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析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析

1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问题

1.1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问题

1.1.1扶贫资金筹措制度不完善

我国各地方的农村扶贫资金大部分源于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的资金注入,大大弱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扶贫资金筹措中的作用。此种建立于非市场化制度上的农村扶贫资金筹措制度并不完善,导致资金流通渠道单一,不但会在资金流通中滋生贪污行为,而且会降低社会资源在农村地区扶贫事业中的参与度。

1.1.2扶贫资金使用制度不完善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就无法将扶贫资金真正用于根除农民的贫困,其主要表现为两点:(1)由于农村贫困地区的青壮年大部分外出务工,部分农村地区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到留守的老弱妇幼群体中,有限的扶贫资金无法提高农村地区的生产能力,也无法真正带领农民走出贫困生活;(2)财政扶贫资金有时会被投放到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相背离的生产项目中,无法持续提升农村的生产力水平,甚至还会升高农村贫困地区的返贫率。

1.2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管理问题

1.2.1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存在问题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方向及方式上,主要以各级政府部门的切身利益为中心,加上行政机构具备官僚主义及本位主义等特色,必会降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1.2.2扶贫资金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流通中,大部分属于事业性的管理经费,并且农村扶贫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冗杂,会耗费事业性的管理经费,造成农村扶贫政策在执行中拖沓的现象。

1.3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理念问题

1.3.1外源性扶贫理念问题

农村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在对农民的扶贫工作中,过度强调农业及土地,一味听从外源性扶贫理念的指导,扶贫资金管理理念落后,无法根除农村地区的贫困。在外源性扶贫理念指导下进行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具备以下两个消极作用:(1)把有效的扶贫资金投入生产效率不高的农业和土地,无法实现扶贫的目的,还会限制农民的自我生产能力;(2)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只能改变农民暂时的生活条件,无法转变其小农经济理念,无法根除农民的贫困状态。

1.3.2一元化扶贫绩效考评理念问题

目前我国中央财政拨的扶贫资金,并未建立有效的绩效考评办法,中央财政拨给地方的扶贫资金主要受一元化扶贫绩效考评理念的指导,在考虑各地区贫困人口的数量、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等因素的前提下,按公式计算出结果,此种考评方式主要以单一经济指标为依据,向各地区分配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这会弱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综合运用率。

2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完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

2.1.1完善扶贫资金筹措制度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者不但需了解各级政府的主导性地位,而且需认识到各级政府根除农村贫困现状的局限性。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者需以建立和完善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一致的扶贫资金社会化筹措制度的形式,帮助农村贫困户脱离贫困,并降低返贫率。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者需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式的农村扶贫资金管理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农村财政扶贫项目从申请立项到持续性拨付的维护全过程,使其具备一定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以增强社会人士参与农村地区扶贫事业的积极性,从而为农村贫困地区募集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者还需明确政府主导下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资金两者的配套投放比例,并全面监管配套扶贫资金的运作过程。

2.1.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制度

各级政府需组建一支专业技术强、全面掌握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流程的委员会,从而有效提升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用决策能力及规范化的管理水平。由于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具备一定的公益性,其管理机构关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公共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管理平台上完成农村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申请、审批、公示及运作流程的监管工作,使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得到全方位、全流程、公开化的管理。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还需完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中县级专户的管理,并健全集中报账的制度,杜绝部分基层干部在掌握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权时的贪腐行为。

2.2优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管理

2.2.1优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激励机制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目标就是帮助农村贫困地区的农户实现减贫、脱贫,并提高脱贫农户的生产力,降低其返贫的机率。而优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激励机制,能帮助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明确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及使用方式,从而兼顾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运作的效率及公平性。具体的优化方式为:(1)按照各地区贫困人口规模及贫困层级,科学分拨部分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并从均衡性的角度衡量资金管理绩效;(2)分拨一些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资到具有一定价值的专项扶贫项目中,并通过此专项扶贫项目投入和产出比,考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能力。以上绩效考评的方式都是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下,按照效益优先的法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财政扶贫项目规划,并重点监管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状况,从而提升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作能力。

2.2.2完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流通机制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需对内反思行政组织结构中的合理性和不足之处,以缩减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组织结构的形式,节约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用于行政管理的成本,从而增加扶贫资金金额。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机构在完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流通机制的过程中,要在下放小额财政扶贫资金的投放项目审批权的同时,不断提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的执行率。同时,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需将多渠道募集的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归集,并制定出针对性强、系统化的扶贫政策。另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还需把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拨付的财政扶贫资金统一归集于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平台中,并在此平台上对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统筹规划,且统一支付,最终提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中发生贪腐现象。

2.3转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理念

2.3.1构建内生性的扶贫理念

内生性的扶贫理念就是通过有限的扶贫资金,拉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事业中,从而激发贫困地区的农民采取发展生产的形式,脱离贫困。要构建内生性的扶贫理念,就要深入挖掘造成农村贫困的根源,并重新定位目前扶贫政策的运用方向,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户的生产力发展,帮助其建立自我经济的供给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脱贫后返贫的现象。

2.3.2树立综合绩效评估理念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需树立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基础的多元化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理念。实行农村财政扶贫政策时,需将保护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置于首位,缓解扶贫开发项目带来的农村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并帮助农村依据本地区实际,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经济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结语

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管理问题,不但影响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限制我国贫困地区的发展,而且还让我国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内部滋生贪腐行为,不利于农村财政扶贫项目的开展。财政扶贫的目的就是通过有限的扶贫资金,拉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事业中,从而激发贫困地区的农民采取发展生产的形式,脱离贫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以,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需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为扶贫项目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确保农村扶贫项目能顺利开展,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作者:曹莹 单位:辽宁省凌源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