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经济法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摘要:

现如今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农村的城市化建设的大前提下,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也越来越好。但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农业产业化不规范,农业经济法律体系建设不完善等。所以,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农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健全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相关的经济法律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经济法施行的前提条件下,农业产业化发展才会越来越进步。

关键词:

经济法;农业产业化;发展

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三农”问题的提出,农业产业化建设越来越广泛。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农业产业化实现了走出农村,打破了完全人力劳动的束缚,以国内外市场为支撑导向,不仅使用科学化、专业化的仪器进行农业生产,对于农业的管理还采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从而使农业形成了一条龙的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的效益所得,使农村经济飞速发展。虽然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一些农业产业化应用设施并不完善,并且随着相关经济法的颁布,农业产业化发展得到了相应的法律保护,农民的劳动成果得到了相应的保护。经济法视野下,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蔑视法律,不按规则进行农业产业化建设;为了拥有更大的利益,钻经济法的空子,进行违规的农业产业化操作等,这些都需要相关专业人士通过对当前经济法颁布以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情况进行研究,得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农业产业化更好发展。

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

众所周知,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兴起的标志,是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农民实现富裕,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保障。同时农业产业化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所出现的劳动力匮乏,农产品积压等各种难题。在经济逐步发展的今天,农业产业化发展对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问题的解决有着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即使现在颁布了保护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经济法,农业产业化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很多。

1.专业分工不明确,农业生产力水平低。

因为现在我国提倡新农村城市化建设,所以,这也就促进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普遍发展,同时,农业的发展也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专业分工的模式。即使相关的经济法已经颁布,但是,也并没有从内部改观农业产业化管理人员的管理态度,经济法注重外在对于农业产业化的认可和保护,但是农业产业化内部的矛盾却不断激化。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内部仍然有一大部分相关工作人员无法改变工农差别的错误观念,导致农业产业化发展分工不明确,存在专业歧视行为思想,本身对于规模较大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机构来说,任务比较多,需要的劳动力也比较多,工作流程也比较繁杂,如果在专业分工不明确这一个问题上出现差错,那么整个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业链条就会瓦解,农业产业化的成果就会与我国现有的,庞大的农业市场产生生产上的矛盾,造成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阻碍。同时,在经济法颁布之后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业产业化得到了保护,内部工作人员的生产积极性随之下降,生产力水平大大降低,因为很多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所以,整体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产量低,质量差,农业产业化发展遭遇了瓶颈。所以,经济法颁布之后,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内部问题与矛盾越来越多,经济法只是优化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外部条件,但是对于内部的问题没有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反而成了阻碍,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力分布不均,专业分工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都要求相关专业人士根据现如今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遭遇的问题,对经济法进行不断完善。

2.贫困农村不注重农业产业化经营。

随着伟大中国梦的畅想和提出,我国农村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逐渐受到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不仅能够满足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需求和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居民共同富裕的实现,同时也能够使农业机构的经营水平得到提升。农业是我国的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甚至可以说我国只有实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才能够发展农产品贸易市场营销,带动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农民根据自己的优势传统农业在广大的市场收取较大的效益。经济法的颁布也使大部分农民都认可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但是,在一些较贫困更应该需要实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反而越来越不积极。这些较贫困的农村的农民只进行短期内收益高的小资产业进行发展,甚至完全抛弃了农业的发展,导致了我国农业发展停滞不然,质量低,效益低的现状。这也说明了经济法的普及率在一些较贫困的农村并不是很普及,经济法的普及措施需要大力改善,如果较贫困农村不进一步了解相关农业产业化的经济法,那么农民就不会进行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的收入就会持续降低,农业效益就会大幅度减少。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合农业大市场的发展规律了,阻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为了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创新高,使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步入正轨,相关人士和部门应该加大经济法的保护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普及率,使农民都积极进行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经济法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

1.让农业产业化得到了具体实施。

经济法中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中的原则设定以及相关经济处理方式都是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很大影响的。众所周知,在经济法没有颁布之前,我国的一些银行组织存在对农业的贷款歧视行为。同时,对于农业的资金供给不足。但是,经济法颁布之后,我国提倡加大农业的发展资金投入,也提倡农业合作发展,这都给农业产业化发展铺平了道路,能够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得到具体实施。经济法颁布之后,由于农业发展资金的大力度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高科技设备大量引进,农业产业化进行了更加专业的劳动力分工,能进行更多的农业产业化高水平操作项目的完成,一些庞大的农业产业机构出现,使农业产业化发展由个体经营逐步转化为集中化经营。有了经济法做保障,发展资金能够准确到位,由以前得农业发展分散转化到农业发展专业化集中的地步,将农业发展进行统一的一条龙式经营。这样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我国的农业市场需求接轨之后,农业产业化发展就会大幅度进步。并且,经济法是依照全球的农业发展经济模式所制定的,从而也就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的具体实施应该以整个世界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大参考,进行农业产业化发展。经济法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也有地方保护的特点,针对各地不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以及资金需求的不同,设定的一些法律是不同的。这促使了农业成为能够与国内外大市场相衔接的产业,具有很大的可操作和可实施性。农业产业化在当前我国创建中国梦的大好前提下,在经济法保障的前提下,在农产品销量提高的情况下,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所以,经济法视野下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能够得到具体实施。

2.进行农业产业化积极性高。

随着经济法的颁布,我国更加完善了农业贸易市场制度,使农业产业化发展与社会市场准确接应,满足我国的农业社会需求。从而达到了市场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这也就带动了农民进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积极性。因为经济法明确规定了农民在进行农业产业化的市场活动中的一些买卖等保障法律,所以,这使农民有了直接参与市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内部的专业分工也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了更加明确的分工。同时,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提高,企业经营的管理者对于按照规则进行农业产业化作业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经济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不符合规定的操作的处理法律措施,这也就严格要求了相关企业的农业产业化操作的规范性,使相关专业人员的农业产业工作过程中能够严于律己进行相关的有效操作。这也就促使了农业产业化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要开始增高,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过程中的不符合经济法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制止和改正,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更加合法化,使农业产业化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高,使农业产业化相关人员的各种遵法意识增强。从而正确的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经济法视野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措施

1.遵循经济法的国家干预政策。

因为“三农”问题的提出决定了我国农业发展的现阶段还是需要国家适度的干预,才能保证我国的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众所周知,农业是我国的经济主导产业,而进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需要国家指派专门的高素质农业研究专家进行适当的指导和监督。只有国家适度干预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才能够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引进新技术和新的发展方法,促进农业产业化高科技发展,使农业产业化逐步适应全球的农业市场需求,使农业产业化的结果最大效益化。我国的农业市场是由我们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针对农业市场不同的需求和变化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及时的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出调整建议,这是有利的。

2.完善农业产业化管理制度。

经济法颁布之后,这也就规定了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管理制度要根据经济法进行不断的完善。只有完善了相关的农业产业化管理制度,从事农业产业化管理的人员才会积极准确的经营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业的完成,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才能正常运行。首先,要从接收农业产业化人员专业水平进行评判,杜绝专业水平低的人员通过一切不合法措施进行农业产业化发展,只有合法的招收高水平从事农业产业化的人员,才能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使农业产业化逐步进入正轨,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其次,要加强农业产业化操作监督制度。相关监督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要放松对操作人员的原则性监督。只有监督力度增大,农业产业化操作人员的自觉性才会提高,一切按照经济法进行操作,促进农业产业化合法进行。最后,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农业产业化负责人员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才会在根本上对于农业产业化的各大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使农业产业化发展更加全面。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是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条件下的产物,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经济法的颁布为农业产业化的一条龙式经营发展提供资金基础和技术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又能够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使农村的公共资金增加,为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发展背景,也为农村的城市化发展进行先前的探索和后续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是必然的。同时,为了更好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中国梦的构建,我们应该更加深入的进行经济法视野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状况研究,促进我国经济更快发展。

作者:陈杰 单位:九江学院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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