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保险实施建议分析

农业机械保险实施建议分析

[摘要]农业机械保险作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在农民增收致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分析农机保险补贴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监理和保险公司提出几点注意事项,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机械保险;农机监理;保险公司

1农机保险补贴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随着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农业机械使用率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变得越来越重要。由于农机作业环境复杂,农机使用人员缺少专业知识,缺乏基本培训,加之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农机伤人损物事件频发。正是由于农机事故的频发性、不可预见性,加之事故发生地多处于农田场院等交通不便的场所,造成配套农业机械保险产品少,保险事故频发单次损失金额大,查勘理赔不便,造成各保险公司推广农机保险积极性普遍不高。而农民保险意识淡薄,不愿意为不确定发生的风险支付额外费用。因此,造成大量威胁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呈无保险状态的“裸奔”。众多“辛苦致富,一朝事故返贫”的血的教训不断上演,警示了农民辛苦致富路上隐患重重。随着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专业组织逐渐形成了农机作业服务的中坚力量。农机安全生产环境大为改善,机手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与日俱增。随着政府资金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为农机保险的补贴推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以河北省为例,2016年底,全省统一开展了农机保险调查,通过深入走访询问调研保险需求。2017年准备开始对农业机械保险进行全面补贴,招标确定保险公司全面开展农业机械保险补贴工作。河北省农机监理总站的努力方向切中保险参与各方矛盾点。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让投保农户降低负担享受保障。通过农机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着重为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这类农机专业组织率先投保,降低了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同时将对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全面推广农机保险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2农业机械保险实施建议

在农机保险即将全面推开之际,作为一名农机监理人,特别是作为一名有着两年保险查勘销售经验的农机监理人。笔者了解农机监理工作和财产险公司销售理赔工作,因此在这两方面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2.1农机安全监理方面

作为农机保险的推动者,在不断做好自身工作,努力推动补贴工作落地的同时,应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农业机械相关险种的宣传推广工作。面对众多农机使用者,应牢牢抓住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这一本身具有强烈保险需求的市场主体,以示范作用带动广大“观望”机手。同时,随着农机保险的开展,由于保险公司投保牌证类机械对于机具牌照、年检的相关要求,农机牌证发放年检业务量将会井喷,各县市(区)监理站要有预期做好准备。同时,由于保险事故要求农机监理机构出具《农机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报案勘查现场的要求将大幅提高,并且由于事故发生地一般地处偏远,农机监理事故处理人员由于职责及自身业务优势,必然作为第一到达现场的事故勘查人员。这就要求各县市(区)监理站加强农机事故处理能力培养,添置配齐查勘设备、车辆、人员。安排好日常值班人员,随时待命准备处理事故,做好事故处理勘验工作。

2.2商业保险公司方面

作为农业机械保险的承保主体,面对新险种,面对之前接触较少的全新客户,面对农田、场院有别于标准化道路复杂的作业环境,对于参与农机保险的各家保险公司来说,这些都是不小的挑战。由于历史原因农民对保险存在抵触情绪,推广农机保险需要深入做好解释工作,让机手了解承保了哪些风险,一般什么情况赔,什么情况不赔。在复杂的格式条款合同外,需附加简单易懂的“明白纸”。只有让农民明白了解,才能保证日后出险理赔少生矛盾。另外,保险公司应充分了解当地农村情况,结合自身能力做好投保出单等基础工作,方便投保群众,给投保人少添麻烦。大力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加大查勘投入,提高时效性;增加农村地区查勘力量,提高结案效率。强化理赔服务,让农民确实感受保险的保障与便利。同时,由于农机“跨区作业”的特殊性,保险公司还需解决好农机异地理赔查勘工作。同时,建立预案处理好“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农机事故多发期保险报案需求。基于农村基本情况,保险公司很容易碰到棘手与需要拒绝赔付的案件。本着照顾受损困难群众、维护农机险声誉的目的,各保险公司是否需预提部分利润,成立类似道路救援基金的救助性资金池,以处理特殊案件有待商榷。

3结语

相信随着农机保险的推开,各种问题通过农机监理、保险公司、农户的有效沟通,必将逐一得到解决。农机保险的推广将为农民增收致富保驾护航,构建服务性政府,有效提高农机监理“三率”水平,践行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

作者:崔琦 李萌洋 单位:唐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