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和草原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

林业和草原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

2019年,林业和草原局在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以国土绿化和资源管理为重点,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生态建设、资源管护、林业改革、开放项目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国土绿化方面。上级下达我市营造林任务15.5万亩,其中:防护林4.11万亩,经济林2.1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营林7万亩,育苗0.79万亩,义务植树90万株。截止目前,完成营造林16.11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3.9%,其中防护林1.30万亩,经济林0.8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营林抚育7万亩,育苗1.04万亩,中药材种植0.97万亩,义务植树95万株。

2.草地建设方面。建设被动式太阳能暖棚3.5万平方米,贮草棚2万平方米,青贮窖0.3万立方米,围栏封育1万亩,购置饲料机械285台,均占计划任务的100%。

3.资源管理方面。建立护林员巡检系统,强化护林员管理,加大打击力度,滥砍盗挖、滥占林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十月份进行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地督查和公益林检查验收评定中,给予我市资源管理高度评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4.44%,种苗产地检疫率99.36%,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控制指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方面。开展了“金剑”“金盾”“金网”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涉林各类案件204起,办结165起。其中刑事案件36起,全部办结(移送起诉64人);治安案件86起,办结65起(行政拘留31人),罚款3万元;行政案件82起,办结62起,罚款58.9万元。

5.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落实25个自然保护区编制,抽调23人开展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了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起草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9年-2035年)》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方案》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绿盾”专项行动,对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进行了部分整改,未完成整改部分已经做出整改计划。2019年没有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

6.林业改革方面。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完成改革档案整理并通过市级验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任务稳步推进。分别在七沟和茅兰沟2个乡镇的4个村开展了改革试点,印发了《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管理制度(试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集体林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文件,综合改革试验区任务取得一定进展。

7.开放项目方面。完成市外引资15000万元,占年度任务15000万元的100%;领导干部引进资金2500万元,占年度任务2000万元的125%;谋划项目38个,占年度任务38个的100%。

8.脱贫攻坚方面。继续聘任640名贫困人口参与森林管护;选派10名责任心强的职工入驻七沟镇东升社区、东六沟村和小寺沟镇河沟子村、南五十子镇后甸子村驻村帮扶;东升社区接受省脱贫检查,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1.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改善县域生态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国土绿化任务下达后,我市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国土绿化推进方案》,召开了全市国土绿化动员大会,对全市2019年国土绿化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分解了任务,细化了责任,明确了要求,为该项工作有序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依托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改善县域生态环境。大力实施防沙治沙、木材战略储备等生态项目,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开展人工造林,项目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三是开展美丽乡村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按照省市“美丽乡村”绿化标准,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618.5亩,112个行政村实现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150个;组织乡镇、部门实施义务植树95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2.加大资源管护力度,确保县域生态安全。一是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整合森林公安、执法大队、资源科执法力量,组织开展“金剑”“金盾”“金网”等专项行动,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成功告破,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惩处。二是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各单位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消防大队及乡镇专业扑火队24小时全员备勤;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进山入林主要道口、主要路段悬挂防火条幅、安插防火旗、粉刷固定标语;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以电视、广播等形式不间断播放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因祭祀、燎地边等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购置鲜花,倡导文明祭祀;截止目前,累计查处违法野外用火88起,其中办结治安案件68起,拘留30人,办结刑事案件8起,移送起诉8起。特别是4.15茅兰沟帽子山鲁文武失火案、5.06柳溪于志庭失火案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火灾案件成功侦破,对违法野外用火行为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三是建设护林员巡检系统,提高资源管护能力和水平。在全市19个乡镇、7个国有林场建立护林智能巡检系统,探索创新管护方式方法;对全市护林员和乡镇林业站人员集中轮训,重点学习林业政策法规和“和对讲”系统使用;加大护林员考核力度,对脱岗、漏岗和履职不力造成损失的护林员予以惩处,共有107名护林员接受处理,其中解聘9名,扣除98名护林员绩效工资1.7万元。四是借助疑似图斑核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对上级交办的524个疑似图斑开展全面实地核查,目前已经移交森林公安刑事立案14起。五是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行政执法。利用“湿地保护日”“爱鸟周”“防治荒漠化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分别在市民中心广场和乡镇集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5条。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本市范围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酒店、集贸等各类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救助部级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4只。对野生动物给农户造成经济损失予以申请赔偿。六是加强征占林地事前事后监管。收缴植被恢复费680万元。

3.规范保护区管理,推进违法违规建设整改。一是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自然保护区内房地产项目排查工作,对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的两处建筑予以拆除。二是对自然保护区内2017、2018绿盾行动排查违法违规71个疑似点进行督导整改落实,对违法项目企业停产整顿,违规项目进行拆除;开展“绿盾2019”专项行动,3处滥伐天然林案被立案查处。三是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安装保护区标志碑6个,界碑13个,界桩428个。四是坚持面积不减少、强度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原则,聘请专家编制了保护地评估报告;编制并上报《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方案》,待上级审批;着手编制《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9年-2035年)》,已将资金申请文件上报市政府,待资金批复后实施。

4.探索创新,推动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没有成功经验可寻。本着“在探索中设计、在设计中调整、在调整中推进、在推进中完善”的工作理念,将此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一是加强学习,掌握政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举办的“林业和草原行业助推乡村振兴与金融创新服务研讨班”和“林业经验与成果交流座谈会”,学习了江西、四川等省市关于集体林改方面的经验做法;先后到湖南浏阳和辽宁本溪参观学习林改先进经验,拓宽了林改工作思路,促进了林改工作的更好开展。二是及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请示汇报。针对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先后两次到国家林草局请示汇报和查询文件,请国家局专业人员为集体林改工作提供业务指导。三是起草政策文件,推进改革试验进程。牵头起草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试行)》《林地经营权收储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集体林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集体林改政策配套文件,已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5.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培养壮大林业技术人员队伍。针对国有林场改革后技术人才严重短缺问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静下来、沉下去”办法,加快技术人才培养。一是聘请昌黎果树研究所板栗专家王广鹏研究员对种植板栗农户和林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培训,提高现有人员技术水平;二是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理、集体林权改革、森林抚育经营等先进经验,实现业务水平精准提升;三是开展“绿色大讲堂”活动,由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师资团队,利用周五学习日,重点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党性修养、传统文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团队文化、廉政文化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四是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培养乡土专家,全年举办培训班30余期,培训果农2000人次,其中大型培训班2次,培训人数达450多人次,发放小册子及明白纸10000份。

6.全心全意脱贫攻坚,为贫困县脱贫摘帽献计出力。一是发挥林业行业面向基层的优势,将公益林、天保林、生态护林员等生态补偿类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将防沙治沙、木材战略储备造林、经济林基地等生态建设项目布局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全市现有护林员1148名,其中生态护林员640名,占护林员总数的55.7%。二是响应市委、政府号召,全员开展帮扶工作,开展暖心行动,经常走访慰问贫困户,宣讲扶贫政策,制定脱贫方案,采取增收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农户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

1.完成国土绿化任务困难。从国土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看,单项指标人工造林7万亩难以完成。主要原因:一是资金投入有限。支撑我市人工造林资金主要为国家投资的治沙人工造林、部门项目和我市本级经济林造林补助,今年我市治沙工程年度任务0.9万亩(每年1万亩左右),经济林补助仅限于与脱贫利益有连接机制的造林户补助,致使今年经济林建设面积大幅度下降,矿山披绿、道路绿化、城镇绿化等部门项目人工造林每年均0.3万亩左右。以上合计完成人工造林2.1万亩,加上苗木、药材面积,总计约4万亩,也很难完成人工造林单项任务。二是可绿化大块荒山少,造林难度大。目前,我市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59.6%,按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目前,交通便利、立地条件好的宜林荒山基本得到了绿化,现有荒山多为远山、高山、石砾含量多的石质山,交通条件和立地条件差,土层瘠薄,需要客土造林,整地费用高、苗木成活难。同时,处于朝阳干旱区,十年九旱,一年两旱,导致造林成活率不高,影响造林绿化成效。三是投资标准低。造林绿化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尽管国家几次提高造林绿化投资标准,目前,治沙投资已经达到500元/亩,但相对于我市现状治理需求仍差距较大。由于人工费和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造林成本不断增加,荒山造林整地、客土、营养钵苗木、栽植、管理等费用在每亩2000元左右,本级财政资金紧张,配套困难,造成工程建设难度较大。

2.护林防火难度加大。一是国有林场扑火队伍组建困难。由于国有林场经费不足,同时受人员年龄、性别影响,年轻力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国有林场扑火力量减弱。二是防火车辆存在隐患。我市防火车辆多为2014年购进,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行驶公里数较多,加之防火车辆工作环境多处于乡村沟岔,路况条件极差,车辆有不同程度损坏,性能极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制约森林火灾的扑救,难以保证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三是火源管控不严。个别生态护林员、巡逻队有名无实,不能专司其职、按时巡查,对关键地段和重点部位死看死守的力度不够,对野外违法用火不能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个别乡镇、村对痴、傻、呆、精神不健全等特殊人群的监控措施流于形式,看护责任落实不细不死,造成很大火灾隐患,致使小火酿成大灾。四是火场看守不力。各乡镇安排的灭余火人员显著不足,没有人员跟着扑火队员身后救余火,往往是扑火队员在前面扑救,后面再着,反反复复,既浪费时间,又贻误战机。同时,给各乡镇配备的水桶、喷雾器等设备也没有在火场应用,灭余火效果不好。五是个别乡镇仍有野外用火现象。个别乡镇烧茬子、燎地边等违法野外用火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春耕、清明临近的敏感时期,违法野外用火现象依然时有发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3.病虫害防治风险较大。一是受体制、机制制约,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检疫监管机制很难形成。从外地调入苗木(大树)的单位和个人对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调运前没有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调入的随意性非常大;调入后又很少要求森检部门实施复检,致使检疫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随之入侵的潜在危险性进一步加大。二是“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落实困难。三是以乡镇护林员为主体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的责任机制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是《植物检疫证书》签发管理弱化,对实际调入地把关不严,随意性较大,使《植物检疫证书》存在虚假调入信息,难以实施复检和追溯。五是松材线虫病已在周边省份出现,防控风险加大。

4.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不足。一是未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保护区管理处只设置三个职能科室,未设管理站和管理点;二是未配齐领导班子。目前仅任命一名综合科副科长,其他班子成员均未到位。三是没有正式工作人员。保护区现有工作人员全部从林场借用,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未落实到位。保护区管理处没有办公经费,管理处所有的费用支出全部由职工个人垫付。

5.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出现瓶颈。一是林地经营权流转任务需要先办理不动产登记,再根据需求依照程序流转。但是,目前我市林权不动产登记业务尚未开展,制约了流转任务推进。二是林业产权抵押贷款推进难。原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已经停止办理林业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只是与中国农业银行协商,由农业银行承担林业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已经向上级请示,正在等待上级批复。如果未获批复,势必影响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改革试验任务的开展。

6.开放项目任务艰巨。一是受地理区位和政策影响,招商引资难度较大。二是项目前期咨询策划专业人员不足,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7.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受编制限制,林业系统多年没有招录专业人才,加之国有林场改革大量技术人员分流到乡镇,林业系统现有职工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现象愈加突出,人员重新调整配备迫在眉睫。

四、2020年工作谋划

2020年,我市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目标,以“两区”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组织建设、生态文明、产业升级、脱贫攻坚、资源管护、改革创新、重点项目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林业草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是:

____完成防沙治沙人工造林1.1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0.2万亩;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90万株;实施中幼林抚育工程,全年完成中幼林抚育5.8万亩;

____完成防沙治沙草地建设项目,建设被动式太阳能暖棚2万平方米,贮草棚1.5万平方米,青贮窖0.2万立方米,购置饲料机械335台;

____助力脱贫攻坚,抓好干果经济林建设,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

____做好资源管护工作,年内无重大涉林违法案件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推进保护区规划调整工作;做好公益林、天然林调整工作;

____完成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任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____做好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无集体赴市上访和进京到省上访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重点工作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党建工作。一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的建设工作中的首要位置,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着力提高学习的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紧紧围绕“创新、强企、解难、惠民”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在持续增加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好广大林农、果农、涉林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要立足行业特点,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服务好林业,服务好民生。三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机关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机关建设。立足新形势、新常态,实施围绕突出以个体素质提升为主,整体专业技能水平、服务基层林农能力、调处涉林纠纷维护稳定能力、依法施政廉洁从政能力为重点的,系统全员素质全面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单位整体职能作用,服务社会发展。四是以林业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资源管护、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大举措、取得的重大成就为重点,做好林业内宣外宣工作,唱响唱活主旋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以市域东部生态脆弱区和南部植被恢复区为重点,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实施好防沙治沙草地建设项目工程。二是推进山水林田湖项目。全面完成华北物流区域生态修复项目,根据河道整治进度推进瀑河西河交汇区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三是开展义务植树。以县城周围、镇村周围和贫困村为重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乡镇和相关部门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提高适龄人口义务植树尽责率,培育广大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四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施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和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不断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抓好林业产业,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发展山杏产业。持续推进山杏产品精深加工,鼓励从事山杏生产的企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快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延长产业链条,不断提升山杏产品附加值,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培育发展区域公用产品品牌,展示山杏产品生态、绿色、健康等优势和内涵,加大对华净、亚欧、杏林春晓等山杏品牌的宣传力度,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质量水平高的山杏品牌,不断提高市场占有量,扩大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依托现有山杏资源,探索发展山杏旅游观光,增强山杏文化底蕴,提高区域品牌影响力。二是发展干果产业。以县域中南部乡镇为重点,加大技术培训和指导力度,推动干果经济林发展,尽早发挥经济效益,提高果农收入。三是持续生态扶贫。继续实施生态扶贫工程,按照上级生态护林员投资计划,继续聘任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

(四)抓好资源管护,确保生态安全。一是狠抓森林资源管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湿地建设;完善审批前把关和审批后监管制度;完善“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事后监管力度,加大违法占用林地的清理整治力度;依托智慧城市体系,在重点林区建设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轨迹监测系统,探索边远地区应用无人机巡察巡护;建立建全管护目标责任制,完善护林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探索社会购买服务的护林方式;整合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依法开展“金剑”“金网”“金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挖大苗、野外放牧、林地征占、滥砍盗伐、滥捕乱猎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狠抓森林防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立足于抓小、抓早、抓了,牢牢把握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权。做好防火宣传。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名参与”的要求,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宣传、新闻、教育、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及乡、镇、村民委员会,从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教格局。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按照“严防、严管”的要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控火种进山,火源入林,从源头上堵截火灾隐患;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人群要实行重点设防,严看死守。继续开展“五清”工作。结合“和对讲”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作用。森林公安局加大违法野外用火打击力度,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坚持“一案双查”“双向追责”,对火灾肇事者快查快办,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构建“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在原有专业334人专业扑火队伍的基础上,在重点林区、重点村成立6人的村级半专业扑火队,配发装备服装,集中培训,做到靠前驻防,分散养兵,集中使用。在柳溪镇大窝铺、党坝镇大石湖,黄土梁子镇黄土梁子社区分别驻扎中队靠前驻防。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防火四期项目,安装林火智能监控系统,购置单兵防火装备,更新防火车辆。三是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发挥森防检疫职能,健全森林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建设,以松毛虫、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为重点,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确保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四是做好保护区规划调整和公益林、天然林调整工作。

(五)深化集体林业综合改革,激发集体林经营发展活力。一是积极协调推动林权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为办理经营权流转证及抵押贷款创造条件。二是与农业银行分行积极沟通,争取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质押贷款业务,组织林农自愿申请办理用于发展林业及林下经济的抵押贷款,完成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试验任务。三是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拟定集体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办法,保障农户在承包、经营期内林地的长期稳定性,完成深化集体林权股权化和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模式改革试验任务。四是组织开发或引进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工作。五是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改革档案,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准备。

(六)做好安全维稳,营造和谐氛围。一是信访稳定。对职责范围内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人员调处化解;继续采取领导包案措施,调处疑难重大案件,做好稳控工作;实现信访案件“增量放缓,存量减少”。二是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摊点,落实到个人。强化道路交通、营林生产、火灾防控、防汛抗旱、生态旅游、特种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注重特殊时期、敏感时段、关键节点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七)突出重点项目,做好招商引资。继续扶植华净、亚欧等涉林企业,切实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依托中央财政国家重点林木基地良种项目,推进油松、刺槐两个部级良种基地建设。

(八)突出技术培训,做好人才培养。一是继续与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中医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大学、大学、辽宁果树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合作,通过送出去深造、请进来培训等形式加快高端人才培养。二是林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农业合作社,开展“上山下乡”“驻村入社”活动,培养基层林业技术人才,提高生产一线人员动手能力,缓解基层人才缺乏压力。三是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场、站、科、室间人才互动互通,培养一专多能人才,破解“业务单一,流动困难”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