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探讨(3篇)

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探讨(3篇)

第一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路径

摘要: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在改革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的经验和成果,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样就拖慢了改革的进度。文章将针对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路径进行分析,并直接提出了针对改革路径革新的方案,希望能够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有效的制度环境构建提供相应的参考。

关键词: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路径

我国进入了21世纪之后,高等教育就成为了重要的教育方式,而且高等教育也在发展的过程中突显了其重要的作用。而高等教育的理念改革成为了发展中重要的路径,为了能够提高高等教育的整体教学质量,顺应教育的发展,改革是必经之路。为了能够推动高等教育的整体管理,就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增进自身的文化与经济的相互协调,所以本文就将针对我国特色高等教育的改革进行解析,让高校能够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增强教育的质量。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历程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是针对高校与行政关系以及宏观控制的改革,在近20年的时间里,我国针对改革的内容以及形式进行细致的探讨和分析,但是目前高校的管理体制运行情况上来看已经初见成效,在某些方面也存在倒退的现象。早在1985年,我国针对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时候提出管理的弊端,认为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传统的管理理念,并缺乏相应的获益,所以建议政府对高校进行宏观调控,但是因为政府的参与并没有改变现有的管理现状。而在1986年的时候又提出了实现高校自主管理的制度,建议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应该与政府和社会进行相关联,以此提高自主办学的效果。在1993年到1999年间,国家教委与中央各部门对高等学校建立了义务和权利的联系,使高等院校能够面向社会进行体制改革,并逐渐加强相应的体制建设。在1995年,国家教委提出,实现高等教育改革体制从理念到实践的发展,并争取在2000年将管理体制更加细化,将高校管理的责任明确划分,并下拨更多的款项来支持高校的发展。同时加强中央、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到政府的两极管理方式,实现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框架。并通过深化改革和教育立法,达到相应的管理权力和相应的义务。尽管国家教委提出高校自主办学和管理,并加大对高校管理的放权,但是在权利实行的过程中,还是受到了政府机关宏观调控的影响,无法达到真正行使权力的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曾经指出,高等院校应该在办学的过程中积极的面向社会,并自主办学,在教学管理的过程中实现民主管理,并规定高校实现法人资格的办学方式。在实现特色教学的过程中,加快高校教学改革,深化教学体制,形成共建、合并、调整的两极管理方式,让社会各界优秀企业和人员共同参与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中,以此达到私立和公办学校体制的共同发展。从2004年至今,教育部门已经对行政审批的制度以及相应的许可等文件进行深入和探究,并建立了现代的高校教育管理体制,这样现代管理体制实现了大学自主管理的目的,并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在现代大学制度改革中主要表现为:高校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分更加清晰,并逐渐缓解制度和职责上的矛盾;高校的行政权力得到了发展和强化;在现代大学自主管理的过程中,实现了内部管理从优化,人员职责明确化,以及职工利益主导化的发展方向,这些都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更加贴近现代社会的发展[1]。

二、现阶段我国特色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针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虽然我国高等院校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的摸索前进,也有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在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也暴露了改革体制中的不足之处。首先,高等教育在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干涉过多,这样的情况让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也不能够让高校在改革中发挥自身的优势。目前,高校对应的相关政府对高校实行宏观的调控,这也促使高校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改革进度,但是长时间的调控,让高校失去了自身的管理权力。高校拥有科学的管理是高校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所以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自身的管理权力,这样才能够达到实现特色教育的目的,也能够让自身发挥好围观的调控,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2]。其次,高校在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针对管理结构的调整缺乏细化规范,对管理体制中相应的责任没有明确到位,而且相应的管理人员缺少专业化素质,这些情况都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受到阻碍。而且在改革的过程中,在针对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上,也没有明确职位的职责,对职责的分配也不能够达到标准的要求,这样就造成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够了解自身的工作范围,也没有责任心和责任感,导致办事的效率出现低下的情况,影响整体管理体制的改革进程。

三、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路径

(一)高等学校行政化、级别化的路径

我国高等院校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是需要有行政级别的划分,而行政级别影响着高等教育院校的自主改革的能力,但是在目前高等院校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院校自身与改革分差的情况。再者因为高等院校中不完善的管理体制,让甚多的职位都存在空位或是架空的情况,久而久之就造成了恶性的循环。为了能够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高等院校在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该优化岗位,并提高选拔和竞聘的标准,在被聘用之后,应该对职员进行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培训,这样就能够稳定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的环境。在行政化和级别化路径的改革方向中,应该系统并客观的增强学习的意识,利用优良的外部环境配合内部环境,加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造,这样才能够优化整体的体制环境[3]。

(二)努力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

我国高等校园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全面的响应了国家针对教育改革的号召,进行制定稳定的招生计划,并提高自身的管理体制加强整体教育质量。为了能够达到制定的目标,就需要高等院校在发展的过程中以科学的发展方向为主要方向,以提高高等院校的教育质量为重点,并对高等院校管理体制进行合理的控制。这样的发展能够让高等院校的管理适应社会的进步,还能够符合现代特色教育的形式。对于现在高等院校来讲,想要提高教育的质量,就需要不断的对教学进行改革,并根据现有的教学情况和结构进行合理科学的优化,将布局合理化,将教师的队伍提升一个档次,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以此达到提高高等院校整体教育质量的目的。其次,高等院校在提升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加大对教育投资的渠道,实现多元化的教育和办学方式,充分的调动各界人士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积极发展周边教育的资源,这样多方面的资源整合能够提升高校自主权利,满足教学质量提升的需要。在提升高等教学质量的同时,就增强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让学生在就业的时候能够充分的展现自身的技能,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优秀人才。

(三)弘扬人文精神的建设

在高等院校发展的过程中,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有些校园内部出现不正之风,学校内部管理混乱,校风校纪颓废,这样就影响了整体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发展和进步。高校是培养高素质大学生的摇篮,也是大学生走进社会的集结地,只有通过高校的培养学生才能够拥有改变社会的思想和技能,也才能够成为社会前进的推动者。在大学生进入高校之前,选择的专业影响着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业的选择方向,所以针对大学专业的选择,很多学生都受到了传统思想的束缚,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受到了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所以在大学校园之内往往有很强烈的行政管理氛围。这样氛围的形成主要是在两个方面,首先是高校管理者在管理高校的过程中,是以管理企业的思想进行的,在管理的过程中不断的挖掘高校的潜在价值;再者,大学校园的学者自身肩负着探索社会和文化的使命,所以在这样的氛围下,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建设彰显的尤为重要。在我国的教育历程中应该认识到,高等教育在管理体制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提高教育的质量,还应该弘扬人文精神建设,这样才能够让高校顺应时代的发展,赢得教育理念的真谛。

(四)从办学理念到实践的教育路线

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拥有科学合理的办学理念,而不是简单的将理念建立在某种固定的形式上,这些所谓教条主义是错误的。只有将这些固定的理念进行改变,并加以实践才能够从本质达到实现改革的目的,也才能够形成完美的教学模式[4]。我国高校发展处于知识经济背景的环境下,而高等教育的质量成为了众多教学研究者的话题,因为在提高质量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每个高等院校都存在无法实现的教学路线。所以在国内的高等院校管理体制形成的过程中,都在不断的借鉴成功高校的管理体制,这样就能够让管理更加贴近如今的教育发展,也能够让理念模式更加快速转变成为实践模式,这样的转变也能够让高校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能够更加灵敏的面对社会中的无形变化。而高校办学理念一直都是受到传统理念和政府宏观调控的影响,即时政府已经放权给各大高校,但是高校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依然受到政府的干扰,所以想要达到从理念到实践的转变,高校必须能够独立自主的进行改变,将自身的特色教育与社会资源进行结合,让更多的资源融合的高校管理中,以此达到与实践环节进行接轨,让高校教育管理真正的发挥自身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学者参与到管理之中。

四、结束语

在高校发展的过程中,特色管理制度的发展是高校前进的必经过程,管理制度的优劣决定了高校的整体教学质量,也关系到学生素质的发展。在我国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其办学都是要对社会和学生进行负责的,所以完整的教育管理体制能够规范所属的环境,还是能够帮助学生在选择专业和就业,所以特色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成为高校发展中必要的改革内容。

作者:马力 单位: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吴亚玲.试析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J].学术探索,2012(11).

[2]刘辉.探讨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政策[J].现代阅读,2013(8).

[3]岳舞.中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改革问题及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2.

[4]刘佳.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J].教育学术研究,2012(3).

第二篇:大学精神中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进入21世纪对高校来说,人才培养是根本任务,优良的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水平的重要条件,而大学精神也是高等教育管理中意识形态学习的关键环节。由于受现代社会高速发展的影响,因管理者服务意识的欠缺以及责任感的缺失间接导致学术风气不正,学术氛围不浓厚。因此,高校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重视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贯彻“以教师、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求真务实”的大学精神,加强管理,确保良好管理机制下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努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

关键词:

高等教育管理;大学精神;管理工作

在现代社会中,大学已经成为创造知识和培养人才的重要组织现代大学规模庞大、结构多样、学科各具特色、人才各具所长,各种思想观念碰撞擦出火花。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大学与整个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因而大学受到学术以外的社会因素和外来因素的影响逐渐增大,在丰富了大学学习内容的多样性的同时,也给大学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国外大学经过几百年的演变和发展,在管理层面上相对具有一定经验和成熟的方法,虽然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同,我国大学与国外大学也相应会有所不同,在管理上应按照不同的方法进行,但我国大学在管理经验上还较为欠缺,还需加强在很多方面国外一些建设性经验可以为我们所借鉴。国外大学的大学人会秉承着自身的大学精神进行贯彻,我国大学在这层意识上较为缺乏,缺乏大学精神的共同追求,服务意识还有待加强,做好服务工作,利于学校积极向上、求真务实的学术风气,才能利于学校的整体发展。在时间发展上,我国大学还较为年轻。国外最古老大学有900多年历史,我国最长的只有100多年历史。我国大学规模大,校区多而分散,结构不够稳定,导致管理水平还不够高的因素之一。学校里同样会出现一些经济纠纷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干扰了正常办学秩序,甚至影响了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由于管理者没有形成一种精神追求,没有大学精神意识的支撑,使得管理者思想上松懈,处理事务上疏忽大意。对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在依法治教、严格管理的同时,也要增强大学精神对管理者的指导作用,才能利于在高等教育管理中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分配到学校各项事务中去,利于办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大学。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

以人文本就是关心人、尊重人、发展人的利益和要求,创造有利于人全面发展的条件和环境,高等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高素质人才以使社会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高等教育是社会发展的源泉。在大学,主要是对于教师和学生进行“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要关心教师,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是学校教育的承担者,在传授自身丰富的教育资源的同时也需要得到相应的学术资源以扩大学术价值的传授,高等教育管理者应重视和鼓励教师,创造利于教师发展的机遇,让教师在学术上有更大的发挥,这样利于学生对于知识的吸收,进而从内化到外化的过程。体现出尊师重教、教师光荣的理念,教师的积极性有效调动起来,对于受教育的主体学生来说,学生受到的教育视野是开阔的,教育内容是丰富的,教育形式是多样的,如此也会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教师与学生,使他们真正体会到作为主体的地位和责任,使得教育内涵更加深层次化。高等教育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进行教育活动的贯彻,增强大学精神的凝聚力,在大学精神的指导下,学校的发展会越来越顺畅。

二、承担责任与使命是大学精神贯彻的根本

大学不仅仅是培养专业人才,同时也是一个社会性的系统,对学生除了传授知识以外,还要培育学生的社会属性,所以应当承担起社会的责任与使命。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联系、渗透、融合十分密切,学科与学科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着,知识体系也是相通的,可相互借鉴。在大学里,高等教育管理者就应该处理好培养人、搞学术与服务社会的关系,真正认识到培养人与进行学术活动的意义所在,利用学校的通讯媒介进行大学精神的宣传,开展征集校歌、校徽等校园文化建设活动让师生和校友及时了解学校情况,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师生主体的人文精神构建,增加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不仅仅是教育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同样也是管理者需要考虑并解决的问题,只有在思想上得到摆正,大学的运转才能正常发展。

三、健全制度,依法治校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管理民主化的趋势越来越强,建立学校事务公开制度。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班子的建设、财务情况等各项措施的出台,要发动教工积极参与决策,实行公开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听取教工建设性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监察工作,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尊重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权利,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其次,要充分发挥教授在学术活动中的有效作用,规范学术行为,矫正学术风气,提高学术质量。最后,要依法治校,要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条例,端正大学学风、校风,落实好学校培养人的教育工作,落实好管理干部的服务工作,并加强其思想政治理论素养提高的学习,记录好学习情况,以纠正自身不足之处,贯彻大学精神于管理中,于整个大学之中。

作者:黄思勤单位:中国计量大学

参考文献

[1]张跃进.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建设[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1.

[2]张忠华.高等教育专题新论[M].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10).

[3]教育部中外大学校长论坛领导小组.大学校长视野中的大学教育(第三辑)[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06).

[4]张天雪.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的范式变迁与发展进路[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0(04).

[5]赵炬明.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的几点看法——读程星的《世界一流大学的管理之道》[J].高等教育研究.2012(06).

[6]林兴岚.高等教育管理理念及其表现的国际比较[J].中国成人教育.2007(06)

第三篇: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结构演进

摘要:

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运行与权力紧密相连,其权力主体从早期的以教会和政府为主,演变到学术、市场等多元主体参与,呈现出从单一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高等教育自西方移植,由于政治制度的变革和社会宏观环境的转变,高等教育的权力结构也发生着协同式变化,但总体上仍以政府权力为主导。高等教育强国战略的推进,迫切需要增强权力结构的开放性,推进治理结构改革,进一步增强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和学术权力的主体性,优化相关机制,促进外部市场权力的参与。

关键词:

高等教育;权力结构;政府权力;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市场权力

组织是权力生发和存在的基础,也是资源的主要提供者。组织与权力存在着互动的关系,组织性质和模式不同,其权力结构自然不同,相应的,权力结构的差异也影响着组织的发展向度。纵观高等教育的历史,可以发现,大学的发展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实现着协同式发展,日益成为一个“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组织。大学发展和运行中的权力主体从早期的以教会和政府为主,演变到市场、学生等多元主体参与,呈现出从单一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一、高等教育管理中权力结构演进的历史

(一)中世纪大学中行会主导权力

中世纪大学出现之前,教会对西方国家的全部教育活动享有绝对控制权,学校完全掌握在教会手中[1],教堂学校作为教会机构的“附属物”,承担着培养文书、医生、律师及牧师的职责,为西方高等教育奠定了基础,此时神职人员或修道士掌控着学校发展的权力。随着欧洲工商业的兴盛和良好文化环境的孕育,为了满足市民社会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向世俗社会提供通俗教育的大教堂学校发展起来,并集聚了众多学者和大批的求知者,直接催生了中世纪大学的出现。基于掌握权力的主体的差异,中世纪大学可分为“学生大学”和“教师大学”。“学生大学”以博洛尼亚大学为代表,由学生团体掌握着管理大学的主要权力,教师由学生行会“雇佣”,其薪酬、考勤及评价主要由学生行会决定,教师权力非常有限,唯一真正控制的领域就是考试制度,就实际权力及影响力而言,学生行会会长就是“真正的校长”[2]。经过200余年的发展,随着教师薪俸来源从学生转移到政府,教师在大学中的地位得以提高,并逐步掌握了高等教育管理中的各项实质性权力,以学生为主的权力结构开始解体。“教师大学”以巴黎大学为代表,法国王室为了扩大对大学这一新兴教育机构的控制和影响力,向巴黎大学授予特许状,赋予了大学授予学位、免除赋税等一系列的权力。此后,大学在与教会的斗争中逐步摆脱控制,获得了较为自主的办学权,教师行会获得了大学的管理权。总体上看,大学最初是一种行业工会,是由追求知识和真理的学者自发联结而成的学术性行会,权力主体相对单一,其外部的主要权力主体是教会。随后国家世俗权力对大学的影响增加,并逐渐取代教会成为主要的权力维度;在大学内部,则主要是教师和学生进行大学内部权力的运作,基本上呈现出学生权力削弱,而教师权力增加的发展趋势。

(二)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后,大学的世俗化、国家权力的强势介入

自14世纪开始,随着西欧封建制度解体和资本主义兴起,占垄断地位的经院主义课程已无法满足世俗社会的需求。发源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冲击了宗教神权的对人的禁锢,促进了社会思潮的解放。文艺复兴以后,国家日益重视对大学的控制,大学不再远离尘嚣,开始进入世俗化的发展阶段,欧洲大陆国家纷纷开始利用大学培养官员和教会牧师等世俗人才[3],大学由此成为政府统治的重要工具。继之而来的宗教改革运动,冲击了罗马神权的统治,大学逐步走出“神权”主宰的泥淖,开始适应统治阶级对教育的需要。伴随着民族国家的崛起,大学管理的主导权从教会转移到了世俗政府,祛除天主教会的权威成为德、法、英等国大学改革的重要动力,在此改革中,德国大学的讲座制、英国大学的导师制设立、法国大学的课程改革拓展了大学的功能和规模,也推动着大学社会价值的转变———从“从事特定专业的训练机构转变为起社会统治的工具作用的机构”[4],大学的权力主体逐步多元化,被纳入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范畴内。

(三)近现代大学权力主体的多元化及其三角结构

1810年,洪堡以“教学和科研相统一”为原则改革柏林大学,促使大学突破以教学为主的单一职能,拓展了大学的发展,为大学和社会及国家的联结开辟了新的途径,有力地促进了德国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发展。20世纪初期,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校长查尔斯•范海斯提出,大学应在教学和科研之外,积极和外部社会联系,促进全州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由此开启了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二战后,由于民众对高等教育需求的不断增加,社会力量逐步介入办学过程,加上大学规模的扩大,大学与社会的互动日趋强化,在资源上对国家与社会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大学从卓然世外的“象牙塔”转变为服务社会发展的“动力站”。科技革命与战后西方经济进入恢复与发展的“黄金年代”,社会财富的急剧增长促使福利国家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推行。教育作为社会的公共事业,其经费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20世纪70年代以后,经济危机与“通胀”的压力促使欧美国家开始进行经济政策的调整,收缩政府权力。与此同时,随着高等教育由大众化转向普及化,单一的政府拨付经费制度也难以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西方各国纷纷开始了“面向市场”的高等教育改革,利用市场筹集办学经费。由此,政府和市场成为大学运行和发展的两个重要支持维度,缺一不可。[5]同时大学作为“研究高深知识的机构”,追求学术自由和管理自主的传统决定了学术对权力的需求。多种力量的参与使大学的三种权力的推拉:国家权力、学术权力和市场权力,形成高等教育的“三角权力”结构。受政治经济体制状况、文化背景、社会结构差异,以及大学传统的影响,不同国家大学的权力结构存在着较大差异。如意大利大学的学术权力起宰制作用;美国大学偏向市场权力协调的模式;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德大学中,政府权力占主导,偏向国家权力控制的模式。由此可见,多种类型的权力并存构成了大学这一社会组织的权力结构形态,加上大学的学术性特征,其权力之间的互动和博弈较一般组织更为复杂。从教会到政府,再到市场参与,权力主体从单一到多元,权力重心也发生着改变。大学功能的拓展与结构的庞杂不仅影响着大学与外部权力结构的对比,也促使着大学内部权力和利益逐步分化,形成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两大主导权力体系及其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时,学生、家长、教师等利益相关者都构成了高等权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多力量的糅合互动形成了多利益的主体,都在争取自身利益。

二、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权力结构的现实表征

高等教育管理中的权力结构不仅直接决定着大学的治理模式,也影响其具体管理制度的形成及变迁。我国的高等教育自西方移植,随着政治制度的变革和社会宏观环境的转变,高等教育的权力结构也发生着协同式变化,进而左右着大学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建构与发展方向。

(一)政府权力的强势主导

大学的权力结构模式,通常与政治体制相对应,如在集权制国家,其大学的权力结构及运行模式,通常也表现为集权型治理[6],反之,则表现为分权型治理。审视我国大学的权力结构,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是政府对大学的控制关系[7]。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在教育管理中的权力开始逐步退场,但仍起着重要作用。综合来讲,我国高等教育权力结构中政府权力可划分为两个阶段。

1.政府权力垄断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受高度集权的苏联模式的影响,我国高校在管理上采用了行政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成为政府机构的延伸。1950年中央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提出“凡教育部的相关制度和方针,全国高校均应执行”,明确了教育部对全国高校的统一的领导权。1952年院系调整后,高校开始成为国家行政体系中的“单位”,内部的权力架构几乎是国家党政组织架构的复制[8],高校管理制度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相对接,构建了以行政为基础的大学组织架构,致使民国时期大学初步形成的以学术为中心的制度基础瓦解,学术权力的行动空间受到严重挤压[9]。1956年,中央进一步颁布规定,申明了高校教师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至此,高校及教师被完全纳入国家行政的行政体系中,在很长时期内,一元化的行政秩序成为我国大学运行的主要依据,政府成为大学内学术制度的主要供给者。

2.政府权力主导时期

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转变的协同效应引发了社会各领域的的变革。政府开始简政放权,改革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实现权力从政治领域垄断一切权力的“单极结构”到多极化的发展,微观层面的社会制度也逐步发生着变化。高等教育也不例外,其中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是一项关键议题。1985年开始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了高校自主办学的地位,要求改变政府对高校“包揽一切”的传统管理体制,鼓励高校根据自身条件,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进一步划分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办学中的权力边界,扩大了省级政府在高等教育上的统筹权。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高校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权力,但政府权力依旧占据主导地位。

(二)市场权力的兴起

社会的全面改革和经济的繁荣,使市场因素在我国社会运行及各项制度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上世纪90年代初,高等教育收费和大学毕业生就业体制的改革促进了高等教育市场的初步形成,依靠非政府的各种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服务,鼓励社会参与以筹集教育经费,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民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增长,单纯依靠政府提供办学资源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市场也成为高校经费重要的来源渠道。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包揽高等教育管理的格局成为推动高等教育变革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打破教育领域的传统封闭状态,向民间资本开放,市场开始作为第三方力量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市场的竞争观念诱致高校通过改革治理体制来提升教育质量。以市场配置资源,以市场效率为评判标准促使过去以政府为主的权力结构逐渐解体。市场作为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重要供给方,改变着整个高等教育治理的理念和方向,成为了关键性的力量。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高校在校生及其家长作为“消费者”,对高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具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另外,市场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接收者,开始要求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市场化的需求。

(三)学术权力的总体式微

学术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内在逻辑,以知识和学术为核心是大学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从事知识性活动和开展学术事务的主体———大学教师,理应是高校学术治理系统内部权力结构的核心组成部分[10],这决定了学术权力的行使主体是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上世纪50年代院校调整后,我国高校内部形成了以行政权力为运转基础的治理架构,学术权力逐步虚化,成了行政权力的附庸。[11]作为学术权力的主体,教师本应具有主导学术决策和学术管理的权力,但在学术权力总体式微的情况下,其在学校科层制的权力系统中处于“底层”地位,教学和科研等学术活动均在行政部门的约束下进行。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按照大学的规律办学,复兴学术权力成为高校权力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上世纪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一系列教育法规的出台,对高校组建学术委员会、发挥教师的在学术事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从总体上来说,学术权力是在严密的行政权力体系下生长起来的,独立性不足,其发挥空间受到极大限制。

(四)校内行政权力的扩张

大学的发展历史,是一个从纯粹的“学术共同体”到社会化组织的过程,其功能也从单一的学术目标向多元的学术、社会目标扩展,非学术性事务的增加使得行政管理成为协调其运转的重要方面,催生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分野。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织,大学不仅要遵循学术发展的规律,同样要应对与外部的关系。行政权力作为大学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协调力量,逐步在其中占据了主导性话语权。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权力是连接政府权力和学术权力的中介,也是高校微观管理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总体性支配”的社会管理策略使得高校建立了对应政府行政体系的科层制管理模式[12],行政权力渗透于高校的一切活动中,学术权力很大限度上成了学术制度的具体实践者。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后,高校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但是行政的力量以强大政府权力为后盾,尤其是学术基层组织———教研室及学系在高校管理层级中逐渐边缘化的背景下,高校的内部权力中心向上偏移到校院层面,权力冲突也由此而生。

三、优化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结构的路径选择

高等教育管理中的权力是一个不断分化的过程,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欧美政府和高校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力量有效制衡的博弈关系,政府和高校之间保持着必要的张力———政府不能无视大学的学术性和运行规律,大学也不能完全游离于政府、社会的影响和监督之外。随着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发展,以及高等教育办学资源来源的多元化,西方国家的权力与角色逐步发生变化,尤其是高校间竞争的不断增强,也影响着高等教育的治理结构:从早期的学术权力主导演变为目前的多元权力制衡的模式,且行政权力在管理秩序中也呈现出较强的影响力,但总的来说,不同权力类型之间有着比较明晰的边界,互相干涉较少,从而保证了学术自治的空间。就我国现实来看,政府权力下放和分解、市场主体的介入及参与,表明了高等教育管理的分权机制已经形成:纵向上,表现为权力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高校转移;横向上,则是由政府向学术、市场放权。尤其是经费筹措机制的完善和来源的多样化,使得外部权力日益参与到高校的运转中,从而形成了多元化的权力结构。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依然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延伸,高校权力系统呈现出“倒金字塔形”的结构,致使高校治理面临诸多问题。随着社会整体环境的重大变革和高等教育强国战略的实施,增强权力结构的开放性,引入外部治理成为重要的转变方向。

(一)进一步下放政府权力,增强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多元权力的参与使得高校成为不同权力的“角逐场”,加上政府行政权力的主导传统,挤压了学术权力的发挥空间。以学科专业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高校组织在管理上的基本要求是权力分散,而不是处处受到行政体系的行为框架限制。“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高校的一种理想型,实现多元权力的分权制衡,给予大学更多的自主权,以教育的逻辑、学术的逻辑为基础进行行政权力的配置才是高校治理框架重构的导向。高等教育治理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权力分配与制约[13],在高校发展日益呈现出分层化的背景下,政府权力的过度介入必然会导致高校的同质化发展,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随着国家“双一流”战略的实施,以及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推进,改变高等教育管理中政府的主导地位,促进权力转移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增强高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权力,以及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成为改革的重点所在。

(二)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提高学术权力的主体性

权力的运行需要制度的规约,以防止权力的扩张。在高校办学权逐步由政府转向高校的过程中,高校的行政权力通常掌握着学术政策的制定权和执行权。在组织权威和体制力量支撑的行政本位情境下,行政人员和普通教师之间的权力分配和利益分化的结果是在多层面存在着利益冲突。而要推进高校的管理制度改革,首当其冲的是祛除高校的“官本位”[14]:首先,要加强大学章程建设,在高校治理中实现“三权分立”原则,确立学术委员会和学校党委、行政相对分离,由学术权力主导学术决策的制度;其次,推进向高校和基层院系的多面向分权,使教师从“单位所有”转变为“社会所有”,增强学术权力的主体性;最后,通过顶层制度设计细化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对委员选任、运作程序等进行明确的规范,确保学术委员会在“治学”中的地位和权威。

(三)优化相关机制,促进外部市场权力的参与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大众化向普及化的转变,高等教育“买方市场”的特性日益显著。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及其家长更加关注自身的权益。与此同时,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日益增多,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活动的开展,使高校与外部市场力量之间有了越来越多的连接。另一方面,高校作为学术性组织,其发展日益需要庞大的资源支持,政府有限的供给能力及单一权力配置资源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迫切需要顺应高等教育的发展需求,优化相关的体制机制,通过设立高校董事会,充分利用校友会资源,邀请校外专业人士、学生家长参与相关制度听证,利用社会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深化产学研对接、合作机制等,弥补高校办学的资金缺口,增强高校在获取资源方面的主动性。市场介入高校资源配置的过程,在很大限度上不仅可以消解高校对于政府的过分依赖,也能强化外部的问责力度,促进高校管理的民主化,防止权力在资源配置中的过于集中和滥用,使市场成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利益主体,提高高校资源的利用效率。

作者:牛风蕊 单位:福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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