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问题及措施

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问题及措施

摘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按照国家土地政策进行政府性宏观调控成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方法。做好土地储备等相关业务,离不开土地储备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协作。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依托于2008年财政部制定的《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对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但在具体的实践应用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本文对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措施

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按照国家土地政策进行政府性宏观调控成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方法。做好土地储备等相关业务,离不开土地储备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协作。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依托于《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对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但在具体的实践应用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土地储备会计核算概述

储备土地成本涉及收储资金、融资、前期开发、基础设施配套、土地平整、房屋拆迁等多个方面的费用。储备土地成本核算主管机关属于当地财政部门,储备土地的成本核算工作由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主要包括几个主要阶段的内容:一是在日常核算阶段,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宗地范围、成本核算内容和储备机构项目实际产生的成本,要设置明细账和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二是在土地供应阶段,对完成储备工作的拟供地项目,按照审定成本进行核算;对没有完成收储的拟供地项目,可以根据预估成本进行核算,真实成本和预估成本之间存在的偏差,其差额可以通过财政年度决算批复进行合理的调整。三是在土地决算阶段,土地储备项目完成收储后,土地储备机构要及时将土地储备项目决算报送给财政部门,对宗地支出的明细要一一详细列清。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收储机构再根据项目归集的成本来结转。往常年度地块完成收储交付的,因特殊原因没有审批的,会导致该收储交付地块挂账而不能结转。土地储备项目决算通常由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对土地储备项目的实际成本和入账成本有差额的,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调整。

二、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存在问题

1.会计核算范围还不太完整。当前实施的《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中规定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使用的资金”。完整的土地储备流程主要有土地的取得、开发、储备和出让四个关键步骤。实际工作中,土地储备机构的日常经费和土地储备资金分账核算,还存在核算不完整的现象。通常土地的取得、开发、储备环节由土地储备机构核算,不需要对土地出让收入和应收土地出让款进行会计核算,将土地出让金上交国库时由政府预算会计核算。也就是说,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时不能全面完整的反映土地储备的整个过程,只反映了土地储备在进行土地采购、开发和最终交付使用的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完善,实用性和效果性降低。另外,在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过程中,某些方面政府财政部门和土地储备机构还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储备的管理质量。2.土地储备机构分账核算法容易造成核算不准确。土地储备成本包括取得宗地成本和取得宗地前花费的成本,比如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成本开支。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储备相关项目业务和其他业务要分开分账核算,容易忽略宗地前花费的成本,使得土地储备机构核算成本的账面比实际取得宗地时产生的成本要小。3.土地储备机构财务报表质量不高。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涉及的内容很多,有资产负债表、收支表、项目支出表等方面相关内容,报表的内容设计与当前财务部门的业务需求还不太符合。土地储备机构日常经费和土地储备资金是进行分账核算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是分头进行编制的。但土地储备机构通常对外报表需要完整的财务报表,还需要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合并,造成了操作上的难度,不能真实有效的再现土地储备的实际收支和满足债权人和土地储备机构的用表需求。4.存量土地核算不明确。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不见得就会出让,一般会先进行土地收储,然后根据发展规划所需和土地市场需求,再根据政府的土地供应计划,进行科学规范的土地供应。根据《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规定,对收储项目交付前的收储成本和交付结转进行了核算,但对交付后的存量土地还没有做出明确核算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核算管理的质量。

三、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的有效措施

1.拓宽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的范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办法》,建议将当期没有纳入核算范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支出,也编制纳入会计核算,防止在土地储备过程中土地的采购、开发和销售出现分离,不能完整真实的反映土地收储项目的资料信息。另外,要统一会计核算的标准,根除财政部门和土地储备机构对土地出让收入计量的差异,不仅便于政府部门的土地收储的监督管理和成本核算,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宏观调控土地收储的风险,为管理部门实施土地监管提供准确、完整的一手资料信息。2.完善土地储备报表制度。建议在《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办法》中增加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和日常经费报表具体合并的规范标准,并对收支表设置、土地出让收入项目进一步补充完善,全面真实的反映土地储备实际和收储项目的收支损益状况,政府预算管理的需求和债权人、土地储备机构的报表使用需求同时得到满足。3.明确存量土地核算。对完成土地储备的存量土地,土地出让之前由土地储备机构纳入资产进行核算,建议在《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办法》将存量土地作为固定资产纳入日常经费帐套中核算,待存量土地进行出让时,再进行对冲处理。

四、结语

随着土地出让项目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加,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土地储备机构对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的管理方法,更好的实现政府财政部门和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信息共享,从而不断提升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土地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宋宪灵.对土地储备中心的会计核算思考[J].当代经济,2015(36).

[2]华玉先.对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5(33).

作者:叶秀花 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