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现状

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现状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加快生态文化建设是当前的必然趋势,生态文化建设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通过对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必要性进行分析,提出了有关完善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生态文化;环境保护;路径选择

生态文化,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全面协调、可持续繁荣的文化伦理。生态文化总体来说体现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以及人类生态文化观念的加强,生态文化的发展进步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一种必然选择,城市区域的生态文化建设关乎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加强生态文化建设问题研究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重大意义。

1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1.1生态文化建设是推动城市区域建设的核心

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区域建设,发展和繁荣生态文化,是城市区域经济社会进步的必然路径,是促进城市区域建设健康发展,推进经济、生态和社会发展走入良性循环的基本道路。坚持大力推进生态文化,提升生态文化的自觉意识,为生态城市区域建设提供精神保障和动力支持。积极弘扬生态文化建设,对城市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的保护以及生态产业发展将会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1.2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经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党章,从而可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息息相关,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化的核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为城市区域的生态文明的推进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

1.3生态文化建设对建设美丽中国的具有重大意义

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引下,能够增强环保意识,转变生态消费理念,自觉按照生态文化的要求,积极实现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从而对实现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作用。

2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提出的现实依据

2.1城市区域生态环境的形势严峻

从当前我国城市区域生态环境的现状来看,“淡水资源短缺”“水体污染严重”“空气质量差”“噪声污染严重”“光污染严重”“环境污染向农村蔓延”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

2.2城市区域生态文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生态文化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生态文明建设中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唯有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途径,才能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从而推动区域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可以为经济建设预留出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区域经济发展的可能性来讲,唯有走绿色环保的发展之路,不断减缓资源消耗和污染总量的排放,才能真正地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2.3建设生态文化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以保护绿色生态环境为出发点,重点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生态优良、生活富裕为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经济发展是生态文化和生态的根本。以人为本是生态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总之,生态文化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的生态发展趋势,是经济、社会、生态与发展的一种良性循环,以及对人民的保护和对社会全面发展的保障。

3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的一般路径选择

3.1实践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3.1.1增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着力推进循环经济战略

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发展有所不同,循环经济坚持“3R”原则,是一种“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经济发展模式,其特点为再生产、再利用、再循环。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对资源的利用是循环往复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度是最低的。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是在城市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下发展经济的最佳选择。

3.1.2建立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积极实施新能源战略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迅猛,是人类社会进步强大的动力,我国生态文化建设的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仍存在很多问题。未来,我们应将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开发纳入生态文化建设的轨道上来。同时,通过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交流,加强生态文化技术体系的构建。这样,一方面提升生态文化的建设水准;另一方面与世界其他国家共同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2加强城市区域生态文化的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和监管体系

3.2.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

法制是根本,当前我国城市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首要就是加强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特别是《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资源保护法》等相关立法。政府部门应加强实地调研,针对相关环保法律体系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生态文化建设提供更完备的法律体系。与此同时,城市区域的地方人大也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办法或地方性法规,从而能够加强对当地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2.2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

现在我国各地方的环境主管部门为环境执法主要部门,执法手段局限于行政处罚,同时没有更好地发挥好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破坏环境资源罪在我国的《刑法》中虽然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社会生活当中因触犯此条而受到司法处理的为数极少,实际操作中仅有行政机关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缴纳了一定数量的罚款,从而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环境犯罪。另外,一些领导干部缺乏环境责任追究意识,注重经济、轻视环境现象严重,有的甚至纵容违法者,干预环保部门执法,对于这种行为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查处。

3.2.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当地干部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将城市区域的生态文化建设纳入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可以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条件之一。这样可以促使当地领导干部摒弃以牺牲自然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的作用。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评判干部政绩,可以正确引导领导干部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考虑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施政绩效。

3.2.4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形成全社会关注生态文化建设的环境

环境生态监管体系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监管,政府按照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生态保护的行为使用行政权或者采取相应的前置措施。二是社会监督,主体是大众,包括新闻媒体、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等。社会监督有助于增强公民个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监督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三是公民环境举报制度,每个公民都有举报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以致违法行为的义务和责任。

3.3引导社会成员树立生态文明观,大力动员群众参与生态文化建设

3.3.1培养和引导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系统价值观,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正确选择生态文明的科学价值取向。将环境生态文化教育渗透社会的文化教育之中,在社会文化教育过程中可以将环保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环保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让全社会逐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观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对生态环境充满热爱。

3.3.2倡导可持续的生态消费模式

针对城市区域生态文化建设的要求,要继续坚持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的优秀的传统美德,同时引导人们理性地选择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消费模式,倡导文明消费、绿色消费,让生态文化的观念深入人心,选择生态消费的生活方式,提升公民的精神品质,树立生态文化建设要求的高尚情操。

3.3.3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现实作用

民间环保组织在社会的生态文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通过各种宣传讲座、出版物以及大众媒体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教育理念,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民间环保组织的管理,加强经费投入,鼓励民间环保组织可以更多地吸纳具有专业性背景的志愿者,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作用,对我国生态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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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明远 刘芳 单位:山东科技大学 泰安市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