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课程属性

民族文化课程属性

一、民族文化是课程的源泉

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改造自然过程中创造的为社会群体所共有的一切事物,主要包括物质、制度、精神三个层面。文化是课程的源泉,离开了文化,课程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课程是人类文化精华的汇集,是人类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文化是课程的源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课程内容来源于民族文化。世界各国、各民族创造出各自独特的民族文化,为各民族教育的课程开发与建设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原料”,不同的民族将其视为“精华”的文化选入课程中,作为其文化传承的重要内容。2.民族文化个性决定了课程的文化属性。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凝聚成各具特色的课程内容。柳州师专校本课程“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鉴赏与研究”的开发是以传承桂中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为主要目的的,桂中地区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课程内容开发主要来源。桂中地区不仅拥有被列入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四绝”——壮族的歌、瑶族的舞、苗族的节、侗族的楼,而且还有具有深厚历史内涵的麒麟山文化、盘古文化、红水河文化、土司文化等。这些绚丽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鉴赏与研究”课程建设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课程资源。“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鉴赏与研究”以凸显课程的“民族性”与“地域性”为出发点,以传承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目标指向,以收集、挖掘、整理、提炼的桂中地区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创造的具有典型民族特征的文化样态为主要授课内容。课程主要分为“桂中少数民族山歌文化艺术”“桂中少数民族服饰文化艺术”“桂中少数民族建筑文化艺术”“桂中少数民族饮食文化艺术”“桂中少数民族宗教文化艺术”“桂中少数民族婚俗文化艺术”“桂中少数民族葬俗文化艺术”“桂中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等八个专题讲座,每一个专题都对不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形态、历史流变、文化生态、内涵价值等进行细致考察分析,厘清它们的内在差异,找出其文化共性,分析其价值与意义之所在。

二、课程是传承民族文化的载体

人类文明的延续是人类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结果。自教育产生——特别是课程出现以后,课程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主要载体,担负着传递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等各种人类文明成果的神圣使命。课程在传递民族文化的过程中,对各民族文化的精华进行筛选、提炼、加工、改造,使之凝炼为具有一定系统性、科学性的课程内容。从某种程度上说,课程是一种对文化进行选择、传递、创造与反思的文化活动,课程传承民族文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对浩如烟海的民族文化进行选择与创新的过程。就课程设计而言,课程设计的目标与内容决定于基本的文化价值倾向,就课程实施而言,课程对文化的传递,是创新文化的过程。为了保障和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传承地方民族文化的实际需求,2001年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鼓励地方和学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合地方和学校实际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其中“校本课程开发是指学校根据自己的教育哲学思想、为满足学生的实际发展需要、以学校教师为主体进行的适合学校具体特点和条件的课程开发策略。”柳州师专校本课程“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鉴赏与研究”作为传承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载体,一方面要全面收集、挖掘、整理、提炼桂中地区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具有代表性民族文化,如来宾麒麟文化、忻城土司文化、金秀大瑶山文化,以及壮族的歌谣、瑶族的舞蹈、苗族的服饰、侗族的鼓楼等艺术形式;另一方面要通过课程教学形式实现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由“自在文化”向“自觉文化”的转化,即将收集、挖掘、整理、提炼的各种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进行“课程化”改造,按照课程开发与设计的内在逻辑,使“自在”的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成为一种“自觉”的课程文化,并通过一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过程达到传承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目的。同时,作为传承民族文化载体的课程,也担负着培养学生对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认同意识、增强学生传承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的神圣职责。

三、课程具有独特的民族文化品性

从传统的课程理论建构来看,课程是作为民族文化传承载体的工具性存在,“文化课”往往成为“课程”代名词,课程学习被简单地认为就是“学文化”和“学知识”。在现代教育理念中,课程是一个不断被建构、被完善的文化再创造的动态过程,课程具有能动的选择性、主动性和创生性,课程传承民族文化的过程也是课程不断构建自身文化品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课程成就自身的文化特色,维系自身的文化主体性存在,进而形成独具特色的“课程文化”。课程的民族文化属性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它可以从课程理论、课程政策、课程体制、课程设计、课程标准、课程内容、课程组织、课程实施、课程反思等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就课程内容而言,“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鉴赏与研究”课程凝聚了桂中地区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的文化品性。柳州、河池的刘三姐歌谣是广西壮族民歌艺术的典范,是壮族族性的文化表征;三江的鼓楼、风雨桥以及独具特色的民居建筑是广西侗族最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艺术,集中体现了侗族人们丰富的民族审美经验和充满诗意的生态意识;金秀独具民族特色,五大瑶族支系及其绚丽多彩的瑶族服饰文化艺术成就了金秀“世界瑶都”之美誉;形式多样的芦笙节、斗马节、坡会使融水成为“百节之乡”而享誉海内外;来宾的麒麟山文化和忻城完整的土司建筑则象征着壮族文化的源远流长。就课程实施而言,“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鉴赏与研究”课程的教学过程,既是向学生展示桂中各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艺术形态的过程,也是呈现桂中各少数民族独特民族品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课程以一种文化自主性的存在,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特色”和“桂中少数民族文化品性”的“课程文化”品性。

作者:雷文彪 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