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县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一是受暴雨或长期阴雨等地质灾害天气影响,诱发的地质灾害呈逐年增多趋势;二是随着矿山的不断开发、关闭或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矿山开采造成房屋墙壁开裂、地表水下降、水土流失、地面塌陷;三是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使地质灾害不断加重,极易诱发新的不同程度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和具体措施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建立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4、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快速反应能力。

5、搬迁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发展阶段,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有计划的实行搬迁避让与勘查治理措施。

(二)具体措施

1、加强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规范工程活动。

采矿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城镇建设等各项建设工程必须做好前期的地质灾害勘查评估,做好工程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尤其要加强矿山采空区、矸石堆放区的监控,防止或减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2、做好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汛期是防灾工作的关键时期,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汛前进行排查,汛中巡回检查,汛后重点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开展全面性的地质灾害科普知识教育,树立广大干部群众减灾意识和掌握基本的防灾常识,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4、加大执法力度。

对在地质灾害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侵占、盗窃、毁损或破坏地质灾害监测工程设施的,不按防灾工作方案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