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

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

摘要:本文先对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的后悔权制度属性进行了简单叙述,然后在完善条款、提升消费者信用以及完善保障机制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经济法;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属性;完善措施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逐渐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网上购物成了当前的主流购物方式。而网络环境本身就是一种虚拟环境,消费者在这其中无法对所购货物的真伪进行正确的判断,并且也无法确定货物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针对这个问题,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提出了消费者后悔权制度,以此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

1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

消费者后悔权主要是指客户选择权和知情权的延伸,交易市场中信誉良好的商家会在消费者后悔权方面进行重视和发展。消费者后悔权通常是指客户在购买货物之后一定时间内,不需要做任何说明,把商品一次性返回卖家,并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当客户在实施后悔权的同时不需要经过商家同意,只需要在自己观点上出发就能够构成法律形式。商家还要尽可能的和客户配合,完成退货或者是换货的工作。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属于经济法的管理范畴中,其是客户最核心的权利之一,从实质上看可以当做是经济法中对实质平等与制度平等的追求。从消费者后悔权上能够体现我国在经济市场领域上的管理态度,同时也能够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最终目的是让消费者能够在复杂的虚拟购环境中不会遭到利益上的影响,以此来保障当前经济市场的规范,消除不和谐的因素。由此可见,消费者后悔制度是一种在购物虚拟环境中实现平等的有效方式。在经济市场中,运营者最注重的就是权益,而这恰恰与消费者所追求的背道而驰。这其中的分歧不能够在市场中简单的解决,而是需要以法律的方式对消费者的权限进行保障,以此让经济交易市场更加公平和平等。当前线上的虚拟交易购物与传统交易之间的差距很大,线上购物模式中,消费者无法在购物阶段中一次性接触到货物,而是在购买了货物之后,经过运输到达消费者中,此时才能够对自己购买产品的有效性与适用性做出研究与判断。后悔权制度的实施正是将消费者知情权进行延伸与发展的方式,如果无法保障客户后悔权,客户只能够购物,而无法换货或者是退货,则客户的购物权就无法被实现。因此,消费者的后悔权制度是法律对当前的虚拟购物环境中消费者的保护,其是以信息不吻合加以矫正的方式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障,是实现社会平等和公正的一种体现。

2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完善措施

在当前的虚拟购物环境中,消费者的权益依旧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很多消费者对于后悔权制度中的内容不太清楚,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被滥用,这些都需要对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进行完善,才有可能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保护,进而对整个虚拟购物市场进行规范。

2.1完善后悔权制度内容

就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内容不清楚的问题而言,相关部门可以在专业条款上进行内容的更改与升级。在法律角度上对消费者后悔权详细实施范围和标准进行强调,根据不同的购物模式对消费者后悔权进行法律上的规范。比如客户在购买物品之后,物品送到客户手中时,客户若是对货物不满意要进行换货或者是退货,则其中产品的完好程度和退货时间都应该该纳入到法律的明确规定中。只有在法律中体现出消费者后悔权执行范围和要求,才有可能会正确有序地引导后悔权规范实施,进而对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进行双面保障。

2.2提高经营者与消费者信誉

消费者后悔权执行的有效性取决于客户和运营者信用,若是这两者的信用比较低,则就存在滥用消费者后悔权的现象。因此,建设运营者与客户的实名认证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还要在此基础上建设运营者和客户的信用考评系统,以此预防有恶意退货的现象。通过对这些恶意使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客户与运营者建设实名档案,根据实名档案的形式对客户和运营者信用程度进行优先评级,以此对客户和运营者过度使用后悔权的行为进行约束,进而保障社会的公正与平等。

2.3建设完善的消费者后悔权保障机制

消费者后悔权制度是经济法中消费者最主要的权益,其在执行时必须要有相关的保障制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市场中经常会有一些恶意客户与运营者滥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建设配套的保障制度,这样才能够保障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有效性。在此过程中要对一些专业法规制度进行调整,使其和制度相配合,进而对消费者后悔权的执行效果进行保障。通过对保障机制的完善,消费者后悔权制度才有可能发挥其巨大的作用,并且让消费者和运运营者的权益都得到保障,并在此基础上规范整个线上虚拟交易市场。

3结语

随着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线上购物成了当前最主流的交易方式。为了能够保障经济市场的规范,对消费者和运营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需要对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进行完善,以此让法律法规在经济市场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郑兴伟.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完善[J].卷宗,2016(7).

[2]潘振华.试论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与完善[J].法制博览,2015(24).

[3]郑曙光,胡琼.论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基于与经营者无因退货许诺的比较分析[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05).

作者:吴兢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