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小城镇城镇化发展论文

城市群小城镇城镇化发展论文

一、三大城镇群小城镇城镇化发展特点的比较

(一)小城镇发展模式特点比较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小城镇发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模式,其特点是行政指向性较强;另外一种是自下而上模式,市场主导发展是该模式最明显的特征。通过分析,目前京津冀地区小城镇的发展,更多的是靠行政力量自上而下推动的。在京津冀地区,政府对小城镇的干预程度比较强,“强政府、弱市场”依然是该地区小城镇发展的主要特点。与此不同,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时间较早,在集体经济、民资、外资带动下,一大批市场主导型发展特征明显的小城镇快速成长起来,随后,针对市场失灵产生的种种问题,两大地区政府逐渐重视发挥引导作用,采取措施促进小城镇发展,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小城镇融合发展模式形成。实践证明,这种“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小城镇发展模式效率非常高,是我国小城镇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重点小城镇发展特点比较

重点突出是三大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共同点。其中,京津冀地区着重发展新市镇、卫星城、中心镇;珠三角地区注重突出中心镇、专业镇的地位;长三角地区则高度重视中心镇、新市镇和镇级市。很明显,尽管三大地区重点小城镇层次有高有低,但中心镇是其共同培育对象。当然,在发展水平、层次、阶段上,三大地区中心镇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总体上看,长三角地区中心镇的发展水平、层次、阶段较高;珠三角地区中心镇的成长过程中,各级政府更注重突出其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地位,并采用了专业镇特色经济、产业集聚方式促进中心镇经济发展,从而实现了专业镇与中心镇两者间的优势互补,具有特色经济、产业集群的中心镇经济发展层次提高,真正成为带动周围乡镇、农村发展的增长极;此外,随着产业经济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的增强,中心镇平衡区域社会、文化发展的功能也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可见,在发展潜力方面,珠三角地区的中心镇更具优势。

(三)创新、合作发展道路特点比较

近两年,基于创新,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小城镇间的合作力度加大。珠三角地区小城镇合作的目标是提高小城镇技术创新效率,培育新的整体经济利益增长点;主体内容是技术创新专项合作。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合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整个区域小城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主体内容是依靠制度创新活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小城镇带动周边城镇共同发展。从短期看,这种涉及面广、公平性强的合作行动收效不明显。因此,有必要调整短期合作战略,按照“重点项目突出、适度兼顾公平”的原则,推动各方力量向单项合作特别是产业技术创新合作方面倾斜,从而提高合作的整体有效性。

(四)破解资金难题战略特点比较

针对小城镇发展面临的资金困境,北京率先设立由市政府、国开金融公司、央企、京企、民企、海外共同出资的小城镇发展基金,放大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参股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很好地解决了小城镇建设资金需求与社会资金供给对接不通畅的问题。对其他地区而言,这是一种可资借鉴的破解小城镇资金瓶颈的有效模式。相形之下,通过简政放权、扩权强镇改革,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小城镇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改善,整体经济效益提高,财政收入增加;小城镇自我建设、发展的财政供给能力增强,自身“造血”机能逐渐完善,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真正的保障。事实证明,结合小城镇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适度放开权限,对激活小城镇经济发展活力、消除资金障碍十分有利。

二、持续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一)继续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正确处理好内资与外资的关系

调查资料显示,内资与外资具有各自的优势。社会资本充足、根植性强是内资优势的突出表现;而外资则具有资金丰富、国际化管理等优势。可见,建立在不同资金来源基础上的内生拓展型、引进配套型发展模式并不矛盾,二者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关系。为此,在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必须推动内生拓展与引进配套相结合,充分发挥内资和外资的融合优势,形成新的激发点,促使小城镇取得更好的发展成绩。由于引进配套存在着较大的产业链区位替代等风险,小城镇应注意依据现有的产业链关系,确定招商引资的方向与重点。也应改变政府主导型招商引资的传统方式,以企业为主体,与外资大企业进行配套接轨。并促进跨国公司和名优企业本地化,增强植入环节的根植性,重点打造在某一环节或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使自身在国内、国际产业链分工和国内外市场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二)特色主导产业、产业集群是中心镇未来发展的新动力

特色主导产业是中心镇发展的基础。当中心镇形成的特色主导产业日渐繁荣时,这一产业会派生出新特色产业,新特色产业发展成繁荣的主导产业后,又会进一步派生出其他新特色产业,最终,这种累积、循环的产业发展过程会不断推动中心镇向前发展。因此,现有的中心镇应注重树立、强化特色经济新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当地特色资源、产业基础、技术优势,着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提升中心镇吸引力。另一方面,大量相关的企业、机构(如高校、行业协会等)及产业厂商、供应商、销售商在中心镇集结就会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的发展不但有利于完善中心镇产业类型、优化内部产业结构,而且对社会结构变迁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表现是:产业集群发展导致土地稀缺度上升,非农用地地价抬高,农用地增值预期增大,乡村组织推动农村人口迁移、提高集体土地利用率的积极性提高;产业集群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产生了转移农村人口的要求,在内外力推动下,大量农村居民向中心镇转移,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心镇社会结构逐渐完善。实际上,中心镇向上承接城市辖射、向下集聚村镇资源功能的实现必须以产业集群发展为基础。

(三)走技术创新型小城镇经济发展道路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技术创新是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只有一手抓技术创新,一手抓经济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科技“两张皮”问题,才能有效地确保小城镇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对此,小城镇政府应带头,把技术创新作为科技工作支持小城镇发展的切入点,制定向技术要效益、向创新要市场的小城镇发展战略蓝图。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因势利导,着重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适宜环境。如:加大科技体制、投资体制等改革,建立科技资源系统化、协同化、集成化投入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激励与考核机制,为技术创新营造有利的制度环境;出台财政、金融、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扶持,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结合小城镇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创新能力不足现状,积极发挥带动作用,广泛集聚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创新公共平台、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创新网络、人才交流等创新服务体系等。值得注意的是,技术具有自主性,这意味着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政府只能是服务者,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如果没有企业的积极参与,小城镇的技术创新工作不可能取得实际性的效果。所以政府应高度重视引导企业充分认识技术创新的重要意义,小城镇企业也要着眼于长远利益,主动担当起创新开路先锋的重任。

(四)创新投融资体制,拓展小城镇投融资渠道

小城镇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作支撑,这要求小城镇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还应在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旧镇改造、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城镇绿化等领域打破政府垄断,创新小城镇投融资体制,制定优惠的投融资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小城镇建设及投资经营。事实上,近年来,许多小城镇已经开始注重拓宽投融资渠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此同时,这些小城镇也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例如:为了增强自身投融资能力,一些小城镇相继设立了投资公司。但是,由于规模普遍较小,这些公司很难吸引大规模的社会资金和长期信贷,小城镇进一步发展因此受到限制等。所以说,未来一段时期,完善引导机制、建立良好的集合式投融资渠道应该是小城镇继续努力的方向。另外,在新型城镇化网络空间中,小城镇是连接城市、乡村的重要节点,其建设自然属于城市建设的范畴。从这一角度看,拓宽小城镇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也是县、市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对此,市、县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设立信用等级较高的小城镇投资公司,以财政资金为支点,采用多种方式,撬动大规模的社会资金;并按照“还债有信、用债有效、管理有力”的原则,推动社会资金源源不断流入小城镇,加快小城镇健康持续的发展。

作者:姚瑶 单位:中共随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