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课背景下经济法教学探索

慕课背景下经济法教学探索

一、沿海开发背景下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盐城作为江苏沿海开发的三个城市之一,应该说国家沿海开发的战略给盐城的经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地区经济的发展依靠人才,盐城师范学院作为盐城市仅有的两所本科院校之一,承担着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各式人才的重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经济法的教学强调实践性显得非常有必要。

(一)是培养学生经济法学实务能力的必然要求

从我校法学专业的历届就业情况来看,学生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以后工作的去向主要集中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司法局、企业单位的法务部门等实务部门,因此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2014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表示,我国即将出台方案,实现两类人才、两种模式高考。鲁昕介绍,第一种高考模式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考,考试内容为技能加文化知识;第二种高考模式就是现在的高考,学术型人才的高考。按照这种指导方针,会对很多本科学校的教学指导思想产生深远的影响。我校作为一所普通本科院校,以后的大方向肯定是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道路。基于这样的大环境,基于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要求,在经济法教学中实践能力的培养显得非常重要。

(二)是经济法课程自身的实践性所决定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区别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于经济法的子部门法特别多,大致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财税法、银行法等。这些子部门法的学了课内打好扎实的理论功底外,还需要一定的实践课时予以辅助。在讲授该课程的时候,基于经济法自身实践课程的需要,该课程一共48课时,笔者安排了16个专门的实践课时,除了主要以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报告、模拟法庭等方式展开,此外还借助于自己兼职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便利带领学生进行一定量的庭审旁听,直接加深学生对于相关知识点的理解。

(三)是沿海开发背景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国务院的沿海开发战略给盐城的经济发展带来机遇,也给盐城地区人才素质的要求提高了标准,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既要懂得理论知识,又要对实务有充分的了解,要能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对于经济法的讲授同样如此。该课程的学习要使得学生既要懂法律,诸如掌握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等知识,又要在学习金融法、财税法的同时了解相关的经济类知识,这些都是应用型人才所必需的素质。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实践性教学。

二、慕课的含义和对于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新要求

(一)慕课的含义

自200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率先以网络视频公开课的教学传播形式,启动了今天我们所说的慕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OpenOnlineClass,简称MOOC)以来,这种在线型教育模式得到了国内外各大高校的认可。慕课强势来袭,新技术正在引发一场学习的革命和教育的革命,正在改变几千年来的教育模式。但是迄今为止,却鲜见对于慕课概念的明确界定,笔者以为慕课是指由主讲教师负责的,通过互联网支持的大规模人群参与的,以讲课视频、作业练习、论坛活动、通告邮件、测验考试等要素交织的教学过程。

(二)慕课的特征

慕课颠覆了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依助于互联网这个平台,给求知者带来全新的学习平台,呈现出以下特点:

1.学习人数众多。

传统教学模式受限于教学场地和教师自身音量的限制,教学中三个班合在一起人数达到一两百人已经算是比较多了,而慕课依托的是互联网的平台,任何人只要感兴趣,先进行注册,入学,挑选你所感兴趣的课程在线听视频进行学习,人数学习规模大。慕课不是面对面的课程,而是课程材料散布于互联网上;人们上课地点不受限制,无论你身在何处只需要一台电脑和网络连接即可享受一流的课程。对于学习者来说,只要能接入互联网,每个人都有接受全球顶尖教育的机会,都能享受到世界顶级高等学府的优秀师资和优质资源。

2.学习自主选择性进一步扩大。

高校中的课程设置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就选修课而言,其中很多高校设置了必须选择的选修课,即使可以真正行使选择权的选修课,学生也是在于很小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比如以经济法的课程设置而言,在涉及到大三的选修课而言,受制于教师师资力量和教学计划的限制,会给学生诸如金融法、证券法、财政法等三选一,实则学生的选择余地并不是很大。而慕课就不一样,借助于网络的学习平台,集合了各高校的优秀师资,给学习者可提供的选择余地非常大。

3.互动更加自由。

传统的教学模式中的互动一般借助于课堂上教学互动、课堂外通过邮件、电话就某个问题探讨,然而这种互动的自由度受制于时间、地点。而慕课的互动模式是借助于网络平台,任何人在学习中有疑问可以留言提出自己的观点,教师可以在任何便利的时候给予答复,同时这种模式激发了学生的互动性,那就是学生在进行留言时,会看到别人的留言,他会给予自己对该问题的理解,通过网络多人的互动有时候问题学生们自己就能互相解决。

4.课堂外的准备工作增加。

慕课形式的推出依赖于学生对基本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是典型的从“课堂外—课堂内”的学习模式,对于一些名词的基本概念和含义在课堂上无须再花费过多的精力进行探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主要针对的是大家在先期预习过程中的一些难点和重点,这无论对于学生还是老师,课堂外的准备工作量明显加大。

(三)慕课对于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新要求

慕课所带来的教学资源的丰富给教师和学生都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这种新型的学习模式会给传统的本科经济法实践教学带来新要求。首先,给高校老师对经济法相关教学书的掌握提出新要求。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针对授课对象为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从培养学生能力的角度出发,最终笔者采用的是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学》一书,整本书的体系大致可分为经济法总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等。慕课形式的出现使得学生在看相关网上推荐书籍的时候,会有更多的选择。由于相关书本对于相关知识点的观点不尽相同,会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困惑,也会对老师所选择的课本带来质疑,这就要求老师在讲授课程的时候不光对本书的内容、观点掌握清晰,对其他知名学者的同课程书本观点也要进行一定的了解。其次,给高校经济法的讲授方法提出新要求。“慕课”颠覆了原来的课堂授课模式,对教师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有关教态、肢体语言、课堂组织能力等外显因素外,教师需要深刻认识整个课程体系,既能对各知识点进行完美切割;又要保证各知识点的延续性。目前在教授经济法课程的时候,主要依靠PPT、黑板板书,结合常用的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手段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报告、模拟法庭等。但是有了慕课,由于其在交互和多媒体方面的优势,对于相关内容的讲授会有新的形式出现。如经济法的内容就这么多,但是慕课上的讲解方法会有不同于传统教学的方式,会给学生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这就给高校授课的老师带来很大的压力。再次,给高校经济法的讲授时间提出新要求。过去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做到课前备课、课堂互动、课后答疑基本上已经能解决学生的学习需求。而有了慕课这个平台就很不一样,由于慕课的学习的主要方式是借助于视频,因此教师要付出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一段段视频教学的录制和后期的加工制作,此外课后还要经常关注网络平台和学生们进行互动,这对教师的时间、精力的付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后,给高校经济法的讲授内容提出新要求。在这方面社会上知名的司法考试辅导班已经给普通本科院校的老师教学工作很大压力,现在又有了慕课,由于在线的授课老师一般都是知名教授,自然会对学生有很大的吸引力。对于普通本科院校的讲师、助教而言,学生还没听课的时候已然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如果我们的教学工作仍然是传统的“读书式”教学,那样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的专注度肯定会下降。

三、慕课视角下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新路径

慕课不同于视频公开课,也不同于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程。当然同以上形式有一样是相同的,那就是免费。慕课开设前一般是有学生体验过程的,通常要开设的课程在开课日期前两个月就,供大家选择。学生可以做的事情包括观看视频教学内容,在线作业,参与讨论等。

(一)进一步整合教师师资队伍

在教育史上,教育组织形式由个别教学演变为集体教学是历史的进步。基于慕课网络平台的开放性、课程的精品性是学生乐于选择的先决条件,这对于各高校教师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就经济法这门课程而言,由于该课程的子部门法众多的特点,在进行师资队伍整合时,除了经济法师资队伍内部进行整合,还可以整合民商法课程的教师师资、甚至基于课程其中含有金融法、证券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等相关内容可以整合经济学教师和政治经济学教师的师资力量。

(二)学生观看课程视频

在开设课程前就可以观看教学视频,真正地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了“翻转”。过去高校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从课堂内到课堂外”,现今高校的不容回避的一个现实就是学生中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进行课堂预习,任何一个知识点的了解、掌握的起点就变成了从课堂开始,当然在讲授完该知识点后,或基于老师相关练习的要求,或是基于对某些知识点的不理解,会在课堂外再花点时间进行融会贯通,这就是“从课堂内到课堂外”的教学模式。而慕课的要求却不一样,由于在授课前已经将相关视频的大致内容、纲目要求等在网上公开,教师在课堂上只进行重点知识的讲解和关键问题的讨论,这就要求学生们实现在课堂外必须花时间进行学习,所有问题的终结会在课堂上。这就是从“从课堂外到课堂内”的教学模式。

(三)经济法在线作业

在线作业环节在经济法实践性教学中作用很大,这是衡量一个学生有没有真正融入课堂体系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例如经济法这门课程,根据课时的要求,笔者规定5次作业,每次作业都有提交的截止日期。教师在作业的设计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比如能及时反馈对错的作业练习,互动性效果好,如用下拉菜单列出多种选项,让学生进行选择,学生给出自己的答案后,会得出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当然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互动,那就是老师可以和学生对某一问题交流各自的看法。

(四)参与讨论

传统的慕课讨论环节仅仅限于在线,学生针对自己感兴趣、有疑问的话题和老师进行在线讨论,由于整个过程是开放式的网上讨论,会有很好的互动效果。甚至有的时候一学生提出问题,老师还没来得及回答,另一学生就会提出自己的理解,这时候老师需要做的就是监督工作,如果另一学生的回答正确,老师给出“赞”;如果回答不准确,老师再进行自己的点评。在这个讨论的平台上,老师要及时相关公告,学生们应当及时查看自己的学习进展。除了这种论坛的形式,还可以借助邮件,甚至可以和微博、微信密切联系起来。在本科教学的过程中,由于授课的对象不像传统的慕课,仅仅针对的是在校的大学生,因此除了运用以上所说的讨论方式,课堂讨论在这里仍然可以发挥很重要的作用,这时候的课堂同传统的教学课堂讨论有很大区别。这种讨论是建立在学生预先观看教学视频、网上论坛讨论互动的基础上,因此此时的讨论会很有深度,也是解决问题的场所。

(五)“翻转”经济法教学课堂

随着“慕课”的出现,可以将“慕课”和“翻转课堂”结合起来,应用型高校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在网上学习名校、名师的名课,在课堂上可以和本地教师、同学进行面对面交流和讨论,这也是一种可取的、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提高学习效率的现代化的教学模式。目前的慕课教学资源比较多,比较出名的在线教育形式得到了国内外各大高校的广泛认可。其中最著名的包括由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号召成立的在线教育机构,以及包括了斯坦福大学在内的在线课程平台Coursera。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宣布加入EDX平台,而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也在2013年7月份进入了在线课程平台Coursera。众多的慕课资源给学生们的学习预习工作也带来了便利,学生们在预习的时候在观看老师的教学视频的同时,也可以观看相关的视频,利用慕课的资源改进了校园的教学环节,真正地将课堂外的信息带到课堂内来,进行相关探讨,实现教学相长,也做到了经济法教学的“翻转”。

(六)以经济法传统教学方式中的优点化解慕课教学中的弊端

慕课教学掀起了教学方式的一场巨大变革,其优越性自不必说,但是这种教学方式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也有着一些弊端,比如学生的选课是建立在简单的注册基础上,任何人只要简单注册就可以选择科目,由于考核方式的相对随意性,慕课的这种学习方式易造成学生学业的非持续性;再比如学习的评价方式和机制,由于网络平台的相对随意性和监管的相对薄弱性,对于学生成绩的考核机制和教师教学的满意度认可的评价机制在慕课的这种教学方式下很难有较有说服力的显示度,以至于慕课的学习方式出来的相关证书的含金量也是一个问题;还有诸如教学的互动环节,这种方式下的互动完全没有了传统经济法教学中的面对面的交流。而这种面对面的直观的交流在经济法的学习尤其是案例研讨等环节是非常重要的。据此,我们应该用传统教学方式中的优点化解慕课教学的弊端环节。

作者:胡炜 单位: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