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教材解读

小学数学教材解读

摘要:

教学管理质量的根基在常态的课堂,课堂效益的基础在对教材的解读,基于此,文章深入分析了解读小学数学教材的方法,即:通读教材,理清脉络;细读教材,挖掘深度;比读教材,发现不足;品读教材,巧设问题;精读教材,剖析思想。

关键词:

小学数学;教材;数学思想

在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下,小学数学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让学生能够获得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教师应该充分理解、尊重小学数学教材,有效地解读教材,把握教学目标,改变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以促进小学数学课程的有效实施。

一、通读教材,理清脉络

教材是各教育机构根据课程标准和实际需要,为师生教学而编写的教科书,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主要依据。目前,经教育部审定的教材版本繁多,如现行的人教版、苏教版、北师大版、西师版等,都各有特色和可借鉴之处。教材是个例子,它能给给教学提供一个较好的范本。以最新审定的人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为例,这套教材在内容编排上更趋合理,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更加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如果每一位教师能在教学中准确把握知识脉络和教学目标,就需要通读全套教材并对知识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从中找出小学数学知识的结构和脉络。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为教师配备全套教材供研习使用。

二、细读教材,挖掘深度

图文并茂的教材能带给学生更多探索的空间。在解读教材时,教师不仅要关注教材赋予知识的生活化,还要细读教材,深入推敲编者意图,从关注和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角度进行教学的设计,从而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开展深度地学习。如人教版中“梯形面积”的教材内容呈现了三位同学探究时的不同思考,分别是“我把一个梯形剪成了两个三角形”“我剪出了一个平行四边形和一个三角形”“两个一样的梯形可以拼成一个平行四边形”,随后,教材展示用第三种方法推导出梯形面积计算公式。教师在解读教材时,恰好可以将前两种作为推导过程的深化,让学生验证前两种方法的可行性。

三、比读教材,发现不足

教材提供的仅仅是一个例子,因此,教师要借鉴、处理甚至摒弃一部分教材内容。目前,便捷的网络和丰富的教材版本资源为教师提供了比读优选和批判接纳教材的机会。如在教学“乘法分配律”时,教师在将人教版、苏教版和北师大版教材进行对比后发现,三种版本的教材都是结合生活实际呈现教学内容,从不同的解法列式入手,引导学生发现两个算式相等。此外,北师大版还要求再写出几组算式去发现和总结规律,强调了获取知识的严谨;而苏教版和人教版则只通过对比一组算式就得出规律,缺少归纳的科学性;三种版本的教材都没有用乘法的意义去从根本上理解乘法分配律。通过比读不同版本教材的优劣,可以使教师设计出科学、严谨,且充满数学味的教学内容。

四、品读教材,巧设问题

有效提问是高效课堂的灵魂,课堂提问宜大不宜碎。“大问题”就是以学生现有视角和能力为原点,设计出质量高、外延大、问域宽、数量精和挑战性强的问题,引导学生自主探究,以求最大程度地解决主要问题,提升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大问题”能够让课堂走向本真,能够让教师从众多琐碎的小问题中解放出来,让学生从浅层次的被动学习走向深层次的主动探究。通过品读教材的提示或提问设计“大问题”,如人教版“打电话”的相关教材内容,教师可以根据教材中提出的三个问题统领课堂教学,提出“你打算怎么解决呢”“还有更快的方法吗”“为了让它切实可行,还需要做些什么”三个问题。

五、精读教材,剖析思想

教师要精读教材,解读出数学知识中蕴含的数学思想。学生学习新知识的过程,往往伴随着转化思想的渗透过程。如梯形的面积可以转化为平行四边形或两个三角形来计算;圆的面积转化为长方形或者三角形来解决。数与形的结合可以将抽象的数学语言、数量关系与直观的几何图形、位置关系结合起来,达到“以形助数”或“以数解形”之效果。如设计人教版“分数除法”例2时,教师可以把分数的计算与线段图相结合,让学生对相关数学知识有更加直观地理解。归纳和演绎相对又互为补充,并相互转化。如人教版“烙饼问题”,教材始终围绕“怎样才能尽快吃上饼”这一核心问题,让学生从烙1、2、3张饼中找到烙3张饼最省时的方法,在学生找到最佳烙饼方法后,用归纳的方法解决怎样烙4张饼、5张饼、6张饼最省时间,验证前面所得的结论,烙饼问题的教学过程是归纳与演绎的过程,也是学生不断推理、比较优化的过程。

总之,解读小学数学教材能够让教师充分地认识教材、了解教材中的重点和难点,让教师的课堂设计更加贴合实际,为数学教学工作带来便利。小学数学教师通过解读教材,有利于数学课堂因“用好、用活教材”而丰富多彩。

作者:刘建波 单位: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参考文献:

[1]孙国春.小学数学教材解读集体偏差现象探析[J].中国教育学刊,2016(3):78-83.

[2]沈怡怡.新课程理念下关于小学数学教材的解读[J].教育科研论坛,201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