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山地农业发展研究

少数民族地区山地农业发展研究

一、多业态受损的三大表现

贵州山地农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内容极为纷繁,综合梳理后,如下几个方面最具代表性。

(一)生态环境退变

历史上,贵州到处绿水青山,森林密布。相关记载,不绝于史志,仅就下述两例,亦可管窥一斑:道光《贵阳府志》载:“翠屏山,林木葱倩,百鸟啾唧。”道光《遵义府志》把遵义县的湘山描述为“世外桃源”般美丽:“古木千章,清阴夹径,幽风徐引,绿尘细霏,炎天坐卧其间,日影碎金,时闻鸟语,人境双寂,恍然世外也。”然而,进入近代后,贵州这种仙境般的生态环境逐渐消失。据清《大定县志》记载,大方地处西南巨箐,“迨后居民渐多,斩伐日甚,山林树木所存几稀。”在都江(今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的北部)、兴义、纳雍、普定、织金、息烽等县,以及盘江许多可供耕作的河谷地区,清水江上游重安江一带,贵阳经大方、黔西至威宁一线,由于砍伐过甚,几无森林可言。据相关统计,贵州的森林植被覆盖率从清中期的近70%迅速下降到1950年代的40%左右。生态退变已经成了贵州山地农业发展的障碍。

(二)农业发展滞后

综观贵州六百年历史,对贵州山地农业影响至深至远的,无外乎两件事:一是外来农作物的无序引进,二为汉民族平原农耕思想的冲击。贵州地处西南要冲,各民族在长期的流动和迁徙、融合与演变的过程中,贵州逐渐成为“古代民族交汇的大走廊和集结地”,“氐羌(彝族、白族、羌族等)东进,苗瑶(苗族、瑶族、畲族等)西移,百越(侗族、水族、壮族等)由南向北推进,而华夏汉民则由北向南,由东向西进入贵州,蒙古、回、满等民族于不同时期、不同方向涌向地广人稀的贵州高原”。一个民族能够在一片土地上长期稳定生存下来,是该民族与其所处生态环境长期相互适应、相互协调达成的一种动态平衡。根据贵州生态系统的地理分布,大致可划分为三种生态类型,其对应的位置刚好与贵州三大族系所聚居的位置相重叠。氐羌族系对应的是高山草地生态系统,因此,氐羌族系发展出以畜牧业为主的多业态生计方式。苗瑶族系对应的是喀斯特森林草灌生态系统,由此,他们形成了以游耕和采集狩猎为业的多业态生计方式。而百越族系对应的是森林生态系统,他们利用森林生态系统水源充足的特点,发展成以糯稻种植为主的“稻(糯)鱼鸭共生”的多业态生计方式。然而,这种少数民族与生态环境极为相适应的平衡,因为一种叫做“改土归流”的政治运动而渐行渐远。雍正四年(1726年),以云贵总督鄂尔泰为首的“主剿派”开始对都匀以西,贵阳以南,安顺以西的长寨、广顺、镇宁、永岭、定番、永丰、归化、罗斛等“生苗”区实施了“苗疆开辟”。此地局势逐渐稳定后,鄂尔泰又挥军东进,对黎平以西,都匀以东,镇远以南的清水江和雷公山一带贵州最大“生苗”区进行武力征讨。而生存于黔西北的氐羌族系,早在清康熙年间因“安坤事件”而被彻底“改土归流”。

1.外来农作物的无序引进。

“改土归流”后,清廷出于统一税收,以利管理的需要,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一方面大力引进内地的农耕制度和农耕技术,另一方面则大力推广能够与内地消费习惯接轨的农作物,其中就包括了大量外来物种,如玉米、马铃薯、番薯等。这两大政策,在推行的初期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推广规模无限扩大后,却对贵州各民族传统的多业态山地农业构成了重大的冲击,并引发了文化生态共同体的退变,导致生态环境的整体恶化。外来作物无序引入贵州前,氐羌族系以畜牧为主,牧养的是牛马猪,兼种一些高寒山区生长的荞子、燕麦和芸豆,以平衡食物季节性缺乏。苗瑶族系以“刀耕火种”的游耕方式种植黍、稷、粟,辅之以牧养猪牛马,他们随着季节的改变不断变换畜牧和种植地点,过着一种牲畜随草而动,人随牲畜而迁的“游耕”生活。而百越民族则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种植糯稻,在稻田中放养鱼鸭。这一切都是自然选择和人工选择相互磨合、相互适应的最佳结果。史学家认定,来自美洲的农作物是明末清初传入我国的。而传入贵州则迟至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也就是乾隆中期到嘉庆、道光时期。传入贵州的外来作物主要有玉米、马铃薯、番薯等三种。这些外来农作物无序引入贵州初期,其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毋庸置疑,但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山民伐林开荒,……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存石骨,又须寻地垦种”。大面积长时段连续种植玉米后,各种想象不到的生态灾变渐渐开始显现。“种包谷三年,则石骨尽露山头,无复有土矣,山地无土,则地不能蓄水,泥随而下,沟渠皆满,水去泥留,港底填高,五月间梅雨大至,山头则一波靡遗,卑下之乡,汛滥成灾,为患殊不细”。除玉米外,马铃薯和番薯的引进也相继引发了类似的生态灾变。原因全在于,推广这些外来作物,都不可避免要毁林开荒,陡坡开荒,而贵州恰好是坡陡谷深之地遍及全省,这才使得在其他省区危害并不明显的外来作物,在贵州省成灾率极为突出。

2.汉民族平原农耕思想的冲击。

1949年以前,大量汉族移民运动,在贵州历史上有两次。一次是明洪武年间,在贵州建立二十四卫及二直隶千户所,实行屯田制。明代的一个卫有兵源5600人,总计全省有十余万驻军进入贵州。明代还规定屯军需带妻室前往屯地,即世为“军户”。若以此计,则移入贵州的人口应在二三十万。第二次是清朝“改土归流”后,在各苗疆新设的军屯、民屯和商屯。在两次移民大潮中,这些军户、民户和商户大都是来自当时中原的汉族居民,他们及他们的家属带来了仅适用于平原的固定农耕生产技术。这些生产技术和汉族农业观念传入和推广,改变了以游耕、畜牧和种植糯稻为生的贵州各少数民族多业态生产生活方式,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在政策的引导下,竞相仿效汉族的固定农耕技术,被迫接受汉族的农耕观念。氐羌族系从多业态经营转变为单一作物的固定农耕,使得黔西北高山草地面积不断萎缩,牲畜日渐减少,曾经的“马牛被山谷”的景象一去不复返。苗瑶族系从游耕和采集狩猎为业的多业态生计方式转变为单一作物的固定农耕,使得苗瑶族系的“刀耕火种”和“赶山吃饭”变成了靠固定农耕为生的弱势群体。百越族系则从糯稻种植为主变为种植籼稻为主,他们不得不降低田埂的高度,不得不砍掉水田周围的大片森林,不得不改变他们的生产生活及习俗去适应这种所谓的“高产水稻”的生长环境。这一系列改变对贵州山地农业结构、民族生计方式、作物种类、生活方式及三大族系所处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变迁,它打乱了贵州三大族系原有生计与生态环境的那种相互适应的动态平衡。

(三)商品农业由兴转衰

贵州传统的山地农业本身就具有多业态经营的特色,从中可以产出名扬海内外的土特产品。仅仅因为贵州设省之前,交通极其不便,以至于这些名特产品,一旦运出贵州就可以身价百倍,一本万利。但真正成为内地的市场产品,数量却微乎其微。然而,贵州设省之后,随着国家直接经管驿路的制度化设置完毕,贵州的名优产品才得以有较多的数量进入内地,贵州山地农业的商品性经营也因此而发端。按照常理,这样的发展趋势理应很快进入鼎盛,但实际的发展却并不理想,其中的原因与明清两代经营贵州的策略不无关联。明代在贵州广泛驻军,其决策初衷是要维护边防的稳固,因而不免会将贵州商品农业的发展置于次要地位。在这样的决策思路下,为了养活庞大的军户,明廷不得不通过强制手段,在贵州极为有限的坝区大规模开辟稻田,以确保军粮的补给。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军户从商获利,又不得不在驿路沿线严设关卡,限制贵州土特产品的外销,以免动摇军心。以至于在整个明代,流入内地的名优产品,除了通过贡纳手段外,主要是通过朝贡夹带才得以携带出境。贵州的商品农业在当时其实是人为压低了其发展水平。清代实施大规模“改土归流”后,情况才有了较大的改观。贵州的商品农业也因此而转入兴盛,清中期以后,进入到兴盛期,贵州的名优产品开始成为国家的外汇来源之一。应当看到,这次商品农业的兴盛有其特定的政策基础。一方面,清廷推行了“地丁银”制度,各族居民为了获取银两完纳国税而自觉的推销土特产品。另一方面,清廷为了强化边防,曾大力投资改善贵州的交通状况,新开了众多的驿路支线,还大力疏通了水运航道,为贵州名优产品的外销提供了方便。最后是,国际国内市场格局的剧变,拖动了贵州的多业态山地商品农业的发展,致使能够提供外销的木材成为最能稳定的盈利产品。鸦片战争后,随着海外市场的展拓,国外所急需的生漆、桐油、猪鬃、茶叶成了畅销国外的产品,直接推高了贵州的商品农业,也激活了各民族热衷于多业态经营的意愿。贵州的多业态商品农业蒙受局势的打击发端于民国初年,其政策原因具有多重性,民国初年的军阀混战堪称贵州商品农业的杀手,而民国初年实施的“银本位币制”则被西方列强钻了空子,“金贵银贱”的国际贸易格局极大地压低了名优产品的出口率。但对贵州名优产品的更大打击则与抗战爆发直接关联,抗战期间,由于出口码头被日军封锁。此前获利丰厚的桐油、生漆、皮张都因为难以出口而蒙受重大打击。在上述各种不利背景下,贵州各族居民为了自我养活的需要,不得不大规模地垦山种植玉米,贵州地方政府也不得不用行政命令强制贵州各族居民实施“糯改粘”,多业态的经营因此而蒙受了重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又遭逢了国外势力的封锁,再加上处于保障粮食供应的需要,我国政府也不得不出台“以粮为纲”的政策。这对我国度过艰难的时期,虽说必不可少,但对于经营多业态的贵州山地农业而言,所承受的压力比发达各省要大得多,其负作用也要深远得多。以至于到了“改革开放”前夕,贵州的多业态山地农业事实上已经进入了低谷。而此后的改革开放又一度偏重于工矿企业的引进,对落实因地制宜还来不及兼顾,最终使得贵州多业态山地农业的复兴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而改革开放深化的今天,自然成了创新多业态贵州山地农业的绝好机会,同时又是振兴贵州各民族文化生态的大好机遇。

二、贵州山地高效农业发展策略

今天要想创新贵州的山地高效农业,绝对不能等同于对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各民族多业态经营做简单的复制,这是因为时代变了,生态环境也变了,各民族的文化生态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简单的复原或者复制,实质上就是在历史上走回头路,谁都会意识到这是办不到的事情。因而完成这样的创新,必须提出全新的策略来,才能确保贵州山地高效农业的建设完成。经过系统排比研究后,如下4个方面的决策,最关紧要,值得有关部门深思和执行。

1.必须出台相应的配套产业政策。

当前,一提到现代农业,大家都习惯于认定,现代农业必须规模大、规格全、规制齐。可是,山地农业受到自然结构的非均衡性限制,任何一种产品都不可能在空间上连片分布。传统的贵州山地农业才需要搞多业态经营,这就注定了要上规模决不能等同于空间上的外延扩大,而是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使经营者才有可能跨片,甚至跨县域运行。然而在历史上,贵州的多业态经营都是通过“行会”“款规”“家族村寨联盟”等方式去实现规模化、规格化和规制化。清水江文书的研究就充分表明,清水江的杉木生产事实上已经跨越了今天贵州省的锦屏、剑河、台江、雷山等县,木材的贩运还牵涉到今湖南省的十多个县市。在白蜡生产中,当时的“虫帮”活动范围就跨越了云南、四川、贵州、湖南四个省。相比之下,我们今天的乡、村建置都显得极其狭隘,根本无法支持当代的创新式多业态经营。而当前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同样显得难以依凭,特别是用地的规划,生产规格的控制,这一些带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若无相应的政策出台,创新贵州山地的高效农业万难成就。

2.必须调整科研取向。

长期以来受习惯所支配,一提到现代农业,人人都眼睛往外看,人人都寄希望于心目中的现代科技发挥威力,就是不愿意眼睛向下,认真地去研究贵州各民族的传统技艺、传统知识。更羞于承认,历史上各民族建构起来的本土知识和技术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更不愿意承认,这些本土知识和技术,在当代还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尽管我们竭尽所能做了不少研究工作,但是与规模宏大的贵州各民族本土知识和技术体系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如果不在科研立项、人才培养、研究机构的创设等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和成果评估,引导年轻一代甘愿奉献毕生的精力和才智,去系统研究这一全新的科研领域,就万万办不到。为此,我们恳切的希望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政策安排,将此项研究纳入现代化农业建设的框架内去逐步实施,尽快改变习惯性的偏见,科研取向的调整,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3.第一产业补贴必须尽快推出,而且要与国际的补贴标准接轨。

实施第一产业补贴,目前已经成了世界通例。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对中国的农民而言,已经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天文数字。美国的三家农业公司、法国的一家农业公司,实际上已经垄断了国际上的农产品贸易。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不得不廉价出售农产品去换取外汇,其实质就是暂时牺牲农民的合法利益。贵州多业态经营受到窒息也与这项政策直接相关。而今我国已经步入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已经着手实施了农业补贴。但因为中国农民是弱势群体,其结果很自然地会将大部分的补贴,都转移到了农机生产部门和所谓的主流农业上去。于是贵州面临的现实是,种杂交稻、买化肥、农药有补贴,行政命令下的植树造林有补贴。虽说补贴量远远不够,但这样的有限补贴却落不到真正实施多业态经营的农民身上。因为“生态农业”“低碳农业”至今还没有实施补贴的标准和措施。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纷纷进城打工,与其说他们是向往城镇生活,倒不如说他们是被迫背井离乡。贵州山地的多业态经营本身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农业,如果按照国际标准的农业补贴,能够落实到贵州各族乡民的头上,多业态经营的复苏何愁办不到。

4.必须将生态成效纳入山地高效农业建设的框架内去加以落实。

贵州传统多业态山地农业的优质产品,“优”就优在它的生态价值,其中包括产品的生态价值、环境维护的生态价值、居民身心健康的价值和生态屏障价值。目前我国居民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用品几乎全部被化石能源产品所覆盖,由此而引发的健康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连篇累牍,不绝于报端。不少人处于稳定国民经济产值的考虑,甚至是为了企业的利益着想,对这样的环境祸害,要么避重就轻,要么熟视无睹,就是不敢下硬手治理。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多业态经营的名特优产品,又怎么能够找到容身之地呢?接下去贵州各民族文化生态的传承,光靠政府补贴又怎么能办得好呢?为此,创新贵州的山地高效农业,必须和环境治理捆绑起来。除了支持多业态经营产出的名特优产品逐步置换化石能源产品之外,恐怕别无它法。我们总不能等到生态退变漫延成灾后,再着手解决,也许就为时太晚了。贵州各民族传统的多业态山地农业,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而现代西方的企业建置是立足于利润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两者之间存在着质的差异。当我们国家有条件、有可能做出选择的今天,千秋功过全在于我们如何去选择了。

作者:杨成 单位:南京大学历史系 贵州省农科院现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