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

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

社会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促使经济学家思维方式的转变,关于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讨论越来越少,学者们更多讨论的是“与此相关的、更细致的问题”。与此同时,投资的主体与来源也日益多样化,使得确定合理的积累与消费比例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然而,积累与消费问题是宏观经济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对中国经济的各个方面影响较大,尤其是消费率偏低一直制约着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这也迫使经济学界开始寻求新的方法。21世纪以来,部分经济学家开始建立宏观经济模型来讨论积累与消费比例问题,在个体最优化行为决策的基础上探索合理的积累与消费比例,并把宏观问题与个体的微观行为结合起来,力求把复杂的、抽象的宏观问题转变为简单的、具体的微观问题。

一、积累与消费运行状况分析

纵观中国经济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积累与消费的运行呈现以下特征。

1.高积累、低消费持续存在。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积累与低消费成为中国经济运行的常态。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平均积累率为24.2%,最低积累率为22.9%,最高积累率为25.5%,这一比例在当时是较为合理的。“二五”期间,中国的积累率上升至30%以上,最高积累率为1959年的43.8%,最低积累率为1962年的10.4%,人民的生活极端贫困,经济陷入危机之中。“三五”期间,中国的积累率平均值达到32%左右。20世纪70年代之前,虽然个别年份的积累率出现较大波动,但是基本保持在30%左右。70年代之后,中国的积累率持续走高,1970—1985年,积累率在30%~35%之间波动。1985年以后,积累率保持在35%以上,有的年份甚至超过40%。2003—2006年,资本形成率上升到40%以上,经济发展呈现出投资拉动型的特点。其中,2004年中国的积累率为45%,消费率降到60%以下,达到历史最低点,这一消费比率远远低于国际水平(21世纪初,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消费水平为80%左右,中等收入国家为74%左右,高收入国家为77%左右)。长期高积累、低消费的经济运行态势,不仅导致投资与消费比例的不协调发展,也使得投资过热、内需不足、经济增长乏力等现象长期存在。

2.波动幅度趋缓。

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中国的积累率波动幅度较大。1957年,积累率为24.9%,1958年增至33.9%,增幅接近10%。1959年、1960年积累率继续提高,其中,1959年为43.8%,1960年为39.6%。1961—1963年积累率大幅下降到20%以下,其中,1962年的积累率为10.4%,达到历史最低点,比1959年下降了33.5%。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的波动幅度逐渐趋缓,积累率在30%左右波动,1978—2010年波动幅度在10%之内,但是积累率仍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3.积累基金增长速度持续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根据《中国经济年鉴》的统计数据显示,“二五”时期中国积累基金增速为国民收入增速的两倍以上,即使“”的十年间,中国积累基金总额的增长速度也比国民收入总额的增长速度高出26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增长速度均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之后增速趋缓。

4.消费基金的增长速度由缓趋快。

新中国成立之初至70年代末期,中国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一倍多,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职工的工资水平变化不大,工资增长速度缓慢,年均增长约1.5%,低于国民收入增速约4.5个百分点。福利基金的增长速度从1952年的58.7%下降到1978年的20.5%,下降约38.2个百分点。收入水平增长缓慢严重阻碍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同期消费水平仅增长约0.4倍。改革开放初期,消费基金总额的绝对值和相对值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消费基金的增速也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速,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改善,经济活力增强,形成了积累与消费双增长的格局,一度国民收入的使用总额超过了生产总额。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经济又出现了投资过度、积累增速明显、消费基金增速放缓的发展态势。

二、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综合评述

1.对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重新审视。

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确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阐述,消费率是由积累率决定的,积累率的决定没有客观规律。“应当根据现有的物质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计算来确定,但是这些扣除无论如何根据公平原则是无法计算的。”由此可见,生产决定消费的同时又依赖消费的增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积累与消费存在着对抗性矛盾,只有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才能暂时解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积累与消费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存在对抗性,实质是正确处理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问题。当前,人们十分关注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问题,并认为劳动报酬占据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过低。其实,这个问题不能孤立地讨论。因为依据经济规律,这实质上是回答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问题,即如何合理确定两者的比例关系。目前,为了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需要切实提高个人收入占比,为扩大内需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中国政府在这一方面已经作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当然,高积累、低消费的分配格局,虽然加速了中国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为经济建设集聚了大量的积累基金,但是消费长期受到抑制,势必会产生一系列消极后果:中国广大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较慢,影响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居民的消费结构单一,消费观念滞后;国民经济结构发展失衡,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隐患较多。当前,中国GDP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具有雄厚的物质财富基础,已经完全具备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内需的条件。因此,需要努力提高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但是也应当防止片面性,不能完全忽视积累的作用。

2.确立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时要考虑国内外环境。

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它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必须立足国内外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各个时期可以有所差别,“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新中国成立初期,受到帝国主义经济上的封锁和军事上的包围,中国不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就无法保卫胜利果实和捍卫人民主权。为了尽快摆脱经济瓶颈,必须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为了加速物质财富的积累,必须提高积累率,否则不能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能提高,这是合理的。而在中国的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列之后,积累与消费的矛盾则主要表现在消费率过低,消费不足已经制约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此,政府采取一系列举措提高消费率,适当的缩小投资规模同样也是合理的。着眼国际经验,斯大林时期为了防止外敌入侵,保卫苏维埃胜利果实,同样采取了高积累政策,这是为了应对特殊情况的需要,是正确的。因此,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确定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掌握。“一个时期会向积累倾斜,一个时期需要向消费倾斜,以保证经济在总体上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尽可能大的满足。这种发展过程中工作重点的变动是正常现象,也是科学发展的一个本质要求。”

三、欧债危机的启示

1.欧债危机产生的原因。

2009年12月以来,在全球金融危机造成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以希腊主权债务危机为标志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正式拉开序幕。随后受到“多米诺骨牌效应”影响,爱尔兰、葡萄牙、意大利以及西班牙主权债务评级下降,主权债务危机全面爆发。理论界对这次危机爆发的原因给出了很多解释:欧洲国家经济结构失衡、金融市场结构失衡、美国次贷危机衍生结果以及欧元区国家缺乏应有的政策协调机制等。本文认为长期的高福利政策是其根本原因。1948年,英国宣布成为第一个“福利国家”。随后,瑞典、挪威、芬兰以及丹麦等北欧国家先后建成福利国家,实施覆盖全体国民、“从摇篮到坟墓”、待遇均等的高福利政策,政府成为直接的责任人,承担管理、筹资以及服务供给的全部责任,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成为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福利制度对于需求增长、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政府保障水平的提高,政府债务负担加重,财政持续赤字。另外,北欧国家的高福利使劳动力市场无形之中存在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无法真正体现劳动力价值,劳动力资源价格扭曲化,企业成本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纷纷向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导致国内实体经济规模缩小,虚拟经济膨胀,资本不断从利润率低的部门转向利润率高的部门,从实体经济部门流向虚拟经济部门,经济蕴涵大量泡沫。经济一旦受到震动,泡沫就会破灭,债务危机以及经济衰退就会出现。另外,为了在竞选中赢得更多的选票,参选党派大都会许诺高福利政策,以收买人心。一旦在选举中获胜,兑现承诺也会加重政府的债务负担。

2.欧债危机对中国经济转型与发展的启示。

(1)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同时谨防过度消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创造了世界奇迹,1978—2008年30年间GDP以年均9.8%的速度增长。高速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与出口拉动,受资源约束以及国际经济不景气影响,这种发展方式无法长期继续,需要将投资与出口拉动型的经济增长转变为消费需求拉动型经济增长。中国消费需求不足已是理论界的共识,长久以来,居民消费占据GDP的比重仅为30%左右,内需不足。2010年,美国居民消费比重甚至达到80%,为经济增添了活力。因此,中国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应当重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努力提高居民消费水平,转变经济增长为消费导向型。但是,也不能忽视投资与出口的作用,一味地追求过度消费。欧债危机以后,北欧国家高消费政策对经济增长的负面作用也应当重视。因为过度追求消费水平的提高,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忽略积累以及长远利益,破坏经济发展规律,最终必然带来严重灾难,不仅不能保障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可能导致失业,使部分劳动力丧失收入来源。因此,不能盲目追求高消费,要量力而为。

(2)福利水平的提高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战后,北欧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这与其长期实行的高福利制度有很大关系。中国要建设和谐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同样需要提高居民的福利水平。当前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比如全面推进医疗改革、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的户籍限制、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三条保障线(最低工资水平、农村贫困线水平以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等。但是,努力提高居民福利水平的同时,也应注意到欧洲高福利制度的弊端以及当前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在调整分配格局的规划时,要确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实力相适应的福利水平,注意避免盲目向发达国家畸形高福利做法看齐乃至超越的福利超前消费。我们需要的是可以持续的、理性的符合群众长远利益的社会福利水平。

四、形成稳投资与扩消费的良性互动机制

依据上文分析,可以看到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宏观理论问题,需要运用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分析方法,一分为二地看待和分析问题,努力形成稳投资与扩消费的良性互动机制。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投资与消费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投资增长速度逐渐下降,投资结构趋向合理。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增长幅度为33.7%,2011年为16.2%,下降了17.5%,投资过快情况有所改变。与此同时,投资主要从基础设施领域转向民生环保领域、制造业以及高新技术领域。交通设施投资增长幅度从2009年的48.3%下降到2011年的1.8%,增幅减少46.5个百分点;电子信息产业增长率从2009年的6.7%上升到34.2%,提高27.5个百分点。投资拉动部门也有了较大改变。2009年投资主体主要是国有部门,民间投资疲软。2011年,民间投资占据全部投资的62%,投资增长速度比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高出10%,民间投资代替国有部门成为投资的主要拉动力量。消费方面也出现了新的变化,消费增长先快后慢。金融危机之后,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刺激消费,2009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速度为16.9%,消费增速明显。随着刺激政策退出,消费心理趋稳,消费增速放缓。2011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速度下降为11.6%,2012年第一季度进一步下降至10.9%,但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提高。当前,受到国内外环境的影响,经济持续增长压力较大,必须保持适度的投资力度。中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更新、改善民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继续保持适度的投资增长是必不可少的。资料显示,近年来中国铁路建设成就卓著,但是中国铁路的总里程仍比不上一百年前的美国,以每个劳动力平均拥有的资本存量来看,中国为美国的8%。

由此可见,中国投资增长空间仍旧很大。因此,为了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投资需求也需保持适度增长。目前,学者普遍认为中国投资率过高、消费率过低,这一问题确实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积累率是否被高估,有待于慎重考虑。大部分学者在计算消费率时,并没有考虑用于集体消费方面的投资,这一部分资金投入名义上是投资,实际上应当算作消费。比如政府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资,不仅可以部分地替代居民在教育、医疗以及社保等方面的消费,而且间接地增加了居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居民其他消费增长,弱化了居民的谨慎预期,减少了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提高了即期消费倾向,有利于储蓄转化为居民消费,最终扩大消费支出的整体规模。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用于集体消费的投资支出总体不足,投资率即使被高估,但是程度不大。中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居民消费需求旺盛,但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需要通过改革建立促进消费的长效机制。比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取缔非法收入以及灰色收入;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持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把更多农村居民纳入扶贫范围;推进财政税收体系改革,减轻居民税收负担,提高财政支出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等。

作者:武平平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