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村居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农村村居财务管理工作是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也是做好社区村居工作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讨解决村居财务管理工作的办法,扎实有效推进村居财务管理工作。

关键词:村居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村居财务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以来,我县通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县村居财务管理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当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阻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农村村居财务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对稳定农村的社会大局,保证农村的财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村居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普遍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原始凭证记录不全,白条入账现象略微严重。无经办人、无证明人、无审批人的白条,无正式单据,这些现象在自然村票据中普遍存在。二是,“坐收坐支”现象普遍存在。目前个别村居除转移支付外,还有其他收入如部分征地款、一事一议项目集资款等收入,有些村干部将这部分收入自行开支,报账时仅仅是交一些收支票据,使得“双代管”会计科目形同虚设。三是,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不善。不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资料,会计资料不及时移交,谁管的账谁带回家等的现象普遍,后果就是会计资料严重受损、丢失,甚至人为地销毁。

(二)村居财会队伍不稳定,财务人员变换频繁

因为实行“双代管”后,各自然村只设一名报账员,在选任财务人员的过程中“任人唯亲”的现象比较普遍,村干部主要是从本村村民中选用。一些不懂业务的人员被安排为村级报账员,使得村居财务工作处理不规范、不完整,以至于无法系统体现村级账目。甚至到换届移交时“一问三不知”,难以说清楚本村财务收支的来龙去脉。

(三)记账会计人员不稳定,村务公开流于形式

一是,记账会计素质不高。乡镇“双代管”会计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道审核关口。但由于乡镇财经服务中心人员不稳定,原则性和责任性不强等原因,存在着“重记帐、轻管理”的现象,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条得以入账。二是,村务公开不及时,大部分流于形式。

(四)村居财务相关纪律制度观念淡薄,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私设“小金库”。一些自然村干部利用虚假单据入账,重复支出,或收入不进账等私设小金库。二是,大吃大喝,乱发补助,支出无标准。一些自然村干部利用公款大肆吃喝。据调查了解,个别村居生活费支出一般占自然村年总支出的30%左右,有的甚至高达50%以上。三是,村干部职责不清。一些自然村书记、主任、报账员职责不清,村干部人人都可以收钱、管钱、用钱,造成“责、权、利”不明晰,家底不清,无法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二、农村村居财务管理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村居财务制度不健全

长期以来,村居财务管理实行的管理模式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即自己收入、自己记账、自己监督,以至于财务管理上出现许多漏洞。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相关会计资料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手续不健全。在账目设置上,不按规范的财务账目进行财务收支核算的现象是存在的,一本流水账,使用增减法记账,也不分资金来源性质,不列明细科目,这就变成了一本糊涂账。财务管理工作无章可循、无据可依正是因为财务上的手续不规范,财务上的制度不完善。

(二)村居报账员工作多头管理

《会计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法律条款的内涵已经十分明确,即财政部门负责村级的会计工作,但事实上村级会计管理主要是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的,这就与《会计法》的规定相悖,后果就是村级财务多头管理,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权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乡村两级财务由经管站,财政所两线管理,造成机构重叠,人员冗多,管理职权、范围更加不明确。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三)村居财务监管乏力

会计的第二职能就是监督,在一些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村居财务工作十分缺乏经常性的有效的考核监督,导致会计核算混乱、敷衍了事,乡镇机关作为与村委会行政距离最近的机关,也很少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常存在“包包账”、“捆捆账”的现象,账务处理程序违反会计基础规范要求,更有甚者,账目一塌糊涂,以至上级来检查时拿不出象样的账本来。

(四)村居财务管理人才缺乏

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了寻找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他们大多是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中青年;还有部分农村青年通过接受良好教育,也进入大城市寻求发展,最后在城市成家立业。回到农村从事财务工作的更是少之又少。由于农村人才大量流失,造成农村财务管理人才缺乏,村居财务工作的有续性削弱。

三、加强农村村居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村财镇管村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村居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在“村财镇管村用”的村居财务管理模式基础上,对村居财务的审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和完善:一是,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凡由村级实施的项目,要在资金到位3日内,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数额、项目实施负责人等情况报镇纪委备案,并向村民进行公示,便于镇纪委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二是,实行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各村居社区委员联签的审批制度,凡村级财务支出,必须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各村居社区委员联合签字进行报销;对于重大资金的支付,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三是,财务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单据和凭证,由经办人注明资金用途、签字后方可审批。四是,村居项目资金的支付,要附有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居两委会议纪要、合同、工程结算资料等方可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后要在村务政务公开向全体村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五是,禁止村居超额列支招待费制度。自从规范村居财务审批制度以来,由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村居财务管理中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推行“阳光财务”,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切实推进实行“两公开一会审”

为增强农村财务公开的透明度,由社区牵头,每月25日召开由各自然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全体村民代表参加的“议事学习日”会议,“两公开一会审”通过。一公开是对各自然村事务开展、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和审批事项进行公示。二公开是对各村下一季度拟办各种事项和开支预算进行预公开。一会审是由镇联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每季度对村级各项公开和预公开的内容进行讨论会审,对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的事项向村”两委”进行咨询、质疑。首先由村报账员对发生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宣读,公布财务结余情况。然后由村党组织书记对各种事务开展及重大事项审批情况逐项进行公开,对每季度拟办事项及财务收支进行预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村主要负责人对代表提出意见进行说明。在加强村居事务和财务(资产)管理的同时,规范了村居事务和财务(资产)处置,有效的促进了村务、政务公开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三)加快农村财务用人制度改革,提高财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积极推进农村财务人员聘任制改革。由乡镇一级财政经管中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考录,择优录取。凡进必考,统一调配,持证上岗,将年轻、文化素质高、业务水平好的财务人员充实到农村财务岗位上。然后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对农村财务会计人员更高要求。

(四)推进会计工作的电算化应用,使村居财务管理工作由记账型向管理型转变

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指导下,农业部也提出“农村会计电算化是发展的方向”,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因财务管理问题引发的上访现象问题。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建成运行后,乡镇财政经管服务中心人员统一上网计账,全部实现村居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

参考文献:

[1]赵士海.村居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村居审计方法初探[J].商业经济,2014(18).

[2]朱敏婧.浅谈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农民致富之友,2012(05).

[3]赵茂东.规范村居财务管理[J].农村财务会计,2009(03).

作者:李永华 单位:莒县刘官庄镇财政经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