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农业信息化建设研讨

农村经济农业信息化建设研讨

摘要:

本文详细分析了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入研究了农业信息在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重大影响。

关键词:

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村经济;发展

随着我国科技飞速发展,我国农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快农业信息化的建设,不仅可以推进新阶段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可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等,进而促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农业信息化的建设使农民在了解产业信息的过程中,提供了比较多的信息渠道,而且也可以让农民在第一时间详细了解市场变化。所以,农村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大的改变。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投入较多的信息化设备和仪器,就可以快速的提高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效率。因此,农村市场的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了能够深入建设农业信息化,不仅让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很多,而且收入增加的速度也比较快,促进了农村向小康型社会发展,另外,农村经济能够进入到另外一个阶段,都是因为农村信息化不断的建设所带来的良好效果,也为农村经济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2.1加大力度宣传,指引农民应用信息

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而且在对于外来新兴的信息接受能力较差,如果想要让农民普遍应用农业信息化,就必须要加大力度进行宣传,可以让农民真真正正的看得见、摸得着,让农民在应用的过程中,要能真实的感受到其所存在的真实效果。为了进一步对农民指导应用农业信息化,就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多多推行示范点,进而可以扩大宣传,最终可以大力的推进农业信息化的应用。我们可以从当地农业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方面抓起,让他们起好带头作用。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办培训班,进而重点培养农民对农业信息化技术、信息化方面的理论知识等方面的应用能力。同时,在不断扩大宣传的过程中,可以不断的鼓励农民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向农业专家或者相关的农业信息化部门进行各种信息的咨询,可以让农民及时的掌握农产品的价格和其他农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而可以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还可以为农民提高农产品增加收入的作用。

2.2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由于我国农村服务体系目前还不是很完善,而且市场需求和生产之间完成不相等,导致了农产品出现滞销的状况,进而严重的打击了农民种植农作物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必须要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为农民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和农产品的市场信息,还可以指导农民不断的调整农产品的生产结构体系,最终成为我国农业信息化的重点工作内容。由于国外具有先进的农业种植经验,我们可以借鉴其先进经验,并尽快的建立和完善我们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给农民提供生产经营信息,进而可以最大限度的改善我国农业信息较为封闭的现象,而且也可以有效的降低农业的风险,最后可以提高农产品的最大竞争力。同时,我们可以采用多样化的信息服务的模式,当地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相关的信息中介机构,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农业政策等,不仅可以更好的满足农民对农业信息的咨询、检索、农产品供求现状的信息等服务需求,而且为农民提供的相关农业信息都比较及时、准确。这对我国农民在增收和增效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农业信息化在农村市场经济中的途径

在农村的生产经营主体中,单个农户存在着小、比较散、低、弱等先天性自然因素。然而所形成的小生产和大市场已经严重脱节,从宏观角度来看,农产品的商品率较低,农业竞争力也很差;从微观角度来看,农产品则表现的是比较难卖,农产品不断增加产量却不能让农民增加收入。因此,只有不断的向农民宣传农业信息化,让农民真实的感受到农业信息所带来的服务,进而使农民可以更加及时准确的获取相关的农产品信息,清楚的了解农产品的供求与需求、市场价格等信息,并准确的把握好商机,可以增加农民收入。随着我国农业国际化水平迅猛发展,从发展角度来看,又给农业信息化赋予了新的指导定位,最后可以让农业信息化发挥更大的活力。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不断的扩大宣传农业信息化、科学信息技术等信息,不仅可以让农民获取海量的农业信息、农产品生产信息、市场价格等方面信息,而且也可以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进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市场经济日趋激烈的环境下,使农民必须要转变自己的生产经营理念,并结合相关的科学技术手段,使他们更加富有创造力和积极性,最终可以更好的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

作者:辜学东 单位:当阳市农业局

参考文献:

[1]张海云.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现代农业科技,2010(9):38,40.

[2]赵昌君.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2):204.

[3]赵政华.当前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探讨[J].中国化工贸易,2014(1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