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与旅游文化产业发展

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与旅游文化产业发展

本文以剑河县为例,对当地的民族文化资源现状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当地在发展旅游文化产业过程中,在文化品牌打造、产业链形成,项目建设、联动开发、宣传推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从夯实品牌内涵、适度把握开发程度层次、重视区域合作以及优化宣传推广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提升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建议。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合理利用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的方式多种多样,在贵州省努力建设旅游大省和强省,打造“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的大背景下,省内各地方政府自然将大力开发和利用当地拥有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知名旅游文化品牌,培育经济效益高的旅游项目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贵州素有“文化千岛”的美誉,“十里不同风”的文化风景令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如何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核心价值、打造、提升旅游品牌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键就在于能避免同质化,真正突出地方独具魅力的地方特色。作为苗族美神“仰阿莎“故乡的剑河县,地处贵州黔东南腹地,全县总面积2176公里,总人口24.95万人,管辖7乡5镇308个行政村,居民主要以苗族、侗族为主,占了全县人口的90%左右。自雍正六年(1728年)开始设置包括剑河在内的“新疆六厅”(即清江厅、台拱厅、古州厅、都江厅、丹江厅、八寨厅,清江厅就是今天的剑河)以来,距今近三百年的时间,尽管民族融合和现代化的洪流日益深入、渗透,日常生活与作息的方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冲击,然而,剑河境内苗、侗民族仍然沿袭着自身固有的的文化传统与规则,保留着大量质朴、醇厚、有形或无形的民族文化资源和样式,植根于他们血脉中的深层次的文化结构从未改变过。今天,当地民族的宗教信仰、社会历史、审美诉求、道德习俗、生活方式依然生动演绎着清代“白苗图”中所描绘的苗民生活景象,散发出奇丽而神秘的民族文化魅力。这些千姿百态的民族文化资源,理所当然成为剑河县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

一、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概况

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形式多样,有形的物质文化与无形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交相辉映,其中最具魅力的是在2008年列为国家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名录的以苗族美神“仰阿莎”文化为代表神话、古歌、舞蹈、歌舞剧表演,2014年列为国家第四批部级非物质文化名录的水鼓舞等等。除此以外,剑河还有着丰富的人文景观资源,独具魅力的众多特色村寨,技艺精湛甚至独一无二的民间技艺,别具一格的饮食文化、多姿多彩的民俗节庆与歌舞等等。主要分类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品种齐全,形式多样,无论是优美动人的“仰阿莎”的神话传说,古朴耐看的民间建筑,美轮美奂的民族服饰,还是神秘奇幻的民族节日、巧夺天工的民间工艺,都是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不可多得的资源,如何更加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是当前考虑的主要问题。

二、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剑河县政府围绕“仰阿莎”文化,整合相关自然和文化资源,采取多种积极措施推动当地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现已打造了“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为代表的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文化节的持续开展,目前已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仰阿莎》大型歌舞剧搬上了舞台,被列为贵州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旅游项目建设方面,形成了以仰阿莎湖区和硫氡温泉区为核心的水上游乐项目在内的8个景区(自然保护区);包括旅游商品开发方面,以苗族锡绣、红绣为代表的民间手工艺品开始售卖,当地的特色餐饮红米粉、白香猪等形成了品牌,有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由此可见,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旅游业发展势头较好。

三、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存在的问题

剑河县尽管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初见成果,但客观而言,还存在许多亟待改善和提升的地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价值的挖掘程度较浅,未形成极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效应

民族文化资源包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精神价值、娱乐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剑河县对自身拥有的丰富资源挖掘的程度较浅,例如:以“仰阿莎”文化作为核心资源尽管以打造了文化节品牌,形成了节庆期间的系列活动,但活动的开展的形式和内容仅限于歌舞表演、斗牛击鼓、民族风情巡游等活动,与周围县市有同质化的倾向,而且仅限于文化节两三天的活动,品牌的影响力不够,对旅游文化产业的拉动力不足。

(二)旅游产业化链条尚未形成,民族文化资源整合度有待加强

对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理想模式,是尽可能将当地的风俗、节庆、服饰、歌舞、建筑、饮食文化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文化产业链,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就目前来看,剑河县的民族文化资源的整合程度有待加强,更未形成与民族文化资源契合程度较高的旅游文化产品。

(三)旅游文化项目建设缺乏精品意识,定位不清晰

无论是文化活动本身,还是已开发的旅游项目,比如温泉景区、久仰十里杜鹃、巫密河生态漂流区、八郎古生物化石群景区等等,无论是规模还是设施都有待提升,同时也存在观光娱乐项目单一、主题单一,景区未形成品牌效应的状况。旅游项目的游客定位上,也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入境游客层次、需求、兴趣点、消费能力等缺乏了解,未能真正用自身独有的文化资源和产品吸引游客长时间停留。

(四)联动开发意识不够,未形成组合式的旅游文化产品链

剑河县尽管民族文化资源多样,民居、遗址、歌舞、民间工艺、神话传说等极富吸引力,目前开发的现状是单点式的个体分布,没有形成链状或网状的旅游产品,也未结合文化资源开发出深度体验式的旅游项目和线路,使得游客停留时间短,产生的各类消费自然不高。

(五)对文化资源开发的宣传和推广还应加强

尽管每年剑河县对“仰阿莎”文化节活动的利用传统媒体、邀请嘉宾、网络平台等采取了一系列宣传造势的措施,但影响力和知晓度还是有限,同时,仅仅对节庆活动短期的宣传是不够的,还应策划更具吸引力的宣传组合拳和措施。

四、提升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旅游开发利用的路径

(一)进一步夯实民族文化品牌的内涵

剑河县已打造了“仰阿莎”文化品牌,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夯实这块文化品牌的内涵价值,即含金量,要对其价值内涵和精神内涵进行深入挖掘和提炼,要结合不同层次游客的审美情趣、情感需求、体验感知等赋予品牌更多层次的产品,满足游客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不同需求。要在“仰阿莎”的作为苗族美神这一唯一性上下功夫,整合当地民族的宗教、习俗、起居、饮食、服饰、习俗等文化特征,形成知名品牌文化效应,并要研发以“仰阿莎”文化、形象等为代表的衍生产品,形成更多的经济增长点。

(二)正确把握文化资源的开发程度和层次

民族文化资源有着显性和隐性的特征,剑河民族文化尽管丰富多样,但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文化都具备开发价值,古遗址、民居建筑、特色村寨、传统手工工艺、民族特色饮食等具有显性特征,可直接发展旅游业或旅游相关产业,获取经济效益。但在开发中,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做好规划先行、制度保障,还要实施保护与扶持文化资源开发的政策和措施,做到“保护第一、开发第二”,做到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宣传和保护。神话、歌舞、技艺类等隐性的文化资源,可以通过艺术团表演、体验式项目创造演出、门票收入,也可根据其独有的艺术特性和传奇色彩等打造影视剧、大型歌舞表演,微电影等等,在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实现嵌入式的消费和体验,实现旅游收入的增值。

(三)加强与周边市县合作,共谋区域旅游文化产业发展

首先是县域内的合作,剑河县与天柱、锦屏,黎平、榕江,雷山、台江,施秉、镇远、三穗九县毗邻,有着共同的客源市场、相似的民族文化特征,文化资源上又具有不可多得互补性。适逢2015年贵州省已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县县通高速省份的大好机会,更应重视与周边县域的联动合作,做到资源互补与客源互动,在文化旅游的线路设计和产品开发上互相衔接,与市场上的互相开放相结合,政府层面的合作与旅游企业间的对接相结合。其次是加强省域内的合作。要实现与黔南、黔西南、黔中、黔北等地区对接,使文化资源形成差异性互补和拼盘式的展演,实现市场共享,客源互动。再次要积极与周边省份联动,协作,打造文化资源差异化的旅游产品,才能吸引客源,使旅游业形成链条,实现规模效应。

(四)精心设计产品宣传推广模式,提高旅游文化品牌的知名度

文化品牌的形象和塑造,是一个持续建立和印象叠加的总和。剑河的形象如何,“仰阿莎”有多美,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传播形式,把人们对斯人斯境斯地想象和道听途说转为具体的感知,在这种印象叠加的传播中,不仅仅多种传播工具的利用,还涉及到传播方式互补融合、传播内容的精心设置以及招牌式的关键词句和形象的设计和创造,使得剑河的鲜明文化特色得以处处体现。

五、结语

剑河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是该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缩小省内省外其他地区差距的所依托的重要任务,从文化层面上,通过合理适度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有有效促进文化的保护、繁荣和传承;从经济层面上来讲,通过对剑河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以促进该县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从就业增加和内需拉动的层面讲,可以有效增长该地区居民就业的人数,提高人均收入的比例,促进消费;社会效应层面上讲,通过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以促进民族的融合,建立多元共存的和谐社会。因此,要清醒地认识到开发与建设都不是一蹴而就,短期能完成的事业,必须本着谨慎分析,合理规划、科学推进的态度,坚持走民族资源开发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之路。

作者:吴佳妮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国际旅游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