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措施探析

地铁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措施探析

摘要: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全面而复杂,造价控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其贯穿于工程项目全流程中。落实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需从多个层面切入,创新思路,采取科学可行的手段以及完善的监管方法,提高竣工结算相关工作的精细化水平,避免工作误差。本文以地铁建设工程项目为背景,根据其基本特点,对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展开探讨,以保证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地铁项目;竣工结算;造价控制

地铁项目建设规模大、投资总量多,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成本是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关键举措。在造价控制全流程中,竣工结算阶段的工作水平易对全局工作质量带来显著影响,而此方面的工作普遍存在员工意识薄弱、方法不当、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因此,亟需准确认识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现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1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结算资料能够给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基本条件,其包含竣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文件等,各项资料均要满足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要求。竣工设计图纸是由设计人员及相关部门协同努力下所产生的成果,其以项目建设条件为依据,以发展目标为导向,由此组织实样图的设计工作,所得的资料将按流程经过全面的审验,通过后方可投入至工程建设中。对于一套规范的竣工设计图纸而言,均存在相应的竣工图章,管理人员需对其做全面的保管,以便给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对于设计变更的通知书,应经过逐层审核,由设计单位制定下发,是在特殊施工条件下而做出的调整,全面整理此项资料对于后续竣工结算工作的开展而言至关重要。竣工结算审核流程如图1所示。

2地铁建设工程项目中竣工结算的注意事项

地铁建设期间不可避免地存在隐蔽工程,其包含较多的潜在因素,常伴有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在围绕隐蔽工程展开施工作业时,需完整记录资料,全方位掌握作业情况,绘制完善的隐蔽工程图纸,留存完整的试验检测资料,同时,加大力做好检查与验收工作,由相关单位审核并签字,确保后续可快速完成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核算工作,将其列入工程竣工结算体系中,提高竣工结算的全面性与准确性。材料是构成地铁工程实体建筑的关键要素,在对其采取管控措施时,主要需考虑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材料进场时管理单位和业主协同检验,实施抽样检测制度,保证数量的一致性以及质量的可靠性,若无误则在材料供应单上签字,避免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中,进而带来工程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

3竣工结算阶段地铁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措施

3.1加强对工程量的审核。通过多次的工程量审核,确保其具有准确性。除工程造价及工程费用外,工程量也应成为竣工结算阶段的重点关注内容,其需要以前述所提的竣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等为依据而展开,做到实事求是,不遗漏任何细分工程量。在开展工程量的审核工作前,需要做全面的调查,给审核工作提供支持,保证审核结果具有可靠性与合理性。工程量为基础审核指标,其能够作为工程造价高低的反映途径,但对少数施工单位而言,则存在虚报工程量等情况,严重影响实际审核结果的可靠性。而在工程量的审核工作未完全落实到位或是覆盖面不足的情况下,也会对工程造价控制水平带来不良影响。

3.2加强工作沟通。竣工资料的生成流程包含编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对收尾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加之个人专业能力良莠不齐,容易在工作中出现疏忽。以某地铁工程项目为例,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新增竣工资料线上提交审核流程,此过程中则涉及竣工资料扫描清晰度等方面的问题,若局部稍有不足均要再次组织扫描,严重阻碍移交工作的开展,导致移交时间被迫向后推迟。比如,对于深圳地铁5121标档案号而言,则存在排号机制具有局限性的问题,实际工作时间超出预期,进而也对竣工资料的移交带来不良影响,相较预计时间而言有所推迟。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量较大,经常需要汇总设计、勘察、监理等各方的竣工资料,将其视为整体从而完成移交操作,此时,移交进度将直接对相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效果带来影响。人员的经验不足与沟通不到位是阻碍竣工资料移交进程的两大关键因素,而此方面的问题在采取合理的协调措施后可有效避免,即提前与档案馆等单位取得沟通,尽早落实准备工作,以免在正式移交过程中出现着急忙慌的情况。作为项目收尾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其中,提前与档案馆取得联系,就档案号的相关事宜展开商讨,消除移交期间的阻碍因素,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3全面梳理变更索赔、竣工结算的审核特点。在地铁项目中,变更索赔、竣工结算的审核主体为项目所在地的财政单位,而项目工程人员对其业务流程、审核标准等方面的认识均有局限性,在此条件下,容易延长竣工结算的持续时间。而此类问题的出现与沟通不到位有密切关联,因此,在变更索赔、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中,需要提前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具体的工作要点,将其作为自身的指导,在审核前便将准备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后续的审核可高效完成。

3.4履行合同约定。项目合同中,对质保期的具体细则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从时间来看,部分项目已经进入质保期,但并未随即组织质保书的签订工作,例如,业主以未竣工验收为由而暂不签订。对于此类情况,应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在合理范围内按规定强制性执行,以充分彰显合同的效力。对于质保书签订滞后的问题,其还与人员的工作经验不足以及彼此间的沟通不全面有关。此时,成立尾工办、固定相应的业务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是重要的解决方法,有利于提高尾工工作的沟通水平,从既有工作经验中做出总结,汲取经验并指导后续工作的开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终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好项目收尾工作。

3.5做好对地铁工程生产要素的管控。地铁工程的建设需得到材料、设备及人员的支持,应对各项要素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1)材料方面。以材料领用责任制为依据,合理完成材料的领取工作;引入包干控制法,切实提高成本控制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对于领取材料超出许可范围的情况,则需及时探明成因,加强对使用量的控制;对于因运输等原因而导致材料受损时,需判断受损材料的类型与程度,联系材料供应商和安排换货,确保进入现场的材料满足质量要求,以免因材料层面的问题而增加成本。(2)机械设备方面。地铁工程的建设对机械设备的依赖性较强,需要合理选型、定期维护,避免设备“带病作业”的情况。日常检维修工作中的各项数据均要得到完整的记录,以便在设备发生故障后能够及时分析成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3)施工人员方面。根据项目发展需求配置人员,避免劳动力浪费,充分发挥出高素质人员的工作优势,减少人员成本。

4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水平的提高是推动项目朝高品质方向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工程造价工作全流程中,竣工结算为重点阶段,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收尾环节,若采取科学的控制措施,则能够减少成本浪费,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鉴于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相关人员需强化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协同做好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李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探讨[J].铁道工程学报,2017(08):89-92.

[2]周玲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J].市政技术,2016(02):197-199.

[3]王忠华.降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有效措施[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1(01):50-52.

作者:管大刚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