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浅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浅析

1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的现状分析

1.1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的种类

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金融需求较为旺盛,主要有借贷资金、农业保险、信贷担保、典当与租赁、信用卡、农产品期货、理财服务及其他等。对于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资金,102名受访主体中有73名有此需求,占受访经营主体总数的71.6%。由此可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对借贷资金的依赖程度高,借贷资金需求旺盛。除此之外,经营主体还有其他金融需求,其中信用卡、信贷担保和农业保险的需求比较旺盛,分别占比31.4%、30.4%、13.7%,从侧面反映出当前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实。此外,典当与租赁、农产品期货和理财服务等金融服务较少人问津,占比分别为3.9%、3.9%、5.9%,这说明了经营主体的金融意识较为薄弱。

1.2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分析

调查发现,有53.9%的经营主体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经历,也有46.1%的经营主体没有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没有借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达到信贷条件要求,或者没有借贷的必要,两者占比都为30.5%,其次是因为嫌手续繁、怕麻烦,占比23.7%,因为其他因素没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占15.3%。这也说明有相当一部分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1.2.1获取信贷资金的基本信息

经数据统计分析发现,大部分经营主体的生产资金来源于亲朋好友、商业银行(指的是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行的总和)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占比分别为26.1%、22.7%和21.0%,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的占比为5.9%和3.4%,此外,也有一部分经营主体向民间金融组织借贷,占比达7.6%。说明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较少从农村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农村信用社仍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最主要的借款对象,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较小。因此,在农村金融信贷供给渠道较少的情况下,不少经营主体转向高利率性质的民间金融组织借贷。53.9%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资金,其中,44.8%的主体获得的资金是抵押贷款,37.5%是信用贷款,这两者是获得信贷种类的主体部分,保证贷款占据9.4%,其他种类有6.2%,而质押贷款仅有2.1%。说明质押贷款在广西的金融市场中应用较少,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对其认知程度和需求程度较低。此外,经营主体中没有人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票据贴现,以此获得资金,这足以说明在当前广西的金融市场中,票据贴现还没有较好地普及到农业市场,应用于农业市场的贷款种类较单一。

经营主体获得的信贷资金额度有32%是在10万~50万元之间,29%是在50万元以上,5万~10万元的占23%,这说明了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金额较大,信贷需求旺盛。信贷资金金额在3万~5万元、1万~3万元之间、1万元以下的分别占7%、5%、4%,信贷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贷款主体较少,信贷金额不大的经营主体较少向银行等金额机构借贷。借款期限的长短可以反映出借款者的信贷需求强弱程度。经营主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资金中,53.4%的期限是在6个月~1年之间,属于短期贷款,1~3年之间的占27.5%,3~5年之间、5年以上、6个月以下的分别占1.7%、6.9%、10.3%,见表2。由此可以看出,经营主体的借贷资金大部分是中短期贷款,说明经营主体的资金周转速度较快,也从侧面反映出经营主体想获得长期信贷资金较难。借贷资金的利率高低可以反映出金融机构对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及经营主体获得借贷资金的成本高低。经营主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资金中,分别有29.1%、25.5%的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利率是在8%~10%之间和10%以上,一半以上的主体获得资金的成本偏高;利率为5%以下,5%~6%,6%~8%的分别占10.9%、16.4%、18.2%,经营主体能获得低利率的信贷资金较少。

1.2.2经营主体信贷融资的目的

不同的经营主体借贷资金有不同的目的,由表3可直观地看出,资金周转是经营主体借贷资金最主要的目的,占55.8%,此外,用于购置农机,购买农资,发展养殖业,发展种植业,其他目的的分别占8.1%、12.8%、11.6%、7.0%、4.7%。

1.2.3经营主体获得信贷融资的条件及满足程度

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所需要条件的多少,可以反映经营主体获取信贷资金的难易程度。从表4可以看出,42.2%的经营主体表示非常困难获取信贷资金。有偿还能力是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最主要条件,占38.1%,这也是经营主体获得的信贷资金大部分是以抵押贷款形式获得的原因,因为有抵押物证明借款者有偿还能力,与银行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也是一个重要条件,29.5%的经营主体表示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需要与银行交易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25.7%的主体表示要有社会关系才能获取信贷资金,3.8%的主体表示要请客送礼,2.9%的主体表示说不清,这说明了当前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想要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除了要有偿还能力以及良好的信用记录外,还需要一些社会关系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的经营主体较难获得信贷资金。此外,72.7%的经营主体觉得借贷融资不能满足其金融需求,说明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旺盛,从侧面反映出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不足的问题。

2影响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的实证分析

2.1各解释变量的调查数据统计

文中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存在其他金融需求概率的解释变量有5个,分别为年龄、经营收入、学历、性别、产业性质。其中,男士占63.7%,女士占36.3%;年龄为30岁以下的占23.5%,30~40岁的占38.2%,40~50岁的占29.5%,50岁以上的占8.8%;学历为初中以下的占7.8%,初中的占12.7%,高中的占11.8%,高中以上的占67.7%。养殖业的占13.7%,种植业的占27.5%,加工业的占12.7%,服务业的占25.5%,其他经营性质的占20.6%;经营收入在3万元以下、3万~5万元、5万~10万元、10万~50万元、50万~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分别占12.7%、12.7%、22.5%、21.6%、13.7%、16.7%。见表5。

2.2分析方法

从矩阵分析结果来看,解释变量X3与X4、X5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可见解释变量之间存在信息上的重叠,这无疑给数据分析带来一定的干扰。为了用更少互不相关的解释变量综合系统地反映经营主体的真实金融需求情况,这里先对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存在其他金融需求的5项解释变量进行因子分析,用更少的因子描述解释变量间的联系。进行因子分析后,选出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其他金融需求的主要解释变量,然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存在其他金融需求与主要影响因素进行线性回归分析,从而分析出两者之间存在的一定关系。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以上5个解释变量进行KMO(Kaiser-Meyer-Olkin)检验以及Bartlett(BartlettTestofSphericity)球形检验,据此判断该解释变量是否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检验结果显示:KMO的值为0.522,Bartlett球度检验的相伴概率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05,拒绝Bartlett球度检验的零假设,因此适合进行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因子,根据方差分解主成分提取分析结果得知,提取前3个公共因子X1,X2和X3可以反映解释变量的大部分信息。将X1,X2,X3这3个主要解释变量和经营主体存在其他金融需求分别作为自变量X及因变量Y,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得出回归表达式如下:Y=136.937+4.510X1+9.677X2+13.382X3根据回归结果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水平与其年龄、经营收入、学历水平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其中,年龄与金融需求程度呈正相关;学历越高的经营主体存在着更多的金融需求;此外,经营收入越高的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水平也越高,信贷融资远远不能满足其金融需求。

2.3分析结论

2.3.1经营主体的年龄、学历及经营收入是影响其是否存在其他金融需求的主要因素,与其存在其他金融需求的水平呈正相关关系。2.3.23个主要影响因素中,学历是影响作用最强的一个因素,其次是经营收入,最后是年龄。文化水平高的经营主体有较强的新鲜事物接受能力,通过融资途径用于扩大生产的积极性较高,因而有较强的金融需求。一般来说,经营收入高的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对金融的需求也较大。年龄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营主体的社会阅历及财富积累,所以,在一定年龄阶段中,年龄大的经营主体比年龄小的经营主体有更大的金融需求。

3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一系列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广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十分旺盛,且在金融服务品种上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说明了广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依赖性逐渐增强,金融服务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所存在的问题也是非常明显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着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制约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快速发展。

3.1有效性需求不足

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旺盛,但针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有效性需求却不足。一方面,广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于较落后的阶段,经营规模大的主体并不多,对金融服务需求量大的主体却很普遍。另一方面,为了防范风险,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和控制成本,金融机构弱化支农力度,并提高金融服务门槛,提高放贷标准,要求经营主体提供有效抵押品和担保人等,因此,对金融机构来说,很大一部分的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是无效的。此外,正规金融机构的手续繁琐,特别是办理贷款业务,流程长且时间跨度大,而民间金融组织的门槛相对较低,放贷效率高,因此不少经营主体选择向民间金融组织进行融资。

3.2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力度弱

在众多农村金融机构中,经营主体主要是从农村信用合作社获得信贷资金,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的信贷力度远远低于农村信用社。这说明了当前广西的农村金融机构很多没有真正做到支农扶农,而单靠农村信用合作社独自支撑,难以长久满足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

3.3农业保险品种少,需求得不到满足

从事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主体,特别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主体,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是较为迫切的。但因为广西自然灾害频繁,农业保险理赔概率很高,很多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承保农业保险。目前广西农业保险主要是甘蔗火灾险、母猪养殖险以及水产品养殖险,保险品种非常少,供需严重不平衡,经营主体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3.4经营主体金融意识淡薄

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意识较为淡薄,对金融服务的理解基本停留在存款和贷款等一些传统金融业务层面上,对于其他较为有效的金融服务,比如典当与租赁、理财服务、农业产品期货等金融服务,很多经营主体都未曾接触过。另外对于农业保险,不少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也表示没听说过,或是对其存在误解和偏见。除了借贷融资,经营主体认知程度较高的金融服务是信贷担保以及信用卡服务,这说明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意识有待提高。

3.5农村金融宣传力度弱

经营主体金融意识淡薄,除了受其自身的一些主观因素限制之外,很大程度上受金融机构宣传力度的影响。经营主体对典当与租赁、理财服务、农业产品期货等金融服务的认知程度足以证明当前广西的农业金融宣传力度不够,特别是针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宣传,经营主体的金融知识远远落后于其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4改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的对策建议

4.1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力度

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旺盛,但缺少外在环境的有效支持,使得其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政策性金融无疑是满足经营主体金融需求最快速且急需的方式。针对当前经营主体融资难的现状,政府应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力度,例如可以加大财政投入,贴息放贷,降低经营主体借贷资金的利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优惠贷款政策等;此外,降低金融机构对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门槛,尽量使更多的中小型农业产业化企业能满足其金融需求。

4.2完善农业保险担保体系,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需求

农业保险是当前保险领域非常薄弱的一个环节,也是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非常重要的一项金融服务。然而农业保险营利性低限制了其普及率,尤其是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广西。因此,要完善农业保险体系,仍然要靠政策的支持,尽可能多地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降低经营主体投保的标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率。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设计出多种担保方案,例如订单担保、仓单质押等。此外,探索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基金,开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并逐步进行完善,尽最大限度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求。

4.3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各金融机构在自身的职能范围内,针对不同类型经营主体的特点及需求,从金融产品的申请程序、期限与利率搭配、使用场合与形式上进行创新,为经营主体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值得一提的是,金融机构应着重在信贷抵押担保方式上进行创新。首先这是因为信贷融资是经营主体目前最需要的一种金融产品,其次是因为信贷融资所需要的抵押担保是经营主体最主要的融资障碍,往往因为抵押担保不到位而丧失信贷融资的机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探索运用农作机械、养殖物、种植物的收获权以及产品订单质押等担保形式,有效创新地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4.4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机制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使得金融机构处于卖方市场,对经营主体的服务要求多且高,支农力度弱,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鉴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的准入机制,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资本走向合法化,并将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中,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获取金融服务开辟更多渠道,增加现有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相互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

4.5加大农村金融宣传力度,普及农村金融知识

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对很多金融产品缺乏认知度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金融宣传做得不到位。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主体的需求,给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经营主体的金融知识水平。首先,金融机构应加强征信教育,提高经营主体的信用意识;其次,加大经营主体对金融基础知识的宣传力度;再次,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农业保险,提高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纠正其对农业保险的误解;最后,加强理财知识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并循序渐进地普及其他新颖的金融知识,增强经营主体的理财意识,提高其金融知识水平。

作者:聂勇 刘泽明 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