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构建

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构建

【摘要】随着“二孩”政策的颁布,越来越多的0~3岁婴幼儿家庭需要就近的育儿指导。各种早期教育机构应运而生的同时由于缺乏监管与引领,导致专业性不够,不能满足广大家长的育儿需求。而政府引领下的社区教育平台若能与早期亲子教育机构一起构建一个全新的教育共同体,这势必能为社区广大家庭的早期亲子教育带来支持与帮助,也将为社区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动力。

【关键词】早期亲子教育;社区教育;共同体

当前,随着脑科学与儿童心理学的快速发展,人们普遍意识到儿童0~3岁时的发展对人的一生至关重要。在政府、社会的多方推动下,我国的早期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里,各种早期教育指导模式应运而生,在促进家庭与孩子共同成长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但是,也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一些难以避免的瑕疵。由此,着力于孩子的可持续成长与发展,我们需要借力于与家庭生活紧密联系的社区结构,将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与社区教育相依托,借助民间资本的运作,推动早期亲子教育的持续发展,以早期教育的发展带来社区的和谐、共同发展。

一、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构建的可能性

在我国,社区的概念是由街道这一基层管理单位,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逐步演化而来。因此,我国的社区除了共同的聚居地之外,更偏向于有一定行政功能的共同的聚居地。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教育是以社区为范围,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同社区民众利益和社区发展紧密联系,旨在建设和发展社区、消除社区社会问题、全面提高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的教育活动综合体。从社区教育的概念来分析,社区教育应该具备如下一些特点:首先,社区教育是基于一定区域开展的教育。一定的区域有利于居住在此区域的人们便利地参与社区教育;其次,社区教育不是一种独立的教育形态,它是一种在相对固定的地域以教育资源综合利用为前提的终身学习的活动平台,这样的平台可以为社区教育承载多种多样的教育整合提供途径;再次,社区教育具有一定的行政性。正是因为社区教育特有的行政权力,社区对辖区内家庭育儿的支持与帮助才可以借助掌控的数据、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将社区教育平台的优势更为规范地融入亲子教育的管理与指导,惠泽社区广大的家庭。以上关于社区教育所具有的特点为早期亲子教育融入社区教育之中提供了可能性,即从地域的合理、内容的涵盖、管理的规范3个方面为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建立共同体提供了条件。

二、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构建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的早期教育经过了十余年的发展,积累了丰硕的成果,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的早教机构:其一是民办亲子教育机构遍布各大中城市,其课程内容丰富多样、富于童趣化,但课程设置缺乏体系、收费昂贵。同时,由于这类教育机构通常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其质量缺乏专业监管;其二是以儿童保健为载体的早期教育指导机构。但是,此类指导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不够;其三是政府以社区为依托建立的早期教育指导体系。此种早教指导类型主要以上海为代表,是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的选择,对于那些经济薄弱地区,此种模式实难开展。由此,将0~3岁早期教育纳入社区教育中,借助民间资本,与社区教育形成一种共同体就成为发展早期教育的必然。

三、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构建的策略思考

所谓社区教育共同体,是由一定区域内的社区学院、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等不同个体,以“提高社区成员的素质和促进社区成员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分享合作,均衡发展”为基本原则,打破各自为政、自成一统的办学格局,整合区域内外的优质教育资源,组建而成的互动、合作、分享的教育互助组织。将早期亲子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共同体,将有助于依托社区行政的力量,建立良好的社区信任体系,纳入企业单位的资金,支撑教育运行,最终满足社区内亲子教育的需求。行政力量的推动,民间力量的行动,促进了社区教育共同体的产生。共同体的建立必须既能满足各成员单位的共同愿望,又能为共同体提供差异性的合作资源。为了实现共同体的多方目标,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考虑:

1.管理上,政府建立多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扶助与监督

早期教育建设工作涉及多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有效整合多方资源,高效推进早教建设,建议由分管副区长牵头,成立以教育、卫计、妇联、残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在会议制度框架下制定政策、统筹部署,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任务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0~3岁早期教育有序推进。

2.机制上,社区牵头,公办民助

社区作为具有一定行政功能的共同聚居地,其地理位置的一致性和行政社区的共同性,为某一管理措施的一致实施提供了便利。同时,社区本身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可以在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在社区范围内实施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因此,在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构建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的服务功能。具体实施可以是社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参与早期教育工作的企业秉承社区教育的服务理念,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的教育活动为载体,以贴近社区儿童早期家庭教育需求的服务为目标,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依靠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和管理职能,实现双向互动,建立早期亲子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共同体,将优质的早期教育切实惠及社区的每一个0~3岁婴儿的家庭。

3.收费上,公益普惠与市场运行并驾齐驱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政府是普惠公益教育的实施者,若目前政府尚无完全承担的能力,就可以借力于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完成学前教育普惠性、公益性的目标。具体做法可以是政府向企业机构购买一定数量的普惠性早教服务,由机构向社区家庭予以宣传与实施。数量一定的(如每个家庭8次/年)公益早教服务完成后,家庭若认可教育的质量,可以持续向机构购买市场化的早教服务。普惠与市场并驾齐驱,既保证了政府主导的早期教育的公益性,同时又在市场化的运作下保证教育的品质及可持续性发展。

四、建立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的共同体需要注意的问题

1.管理制度的完善

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的建立需要以政府牵头的多方联席会议制度的形成予以保障,进一步做到市场规范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因此,政府应派驻人员予以牵头,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区域内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拟定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立“政府指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社区组织、家庭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确保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的运行。

2.多部门的合作与沟通

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引领下的联席会议,按照规定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例会。教育、卫计、妇联、残联、民政从各个口子给早期亲子教育以支持。联席会议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职能部门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事宜,协同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专业上科学的引领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鉴于孩子年龄的特殊性,其教育发展的不完善性,尤为需要专业的引领与指导。可借助社区内幼儿园教育的辐射与支持,也可借助高校的专业人员对师资予以培训,对课程建设予以帮助。同时,出台早期教育从业人员上岗标准,确保早期教养科学、规范地发展。

4.科学评估监督体系的建立

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的协同发展,离不开运行过程的科学评估与监督。因此,可委托专业研究机构或者专业协会在联席会议的引领下成立评估小组,对协同社区教育开展的早期亲子教育的机构环境、师资力量、课程设置与运行成效进行专业评估,确定合格标准,并在区域公布评估结果,以确保早期亲子教育的品质。早期亲子教育与社区教育共同体的合理构建,基于早期亲子机构的专业性与社区教育的行政性特点,将更利于为社区家庭营造值得信赖的育儿环境,也为社区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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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敏 单位:成都师范学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