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监督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监督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中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农业资源进行的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农惠农政策,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发挥了实质性作用。现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形势一片大好,主要体现在:国家对农业开发项目的饿政策好,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农业综合开发在这种好的形势下,应该抓住机遇,强化资金运行管理体系,大大提高财会管理在新形势下的作用,力争通过强有力的会计管理工作,增强农业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体系,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难以及时到位

各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及时足额到位直接影响项目建设的完成。一些地方因财政状况紧张配套资金难以按计划完成,出现了虚假配套、延迟资金拨付等情况。

2.2投入分散,多头管理

我国政府支农资金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等十几大类。资金来源分散,管理制度和要求不统一,支付方式、渠道和对象分散,使得一些资金在支付过程中处于监督管理之外,难以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向合理规范地运行,不仅加大了资金监督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监督管理的成本,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2.3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

在项目管理方面,项目安排分散形不成规模效益,一些地方项目建设尊重农民意愿不够,项目前期实地勘察不扎实,扩初设计脱离实际,超越权限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计划,少数工程和物资设备购进仍然未实行招投标与工程监理制。在全面实行规范性的资金报账与工程建设招投标之前难以相互协调推进,直接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性。

2.4资金监督能力不足,责任不到位

因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增添了数量很多的机械、设备、仪器及相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工程移交后,资产随之交由县、乡管护,由于执行管护制度不力,管理资金有限,许多水利基础设施毁损严重,设备物资挪做它用,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责任不到位是因为:一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管部门是农业资金管理监督的主体,由于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因素,资金多部门投放,分散使用,形不成合力,使资金达不到效益最大化。二是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置之不理。

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监督问题的对策

3.1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规范“三专”管理制度,按照“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经营管理政策,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开发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按项目实施进度审核、拨付资金,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程序。二是对资金数额较大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等。要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批复、备案、公示、招标、实施、验收、档案等环节入手,规范管理和监督程序。三是定期公开涉农资金流程、分配发放过程、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全面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更加透明阳光,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四是实行备案制度,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3.2加强项目的运行与管理

其一项目资金监督和项目工程决算监督结合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对已建成的项目,不但要搞好财务收支监督,更要重视项目工程决算监督,两者结合可有效防止高估冒算,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其二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要负责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项目资产移交。同时建立跟踪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产管理,保证项目正常运行,提高项目资产的长期效益。

3.3强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以及评价体系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管、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的发展。不管是项目的运行前的成本核算,还是项目的运行之中,都要有的放矢完善相应的监管、评价体系。票据的规范问题,要绝对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报帐过程中严格审核,不要让投机者有机可乘。这样,不但降低了工程成本,同时也防止了发票需开问题。所以,一定要全面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体系,防止豆腐渣工程的出现,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质量,迅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发展。所以要做到无论是日常检查,还是运行中检查和完工检查,都要细致、严格,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3.4尊重群众意见,实现共同监督

创新工作机制。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加强与农综办的配合沟通,共同研究,共同决策;要积极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建设“阳光工程”。在项目建设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行项目招投标,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于骨干项目,如:渠道衬砌、抽水站、防护林、机耕路建设和新打机井等实行竞争性招标。对于项目建设中的大宗物资,如:苗木、水泥、沙子、管材、设备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全面推行项目工程监理,促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结语

当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监督存在着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难以及时到位,投入分散、多头管理,资金监督能力不足、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做好财证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农业综合开发作为财政支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作者:姜浩明 单位:福建省光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