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业推广服务体制

国外农业推广服务体制

一、日本农协的概况

农户通过农协销售自己的农产品(销售事业),销售农产品后所得的资金会自动被打入到农户在农协所开的户头上(信用事业)。然后,农户在农协的指导下订立下一步的营农计划、进行农业生产(营农指导事业),并通过农协购买所需的农资材料、借贷资金(购买事业和信用事业)。农户购买农资材料的费用会自动从其农协户头上扣除(信用事业),扣除后的余额就成为农户的生活费。而从生活费中扣除农户加入农协保险事业的保险金(共济事业)、通过农协所购买的生活用品的费用(购买事业),再付完其它生活设施的利用费(利用事业)、医疗费(厚生事业)之外,余下的就成为农户的定期存款。农协将农户的定期存款借贷给农业相关企业,从中所获得的利息一部分成为农户的存款利息,剩下的差额就成为了农协的经营费用。农协内部设置了不同的部署来开展以上的业务,并且为了业务能够顺利展开,农协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分部或是分店。农协会员也不仅仅停留在利用农协服务的程度上,还在农协的组织下成立了许多不同的会员组织,开展自主活动,以配合农协的各种业务。比如“西红柿部会”、“苹果部会”等,从事同一专业生产的会员聚集在一起成立专业部会,这些专业部会的会员一起接受农协营农指导员的指导,一起制定生产、销售计划,一起参加农作业以及农产品的发送业务。除此之外,还有以村落为单位成立的诸如“农家协会”一样的会员组织,召开村落座谈会等讨论有关改善农业经营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事宜。还有很多农协设置了以青年会员为主的“青年部”和以妇女会员为主的“女性部”等。农协体系还在都道府县和全国层次分别根据业务的不同设置了多种联合会,自下而上形成了紧密的垂直连接关系。都道府县联合会是以各都道府县内的基层农协为会员,全国联合会则是以都道府县联合会和基层农协为会员。近年来,农协和其他一般企业的竞争日趋激化,为了加强农协的竞争力以及促进农协经营的合理化,农协系统开始了基层农协的合并运动,甚至出现了如奈良县和冲绳县这样整个县的农协合并成一个大型农协的情况。与此相应,农协系统也在推进着都道府县联合会和全国联合会的统合,“农协—都道府县联合会—全国联合会”的三级体制正逐步向两级体制转化。除了以上所述的综合农协以外,日本也存在专门从事畜牧业、园艺、桑蚕等领域的专业化经营、不开展金融业务的专业农协。在日本,综合农协占据主流地位,综合农协截至2013年3月末共计738个,会员总数(截至2012年3月末)共计为983万人,其中正会员467万人,准会员517万人。一般在同一地区只能设立1个综合农协,而专业农协的活动不受区域限制,在同一地区可以设置数个相同领域的专业农协。与综合农协相比,专业农协会员数量要少得多,经营规模通常也较小,至2013年3月末日本共有专业农协1915个。由于专业农协不从事金融业务,所以,专业农协的会员通常还同时加入同一地区的综合农协。

二、农协营农指导事业的理念和地位

正如“没有指导事业就没有合作社事业”、“没有学习活动就没有合作社运动”所言,农协在理念上将营农指导事业和生活指导事业看做是提高会员生活质量必不可少的两个事业。农协组织是会员为了提高自身的农业经营水平和生活水平而自发结成的组织。因此,农协的营农指导事业是以支援和指导会员为了改善农业经营水平而自主进行协同活动为宗旨的。换言之,农协组织需要唤起会员自发地、而不是被动地改善农业经营,并且促进会员从单个的行动转换成协同互助的活动。农协的营农指导事业不仅仅只是对会员进行特别的教育或研修,更不仅仅是某项技术的推广,而是从教育的角度,通过会员参与与农业经营相关的农协组织的运营活动或是利用农协开展的各项业务而展开的。因此,从广义上来说,营农指导事业不单单是营农指导部门或营农指导员来实施的,而是由整个农协、农协所有的职员以促进会员农业经营的改善和区域农业的振兴为目标、在推进农协各项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推进的。营农指导事业在农协展开的各项业务中占有特殊地位。因为农协的其他业务,比如农畜产品的共同销售、加工、生产资料的共同购买以及金融、保险业务都是限定在流通过程中,只有营农指导事业是与农户的生产过程直接相联系。通过营农指导事业使会员的农业经营得到改善,也就意味着有可能使农协的“销售事业”和“购买事业”得到进一步扩大。并且,通过农业经营指导,会加强农户对农协的信任,从而进一步使农协组织自身和协同活动得到强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营农指导事业对农协自身以及农协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营农指导事业的重要性虽然被承认,但是它在农协内部究竟应处于何种地位一直未被明确。直到2001年,日本对《农业协同组合法》进行了修改,将营农指导事业定为农协的第一事业,从法律上承认了营农指导事业为农协开展的众多事业中最基本、最应该重视的事业。农协试图通过加强营农指导事业的法律地位从而达到强化营农指导的目的。

三、农协营农指导事业的主要内容及体制

1、主要内容

行政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事业是以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指导为中心的,而农协的营农指导活动是农协为会员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开展生产上的技术指导,还必须适应农户的各方面要求,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和供应活动、土地利用的调整(借贷等)业务、以及指导税务申报等有关经营指导方面的工作。营农指导事业的主要内容如下:①有关农业技术和农业经营方面的指导。②制定所管区域农业振兴计划的同时,指导各农户制定与此相应的营农计划。③对主要的生产手段———土地进行集体整备。④根据“适地适作”的原则,建立大规模生产体制,使农业生产形成产地化。⑤指导本地区地域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推进本地区的复合经营。⑥为了统一农畜产品的品质引进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或饲育的标准。并根据农户的营农计划,指导农户参加生产资料的共同购买、引进农业经营资金。⑦为了统一农产品的规格,组织共同选别和共同检查。⑧指导会员按照各自专业进行组织化生产,相互交换有关栽培或饲育的技术知识,从而提高会员的技术和经营能力。⑨培养农业继承者等农业、农村的主力军。⑩支援会员的组织活动,培养农民带头人,养成会员的协同意识,促进农协运动的发展。

2、营农指导事业的体制

营农指导的事业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公共团体和上级农协的补助金或助成金、向会员征收的会费、农协其他事业的盈利以及大型机械、公共设施等的使用费。其中,补助金和农协内部的其他部门的盈余为营农指导经费的主要来源。农协设有营农指导员,营农指导员是活跃在营农指导事业第一线的技术推广员。营农指导员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营农指导事业计划的实施效果。营农指导员的作用是向会员农户提供其所需要的农业经营、农业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近年来,营农指导员的业务范围正在逐年扩大。日本农协中央会《2003年度营农指导员的活动分析调查报告》中指出营农指导员的业务范围及其比率依次为“营农指导业务”31%,“有关生产部会的业务”12%,“农产品的收发业务”11%,“销售业务”10%,“有关行政方面的业务”8%,“其他”28%,从中可以看出营农指导员业务内容的多样性。另外,2011年度平均每个农协设置营农指导员19.9人,仍有3%的农协尚未设置营农指导员。营农指导员的人数从1985年开始持续减少,至2011年为止人数为14414人。这和近年来伴随农协的合并而产生的人员大幅削减成正比关系。为了提高营农指导员的专业能力,农协系统实施了《营农指导员资格认证考试制度》。2000年前是由各都道府县的农协中央会负责实施,2000年以后日本全国农协中央会开始实施全国统一的考试。但是到2003年参加日本-42-农协中央会统一考试的只有17个县,甚至还有几个县连县级认证考试也并未实施。因此,营农指导员中考取了资格证的比例只占总数的18%(日本农协中央会《2003年度全日本农协活动统一调查报告》)。

营农指导员的业务也根据农协规模大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营农指导员的编制也并无统一标准,参差不齐。因为营农指导员的整体人数在逐渐减少,所以为了有效的发挥营农指导事业的功能,农协纷纷对营农指导体制进行了改编。伴随着农协大规模合并的进行,合并后的农协把所管地区划分成几个区域,在各个区域设置了“营农综合中心”。这是一种通过对营农指导资源进行集中配置来加强营农指导的整体能力的体制。在“营农综合中心”,会根据各区域的农业发展情况,配置数名不同专业的营农指导员,并在同一地点集中设置农机中心、育苗中心、选果场等各种基础设施,从而方便会员农户的利用,使之成为本区域营农指导的大本营。另外,如前所述,为了有效地进行营农指导,并充分地让农业经营者反映自己的意见、发挥生产和销售方面的作用,农协成立了各种作物的专门部会。在规模大的农协里甚至会设置10个以上的部会。同样,关于各种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营,农协设置了由会员组成的运营委员会,并指导会员来进行自主运作。农协还选出部分优秀的农业经营者担任营农顾问,辅助营农指导员的工作。营农指导员负责对这些组织、会员的活动进行指导、提供支持。除了基层农协的营农指导之外,都道府县的营农指导支援体制包括在47个农协中央会中设置的营农指导部门和在农协全农都府县本部及农协经济连中设置的有关技术指导的部门。它们对基层农协所进行的营农指导提供支援和指导。同样,专业农协也对会员进行农业技术指导,专业农协在都道府县的联合会相应地对专业农协的营农指导活动提供支援。另外,为了促进本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推动本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各地设置了由普及指导中心、土地改良协会、农业委员会、行政部门、农协等相关部门构成的“地区农业振兴协议会”。农协通过这些组织与其他相关部门讨论并协调农业推广事宜。

四、农协营农指导事业所面临的课题

目前,农协的营农指导事业所面临的课题,一个是如何确保事业经费的问题。营农指导事业给农协带来的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经济效益。营农指导事业的费用大部分来自农协的其他部门(金融、保险事业)的盈余。这在其他部门的盈利增长时期也许不成问题,但是一旦其他部门盈利下降,甚至亏损,农协内部对各部门的盈亏实行严格管理时,尽管法律上规定营农指导事业是农协的第一事业,尽管营农指导事业的重要性被无数次强调,营农指导事业依然会成为经费消减的对象。因此,经费的确保仍然是农协营农指导事业所面临的一大课题。另外,农业经营不断分化,既有大规模、企业化的农业经营,也有自给自足的农业经营。

农业经营的分化使得对农协营农指导事业的要求也呈现多样化。同时营农指导员由于业务范围的扩大、业务内容的多样化以及营农指导员资格认证考试制度实施的不彻底等原因,专业水平较低。今后,农协营农指导员资质、能力的提高,以及如何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营农指导事业,都是亟待解决的课题。最后,一直以来政府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和农协的营农指导事业都是相互补充、互相协同地对农户进行指导。但是伴随着日本行政和财政的改革、农协合并的展开,政府部门的普及推广员和农协系统的营农指导员的人数从整体上都呈现出下降趋势,普及机构和农协的业务所辖范围也都在不断扩大。这些都使得普及推广员、营农指导员和农户的接点日趋减少,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相关部门的合作体制都在一步步弱化。因此,如何构建农业技术推广相关部门的新的合作体制,加强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这不仅是农协的营农指导事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摆在所有农业技术推广相关部门面前的课题。

作者:曾雅 单位:辽宁大连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