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安排部署,持续巩固脱贫攻成效。现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抓好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的通知》(霞扶组〔202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精准脱贫标准,对全镇297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全方位逐一核查,确保脱贫真实,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同时,还要通过核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加快补缺补漏,确保精准脱贫成效全面夯实、真实准确,经得起检验和普查。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本次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现成立脱贫攻坚成效核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核查方式

采取包片负责、交叉核查等形式,确保核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做到一户(村)一核查、一户(村)一档案、一户(村)一结论。全镇六个工作站按照山区片、沿海片交叉检查的方式分成三组:牙城工作站和后山工作站交叉核查;洪山工作站和文洋工作站交叉核查;凤阳工作站与枣岭工作站交叉核查。

(三)核查时间

2020年5月11日启动核查工作,2020年5月20日完成核查工作并由各站以书面形式汇报核查情况。

(四)核查内容

1、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核查全镇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村级收入等指标是否达到退出标准。

2、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真实性。主要核查全镇297户贫困户家庭收入达标和安全住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饮水安全是否全面保障,是否达到脱贫退出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工作要求,各工作站要成立核查小组,做好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全力抓好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在规定时间完成核查工作。

(二)各工作站核查小组要对核查数据和结论负责,同时,包站分管领导要对核查结论“签字画押”。

(三)各工作站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脱贫攻坚成效核查领导小组汇报核查情况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