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中金融支持浅析

农业产业化中金融支持浅析

1新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新疆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首先,目前我国新疆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一部分商业银行,这些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机构方面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在提供贷款时,商业银行往往出于自身贷款风险性考虑而限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资金数额,因此流向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资金有限。而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资金不足,难以抵抗金融风险,同时它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小额贷款,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需求。其次,当前我国的融资结构与新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不相适应。一般地,我国市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资金主要由所在城市的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而基地农户的信贷资金来源为农村信用社提供。两者作为不同的金融服务机构,在资金投入上难以达成一致,大大影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链的持续运作。再次,受农业产业自身发展规律的限制,一方面农业发展受季节影响明显,导致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需求量大,流动性强,产业链分布分散,具有一定的融资风险;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发展的投资周期较其他产业更长,投资收益较慢。同时受新疆当地农业生产分布的限制,在银行信贷上较为困难,制约了新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长效发展。

1.2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资源亟待整合

目前,在新疆面向“三农”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天山农商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各机构在支持服务“三农”过程中,缺乏有效竞争和协作,难以对龙头企业形成整体支持合力。其中,农业银行普遍收缩农村营业网点,上收信贷管理权限,提高贷款门槛,新增贷款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集团、国债配套资金等项目;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涉农贷款多是投向经营状况良好的少数龙头企业,在农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资金投入;而农村信用社主要面向小额贷款企业,其资金有限,还款期限紧,与农业产业化发展不相适应,无法满足龙头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邮政储蓄银行目前只支持存单质押贷款方式,其贷款力度也不适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长远发展。

1.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息公开不透明,缺乏有效的贷款担保机制

目前总体来看,政府、企业以及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较为畅通,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会计报表制度上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企业的诚信意识有待加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市场未来仍存在许多不可预知的变数,银行很难实现对企业资金地切实有效监控。同时一些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大多为无形资产,在进行贷款申请时,很难做到实体资产担保,加之目前银行业尚缺乏专业人员来进行资产评估。因此,很多龙头企业因不满足相关条件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受自身条件的影响,其资金需求量大,投资收效较慢。而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贷款担保机制,一些金融机构由于担心金融风险而选择对企业谨慎贷款,从而耽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良机。

2强化新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对策

2.1建立健全新疆金融支农服务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新疆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新疆要将农业银行的服务定位于农业产业化上,将贷款资金重心放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努力完善新疆的农业银行分行机构,将其建设为综合服务型金融机构,积极拓宽业务领域,逐步将支持重心由以往的农副产品收购转向农业现代化发展上来,并逐步向农产品加工环节转移。农村信用社一直是农村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在带动企业经济发展和放活市场上贡献显著。因此,积极扩大农村信用社的放款额度,强化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大村镇银行以及农业资金互助社的推广力度,进一步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2.2积极发挥财政支持对新疆农业金融发展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新疆农业金融市场要想活跃起来,就必须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的积极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支持引导新疆的农村金融向良性方向发展,建立起一套适应当地金融发展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还要加大对三农事业的扶持力度,做好市场定位,改革财政税收政策,积极鼓励民间投资,放活市场。另外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发展需求适当调整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大新疆农村金融服务的差异化补贴力度,为新疆边远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2.3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保证企业有序稳定发展

新疆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农业产业化贷款奖励、风险补偿基金以及专业项目贷款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补偿,以降低企业的金融风险;建立专业金融资产评估机制,对申请信贷资金的龙头企业进行资格认证,解决银行业贷款后顾之忧;成立专业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及筛选,做好资产分析及前景预测,以降低银行金融机构以后进行企业融资信息查询的投入成本;积极拓展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贷款渠道,鼓励多方投资,适当放宽金融市场的市场准入。

2.4加快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加大保险宣传力度

新疆要从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农业保险机制,根据不同需求,制定相应的保险服务项目,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同时,新疆还要强化农业生产的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经营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同时当地农业保险金融机构还可以根据其保险客户群体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保险业务,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加大政策扶植力度,可以通过财政补贴以及委托等方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在原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资金补贴。另外,当地还要充分重视商业性保险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引导其明确保险的重要意义。

作者:多里昆·依不拉因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