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艺术教育实践思考

高职艺术教育实践思考

一、办学定位上,要注重人才培养、艺术传承和文化传播三项功能的结合

1.统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服务需求、融合发展是其首要原则。

具体到高职艺术教育,即通过人才培养、艺术传承和文化传播实现服务现代化与人的发展的统一。高职艺术教育应集教育、科研、创作、服务于一体,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艺术人才的同时,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并通过剧目排演传播先进文化。目前一些高职艺术院校通过艺术创作将教学和实践、产品和市场、自身优势和外部资源整合起来,得到艺术教育界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如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推出了河北梆子《孟姜女》和中国舞剧《红山女神》,通过学、创、演的结合,实现了课堂教学、艺术创作、舞台实践、市场检验的对接,打破了人才培养、艺术传承和文化传播的瓶颈。

2.相较于其他类别的高职教育,艺术类高职院校承担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重任。

继承、发扬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包括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在内的高等艺术教育所具有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功能。高职艺术院校大多是在原有的中等艺术学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些学校在几十年的办学历史中立足于为当地培养专业艺术人才,同时把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渗入教育教学之中,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专业。如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建校始为河北省戏曲学校,为国办第一所培养河北梆子艺术人才的教育机构,将河北梆子专业一直延办至今。学院创排的河北梆子《孟姜女》,既尊重传统又追求新意、既有古典精神又有现代美学思维,在回归戏剧本体创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此剧已巡演15场,今年进入校园演出,着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在青少年中的传播。近年来,学院还积极开展对河北民间舞、河北民歌等艺术资源的挖掘、整理,创建了《河北民间舞》特色课程,编排的“河北民间舞组合课”获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精品组合课项目“保护传统文化贡献奖”。但需要强调的是,艺术生产、文化传播过程是整个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它以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为目标,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艺术作品为载体,核心是教育,主体是学生。既要利用好学校和院团两种不同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又要在各个环节坚持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

二、实践体系上,要注重基础实践、综合实践和社会实践三个层次的递进

艺术门类的实践属性,是艺术教育区别于其它门类的重要特征。如戏曲师徒口传心授、身行实操的传统教学方式,凝聚了艺术教与学的传统精神,体现了艺术专业教学的特殊性。然而,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高职艺术教育虽提炼形成了一些有关实践教学的经验,取得了不少的实践成果,但从全局来看,仍然没有一个规范的实践教学体系,一些院校艺术实践活动零散、无序,相互割裂,缺乏总体的规划与设计,未形成完整的育人体系,已成为高职艺术院校实践教学改革的突出矛盾。高职艺术院校应构建起基础实践、综合实践和社会实践循序渐进、层次清晰的实践教学体系。其一,应以能力为本位确定实践教学核心环节。能力目标构成要素包括基本职业能力、综合职业能力、创新能力三个层次,并依此循序渐进地安排基础实践、综合实践及社会实践,课程模块要与能力模块一一对应,以提高技能训练的针对性。其二,要注重分类与综合实践衔接,先完成分类专业实训,继而整合资源进行跨专业综合实践。其中,基础实践与综合实践为工作导向型学习,虽在校内进行但学习内容指向实际工作。社会实践要在社会中完成,为工学一体化模式,这是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舞蹈系以国内大型专业演艺团体为平台,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参演了《大唐贵妃》《草原记忆》等为代表的八部大型舞剧和20余部综艺剧演出,连续多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为学生打造了综合实践平台。

三、制度保障上,要注重学生、学校和企业三者利益的兼顾

工学结合是产学合作的主要途径,其本质是高职艺术教育通过文化企事业单位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企事业单位在分享学校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生则通过受教育者与职业人的双重锻炼,提升职业核心能力。在我国的高职艺术院校实践中,工学结合模式并未能全面而深入地开展,其难点在于找到学生、学校与企业三方共同的目标、利益与动力。工学结合需要企业的深度参与,其参与程度直接决定了高职院校能否切实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但是对于作为营利性组织的企业,往往更在意经济利益最大化,在政府、学校、学生等多方利益博弈中更倾向于将人才培养成本转嫁他人,因此缺乏参与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政策。”笔者以为,还应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建立起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运行保障机制,对校企合作育人的学校、企业双方权利和义务给予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并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从根本上调动双方特别是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发展共同体。对于高职艺术院校,“工”与“学”的稳定关系在实践中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对于声乐、器乐、戏曲等专业,让文艺院团成批接收实习生或毕业生不现实,与文艺院团开展订单培养,也往往只是一两届学生,缺乏长期合作的稳定性。不同专业有不同的行业背景和需求,应该根据各自专业特点,灵活采用项目导向、半工半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工学结合形式,切忌盲目照搬照套。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舞蹈专业多采用顶岗实习模式,美术专业与传媒专业多采用项目导向模式。此外,高职艺术院校多为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应该紧紧依托行业,主动争取行业部门的支持,共同商议工学结合模式的改革方案,使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专业核心技能和职业核心能力,使企业分享学校的资源优势,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实现学生、学校、企业的共赢。

作者:毛志新 单位:河北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