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涉案卷烟规范化管理探析

烟草专卖涉案卷烟规范化管理探析

摘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涉案卷烟作为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重要物证,在涉案案件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肩负着妥善保存这些物证的重要责任。对其规范管理也体现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的水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涉案卷烟的管理尚存许多的问题,例如保管不当,造成霉变。管理不善,卷烟丢失等问题。本文针对涉案卷烟管理中的几个突出问题进行探讨,从设置统一规范的仓储、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三方面采取对策,以期解决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中的不规范问题。

关键词:涉案卷烟规范化统一仓储信息系统

引言

随着近几年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查获的涉案卷烟的数量也越来越庞大,而涉案卷烟的管理问题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重查获,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果监督不严、管理不善,极易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引发行政相对人的质疑,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既制约办案进度,又损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因此,重视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正文:卷烟是一种特殊商品,易燃易变质且不能随意变价销售。对于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体现了烟草专卖执法公正、保障涉案当事人的权益,是建设法治烟草过程中的重要一步。结合实际工作,立足基层,分析现状,着眼未来,设置统一规范的仓储、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以期解决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中的不规范问题。

一、涉案卷烟的概念和分类

涉案卷烟是指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通过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没收等方式查获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卷烟,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委托保管的卷烟。

1.按照卷烟的来源来分类。一是本级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查获的卷烟。二是公安部门涉及刑事立案查获的卷烟。三是市场监管局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立案查获的卷烟。

2.按照卷烟的属性来分类。分为假冒卷烟、走私卷烟、国产真品卷烟、正规渠道进口的外国真品卷烟以及霉变卷烟(指黄斑、霉变、异味或虫蛀的)。而其中走私卷烟较为复杂,通常指出口倒流国产卷烟、无标志外国卷烟、海关监管区的免税卷烟以及近几年又增加的境外生产的国内品牌回流卷烟。

二、涉案卷烟的管理问题和现状

目前对涉案卷烟的管理已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在2018年也下发了重新修订的《涉烟案件卷烟保存管理规定(试行)》文件,但是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以下这些问题。

1.库房管理问题。目前全市涉案卷烟储存的库房管理情况良莠不齐,由于库房的面积、保管条件所限,无法做到将真品和假冒卷烟分别储存于不同库房,其库房条件也是无法达到国家局关于卷烟仓储管理的标准。国家局《卷烟仓储管理规则》中明确规定:卷烟仓库内的相对湿度在55%—65%,夏季温度控制在25℃-30℃之间,保持卷烟含水率在11.5%-13%范围内,并有通风换气等相关规定。而目前储存涉案卷烟的库房基本都没有配备除湿设备、恒温设备。有的消防安全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也都欠缺。有的当查获大批量的卷烟后,由于场地面积所限,只能储存在会议室等临时堆放点,带来较大的遗失和安全风险。

2.卷烟数量清点问题。根据现行的《涉烟案件卷烟保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涉烟案件卷烟保存由库房管理人员专人负责,并对需要入库的卷烟进行清点复核,确保实际入库卷烟品种、规格和数量与《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或者其他扣押文书上所载相关内容一一对应。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遇到数量较大、品种规格复杂的案件,给清点带来很大难度。例如遇到一些规格复杂的走私卷烟,容易造成规格登记错误;遇到异型包装的卷烟,容易造成数量登记错误。此外,根据该文件规定,存储3个月以上的涉案卷烟应当进行每月盘点,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储3个月以上的案件大部分都是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庞大,储存期限长,每月进行盘点耗时耗力,执行难度大,造成这一环节的执行并不理想。

3.部分涉案卷烟保存期限过长。目前,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以下简称刑事案件)或者移送市场监管局处理的涉案卷烟普遍存在着保存期限过长的问题。刑事案件,在实践中,公安部门由于不具备卷烟存放的条件,因此都委托烟草行政执法部门代为保管。但是由于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最终的判决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诉讼过程。而在此过程中,卷烟可能因为受潮、风干等原因,产生霉变、变质等问题,从而丧失原有价值。有的案件由于不能成功追诉,又退回原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再次带来由于卷烟霉变,当事人要求赔偿等风险。无证经营的案件。根据规定需移送市场监管局处理。但是此类案件由于当事人无固定经营场所等原因,造成案件长时间不能处理结束。悬而未决的情况,让涉案卷烟处于长时间占据仓储空间,无法处理的局面。当事人不愿配合案件。此类案件都是属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自己管辖案件。但是近几年,出现较多当事人不愿积极配合调查,拖延处理的情况,也造成存储时间较长,带来了法律风险和保管风险。

4.收购管理问题。根据《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罚没卷烟处理的管理办法》规定,罚没的涉案卷烟要予以收购。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抽样风险、存库管理不善、原包装卷烟真伪混装等原因,曾出现假冒卷烟进入流通环节。有的由于经过非法流通环节,就算没有霉变,也出现积压、破损、包装污浊、吸味不佳等问题,出现了销售情况不佳,甚至消费者购买后投诉的情况。

三、涉案卷烟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针对涉案卷烟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防止涉案卷烟管理中出现差错,有效规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建立涉案卷烟集中存储仓库。全市16个区局,各涉案卷烟存储仓库都存在环境较差,空间不足,全部进行整修、扩建的成本过高。建议可以将涉案卷烟进行分类处理。行政案件的卷烟数量少,流转快由各区局自行保管和储存。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卷烟数量庞大,存储时间长,可以将各区局此类案件的涉案卷烟集中式存储。可借用储运公司、海烟物流等现有的仓库建立几个集中式存储点,由各区局就近送往该集中存储仓库保存。集中式存储点的优点在于:一是都是借用现有的仓库,设备齐全,无需额外投入成本。二是公安查处案件,数量庞大,清点过程长,集中式存储点场地大,并有相应搬运工具,便于清点。对于还未抄码的国产真品卷烟,可以先存入待保存点,封闭保存,避免在抄码过程中丢失的风险。三是由专人看管、定期盘存,节约了区局的人力,减轻了一线执法人员的负担。四是存储和处理分离,也可以避免当事人纠缠,防止人情案的产生。

2.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目前全市的涉案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2019年建立完成。采取使用二维码管理货物,从先行登记保存、入库清点、登记、抽检、鉴定结果录入、鉴定返还、盘点、出库等各环节都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改变了人工和手工作业模式,有效改善了手工模式带来的人为差错率,有效提高效率,库存管理也更加清晰准确。但是在涉案物品存储动态状况、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1)完善信息化模块的数据共享目前涉案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在抽样、鉴定结果录入环节还是需要手工录入系统,然后打印纸质单据后,再交给仓库管理人员。建议涉案物品管理的信息系统能够与鉴定抽样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仓库管理人员直接能从信息系统内查看到抽样情况和鉴定结果情况。然后进行真假烟区分操作,实现全程电子化操作以及数据化仓库状态展示。(2)加强查询和数据统计分析对于涉案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统计、监控模块还需要加强。一是无论是市级还是区级都有权限,对所有在库、出库等所有状态的涉案卷烟都能根据各查询条件进行快速查询,便于仓库管理人员查找物品。二是根据卷烟品牌、案件性质、实际状态等各要素能够进行统计分析。三是对于涉案卷烟所有历史操作记录和流转记录都可以在系统内查询,便于责任倒查。(3)设立分级分类管理在信息系统内,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区分管理,并设置不同流程操作要求。对于重大案件、需要长期保存的涉案卷烟设置不同重要性等级,进行分级管控,便于针对性管理,(4)设立纠错更正功能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存在一些在清点过程中未能发现的疏漏。例如:品种繁复的走私卷烟规格等。可以由仓库保管人将疏漏问题进行书面说明,提交主管副局长审批,可以对系统内数量和品名进行纠正。并将此情况系统内备案,也可追溯备查,防范法律风险。

3.其他执法部门涉案卷烟的处理。(1)刑事案件的涉案卷烟的处理刑事案件的涉案卷烟的处理应当由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中予以明确如何处理,针对不同的卷烟性质作出不同的处理。若涉案卷烟为假冒卷烟,则类似于“违禁品”,交由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统一销毁;若为真品卷烟,对其进行变价收购处理,收购所得价款上缴国库。若判决书中没有明确如何处理,可以提请公安部门向法院征求处理意见。对于一些储存周期过长的刑事案件卷烟,建议可以向公安部门提议,提前对涉案卷烟中真品卷烟部分进行变价处理。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因自身原因不宜长期保存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材料等物品,经其权利人本人书面同意或者申请,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存入本单位合规账户。根据该规定,涉案卷烟可以经权利人同意,提前收购处理,将收购的价款存入公安部门的专用账户,防止卷烟霉变后,被告人的权利受到损失。(2)无证经营的涉案卷烟的处理无证经营需移送属地同级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般涉案卷烟作为重要物证应随案移送,若市场监管局不具备存放条件,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也可代为保管。对于长时间悬而未决的案件,烟草部门应及时联系市场监管局,按照无人认领程序及时处理。(3)当事人拖延处理案件当事人拖延处理,不愿配合情况近几年出现频繁。这给烟草专卖执法带来较多的风险。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暂扣涉案卷烟的行政措施是先行登记保存。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因此不能将先行登记保存变相为“扣押”。建议鉴定结论出具后,将需要返还的涉案卷烟,及时返还当事人,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和矛盾。

4.收购卷烟建立出库检验机制。收购的卷烟都将流入市场,应确保其吸食的价值。为了减少后续烟草批发企业的销售难度,维护烟草行业的形象,建议建立收购卷烟的出库检验机制。由收购部门、查处部门、卷烟鉴定部门三个部门联合成立检验组,确保假冒伪劣不会进入流通环节。对霉坏变质、包装损坏、烟支含水量过低的情况进行评估,不符合销售要求的,就及时进行销毁。

5.确立定期抽查和责任机制。要将涉案物品的管理纳入到条线检查、绩效考核等体系内,定期开展检查,完善奖惩机制,提高涉案物品管理人员物证管理意识。对于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涉案物品损坏、丢失的人员,要开展责任倒查机制,不能放任纵容。

作者:赵纪华 单位:上海市烟草专卖局虹口区烟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