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本原则

经济法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产生的理论依据和背景

在我国,经济法的产生与我国的改革开放紧密相关,1979年我国全面展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作以后,经济法也相应产生。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学术界已达成共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而且重要的法的部门,然而经济法并没有制定法典,因此对其基本原则的研究仍然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本文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探讨的。

二、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研究现状

目前,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经济法仍然“尚幼”,且其调整的是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关系因此无法制定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法典。故而导致对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成文法律规范和学理研究都没有统一认识。在我国,对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就存在以下几个学派。1、“一原则学说”。该理论认为,维护社会总体效益以及兼顾整体社会各个方面的经济利益是我国经济法的唯一基本原则。2、“二原则学说”。该理论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遵循计划原则和反垄断原则。3、“三原则学说”。按照该学说,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三,即平衡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原则,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公平竞争原则以及责权利统一原则。即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个主管主体和公有制主题所承受的权利、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4、“七原则学说”。按照该说法,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七个,分别是: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社会本位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经济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我国整个经济法立法和实践过程,在体现出我国经济法的本质和主要宗旨的同时,又是我国经济法法规的核心同时也是我国经济法精神和本质的反映。笔者认为,在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协调经济原则

在我国目前所实施的一些市场管理法律制度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票据法、证券市场监管法等法律都体现出国家这只无形的手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调控管理,体现出经济法的根本性原则:社会本位原则,国家在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是协调本国经济发展,完善产业结构。我国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正是国家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关系的有力调节。

(二)公共利益原则

所谓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社会中大部分成员的共同利益,而并非某个集团或某个单位或个人的利益。经济法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以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为其最高准则,这就要求经济法中处处都要渗透着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和理念,在经济法调整的多种利益关系中,当公共利益和其他调整关系发生矛盾冲突时,要求首先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最高位置。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仅是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更是我国实现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旋律就是可持续发展,同时可持续发展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法律的支持。我国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原则决定了它与可持续发展必定紧密联系在一起,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我国经济法的理论相结合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法学说认为,经济法在巩固保护已有的权益的过程之中,同时也要兼顾开未来,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因此,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确立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实现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需要。可持续发展战略涉及到了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人口的发展等一些列的社会问题,而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给予保障。因此,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我国经济法理论充分的结合起来并将其列为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不仅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我国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实践要求。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经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鲜明的表明了我国经济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我国经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间相辅相成,相互联系,共同促进的。四大基本原则联系着整个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贯穿我国对经济发展进行调控的整个过程,对于将国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结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经济法四大基本原则的提出,一方面有利于我国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为我国经济法规提供了基础和出发点,对于我国制定的新的经济法规的解读具有一定指导作用。

作者:高宁一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