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新型城镇化建设分析

经济新常态下新型城镇化建设分析

一、城镇化建设新发展特点

尽管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人力要素、物质资源、人力资本等的聚集效应可以带动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但仍有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体现为:(1)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不同步,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无法满足人口城镇化快速扩张,致使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而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基础和推动力,没有的工业化就谈不上城镇化。(2)过度城镇地域扩张与城镇规模结构布局不合理,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超负。人口快速集聚城市,带来了人口拥挤、住房紧张、交通堵塞、环境污染、公共医疗、教育等一系列城市问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引发“大城市病”,造成了城市各方面资源的日趋紧张,对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中国经济新常态

1、“新常态”的提出和特征

中国经济在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近30年后,从2010-2012年开始中国经济增速连续11个季度下滑、增速减缓,2014年中国GDP增速为7.4%,保持2012以来GDP增速连续三年低于8%的水平,维持一个相对平稳的低速增长。这种这种经济态势经济学者称为新常态现象。2014年5月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出中国经济“新常态”概念,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新常态”一词开始进入公众视野。而经济放缓是中国经济新常态的一种表象,其背后的本质是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切换,制度环境改变。

2、“新常态”带来的机遇

新常态将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首先,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促进中国经济增长不再是仅依靠对外出口,大规模市政建设、房地产和工业化投入产出拉动而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同推进多元动力。其次,中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前景更加稳定。

三、“新常态”下城镇化建设新动力因素分析

如何适应新常态带来的发展机遇,发挥新常态效能作用,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将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谋划新发展的新动力。

1、新常态经济增速减缓利于消除城镇化发展不协调性

增速减缓的实质是增长动力的转换和经济结构的再平衡,所反映出的是服务业比重明显上升取代工业成为经济增长主要动力;投资率下降,消费率上升,消费成为需求增长的主体;人力、资源粗放投入明显下降,高技术创新型产业成为经济助推器。

2、新常态经济结构升级促进城镇化产业结构的科学合理布局

“十二五”规划把GDP平均增长速度定为7%,而且决定工作重点从过去的重速度、重规模、开发重大项目,转到重结构、重质量、重效益、重民生,这就是所谓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升级。新常态下我国内需比重提高,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增强,超过出口和外需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目前我国最终消费率仅为50%左右,低于全球平均80%的水平,消费力的提升空间巨大。总理指出“,中国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在城镇化”,所蕴含的强大内需潜力而被认为是助推中国新常态经济增长的强劲引擎。为此,把扩大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着力点,着力提高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要以增加居民收入为重点,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切实解决差距较大问题,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

3、新常态“以资源承载为上限”决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4年经济形势分析与2015年展望》报告提出:以资源承载为上限来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一方面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市发展,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控制总量提高效率,并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系统,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如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推广,石化行业实现绿色工业化等措施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中国政府承诺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非石化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站20%,走上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之路。另一方面,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城市紧凑发展,以现代新型交通网络和数据信息网络为依托,用产业升级做支撑,高新科技为推力,依托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城市创新载体作用,顺应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推动城市走智慧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实现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

四、结语

总之,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必须走新型城镇发展道路,必须抓住中国经济新常态这一重要转型时机,充分发挥劳动力潜力、土地潜力、技术创新实力、资本流动力、内需拉动力等“改革红利”为新常态下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赵延凤 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