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学习体系中的法律教育

终身学习体系中的法律教育

一、优化设置终身学习法律资源的必要性

依据中国社科院对社会群体的划分,以对终身教育的认识与需求为角度,对国家和社会管理人员、办事人员、专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经理、个体私营者等群体对终身教育的认知、参与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其中,对法律的需求做了重点研究。结果是:第一,对“法律的认知与学习目的”问题调查发现,64.36%被调查对象参加法律教育是为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19.84%是为了解决工作与生活法律问题,5.5%因兴趣学习。第二,通过“您对法律学习课程的需求”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选择“学的知识用得上”的占49.44%,具体需求中,选择“民事法律知识”和“刑事、经济案例”这两项的比较多,分别占21.51%和23.99%。国家和社会管理人员、办事人员和经理选的比例最高的是“最新国家法律政策”;农业劳动者、个体私营和其他选的最多的是“民事法律知识”;专技人员选择“最新国家法律政策”的比例最高。第三,在对“如果参加法律教育,您选择的学习方式”的选择中,愿意“在线学习”占64%以上。而且在其中希望通过“在线法律咨询”等方式的占有35.51%,其中农业劳动者、个体私营者占89.25%。该调查研究表明,法律知识正在普及的过程中,法律课程需求正在向多元化与职业化迈进,科学合理设置法律学习资源迫在眉睫。

二、设置终身学习法律资源的原则

(一)注重非正规与非正式学习环境的学习方式,以实践为依据终身学习的学习状态有三种:正规学习、非正规学习、非正式学习。非正规学习与非正式学习在工作与生活中容易被人忽视,但是却是人们提高自己的重要途径。社会学习资源建设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制定《社会学习资源建设规划纲要》势在必行。当然,在社会学习资源建设过程中,各地区应该从实际出发,在建设法律教育资源的过程中,应该从地理位置、经济情况、人口素质、职业需求等来分析,以学习资源的有效运用为导向,来制订合适的资源体系。

(二)按照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分类设置,并提供咨询服务系统,保持可持续学习不同群体的法律学习者在原有教育背景、知识结构、工作经历、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学习时间上有差异,导致需求不同。因此,应该按照不同群体的需求分类设置,给予课程实施中更大的灵活性与弹性,让不同群体“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保障正规、非正规与非正式学习的学习兴趣,保持学习者学习的有效性。

(三)重视优质社会法律资源的征集、评选、推广、奖励制度重视精品课程的设置。注重法的前瞻性,与时俱进,及时刷新解读新的法律法规。注重法学会、律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在课程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行业协会可以充分调动和优化配置法律优质资源,也可发挥科研优势,完善专业资源,指导法学职业培训与学习资源。

三、设置终身学习法律资源的方法

(一)设置的内容

在终身学习环境中,法律知识设计需要分层次尽可能地覆盖各个领域,这对设计者提出了挑战,如何有序地组织学习,如何使知识具有吸引力,如何便于学习者学习等等都需要考虑。终身学习内容的选择除了通识学习资源以外,要充分体现地域性、行业性,满足各个区域各个行业的个性化学习需要,对法律课程更是如此。终身学习理念下,学习课程是以社会人为主体而设置的,所以,应该是有别于学校教育的课程设置。对于法律教育,应该依照不同群体的社会人(国家和社会管理者、企业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等)进行分类设置,使各取所需,突出应用性,同时为学习者依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基础、兴趣等实现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第一,国家和社会管理者、办事人员,主要设置国家的政策法规、刑法、行政法等课程。第二,专技人员,主要设置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第三,经理、个体私营者,主要设置经济法、案例实践与咨询。第四,农业劳动者,主要设置民法、刑法等学法用法知识,案例学习与咨询。

(二)设置的形式

在不同社会群体对的法律需求的调查中,愿意采取在线学习与咨询学习者占多数,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中,在线学习已经成为主要的学习方式。所以,法律学习资源的设置形式也偏重于非正式学习资源的要求,对于学习资源的基础架构、支持服务、辅助工具都应符合社会人的实效性、应用性需求。具体来讲,设置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本。对于偏重法律基本概念分析和法律法规解读的学习内容,可选择设计成文本形式进行呈现。学习者可以在需要时查看一段文本内容。比如学习者因为学习或者现实生活的需要,需要了解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关系的内容,即可通过查询法律条文解读的文本来获知。

2.微课件。对于一些事实性的法律学习内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相结合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更有利于吸引学习者的注意力,使其在非正规与非正式学习的状态下能够投入学习。比如:对抢劫事件做的法律解读;结合案例进行的拾得遗失物的分析;对国际争议做的国际法专题研究,这些都适合通过做微课件来进行,用15-20分钟把法律问题讲透彻,也容易使学习者在短时间掌握学习内容。

3.IP课件、VCD光盘。相对来说,系统地讲述某一课程的话,长度和容量大,适合做成IP课件、VCD光盘,便于系统学习,也考虑了不同层次的学习者的需求。

4.在线法律咨询,交互活动设计。学习中,虽然学习者自发地、主动地,根据个人兴趣来获取学习资源,但是对实例从学习内容中很难找到具体的、针对性的解答,所以交互非常重要。平台上设计法律咨询栏目,通过交互活动,能很好解决这些问题。整合本地法学师资力量,有经验的法官、律师或者法律从业人员可参与到其中,在平台上沟通,进行法律咨询,解决实际问题。

作者:陈凤贞 单位:娄底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