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思考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思考

摘要:

国有文化企业是河南国有经济的一支新生力量,新形势下加强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河南原有的文化企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是基于计划经济所产生,还处于过渡阶段,存在对国有文化资产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主体不一,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度不健全,监管乏力等一系列问题,创新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认清河南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形势,提高认识;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明确职责;推进机制创新,实施科学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人才。

关键词: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河南

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随着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创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宣传文化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成为新常态下河南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促进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河南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河南是中华文明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河南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单位众多,文化产业门类齐全。党的十六大特别是2004年以来,河南立足文化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提出了建设文化强省的发展目标。近年来,全省上下紧紧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发展的协调统一,着眼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河南文化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河南共有国有文化企业445家,省属文化企业265家,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国有文化企业180家,其中由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345家,从业人数逾5万人。2014年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984.66亿元,法人单位3.8万个,从业人员98.6万人,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等均居中部六省前列。随着大量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以及文化产业迅猛发展,河南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逐渐增强,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已成为河南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但是,由于河南原有的文化企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是基于计划经济所产生,还处于过渡阶段,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在思想认识、管理方式、人员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实现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和文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一些问题急需解决。第一,机制不活,对国有文化资产重视程度不够。近年来,河南文化企业各项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有很多文化企业机制不活、包袱沉重、竞争力较差,小、散、弱和市场占有率低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与其他国有企业相比,文化企业对河南经济的带动力、影响力还不够,导致对这部分资产的经营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二,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尚未建立,资产管理主体不一。目前,河南尚未按照中央“建立党委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有效主导的管理模式”的要求建立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文化企业的人事任免、资产监管、导向、重大事项管理等分别由组织、财政、国资、宣传等部门负责管理。以河南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的出资人为例,有的是财政厅作为出资人,有的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有的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出资人,资产管理主体不一,职能交叉重叠,多头监管、监管规则不统一问题突出。第三,国有文化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近年来,河南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稳步推进。但必须看到,现行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行政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由政府审批的仍然过多,角色错位,效率低下。一些文化企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市场主体,不能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自主做出经营决策,活力不够,创新能力不足,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竞争力较弱,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四,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监管乏力。目前,在研究制定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统计工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国有资本预算及绩效管理、企业产权转让、国有文化资产评估、资产运营考核评价体系和标准、监事会工作规则等方面,河南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不能很好地对国有文化资产运营进行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无法通过发挥制度长效性、规范性作用来提升国有文化资产的经营效率和效益。

二、国内其他省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做法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国各省(市)围绕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定位等做了大量工作。根据调查,目前我国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门机构设置有7种类型。一是由财政部门管理国有文化资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设在财政部门,采用这种管理方式省份分别有四川、云南、吉林和甘肃等。2011年7月,中央设立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财政部,内设4个处室,承担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相关管理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二是由宣传部门管理国有文化资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设在宣传部门,采用这种管理方式省份分别有上海、广东、河北、海南、辽宁、山西等。上海于1993年成立全市的国资管理体系和机构,从1996年起,上海市委、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作为上海市属宣传文化系统全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主体,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上海市委宣传部牵头领导,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改委等政府部门参与。三是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国有文化资产。采用这种管理方式省份分别有湖南、湖北、浙江等省。2015年6月,湖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授权委员会履行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委员会主任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和省政府主管文化的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成员有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归省委宣传部管理。四是组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管理国有文化资产。2015年9月,山东省组建了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作为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由省国资委履行基础管理职责,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30%国有资本。理事会日常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具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国有文化企业综合管理处承担。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基础管理执行省国资委统一制定的制度,日常管理工作仍由省财政厅负责,并将结果报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和省国资委。五是由市政府直属机构管理国有文化资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是市政府直属机构。2012年6月,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市政府授权其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规格为正局级,下设16个处室。六是由国资委管理国有文化资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设在省国资委。2014年12月,陕西省成立了行政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厅级),负责管理行政经营性资产和文化企业,统筹整合省直机关经营性资产,下设资产管理处和业绩考核处。七是组建国有文化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国有文化资产。组建国有文化资产投资、运营公司。2005年,重庆市政府出资组建了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该公司代表市政府作为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范围内所属国有文化资产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以公司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的新途径。以上省(市)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值得河南借鉴的做法有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有效主导的管理模式,有利于确保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控制权,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主导权,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二是成立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机构,有利于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同时,作为出资人独立监管机构,在实施监管职能时,有助于解决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管办不分等问题。三是组建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能够有效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本回报。

三、创新河南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和建议

创新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立足河南实际,积极借鉴其他省(市、区)改革创新的有益经验,充分体现河南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现状和特点,构建科学的、统一的、分层级的、具有河南特色的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一)认清河南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形势,提高认识

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主导权,繁荣振兴中原文化,提升河南文化软实力,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以及推动河南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确保两个效益相统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河南文化及相关产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文化企业从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指标来看,在全国和中部位居前列。特别是随着大量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文化企业数量迅猛增加,河南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逐渐增强,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证。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国有文化资产有效管理和有效使用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加快建立权责明确、高效顺畅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中原文化软实力。

(二)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明确职责

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专业独立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是落实中央要求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应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积极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做法,抓紧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依法规范具有文化特色的河南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宣传、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省委、省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并同时在宣传和财政部门分别设立监管办公室。其中,宣传部门主要发挥主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负责委员会内部程序运转、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日常工作,以及所监管文化企业的内容导向管理、重大资产变动事项的审查把关、“双效”业绩考核等。财政部门由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日常管理、基础管理、保值增值和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经济效益考核等。

(三)推进机制创新,实施科学管理

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推进机制创新,实施科学管理。一是建立分类管理机制。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在战略规划制定、资本运作模式、人员选用机制、社会效益和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二是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对国有文化企业的评价考核包括社会效益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其中,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占50%以上。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和薪酬分配相挂钩、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并增加文化特点的评议指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审计、宣传、文化等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国有文化资产运营进行全程监管。建立健全文化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事项和经理层任期、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四)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规章制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也是规范化建设和正常运转的重要措施。要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坚持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体系,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结合河南实际,加快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以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管理办法、重大事项管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国有产权转让、国有文化资产评估、资产运营考核评价体系和标准、监事会工作规则、经济责任审计等为主线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长期管用、操作性较强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化、管理规范化、运行有序化。同时,大力推进文化企业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功能完备、覆盖全面、流程规范,集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和分析于一体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完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实现统筹管理、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与省外有关文化产权交易所信息平台对接,增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推动全省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省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资源互通互联和共享。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人才

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资产管理的效率与效益。要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水平。依托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内部人才市场,加快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人才潜力,构筑人才高地。确立严格的选拔考核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公开选聘,挑选一批既懂文化管理、又懂市场管理的高素质人才,在河南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文化资产管理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懂文化、懂业务、能管理、会经营的队伍。

作者:郑志宏 杨恒智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文改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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