于两件合同的作为,可相互制衡。

工程合同签订时,考虑合同变更的文件仅包含业主提供的业主需求及功能规范,以及建设方投标时提送经业主审标认可的投标设计M技术建议书,但尚欠缺可供合同变更比较基准的细节设计图说、材料M设备技术规格、工程数量表等。建设方的设计义务在满足业主需求及设备功能条件下,从审标认可的投标设计、技术建议书开列材料M产品的商标或型式开始,进行基本或纲要设计,直至完成细节或详细设计图说,得据以施工、或供应、安装为止。如建设方欲改变投标设计、该项材料M产品的商标或型式,应送工程顾问再审查后,始得据以制作设计图说及技术规格。

工程合同赋予建设方设计义务,其有权在不影响原定需求、质量与功能原则下,对设计作适度调整。建设方可能因备标时间短促,未进行完备考虑而在设计阶段需再加以改进投标设计,或者基于成本考虑,欲采用用最低设计标准或选用较低标准的材料及设备,其本质与细节或详细设计认可后的合同变更不尽相同,但过程与合同变更流程相类似,虽因发生在设计发展阶段,如前所述仍宜当作设计变更处理,完成必要的设计变更程序。

综合前述,工程合同如涉及变更,应当作设计变更抑或合同变更,本文以审查认可建设方完成的细节或详细设计及技术规格作为分界点,前阶段为发展设计所作的改变视为设计变更;其后阶段当作为合同变更处理。其着眼于工程合同赋予建设方更大的合同义务与责任,业主在掌握“满足业主需求及设备功能条件”原则下,如再把建设方设计发展细节当作合同变更处理,不但增加业主作业负荷,反而僵化厂商建设方的合同责任,这也非实施工程采购的宗旨。合同变更与设计变更,作业流程大致相同,但核定权责层级不同。合同变更应按照采购法所做的规定进行办理,其程序应由其主(会)计及有关单位会同监办,得增减合同价金。设计变更目的在改进设计,以满足工程需求及工地条件,由主办工程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审查及认可,且只能扣减合同价金。

三、小结

履行工程合同,只要发现实际执行情形与合同规定不吻合时,不论其原因如何,或只影响合同条款或工期或成本的一部分,仍需按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设计变更。事后检调单位质疑所谓“图利”,大都因事先未完成合同变更或设计变更程序所致。工程招标,企业以“需求及功能规范”进行招标,投标建设方则以“投标设计及技术建议书”提出回应,经审标与决标后,上述文件均成为合同文件的一,对得标的建设方具有拘束力。建设方须负责细节或详细设计图说(视个案情况,得包含基本设计),经送审认可后,始可据以施工或供应、安装。合同变更或设计变更乃解决工程实际执行情形与合同规定不吻合时的工程实务作法,宜逐件个案办理。最好于执行变更工作前,先完成工程设计或合同变更程序,防止日后争议。

参考文献:

招投标工作计划范文5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审计监督,规范水利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水利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部门)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依法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进行审计监督。

上级水利审计部门对下级单位的招标投标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监督,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有关招标投标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第二章审计职责

第五条在招标投标审计中,审计部门具有以下职责:

(一)对招标人、招标机构及有关人员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投标人及有关人员遵守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与招标投标项目有关的投资管理和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协同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察部门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审计权限

第六条在招标投标审计中,审计部门具有以下权限:

(一)有权参加招标人或其机构组织的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招标人或其机构应当通知同级审计部门参加。

(二)有权要求招标人或其机构提供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招标人或其机构应当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三)对招标人或其机构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投标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制止;

(四)有权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等调查了解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结果执行情况。

第四章审计内容

第七条审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是否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二)招标项目资金计划是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

(三)招标文件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

(四)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取费是否符合规定;

(五)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所签合同是否真实、合法;

(六)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的其他经济事项。

第八条审计部门会同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对招标投标中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二)招标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招标条件,招标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招标合同是否真实、合法;

(三)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程序是否合法;

(四)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的产生及人员组成、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五)对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规避招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或借用资质承接工程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第九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中涉及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审计程序

第十条招标人编制的年度招标工作计划,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应当报送同级审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招标人年度招标计划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投标项目审计计划,经单位主管审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审计。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被审计单位以及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单位、部门,应当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招标投标文件、合同、会计资料,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等方式实施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审计组对招标投标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派出的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部门。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并将结果反馈审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应及时进行研究,并将结果反馈审计部门。

第六章罚则

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办法,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审计的,审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主管单位、监察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并将结果抄送审计部门。

第十七条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主管单位、监察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并将结果抄送审计部门。

招投标工作计划范文6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机场建设部,北京 100621)

摘要:随着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入,招标投标对于规范市场竞争主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提高采购效率、节约建设成本、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民航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近些年来,国内民用机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复杂程度不断加深,工程招标管理过程中需要掌握的信息量也不断增多。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民航业一家跨地域、多元化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机场建设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招投标管理与机场建设密切相关,这就迫切要求集团公司不断探索和实践机场建设招投标集约化管理,搭建本企业集团招投标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所属各机场建设招标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本文从信息化管理的角度,以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研究对象,对招投标信息化管理的需求、必要性及面临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并简要介绍了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实践。

关键词 :机场 建设;招投标;信息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9-0129-02

一、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分析

集团公司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家以机场业为核心的跨地域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随着我国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和发展,机场企业迎来新的建设高峰期。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投标管理直接关系到能否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施工承包商、货物和材料供应商以及工程服务商来共同完成既定的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关系到建设单位能否在建设过程中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依据民航规划有关规定,机场建设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对于单个机场而言,分步建设的时间跨度往往是5-10年左右,在此期间,涉及工程采购的外部环境(如国家政策法规、供应商情况、市场价格、技术规范等)以及内部环境(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采购从业人员素质等)均已发生较大变化。上一轮的机场建设采购经验无法为新一轮的机场建设采购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借鉴,导致每一次机场建设的采购都需要重新面对全新的内外部环境。然而,上升到拥有多个成员机场的机场企业集团角度来看,机场建设的周期则较短,基本上每年都有不同成员机场启动机场建设工程,这就将单个机场建设的全新采购上升为具有重复性、可参考性的重复采购,通过信息统计系统对单个项目的招标过程各环节所包含的各种信息进行提炼、分析和总结,最终可以形成集团公司宝贵的信息资源。因此,通过加强对企业内部机场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依托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对于集团公司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

二、招投标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项目招标采购程序化决策的需要

招标投标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是一种规范化,有组织,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方式。同时,这种采购方式还具有一次性交易等特点。基于上述特点,要求招投标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决策能力,在全面收集、整合信息的基础上,提升程序化决策能力,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采购目标的实现。

2、企业内部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对于大型企业集团而言,既要充分发挥各下属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也要从整体考虑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从企业集团总部管理的角度来看,需要从整体上对招标活动运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增强招投标管理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这些总部职能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信息管理功能的应用。

3、企业提升招投标管理核心能力的需要

在价值链理论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主体活动和支持活动。作为重要的支持活动之一,企业招投标管理需要借助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主动采集本领域的信息资源,培养信息分析能力,不断积累管理经验,最终形成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核心能力。

三、招投标信息化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信息资源管理意识不强

有些采购单位忙于完成招标采购任务,而忽视了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资源的管理价值,通常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以及合同等重要文件在项目完成后全部封存于档案部门,没有及时将这些文件中所包含的大量有用信息提炼出来形成信息资源。

2、招投标信息采集不畅

由于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较多,且具有跨地区、跨行业的特点,受传统信息采集方式的限制,难以将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有用数据在基层单位进行分解、提炼并通过固定的传递路径进行采集整合为信息资源。

3、招投标信息统计水平有限

招投标信息统计工作还停留在基础工作的层面,没有能够很好的对所取得的数据进行深入的挖掘。同时还存在描述性统计分析较多、深度分析和综合性分析较少的现象。需要将招投标信息的管理从描述型向推断型转变、从事后性向事前性转变,使招投标管理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提升参与招投标管理决策程度。

四、集团公司招投标信息化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1、强化招投标制度化管理

制度化管理是企业招标活动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集团公司在认真分析招投标管理目标和风险因素的前提下,制定并不断完善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内部管控机制和牵制机制,为进一步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的招投标管理提供了内部制度保障。

2、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管理指标体系

衡量企业招投标质量与效果需要借助可量化的考核指标才能实现,集团公司招投标信息化管理首先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和分析管理为导向,建立符合自身管理需求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注重基本特征描述、内容具有系统性、指标数据易于核查等要求。

3、依托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化管理

招标活动从制定招标方案、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及之后的开标、评标、定标,无不涉及到大量的有用信息,大量的招标活动使集团公司具备了获取丰富招投标信息资源的优势。基于现代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对信息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和加工优势作用,集团公司以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为手段推动本企业招投标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该信息系统开发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循序渐进原则,在起步阶段,基础信息的采集应首先满足管理的基本需求,在企业内部各层级采购组织逐步适应和接纳的基础上,再由浅入深、渐进式的扩展信息采集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保密性原则,在系统的设计上必须满足保密性原则,使信息的内部传递和流转在可控制范围内进行。三是可扩展性原则,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不仅要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管理需要,同时还要考虑未来业务发展、管理创新的需要,为未来管理水平的提升预留可扩展的空间。四是经济性原则,系统的开发不能盲目投入,开发过程要注重成本控制,尽量用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好的管理效果。

五、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功能

1、主要功能模块

集团公司根据管理需要,在系统建设一期工程中设计了六个功能模块:建设项目库、招标库、招标计划管理、文件流转、招投标管理分析及系统配置等。

2、建设项目库维护

该功能模块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以便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对启动招标项目的法定前提条件进行复核;采集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招标人、投资额、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完工日期等信息。

3、招标库维护

该功能模块要求各采购单位对项目委托的招标机构进行建档管理;对招标机构资质、委托协议情况进行复核;归集招标服务记录情况;采集招标机构注册资金、注册地、资质、委托协议等基本信息。

4、招标计划管理

计划系统是企业组织中用于规范,促进和调整计划工作过程而设置的规范体系。该功能模块要求各采购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任务进行分解,配合工程进度要求滚动编制招标计划。系统同时采集招标项目的概(预)算金额、标段划分、拟使用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方式、计划开始时间、专业类别、管理类别等信息。

5、文件流转

该模块是根据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有关制度设计的带有文件内部流转审批性质的功能模块,是对计划执行阶段各重要节点的控制过程。同时,该模块还可承担招标过程中诸多与招投标管理有关的重要统计信息的采集工作,是信息整合的重要渠道及编制各种管理分析报表的基础性模块。

6、招投标管理分析

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不仅需要建立统计的信息功能更需要建立统计的分析与管理功能。借助该功能模块的设计与应用,不仅可以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招标计划、招标资料、采购成本控制等实时数据,同时又能够科学、有效的对数据进行加工分析,对具体项目的采购策略、采购绩效、异常状态等进行科学评价,发现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为企业招投标的管理与决策提供服务。

7、查询功能

系统设计较为丰富的查询功能,提供多角度内部招投标管理信息资源搜索与准确查找,为各层级管理人员的不同管理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六、结论和建议

集团公司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公司现行招投标管理体系要求和发展方向,选择性的建立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同时,结合公司工程招标业务管理特点,形成招投标管理的程序化操作方式,实现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践证明,通过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及应用,集团公司彻底改变了传统管理模式和工作模式对招投标管理的束缚,极大的提升了招投标管理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是推动企业实现招投标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系统功能的实现更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各层级招投标管理人员的充分应用,因此,系统建成后应更加注重在企业内部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必要时应建立相关制度保障,避免受传统管理模式的惯性影响而阻碍企业招投标信息化管理发展的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 赵飚,臧岩,韩少华,招投标管理信息化的探讨,黑龙江电力,2008(6),404-405.

[2] 江怀西,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价值工程,2013(3),59-61页.

[3] 谢栋华,蒋晓红,浅议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数字化的应用,建筑,2004(10),32-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