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及动机辨析

盈余管理及动机辨析

【摘要】西方的财务会计界自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对于盈余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市场进行了相对应的股份制改革,证券市场也随之蓬勃发展,盈余管理的相关问题也慢慢凸显出来。本文对企业的盈余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本文认为,由于我国市场的背景和国外资本市场截然不同,上市公司所处于的经济、文化、政治与法律环境也相对有所不同,特别是在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方式上,我国上市公司与国外上市公司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上市公司所处于的特殊环境,对于盈余管理的动机与工具等进行探讨。

【关键词】盈余管理;盈余管理动机

自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1月26日成立,并在同年12月19日正式对外开市,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7月13日正式对外开市至今,我国证券交易市场蓬勃发展。截至2014年12月31日,超过1000家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数量合计为1618家,两家证券交易所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对于会计信息的作假行为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由于报表作假原因而受到证监会处罚甚至终止上市。虽然这些公司只不过是会计造假公司中的一小部分,但足以让我们对盈余管理相关问题提起足够的重视。相对于国外公司来说,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专业素质存在不足的现象,难以通过有限的报表数据分析出特定公司的盈利能力、运营状况,而盈余信息能够把公司的当前运营状况通过较少的几个财务数据表现出来,是公司股东制定下一年度战略决策的依据,因此对于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盈余管理的概念到现在研究领域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但对于盈余管理的具体研究还在随着学者的研究不断丰富。通过对于以往学者文章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盈余管理研究主要依靠“应计模型”,但不同“应计模型”的出的结论存在一些细微的区别,这些区别导致了各位学者意见的难以统一。而我国上市公司由于与西方资本市场在经济条件、文化传统、政治模式与法律环境相对有所不同,随着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事件的愈演愈烈,我们需要对盈余管理的动机与手段进行特定的分析,不能照抄西方资本市场的经验,还需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对盈余管理的动机和手段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一、研究意义的理论分析

通过对于盈余管理动机与手段的研究能够具体分析出一家企业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其程度的深浅,有助于企业盈余管理信息的使用者确认企业会计信息的可信度,确定企业下一年度的发展方向。通过对于盈余管理动机与手段的研究能够帮助中国的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发现企业盈余管理中的问题,制定符合中国市场背景的有关于盈余管理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削弱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导致的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更好地发挥证券市场对于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所起的推进作用。通过对于盈余管理动机与手段的研究能够使公司股东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及盈利情况,不再只能通过公司管理层的报告和财务报表,能更好的保护公司股东的基本权益,防止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行为非法获得跟利润、盈余相关联的收入。通过对于盈余管理动机与手段的研究能够令证券市场的具体监督者了解上市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及时对上市公司进行相对应的惩处措施,保证证券市场合理有序发展。

二、前期研究评述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以整合出以下几点共同点。

(一)盈余管理一般情况下都是企业管理者在合法前提下进行的,虽然这种行为明显是不符合市场规律,会造成证券市场发展的泡沫,不利于股民的利益,但由于难以在根本上对其断绝,使其在证券市场上屡屡发生。证券市场监督者只能在一定情况下对盈余管理进行限制,但并不能够对符合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盈余管理完全杜绝,只能制定更为细致、更为严厉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种会计行为。

(二)盈余管理的使用者一般是企业管理者。企业管理者是除了会计人员外对于盈余信息最为接近的人,并且企业管理者有相关的利益目的和职权范围来指使会计人员对于盈余信息进行操作以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三)盈余管理的操作对象是有关于收益、盈余的会计信息。这些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一个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盈余,但也能够误导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理解从而使条约更有利于管理者。

(四)盈余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管理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五)盈余管理行为会导致企业管理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的沦丧,造成公司资源配置的不合理,阻碍企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对于如可测量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程度就发展为了一个重要课题。针对如何测量这一问题,中外学者提出了三种测量模型:应计利润模型、特定应计利润模型与盈余频率分布模型。(1)应计利润模型。这个模型将应计利润这一指标划分成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和不可操控应计利润。对于盈余管理分析的难点就在于那些不可直接观测和计量的数据,应计利润模型通过估算可操控性应计利润来分析公司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行为。由于应计利润随着企业经营情况而起伏,此模型的依据就是若把由外部经济环境决定的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从总的应计利润中分离出来,那么其余的部分就是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可以作为盈余管理程度衡量的指标。但这个模型需要大量没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公司数据来对某一上市公司的正常应计利润进行估计,其可靠性值得怀疑。(2)特定应计利润模型。这是一种经常用来估计某些特殊行业的盈余管理程度的模型,例如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保险业的索赔准备等,因此能在这些方面对盈余管理有效识别。由于特定应计利润模型针对特殊行业的具体一级项目,目的性明确,更容易区分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和不可操控应计利润。但由于具体的应计利润研究局限于小的方面或具体的行业,不具备普适性。(3)盈余分布法。盈余分步法就是通过分析盈余在临界点附近不连续的分布规律来计量盈余管理的方法。在会计盈余中有一些临界点,对于企业的盈余管理有重要的影响。这些临界点包括上期盈余、零点和预测盈余等。企业管理者有通过盈余管理达到临界点的动机,尤其是当实际的盈余接近临界点时,动机更加强烈。通过这些文献可以看到,国外对于盈余管理方面的研究已趋于成熟,但国内对于盈余管理的研究由于时间的原因。起步就比国外晚了很多。这就使我们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这方面的研究上。企业经营业绩对于银行等债权人的现实利益紧密相关。国内外有两种观点对债权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进行描述:一种是债权人对于上市公司的有效监督,能减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另一种认为企业管理者往往会通过盈余管理行为来美化修饰公司的经营业绩。DeFondandJiambalvo(1991)[12];Sweeney(1994)[13]。但那一个观点更为准确,目前西方研究界还没有盖棺定论。同时西方研究者又引入了分散投资对公司债权人和盈余管理的影响。Rodriguez-PerezandHemmen(2010)[14]发现,债权人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对于盈余数据需求更加明显,公司管理者对盈余管理的动机大大提高,当分散投资时信息不对称情况更加明显,盈余管理行为的难度大大降低。Jones模型是我国进行盈余管理研究的基础。但是根据Leuzetal.(2003)[15]研究发现:盈余管理行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如果我们只依靠单一模型对盈余管理进行研究,其数据的准确性值得怀疑。我们可以在对于盈余管理的研究方法上进行相应的改进,加入更多对于盈余管理的模型,通过对不同模型数据的分析比较,最终的出的数据、结论才更有说服力。

三、盈余管理动机分析

(一)上市的动机分析。企业为发行股票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目的是使公司获得上市的资格、在配股时更加符合和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发行新股。我国上市公司往往并不只是一家公司,在其背后包含了大量与上市公司利益有关联的利益相关体,在公司上市前,有较大动机通过盈余管理达到上市条件,之后又通过盈余管理行为帮助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票。但我国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申请等活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帮助业绩优秀的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资金流,帮助其发展。因此,为了公司获得上市的资格、在配股时更加符合和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发行新股,公司管理层往往会指示会计人员对盈余信息进行调整,通过盈余管理调整净资产收率,以达到证监会的规定,合理合法地获得上市资格、配股和增发新股票的资格。徐宗宇(2000)[16]通过对上市公司盈利预测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与年度报表中披露出的盈利预测情况比较,发现招股说明书中对盈利预测的结果往往与企业实际盈利能力有较大误差,说明上市公司在招股上市时,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行为对盈利预测进行了修改。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把配股作为企业上市后最好的融资渠道,但证监会对于配股有较严格的规定。通过已有的研究指出,上市公司管理层为达到公司配股的标准,往往会采取明显的“盈余操纵”行为,形成我国证券市场独特的“10%现象”[17]。(陈小悦、肖星、过晓艳,2000)这些研究证明了上市公司管理为了在配股时达到自己的目的进行盈余管理证明了配股政策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有重要影响。陈小悦等(2000)[17]还发现ROE在10%-12%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大部分都存在提高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而证实了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迎合证监会对于配股政策的调整存在盈余管理的行为。

(二)为了扭亏动机。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的主要动机盈余管理的一种,是为了避免被摘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要求,如果一个上市公司报告净亏损的两年期间,它会被指定“ST”(特别处理)的称号。如果一个公司报告净亏损为三年,将被指定“ST”,这是被摘牌警告的称号。上市公司是有价值的资源。融资,不仅为股东,也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因此,控股股东是不愿意看到公司被摘牌,并有强烈的动机面对如此严重的金融风险操纵盈余。为防止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被停牌,上市公司在首次亏损年度会进行盈余管理,提高亏损量,将这一部分备抵接下来亏损年度,在扭亏为盈的年度,往往就是把亏损年度的那部分备抵收益通过盈余管理加入到此年度,实现转亏为盈。薛爽(2003)研究发现亏损公司因为时间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盈余管理行为。在亏损前一年为推迟亏损时间和由此带来的影响,上市公司管理层往往会通过调整经营性应计项目或影响线下项目的交易来做高利润;在亏损年度,由于亏损难以避免,上市公司会调低经营性应计项目或影响线下项目的交易作为冲销项目,为以后年度的亏损做准备。陆建桥(1999)[4]发现亏损上市公司在首次亏损出现年份存在明显调整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在首次亏损前一年和实现扭亏为盈的年份都有严重的盈余管理行为,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在亏损时会进行盈余管理行为。

(三)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价格的动机。在证券市场较为看重上市公司经营收益指标时,部分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指使上市公司在报表中低报或高报利润。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也存在着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赵宇龙(2000)[19]通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进行研究,将上市公司盈余分成暂时盈余和永久盈余,从而探究我国证券市场是否能进行功能所锁定并分析其形成的机制。通过实证发现,我国证券市场只能对每股收益作出机械性的定价,不能辨别出永久盈余部分的经济含义,表明了上市公司管理者有对报表有更大的操作空间来进行修改。上市公司在首次发行股票时没有固定的股价。而在上市公司配股时由于新股价格受到前几年报表数据和管理层预期影响。我国会计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中的漏洞也为企业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硬性条件才能申请上市和发行新股,而这些硬性条件过于单一,为想要上市的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如果能将硬性条件多样化,就能大大提高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难度,减少管理层对盈余管理的期望。

四、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法律可以管束一切不合法的行为。

(二)完善会计核算与报告。建立具有先进水平的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三)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治理结构中,设置相互牵制岗位分离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何苦,密莹莹.真实盈余管理动机手段、经济后果以及影响因素[J].财会通讯,2012(8).

[2]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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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亚平.盈余管理的定义及其意义研究[J].会计研究,2004(9).

[5]孙艳阳.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手段•对策[J].财会通讯,2012(8).

[6]魏明海.盈余管理基本理论及其研究述评[J].会计研究,2000(9).

作者:吴可非 单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