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规范司法局政府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协调制度、报告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制度规范。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根据《条例》和《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圆满完成了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内容:司法局主要领导的工作动态、司法局的机构设置、部门权限、业务流程、收费依据、联系方式、举报监督渠道等。

2、公开形式:(1)县政府门户网站。(2)公共查阅点。(3)新闻会,政务会客厅。(4)政府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因未有公民申请,所以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收费情况

2014年,司法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本年度无主动咨询司法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司法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案件。

三、存在问题和2015年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司法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对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仍需不断完善;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条例》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进行公开。一是深化审批服务项目公开内容。二是推进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三是要把定期公开、阶段性公开和临时公开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上级政策有变化时,要及时公开变更的内容,确保公开的效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机制。同时,吸收其它部门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