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供销社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市供销社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供销体制、机制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供销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纳入检验供销综合改革成功与否标准之一,目前拟定的《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支持社属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该项补助资金占补助专项资金的30%。”

二、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落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依据“供销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下发各县(区)供销社。在全市供销系统内明确:至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全面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2018年7月底前新建或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0个。

三、及时召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落实《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总体方案》

市供销社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召集全市六县两区供销社分管安全和业务的副主任和9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紧急召开了供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市环保委办关于总体方案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负责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供销社要配合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和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三是要制订措施,突出重点,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四、提前部署、主动作为,联合进行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7月中旬,市供销社下发《农资市场经营专项检查及开展农资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情况调研的通知》,拟联合市农业局对全市供销系统农药市场经营进行专项检查,并就农资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规范全市供销系统农资经营企业的农药经营工作,加强农药市场监督,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及安全使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