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建设论文

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建设论文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及内部动因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经历了数十个年头,在此期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未达到理想中的状态。在过去的几十年,城镇化建设一直围绕着“城镇”来实现,全国各地的城镇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有明显的增加和扩大,但城镇化的质量却有待商榷,无论是城镇居住环境和城乡生态环境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农民的户籍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一直得不到实质的解决,社会两极分化、贫富差距甚至有加大的趋势。这样的城镇化建设不仅治标不治本,更有可能会加剧社会矛盾,对国家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进入21世纪,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国家逐步调整城镇化战略,自十六大“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出以来,我国逐渐开启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篇章。之后总理在十八大会议报告中提出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的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造福百姓并帮助人民富裕起来。至2014年3月,我国出台了首部城镇化规划《国家新兴城镇化规划》,并明确了未来六年内的城镇化目标,真正确定了以人为本、以发展经济为目标、以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为方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最终实现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到现代经济结构的转变。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目标是合理地调整城乡资源配置,调整国家经济结构,将以往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化为以扩大内需为途径的集约型经济模式上来。这不仅要通过不断扩大城镇规模和增加城镇消费来实现,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生产力和生产效率,加快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扩大工业覆盖面积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使农民这一参与城镇化的主要群体在由乡村到城镇转移的过程中有工可做,有钱可挣,使农村人口摆脱依靠务农来维持生活的现状,解决农民在往城镇转移中的生活问题和经济问题。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快农业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的整合利用。2013年出台的一号文件提出将农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在保证农民作为农村土地经营主体的基础上,丰富经营模式、拓宽经营思路,鼓励发展农业大户以及农商结合的合作社,并加快土地的流转从而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将农业产业化、专业化,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并解放农村劳动力。只有这样,才能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基础并提供充分的动力。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降低贫富两极分化的必要途径

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已经有了飞跃性的进步,但城乡贫富差距依然是现阶段我国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而城镇化的发展,即是城镇规模扩大、农村人口向城市逐渐转移的过程,又是快速工业化和快速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提出,更将国家发展的目标放在了城镇化的高质量上。至2012年,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降低至百分之十以下,这标志着工业化的基本实现。与此同时,工业反哺农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力和生产效率已经成为现阶段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新型城镇化的实现过程,既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又能为农村人口提供相当多的就业机会,丰富其收入来源,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降低贫富两级分化的必要途径。

2、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改革时期调整国家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大幅度的经济体制改革,而现阶段,快速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已经成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经历了几十年的粗放型经济增长之后,以破坏生态环境、低廉的劳动力等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农业,中国作为有着六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农业总产值却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农业不能产业化、市场化,农业产量低、土地利用效率低的现状一直得不到改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时期,除了要将农村人口作为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对象,更要解决农业现代化的问题。新型城镇化建设强调加快土地的流转、加强农业生产整合,将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技术化、市场化。通过提高土地的流转效率、培养农业大户、建立农商合作的经营模式,将农业生产的效率大大提高,同时又能为农村人口提供一定的就业环境,增加农民的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国家经济结构,为改革时期的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动力。

3、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维护地方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西方的政治学理论中经常提到人与人的平等关系,自由和平等被视为作为人的自然权利,是不可忽视、不可剥夺的。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又将人的城镇化作为核心内容,其本质就是为了实现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的平等公平,使得乡村居民通过城镇化的建设,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就业、医疗、教育等权利。现阶段城乡居民的医疗、教育等各项制度,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人放在首位,通过改良和完善户籍、公共服务制度等方式,使得国家居民享有相同的社会福利,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富两级分化,更很好地维护了地方的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除此之外,新型城镇化建设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对于农村转移人口而言,城镇化建设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拓宽他们的收入来源并完善他们的生活方式,使他们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完成“自我突破”和“自我塑造”,不仅能够丰富自身的生活知识和生存技能,也能受到更好的社会文化熏陶,实现经济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为城镇和谐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

三、调整方针,避免因过度追求城镇化速度而出现问题

1、新型城镇化建设应避免“大城市病”的出现

所谓“大城市病”,就是因城市的过度发展而引起的城市负荷能力与城市资源需求的不匹配,主要的表现有人口膨胀、交通拥堵、房价上涨、环境质量下降等等。这不仅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是全球多数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曾经或正在面临的问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为了追求快速城镇化,我国许多大城市都经历了大规模的扩张,并吸引了很多乡村居民到大城市务工和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镇化的思想,但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问题,日益膨胀的人口使得城市住房越来越紧张,房价越来越高,甚至连城市原居民都对过高的房价望而却步;城市人口的突飞猛涨使得城市原本的规划与实际情况不匹配,出现交通拥堵,居民用水难用电难看病难等一系列问题;而大城市城区一味的不合理扩张,也直接影响到了城市的环境质量,一个个工业厂房,一栋栋新建高楼,一片片的建筑工地,不仅破坏了城市周围原有的生态环境,更造成了大量的空气污染、废弃物污染和噪声污染等。城市在不断扩大规模不断繁华的同时,居民的生活质量却在不断下降。这种“大城市病”现象不仅在国内一线城市屡见不鲜,更有向二三线城市蔓延的趋势。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的发展不仅要讲规模,更应该以人为本将城市发展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放在首位,合理地调配城市资源,以“绿色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为目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将如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放到首位,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建设和教育体系建设,使得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居民,都能享受到应得的社会保障。

2、合理城镇化,避免因盲目建设而出现“空城”

“空城”现象也是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盲目追求城镇化的速度和规模,不惜重金在城市周边打造一些购物中心、商业广场、娱乐园区、体育场馆等大规模的商业区域,除了在规模上给当地城市“添光增彩”,也以其地标性建筑区域的性质吸引眼球,标榜自己的发展业绩,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常不负责任和值得商榷的。许多地方的大型商业广场、体育场馆在建造时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在建造之后的实际用处却很小,仅仅带来短期的“假繁华”,长久以来就变成了“真浪费”。特别是近两年,国内房价长期处在有价无市、供大于求的状态,许多大型商业区因为高昂的成本而长期处于“空租”状态,形成“空城”。其次,许多地方为了追求快速城镇化,盲目“造城”,完全不顾当地是否有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和足够的工作岗位,在不断扩大城市规模的同时,水、电、医疗、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却相趋甚远,完全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空城”现象在所难免。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以人为本,以居民的生活需求为主导,不能盲目追求规模和数字指标,更应该将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当地的产业环境和就业环境以及城市的整体规划紧密的结合起来。

3、坚持可持续发展,杜绝以环境换发展的旧思路

在我国城镇化的过程中,大多数城市都曾经或者正在采取“以环境换发展”、“先污染后治理”的改革初期的工业化道路,使得生态环境在城市得到不断发展繁荣的同时遭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绿地面积不断减少,工业厂房不断建起,河流土地却不断被污染。尽管许多地方在之后都对已污染的环境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治理,但是这种不合理的方式不仅不能很好地还原生态环境,也将消耗更多的人力财力。近几年,我国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雾霾天气,这与城市发展中造成的污染有着密切的联系。根据国际环境保护机构2014年的统计来看,我国有七个城市被列入全球十大空气污染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位于全球落后地位。除此之外,土地污染、地下水污染等也是制约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阻力因素。因此,我们必须转变思路,将城镇化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共同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绿色、健康的可持续城镇化道路。

四、不断完善政策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

1、完善户籍制度,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现阶段,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人数众多,而他们却不能享有像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福利,无论是就业、医疗或是子女的教育问题,都因为其户籍问题造成极大的不便,因此如何为长期在城务工的农民工取得城市居民的身份,使其享有相同的社会待遇,是眼前城镇化问题的重中之重。新型城镇化改革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户籍制度改革是保障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基本内容,只有不断地完善户籍制度,才能保障城市新进人口的基本社会权利,为其在城市就业、医疗、教育等提供公平的机会。首先,户籍制度改革应本着公平的原则,放宽城市户籍的门槛,从各个方面降低农民工进入城市生活的入户成本(例如个人收入、工作和社保年限、纳税情况等)。其次,应逐渐取消各项公共服务项目与户籍的对应关系,保持其公平性和一致性,使得农村转移人口无论在哪儿都能享受与城市人口相同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社会福利。最后,要消除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土地障碍”,允许农村人口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继续持有农村土地、宅基地等附属财产。

2、加强公民服务体制建设

住房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等公共服务问题一直是阻碍城镇化建设的一道墙,在当前形势下,公共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不仅给农村转移人口造成了很多的困难,甚至连城市居民都因为上学难、看病难和高额的房价而存在着很多的不便。地方政府应该合理的调控当地住房问题并不断完善因教育体系、医疗体系不健全给当地居民造成的不便,在扩大城市规模的同时,做好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交通、通讯、学校、医院等合理的规划满足不同区域的不同需求,更要坚持“城市反哺农村”的策略,扩大公共服务体系的覆盖面积,使城乡局面都能公平的享有健全的公共服务。

3、加强完善管理体质建设,解决农村转移人口的管理问题。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转移人口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在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已经不再是个人问题,而是一种社会现象。为了更好地管理并解决农村转移人口遇到的“衣、食、住、行、学”等各项问题,地方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使这些问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建立专门的部门和机构,对农村转移人口进行统筹管理和跟踪服务,针对这些问题提供相应的就业指导、住房安置、教育安排等等一系列服务,并跟踪指导转移人口的日常生活,加强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使农村转移人口真正融入新的生活。

五、结论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的生活质量为主导的城镇化建设,才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只有不断的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经济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现城乡二元结构的突破,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赵祯煜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