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因素分析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因素分析

[摘要]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剧了农村老龄化问题。同时随着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及土地保障制度功能的弱化,农村居民基本养老出现严重危机,给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阻碍。通过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切入点,选取江西省Y区作为个案,运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角度出发,全面分析影响农村居民参保因素,旨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的顺利发展提供相关借鉴。

[关键词]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意愿;影响因素

导言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特征。为了消除城乡间养老保险的差异性,国务院于2014年2月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制度是调节收人分配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制度,必须要体现公平与正义,这也要求我们在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城乡间的具体差异,实现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然而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未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存在诸多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参保率高但参保水平与质量较低,因此,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影响因素分析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

1江西省Y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战略部署,江西省于2011年启动并扩大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将城镇居民与新型农村的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增至77个。其中,Y区被列为江西省第3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Y区坚定执行党中央及国务院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的决定,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资金账户、个人账户和缴费标准等方面实现了新农保与城居保“并轨”。截止2014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参保建账人数为81903人,其中新农保73483人。截至2015年6月,Y区城乡居民缴费人数4808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8.75%,较去年同期增长8%。制度合并后,Y区将原来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实现账户统一管理。城乡居民缴费档次统一为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增设1500元与2000元2个档次,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收入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同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55元/月提高至每人80元/月。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自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合并以来,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有较大提高,农村居民缴费档次由原来的人均102元提高到123元。政策的惠民性进一步凸显出来。尽管Y区农村居民的参保人数在不断攀升,但是参保水平仍然较低,这不利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应在注重参保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参保水平与质量。

2Y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影响因素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影响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相关因素,在本研究中,笔者对Y区所辖5个乡镇、1个城乡结合部的500名农村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其中有效问卷476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笔者认为影响农村居民的参保因素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

2.1内部因素

内部因素包括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个人因素是影响农村居民参保最直接的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就参保农村居民的性别来看,在调查样本中,共有351人参加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其中男性为198人,占56.41%;女性为173人,占43.59%。而通过观察参保人员的年龄分布情况,大部分参保的农村居民其年龄集中在41~60岁之间。另外,认为自身健康状况差的农村居民,参保比例达到了87.53%。通过对数据统计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个人因素中,性别对农村居民是否参保产生的影响甚小,但是在与当地居民进行访谈的过程中发现,一个家庭是否参保,往往与该家庭中男性是否参保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也符合我国传统文化中男性在农村家庭中承担着主要决策者的角色;而年龄与自身健康状况对农民参保产生了较大影响,尤其是年纪较大且健康状况不佳的农民,这部分人群对于养老保险的需求较大,参保的意识也较为强烈。对影响农村社会参与养老保险的家庭因素分析,笔者从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子女数量、居住状况、家庭收入这四方面展开调查。在调查样本中,已婚的有435人,占91.39%;未婚或者离异丧偶的有41人。拥有1个子女的家庭有106人,拥有2个或2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有349人,无子女的有21人,分别占调查样本的22.27%、73.32%、4.41%。而从居住状况上看,有288人与子女居住在一起,占63.3%;未与子女居住在一起的有167人,占36.7%。将以上数据与调查样本参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是否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其本人的婚姻状况、拥有子女的数量并无明显关系,但是农村居民是否与自己的子女居住在一起对于是否参保存在一定的联系。另外,从家庭收入上看,Y区农民年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有65人,占13.66%;5001~15000元的有98人,占20.59%;15001~25000元的有124人,占26.05%;25001~35000元的有144人,占30.25%;35000元以上的有45人,占9.45%。在参保群体中,收入越高的农民对于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求较低,他们认为目前的收入水平足以为其提供养老保障,而收入偏低的农村居民则对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显出较大的热情,他们认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能够为其以后的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另外,依靠农业创收的居民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要偏少,这是基于这部分人群依靠土地保障思想观念未发生变化。为此,笔者认为一个家庭的收入水平以及收入方式对于其参保有着重要的影响。综上所述,从家庭因素上看,笔者认为,是否与子女居住在一起、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以及增收方式对于参保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其婚姻状况、拥有子女的数量对于农村居民参保没有太大的影响。

2.2外部因素

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是重要的外部因素。Y区当前农村居民参保率高达95%,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很大一部分农村居民的参保意愿并不强烈,他们属于被动参保。笔者通过访谈的方式对被参保人群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他们并非完全排斥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对制度本身的不了解,导致他们对政策信心不足。在参保人群中,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养老制度所占比例仅有17.6%,而通过邻里介绍等其他路径了解的所占比例高达82.4%。另外,在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制度的这部分群体,其参保率达到了96.43%,而通过其他方式了解养老制度的人群参保率为3.75%。由此可见,农村居民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与参保率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因此,政策因素是影响农村居民参保的关键因素之一。

3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

3.1加大财政投入,地方政府适当增加补贴

财政补贴对于农村居民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着重要的影响,尽管说财政补贴并不是决定因素,但是政府的补贴能够激发农村居民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热情。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政府对于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对中西部地区按照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除了中央政府以外,地方政府也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另外,对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能够激发农村居民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热情,同时还能够增加农村居民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信心。但是每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其补贴水平也有不同。Y区政府在制定补贴标准时,应根据参保者的年龄、缴费水平等实施差别化补贴,尤其是针对年龄偏大、家庭收入较低的群体,要加大补贴力度。

3.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通过对Y区农村居民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调查,笔者发现,未参保的农村居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科学认识,有些居民虽然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和领取情况有所掌握,但仍然不熟悉如何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流程,尤其是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更无法清晰解读。为此,提高村民参保积极性,加大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宣传力度势在必行。首先,要增加村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政府在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对政策措施附上相关说明,并派出工作人员对具体事项对村民进行解读和答疑,在政府出台各类有关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后,村委会、村党组织等农村基层组织可积极组织村民大会对政策进行宣讲和学习,增进村民对养老保险具体内容的了解程度,改变村民固有的思维模式,提高村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信心。其次,要扩大村民信息渠道,保障信息充分传递。过去村民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多是亲戚朋友和街坊四邻之间的私下闲聊,信息的来源不够广泛,信息量有限,且往往口头化、片面化,导致信息可靠性不强,容易失真。对此,应扩大信息渠道,改变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采取多元化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兴技术,一旦政策举措出台,立即在电视广播,同步更新网络,鼓励村民关注村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将信息同时在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上,还可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传送给村民手机上。

3.3提高福利待遇水平,满足农民参保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应适时提高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水平,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水平。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水平,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降低养老保险的参保门槛,扩大农村居民参保范围,降低农村村民、低收入人群的参保条件,降低养老保险参保需缴纳的资金数,增加参保人数。对低收入人群适时降低缴纳金额,减轻贫困人群负担,可由政府进行补缴,保障居民参保。这需要中央政府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事业进行扶持,企业对养老保险进行捐助,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和数额,从而弥补养老金缺口。二是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适当增加养老保险资金领取数额,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基础养老金,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时提高养老保险相关服务,特别是完善农村地区相应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服务水平,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养老保险工作的服务质量,简化办理、缴费和领取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开发更新技术设备为居民提供自助服务。三是加大地方财政的扶持力度,特别是Y区很多农村地区都建立了企业,并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政府应鼓励并引导农村企业对农村养老保险事业予以资金资助,使农村养老保险在保基本的基础上能有所提高,从原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变为提高村民生活待遇。

4结语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养老是当下亟需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问题,严重阻碍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也不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问题,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政策实施以来,农村居民参保人数有了显著提高,但是参保水平与质量却相对较低,且很大一部分人群是被迫参保,如何提升农村居民的参保水平与质量是当前迫需解决的难题。在本研究中,笔者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深入分析了江西省Y区农村居民参保的影响因素,提出应从财政投入、政策宣传、福利待遇这三个方面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旨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

作者:沈云帆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昌平.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2]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3]李琼,姚文龙.公共财政支持西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续性研究[J].甘肃社会科学,2013(02).

[4]罗俊鑫.新常态下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人事天地,2015(06).

[5]王鑫鑫.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角度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J].当代经济,2015(13):69-73.

[6]魏毅.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城乡转移接续政策研究[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14(04).

[7]贾敏.农村家庭养老的困境及其化解路径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15(11).

[8]金刚,柳清瑞.新农保个人账户财政补贴激励效应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3(01).

[9]张展新.居民养老保险改革的城乡整合成效与区域分割问题[J].劳动经济研究,2014(04).

[10]杨晓妹,尹音频.打破城乡就业隔离:财税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J].税务研究,2014(11).

[11]朱火云,夏会琴,李利娜,等.基础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研究[J].人口学刊,2015(01).

[12]杨斌,丁建定.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差异及改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