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预防犯罪法律教育思考

中学生预防犯罪法律教育思考

摘要: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国的提出,国民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法”,法制社会,人们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法律在人们工作和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法律调整着人们的行为规范,是人们行为的“规矩”。一定程度上,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上,法制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规范。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知法懂法,不仅是振兴中华、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的需要,也是促进世界发展、维护人类和平的需要。党和国家从来都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更是将青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然而,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居高不下,约占65%,尤其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基于此,本文提出了相关中学生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几点思考,以供参考。

关键词:

中学生;违法犯罪;普法教育

一、全面依法治国对中学生普法教育的要求

(一)依法治国中普法教育的基本概述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也直接关系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度,其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基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目前,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不得不面临的现实问题,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在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犯罪年龄、多元化犯罪类型、成人化犯罪手段的发展态势,青少年犯罪率逐步上升。在校学生犯罪突出,一些特殊青少年群体如聋哑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犯罪较多,数量多、蔓延大、危害大的青少年犯罪,俨然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亟不可待,法制教育对于帮助中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对中学生普法教育的重要性

法治社会要求当代每个公民要有一定的法律素质,懂得遵纪守法,才能更好地顺应和适应社会的发展。法律素质的高低依赖于法制教育,尤其是中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中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关乎着国家依法治国的进程,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加强对中学生的普法教育,可以使得他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识善恶,明是非,学法懂法,树立民主法制观念,不仅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为了能更好地履行义务,维护国家的稳定,也是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的需要。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时代重任将落在青少年身上,为了更好地肩负重任,中学生需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需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二、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虽然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但普法教育形式化、法律教育认识不足、正面宣传不到位、现实生活中的消极影响,使得法制教育仍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现实中,14-18岁青少年案发率较高,并以侵犯财产性犯罪及性侵犯罪居多,而团伙作案数量剧增,青少年犯罪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也是主观、客观因素相互作用:

(一)自我约束能力低

中学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而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中学生,其心理变化主要变现为:交往需要增强,求知欲增强,富于幻想,喜欢刺激,虚弱心强,模仿力强,易接收暗示,易于冲动,认识问题片面、直观,缺乏分析、判断能力、身心发展不平衡,这些因素都使得青少年对于抵抗不良信息干扰的能力脆弱,容易受到不良现象的影响,一旦受人唆使或在不良信息刺激,就很容易出现越轨行动,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二)家庭教育的失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中学生最早接触的“小社会”,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是最为深刻的。调查研究表明,中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家庭环境是否健康发展,与父母对家庭的态度、责任,及对子女的教化,都与青少年自身言行和性格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态度适当,自身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环境融洽,则其对子女的正面影戏较大,子女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也就大大降低。反之,若子女受到家庭负面影响大,其实施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加大,甚至导致直接犯罪。近年来,离婚率直线上升,单亲家庭的增多使得孩子成长环境先天不足,一些家长行为不检点,涉“黄、赌、毒”等,或过分溺爱或家庭暴力等,都大大弱化了家庭教育功能,使得子女形成反社会人格,家庭教育不当也是导致中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

(三)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等文化市场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经营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黄、赌、毒”、封建迷信、充满暴力、凶杀、色情的书刊、音像制品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不正之风等都直接侵害了中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现行的教育体制存在弊端

教育体制改革依然在进行,然而应试教育模式依然没有完全摆脱,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学校甚至对于差生及后进生放任不管,或缺乏足够的耐心去关怀和帮助,鼓励少,批评多,使得部分学生逃学、厌学,甚至辍学,自暴自弃,社会机构统计数据证明过早地走向社会的学生,更容易走向犯罪之路。

三、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分析

(一)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危害。

青少年违法犯罪,不管是暴力犯罪如侵犯健康、危害生命,还是侵犯财产,其直接的危害结果是被害人,造成被害人生命和财产的损失。除了造成对被害人的伤害,也给被害人家庭造成了间接的伤害,或家破人亡,或造成心理阴影等。

2.对自己及家人的危害。

中学生违法犯罪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毁了自己的前程,被捕前的恐惧心理的煎熬及审判前的焦虑,军事化管理的磨练,回归前的困境等都将严重影响着他们,一失足造成千古恨。此外,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会毁了自己,也会毁了一个家庭,给自己父母带来无穷的灾难。

3.危害社会及国家。

学生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虽是非物质隐形的,但其对公众安全的伤害,对社会稳定和学习、工作、生活等正常秩序的破坏时无法计算的,例如盗窃、抢劫、杀人等暴力行为,使得人们产生“不安全”的恐惧心理;中学生违法犯罪,是对国家利益的挑战,在打击过程中,国家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以维护社会秩序及社会稳定。犯罪行为的调查取证,及审理、判决,收押管理,期间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费用,给国家带来人力物力的损失。

(二)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中学生违法犯罪危害之大,不容忽视,尽管国家加强了对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但在中学生法制教育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1.对中学生法制教育不够重视,认识不足。

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只要升学率上去了,学校就是“先进学校”、“改制学校”、“特色学校”、“名校”都来自语升学率,在学校办学思想受制于家长、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的评价标准的背景下,学校就很难将德育放于首位,法制教育也就无从谈起,学生心理教育也就滞后甚至空白。

2.学生法制教育不够明显,在学生法制教育中,多流于形式,重灌输轻实效,重口头而轻举动,重形式轻内容,重教书轻育人。

有些学校的法制科,也仅是徒有虚名,图形式,走过场,实效不明显。

3.施教者法律知识薄弱,未能很好担负重任。

扎实推进普法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经过三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制意识也明显增强,然而不断完善的法律及新法律,加受限于基础、文化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包括老师、家长在内的施教者也不一定能全面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知之甚少,如此也就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懂法、守法、护法,普法教育任重道远;此外,学生法制教育经费的欠缺,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中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中学生普法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加强中学生心理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了“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该决定要求加强培养学生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的精神和意志,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尤其对于在校中学生,在其在校期间或走出校门,都必须拥有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其一些不良行为出现前,加强心理方面的辅导,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及时诊治。“马加爵事件”令社会哗然,其实也是对学生心理教育的教训反思,切实做好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势在必行。

(二)根据中学生身心发育情况做好家庭教育

父母是孩子最早、最直接、相伴时间最长的老师,父母要充分发挥其在家庭教育中的积极作用,除了自身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科学家教,耐心又到,当发现孩子不当行为时,要教育其及时认知改正,更要以身作则,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好示范作用,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谐幸福的成长环境。

(三)加强师德修养,以人为本,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加强对教师法律教育的培训,增强老师的法律意识,扫除教师的“法盲”,在教学中讲求以德服人,关注特殊群体,讲求教学的艺术和效果;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将学生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等同于智力教育,并纳入正规的教学课程,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例如法制会议、法制讲座,在文艺活动中编排与法制有关的节目等,在潜移默化中促使中学生形成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正确形式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抵抗不良信息侵蚀的能力。

(四)提升社会对中学生法律行为养成的重视

一是营造中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通过清理文化市场,整治取缔学校及周围的非法的“三厅一吧”(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网吧),严厉打击对制作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的杂志、报刊、音像等制品违法犯罪分子。社会各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等公众媒体也要积极肩负社会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供更多的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高品位文化产品。二是政府更要落实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的青少年法律制度,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改变对学生能力的单一评判标准,引导学生积极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对违法犯罪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五、结语

二十一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落在青少年的身上,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在依法治国的时代,中学生必须学法,懂法,用科学的法治的理念武装头脑,不仅要学些、掌握科学知识,也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为祖国的长治久安、经济腾飞提供保障,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好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作者:张天一 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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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春华、段体操.当前青少年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以东莞市青少年犯罪为研究模本.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