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老小区物业管理论文

财政老小区物业管理论文

一、昆山高新区老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昆山高新区老小区物业现状

1.基本情况

由于这些老小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居住人员素质不高、物业费收费困难等原因,正规物业公司不愿接手,只得由街道社区自行管理。物业人员由年龄较大的保安、保洁组成,目前共有1719人。管理模式普遍为最简单的“看看大门、搞搞卫生、修修补补”,与正规物业公司差距较大。

2.保障机制基本以财政投入为主

老小区改造、社区零星维修、门卫经费全部由财政安排;保洁经费扣除各街道社区物业收费外的差额部分由财政安排。门卫及保洁经费按“人数×定额标准”的形式核定。

(二)昆山高新区老小区物业管理中的问题

当前老小区物业管理矛盾较突出、纠纷不断,虽然社区和业主主观上有一定原因,但物业管理体制、物业服务理念、经费保障体制也都存在着一些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畅、奖惩力度不够

①无相关的职能管理机构。全区未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或领导小组,无法统筹协调全区物业服务工作,缺乏通盘考虑,各街道社区各自为政。②街道社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社区工作人员要花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物业管理杂务中,经常出现加班上门收取保洁费的现象。这让原本只是监督物业管理的社区变成了自已动手搞物业,如果与社区居民产生物业纠纷,容易影响到社区其他方面的工作。③街道社区缺少自主权。具体体现在1097个老小区门卫全部由市综治委统一招录(为解决本地户籍50岁左右人员就业问题),工资待遇由市统一制定,街道社区只有建议权、无决定权。④业主委员会组建难。老小区基本无业主委员会。除了街道社区指导和监督工作不到位,还有老小区居住人员的结构问题。老小区大多以本地老年人、学区房居住人员、外来人员租住为主,相当一部分业主都不居住在本小区,对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关心。

2.物业服务水平低、理念旧

①服务水平低,收费难、信访多。乱停车、环境差、侵占公共空间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业主拒绝缴费,形成恶性循环。由于物业服务水平低,导致物业类信访投诉占全区信访投诉总量的40%左右;收费率在50%以上的小区个数只有49个,占总数的23%,有的街道物业费收入甚至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②服务理念旧,质量差、意识弱。虽然各街道有物业管理中心,但真正运作的只有朝阳街道,其他街道基本只是空架子。集体收入意识弱,对属于社区收入的商家进场费、广告费等缺乏管理,免收卖人情现象较多。

3.财政负担较重、保障机制等缺乏创新

保安保洁经费由于工资水平提高,总量增支较大,2011-2014年均增长16.01%。虽然财政投入大、负担重,但不治本,无法促进老小区向建立现代物业管理模式转变,关键就是保障机制缺乏创新。①预算制度不适用。我区的配套资金及保洁经费预算参照市级“人数×定额标准”模式,其实对物业管理经费的核定并不适用。因为定额一经确定,大家都知晓全年收入,客观上造成“养懒养散”的现象,缺乏收入考核的弹性。②重改造,轻保养。近年来我区用于老小区屋顶、立面、道路等硬件的改造力度非常大,使很多老小区面貌焕然一新。但几年过后,一些小区又重返脏乱差现象,公共设施损坏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安排给各街道每年的零星维修经费,根本不足以解决保养和维护问题。③物业收费票据不统一。物业收费是提供服务后的有偿收费,原则上应使用税务发票,但大多数街道的物业管理中心不正常运作,并且申领税务发票会带来缴税问题,因而造成物业收费票据税务发票、财政非税票据并存的局面。

二、街道社区、财政部门对老小区管理的有益探索

(一)整合资源,充实街道物业管理中心

朝阳街道抽调了5名正式工作人员到物业管理中心,开通专门的服务热线;招录10多名有水电等有一技之长的社工,专门负责老小区的物业报修。通过这些资源整合,统筹使用原分散在各社区的物业力量,改变了原先街道内部各社区各管一块的局面,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肯定,街道2011-2014年的物业收费也逐年上升。

(二)动迁小区物业管理开展的市场化改革,将为老小区提供借鉴

目前我区铭景苑、庙灯2个动迁小区的物业管理,正在进行市场化管理改革试点。具体做法是召集5个有一定资质且经考察平时管理较正规的物业公司进行议标确定。如试点顺利并得以在动迁小区推广,那么此做法应值得老小区借鉴。

(三)对老小区物业经费补助方式的创新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是财政等部门正在调研老小区物业经费预算管理新模式,以亭林街道为试点测算。基本思路是核定收入基数,按物业面积计算物业经费差额补助。二是在2015年预算中专门安排了老小区养护经费。

三、对财政支持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老小区物业管理是社区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老小区居民最大的民生事业,而物业管理属于《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的内容之一。因此老小区的物业管理应走以政府投入为主,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社区居民共同参与下的市场化改革之路。财政对老小区物业的支付应促进这一市场化改革。

(一)坚守民生属性的底线

老小区物业管理属于民生事业属性,是财政必须保障的公共事业范围,这是做好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底线。既要重视老小区的改造也要重视改造后的保养及维护;既要做好日常物业经费保障,也要放权街道社区;既不能参与物业人员招录,也不能框定物业人员的待遇标准。

(二)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①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搞好测算。做实做好测算方案,是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前提,财政、街道、区社区管理部门要形成合力。②先试点,成功总结后再推广。在动迁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试点成功后,可借鉴其经验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街道进行试点,成功后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再推广。③转变街道物业管理职能。在目前的情况下可参照朝阳街道的成功做法,先充实街道的物业管理中心。市场化改革后街道只是物业管理的监督部门,不再是“裁判员”兼“运动员”了。

(三)拓展规模化整体化的运作思路

亭林街道曾在去年对里厍新小区进行了物业管理改革的可行性研究。综合测算年收入与年支出,结果是收不抵支。但测算的基数是维持目前的物业管理人员数量,单单保安就有20人(3个小区进出口),如真正市场化后真的需要20个保安吗?如以街道内全部老小区作为整体测算呢?再拓展一下,如以昆山高新区全部老小区作为整体测算呢?市场化后由于老城区和城北地区的老小区大多比较集中,物业公司可统筹使用物业人员,遵循优胜劣汰的公司化用人规则,肯定会出现减人增效的良好效果,财政资金的绩效也将体现。如以街道为整体进行市场化招标运作,将更加能保证物业公司的正常利润。另外,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也可组建相关子公司参与竞标。财政部门力推的PPP模式也可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尝试。

(四)拿出改革创新的决心

市场化改革是老小区物业管理的最终趋势,而1097名保安如何分流?会不会造成社会不稳定?这是目前政府下不了改革决心的症结所在。但进步永远是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实现的,不能因噎废食。

作者:朱琳 单位:昆山市财政局