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

医疗保障局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

2020年医疗保障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局的指导下,继续贯彻执行市局下达的各项政策和任务目标。紧紧围绕年初的个性化指标,通过医保征缴扩面、加大两定点监督力度,医保健康扶贫等工作,紧跟省市步伐,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使群众报销结算更加方便,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医疗保障工作职能职责,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保服务,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医保工作不停摆。全局工作人员不畏风雪严寒,轮流值岗,发挥了医保人在防控一线战斗员的作用。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30万元,确保了疫情期间的救治医疗费用及时到位。按照业务急缓程度分为“急事急办、不见面办、延期补办、特事特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办事不打折。

(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13日起开始执行省平台勾选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选配送企业的勾选、三方协议签订等操作流程,于4月1日正式启动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此次集中采购和使用范围扩大:涉及全区9所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承钢医院及六所乡镇卫生院)、1所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锦绣城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定点零售药店(德康大药房)。药品覆盖范围扩大:涉及32种49个品规药品,平均降价幅度72.81%。

(三)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按照《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经办窗口、门诊大厅,入、出院办理处,各乡镇街道等醒目位置,长期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游走字幕等多种渠道进行政策法规宣传;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二是对全区6所乡镇卫生院和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整改。

(四)医保健康扶贫工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医疗保障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四个不脱”的总体要求,与帮扶结对每月的“走贫日”相结合,将慢性病政策带给每一位贫困户,并积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慢性病,确保扶贫工作不漏一户一人。截止4月17日共计排查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463户,共计1145人。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医保改革,全面实现三个全覆盖。紧跟国家、省、市医保改革步伐,实现险种全覆盖、参保人群全覆盖、定点监督全覆盖;完善考核机制,努力实现医保基金防控能力和医保服务水平“双提升”目标,发挥医保对医改的牵引作用。

(二)继续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现降价控费。一是制定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和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器械、及中药饮片的招标、遴选制度,采购款的筹集和支付制度,规范对账、付款流程;二是根据2020年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完善我区药品采购平台药品目录;三是制定辖区内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采购,结算制度,规范对账付款流程,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和药品销售监管;四是加强对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高值耗材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和使用监管,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真正降下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

(三)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群众满意度。全方位提升医保服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对照办事一次成的要求,进一步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全面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努力促使群众报销结算更加方便,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推进政保合作,探索医保经办服务模式改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弱势群体医疗保障救助工作”交由第三方服务机构,以政府为依托,借助保险公司专业团队优势,做到精准救助,应救尽救,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应该享受待遇的人员不能享受从而引发的社会矛盾。

(五)加强“两定点”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日常稽查,部门联动,规范“两定点”机构经营秩序,打击各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将存在的问题列入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台账,逐项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将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情况抽查复查,对一些疑点问题较多的“两定点”单位和群众举报事项重点关注,精准检查。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

(六)打好扶贫攻坚战。一是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并享受财政分类资助政策。个人缴费及财政分类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参保率和资助个人缴费实现“双百”目标。二是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工作有序开展。严把申报、审批流程和待遇标准,全面落实符合救助对象的认定和待遇落实工作。三是确保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服务措施全面落实。及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评审,评审合格的及时录入医保系统,严格按要求做好慢性病宣传、申报、评审和录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