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选择下小学化幼儿教育论文

利益选择下小学化幼儿教育论文

一、相关利益群体的价值选择影响到幼儿教育方式

(一)家长对幼儿教育的功利化选择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以及升学就业压力的增加,家长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更多的功利性预期。在以知识作为升学的重要指标或者改变孩子命运的高考体制和现行的教学评价方式下,家长的功利性需求使得一些显性的知识或者技能(如识字、算数、背古诗等)成为评判孩子成长乃至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即使有些家长认识到了其中的危害,但在小学优质资源不足的教育环境中,招生考试、面试及所谓的特长素质多数是针对知识的学习和技能测量并以此作为小学分班的依据,家长为了让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也被迫进行这种无奈的选择。此外,幼儿园的办学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入园人数,而幼儿入园是家长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说,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家长的需求,才能取得家长的信任,从而获得较好的评价和大量的入园儿童。因此,尽管幼儿教育有科学的课程和规定,但幼儿园为了自身的生存去迎合家长的需要,从而强化了“小学化”的教育行为。

(二)幼儿园降低成本的预期性追求

在市场作用下,办园者必然有着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除了尽量增加入园人数,还希望降低成本。硬件的投入有硬性的规定,也因其显现易被家长接纳,不过这种投资大多是一次性的。另外一项是师资的成本,师资水平与所支出的费用虽然不是绝对的对等关系,但好的师资需要高成本。国家虽然对师资有着规定,不过办园者依然会从最低的成本出发选择教师(即国家规定或者家长认同的最低标准),而低水平教师的教学往往并不规范。从教师自身的投入看,科学的幼儿教育需要教师掌握幼儿的基本心理发展规律、诊断幼儿的发展现状和需求,这些都需要付出学习的成本;当幼儿园本身没有对教师提出高要求,或教师的投入没有得到适当的回报时,教师缺乏积极学习的动机,自然就无法科学地组织幼儿教育。同时,大多数幼儿教师熟悉知识性训练的教学模式,相对于遵循儿童发展规律的游戏性、活动性教学而言,知识性学习的教学无疑是最好操作的,也是成本最低的教育方式;当教师的素质不能适应幼儿教育的要求,或者教师不愿意过多付出成本时,选择“小学化”的知识传授方式就成为可能与必要。

(三)信息不对称强化了家长的偏差选择

当前,家长对幼儿园办学质量的相关信息缺乏了解。因此,主管部门不仅要监管办园行为,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督导结果应该成为家长了解办园质量的重要途径。与一般的行政管理方式相比,科学的质量监测与及时的过程监管、有效的结果公示都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在很多地方实际操作起来有难度。当办学质量达不到预期的指标时,一些幼儿园会制造各种虚假的信息。如果缺少必要的督导和结果公开,或督导本身出现了偏差,就把这种信息公布出去,会进一步强化家长的偏差选择。科学的幼儿教育一定要从教育目的出发,而教育目标既包括着可测量的目标,也包括不可测量的目标。现实中的督导标准只是教育目标中可测量的部分,即使是可测量的部分,有时候也会因过程的周期性、隐蔽性和教师行为动机的遮蔽性引起督导的偏差。如,教学效果的指标有很多,但其中可以量化或者最便于比较的指标是学生的知识掌握指标,如果评估中仅仅看最后的结果而不了解教学的过程,也会加剧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二、建立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是幼儿教育“去小学化”的基本渠道

(一)提高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认识水平

当前,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功利化认识和预期引发了人们对教育的关注,应该说,适度的关注对教育的发展是有利的,但是“过度关注”导致了对教育的过度期待,甚至转化为一种教育浮躁,一种对教育的非常“苛刻的功利性需求”。特别是当教育的非理性需求过于强大时,就会给教育界带来无法承担的压力,教育走向极端功利化在一些地方就会成为必然。幼儿园存在的市场是家长,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取舍也与家长的认识和选择有关,因此,提高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认识水平是必要的。一是加强对家长的培训。通过社会上的家庭教育机构或者优秀的幼儿园、专家对幼儿家长进行适度的培训;二是采取一些有效的宣传方式,包括印发幼儿教育的宣传材料等,让家长了解幼儿教育的科学方式,认识到“小学化”行为对孩子未来发展的不良影响。家长认识水平提高了,幼儿教育“小学化”自然就失去了市场。

(二)逐步建立均衡的教育体系

当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时,即使家长认识到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危害,也会无奈地选择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这种选择有时是出于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这就需要政府或教育部门有效调控和调整资源配置,以实现辖区内的小学教育资源的基本均衡。因此,主管部门既要考虑教育资源的统筹和协调,减少辖区学校的资源差距;也要进行小学招生制度改革,通过一定的政策和措施,实现小学生就近入学,这些举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家长对功利化幼儿教育的选择,实现幼儿教育的理性回归。另外,在很多农村学校,幼儿园配置不足,家长即使认识到了所在辖区幼儿教育的问题,也会因为现实条件的限制而缺乏更好的选择,这同样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建设的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

(三)建立完善的幼儿园监管机制

期望办园者有着良好的社会责任固然是改变办园方式的关键,但很不现实,因为仅仅强调幼儿园的社会责任,回避经济收益,可能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管理部门的要求难以落实,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依然难以纠正;二是因为经济利益偏低,办园者放弃办园。后者如果出现在农村,会造成部分幼儿失去入园的机会。理性的管理应通过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增加规范办园的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办园者规范办园的动机。相关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办园条件、场所、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和审核等方式调整和优化幼儿园布局。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幼儿园的师资、教学和质量等作出硬性的规定,作为办园的标准和审批的条件,用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办园行为,对于违规的幼儿园进行必要的惩戒。此外,还要加强对幼儿园教学行为的指导、评估和监管,规范幼儿园的教育行为。

(四)及时公开督导评估的结果

科学的督导评估是规范办园行为的重要手段。要加强督导人员的道德教育,重视督导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督导人员的评估水平,剔除不良信息的干扰;要优化评估方式,包括信息的来源途径、督导的顺序编排、时间的安排、调查的方式;加强中期或过程督导,也可以采取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取自我验证式的评估等,减少不必要的评估偏差;要重视督导结果的公开,包括利用各种媒介在适度的范围内被评估幼儿园的办园水平,让家长充分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如果一些不良的办园行为得不到家长的认可,也就失去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幼儿园为了生存,自然要采取措施纠正不良的办园理念和方式。

(五)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对于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要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如,针对一些幼儿园不合理的办学行为进行媒体曝光;采取定期检查限期整改制度;建立不同等级园所的收费标准,大幅度削减“小学化”办园方式的收费标准;对于违规收费、超员园所和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应该予以取缔。当然,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加大无证幼儿园办园者的行政处罚力度,包括行政的乃至刑事的处罚,这样也能够提高其违规成本,减少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

作者:张锐 单位: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体育局教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